首页 -> 2001年第5期

关于·待完成的短篇

作者:■任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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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沈,情况太复杂了,现实太残酷了
  
  我想,人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实际一点的人更干得出实事,并且在人际交往的过程当中可以少受伤害。变得现实的找决定在我越写越现实主义的小说里安插一段很现实的感情。因为我觉得这比较符合实际、比较贴近生活,也比较显得成熟。现在的我并不认为爱情这码事听听歌弹弹琴,风花雪月花前月下一番就好了,所有的爱情都要回到现实当中--无论灰姑娘和王子最初的相遇是如何的浪漫。我想意识到了这一点,就说明我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我决定让沈出现在我的小说里。沈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他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类人。
  沈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尽管我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他。不过他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他陪我买过衣服、逛街、看电影。这些,是前三年里那些与我有瓜葛的男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沈陪我逛街的时候很耐心,在我抓着一大把衣服进试室的时候,他从来不会表现出一点点不耐烦。他会等我把一件件衣服试过来,然后沉吟片刻告诉我这件好,那件不好;在我逛内衣商店的时候,他像极了一个绅士,姿势笔挺地等在衣店面不远处的一个厕所门口。在我走出这些商店的时候,他自觉地从我手里接过所有的包包袋袋。在这一刻,我真正感觉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一个被人关心着、疼爱着的女人。于是我就幸福了。我对自己说,幸福真是一件廉价的东西,它用佐丹奴三件套休闲衫和两只精美的曼妮芬文胸就能买到。
  沈是有钱的,并且他年轻,正走在变得更有钱的路上。他时常向我描绘未来的美好宏图:赚它的个千万亿万,买一幢最好的别墅和几辆最好的车,和我结婚,生个儿子,然后再过一种简单真实的生活。"真想你明天就嫁给我。"他常常半真半假地看着我。我故作害羞地低下头,心里却颇不以为然。但是后来我却渐渐地害怕了起来,因为我发觉沈好像是认真的。他会半夜里手拿一束花守在我家楼下,用手机打电话上来说:"vénvén,嫁给我吧。"他还会猛然间用力握住我的手,眼睛里泪光点点,以一个庄重得有点可笑的慢动作从兜里掏出一个首饰盒:"vénvén,如果能够娶到你,这将是我今生最大的成就。"我提心吊胆地提防着沈感情用事再制造出什么戏剧化场景。
  和沈谈朋友,一在半是出于对谋生的恐惧,一小半是因为他对我好得不得了(虽然现在我开始对这种"好得不得了"害怕了)。我从小就认定自己缺乏谋生的能力,我不知道这份不自信是不是源于自己不会烧菜和洗被单。总之,后来我长大了,这就成了一个心理暗示,我在这份不自信中消沉下去,最后竟然确信自己没有正常人所应有的自理能力。
  于是我就开始忧心忡忡地担心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我认为自己是有理想的,只不过是暂时没有确定而已,我想成为一个什么人呢?女作家?自由撰稿人?大学教师?还是民间知识分子?这个问题考虑多了,我就糊涂了,并且开始头疼。
  我是一个很后知后觉的人,从小是个典型的中国好学生,就是听极了老师的话的那种。老师说,你们要好好学习,不然就考不上重点大学,于是我就好好学习;老师说,你们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不然不能做三好学生,于是我就一圈圈围着操场跑步,学习跳舞和唱歌,为班级出黑板报,积极参加文艺汇演。所以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之下,我终于顺利考上了重点大学,顺利地得到了很多各类级别的三好学生称号。不过这是我进大学之前的情况了。那时我很听话,很听话就不太会有自己的想法,不太有自己想法的人会觉得目标明确、生活充实、心情满足。我考上了这个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为的是四年以后能够找一个高薪体面的好工作,当然结果来才发现是上当了,因为自己根本就无法爱上这个专业。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开始舞文弄墨、开始对现实生活不满的。反正高中读了三年理科班,血液里流的都是方程式。进了大学,我一开始还是懵懵懂懂的,只知道老师们说,要有广博的知识面,就要多读书。于是我多读书,什么书都读。
  看了很多书以后,我就慢慢变得不再听话了。
  我渐渐地相信,我的那些叛逆细胞从小就是根植在我的身体里面的,它们很弱小,并且时刻会冬眠过去。我的书们,还有结识的像阿飞这样的朋友们,使我的那些脆弱的、小小的细胞慢慢长大。
  我从来不认为叛逆是一件好事,从不。这个世界上需要很多种人,而事实上,如果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有叛逆的性格,都是艺术家或者具有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那么,这个世界将无法稳定。我们需要一人稳定而庞大的中产阶级,他们小时候是听话的好学生,在大学里努力学习,有机会出个国什么的,然后工作,找一个很好的我资企业,拿一份高薪,过着舒舒服服的生活。一个稳定的社会,中产阶级应该是占据了人口的大多数,他们连接着社会的顶层和底层,成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事实上,中国的中产阶级人口是太少了,而不是相反。
  可是,我们的知识分子已经开始批评中产阶级的没心没肺了。他们说:白领们没有思想、没有品位;白领文化是不是文化的文化。风花雪月的小女人,一切一切的小女人和小男人。
  我大学的某段时间很愤世嫉俗,我写了很多批判的文字,我加入了批判的大合唱,说了很多没有创意却自认为很有力量的话。我还听了很多摇滚,狂热地喜欢《假行僧》和阿飞。
  后来我就不再愤嫉俗了,这个转变是一下子的。好像就在那个顿悟的大四清晨,我站在路边,若有所思,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
  我从此以后就认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吃饱喝足了才能谈文学、谈艺术、谈理想。而我总是会担忧未来的我会吃不饱穿不暖,因为除了缺乏基本的自理能力以外,自视清高的我还对任何重复而琐碎的工作都没有耐心。我在一家网站做兼职编辑,他们刚给我印好名片我就辞职了;我还在一家电视台实习过,因为那是我们的学校安排的,我只做到了规定时间的一半--一个月,就撒手不干了。我的工资是父母每个月给的四百块钱,我的奖金是拼命写字嫌到的稿费。丰厚的稿费们在我的口袋里装不过三个晚上,它们变成了一堆书,或者一个晚上和狐朋狗友们在酒吧化成了一杯杯或黄或白的液体。
  我对除了读书写字以我的任何事都缺乏热火朝天的干劲和坚忍不拔持之以恒的态度。我以"艺术家气质"这张标签来差强人意地原谅了自己的懒惰。我选择了在这个我不喜欢的专业里再呆三五年,混个硕士博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一想到工作就莫我恐惧,以至于考研时比谁都有动力,结果我是我们班惟一一个考研究生的。
  沈的学历没有我高,可是他信誓旦旦在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我知道他是有钱的,但是一个亿万富翁的未来……我对习惯感情用事、并且内心脆弱的沈不太抱有希望。况且我自己最多是个小资,私人财产超过十万就对我不太有意义了。我所能被激发出来的全部虚荣心只是一个平常女人的虚荣心,一堆漂亮的衣服、几支名贵口红,仅此而已。
  可是我知道有钱还是会很快乐的。事实上,沈的有钱让我们的交往过程像机场跑道一样平坦宽敞。和沈在一起的日子,我的贪心和奢侈全都像阴雨天的风湿病那样,从各个骨节时诡诡秘秘地钻出来。逛街买衣服的时候,我的目光已经开始从100元以下的衫裙好里忽略而过,挽着沈的我俨然胀满了一个亿万富婆的气度。
  沈在从口袋里甩出钞票的时候,风度是最潇洒的。他的手指灵巧地在皮夹那个最大的开口数点百元大钞的数字,再数一遍,然后就用食指和中指把它们轻轻夹出来,一甩一甩地把这些以颜色黯淡的纸放在收银机旁。我手里紧拽昂贵的新衣服,眼角瞥见他在收银台前若无其事地做那个甩出的动作,我的隐隐的快感和羞耻感就会像两眼暗泉那样从头顶心"扑扑扑"直向上冒。
  沈说,你放心吧,和我在一起你不想工作就可以不工作,你就果在家里享享清福吧。于是我就开始想象我享清福的样子。我日益白胖的身躯裹着半透明的高级睡衣,我在花园里少水,用涂抹得红红的兰花指摆弄一株君子兰;我买来紧身的健美服,加入到跳健美操的行列,在一群或肥或瘦的女人中间跟着满身精肉的健美老师做出各种古里古怪的姿势;我和一群与我同样无所事事的阔太太们打麻将,把一副象牙麻将牌磨得圆光亮,我也学会了兴奋地叫:碰--和了--;偶尔,我也会随沈出席一些名流如云的正式场合,设计精美的晚礼服盖住了我腹部的赘肉,我在华丽的珠宝首饰里熠熠放光。于是沈也就熠熠放光地向人介绍:这是我的太太,某名牌大学的博士……
  我时常会为我此等中产阶级的有产阶级的设想而感到惭愧,尤其是在和艾艾通电话的时候。我想,如果像艾艾那样的穷,也许我还能坚持什么,因为生活对我情感中枢的刺激会时时刻刻让我的思给保持新鲜;而如果我一旦富有了,也许我会失掉理想--如果我曾经有一些的话--我原本就是一个不坚定且后知后觉的人。
  我为自己在理论上找好了后路。我看到了我人格中丑陋的阴暗面,在成为一个富婆的可能性之前统统地曝了光,它们像一地被太阳晒死了的臭虫那样躺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将是一个可耻的逃兵,仅仅生活一个男人的爱里面,生活在物质和虚荣心里面,我在我对未来生活的想象里无可避免地堕落下去,最后终将成为一粒坚硬的烘石。
  
  关于艾艾,附带阿飞的后话
  
  在我以为自己顿悟到了什么的时候,阿飞已经找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因为大学最后一年的课并不是很多,他一个星期要去公司接受四天培训。他打着领带穿着西装,提着一个黑光锃亮的公文包,并且开始蓄养他的啤酒肚。关于阿飞的一切,我都是听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说的,校园里遇到他的时候,我们只是很礼貌持打招呼。我发现我原来是我么的不了解他。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改变,也许他就是比我聪明,知道在该干吗的时候干吗,他很叛逆,却也很入世。我不知道他的哪一个方面是真实的,哪一个方面是伪装的,但也许,这两方面都是真实的或都是不真实的。总之,我始终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地认为,无论是哪种情况,阿飞都是活得累的。我开始回忆过去的阿飞,我发现我忽略了很我细节:比如阿飞很瞧不起系里那些不学无术的老师,可是他从来不逃课"他会有怪异的举动比如用牛裤管剪一个顾城那要的高帽子戴着满校园乱逛,可是在一本正经的场合他永远会一本正经很到位。我越想越发觉其实我并不真正了解这个男人。以前我所了解的东西更多是出于自己的想象和揣测,而且我很笨,至少没有阿飞聪明,所以我不能也不可能了解他。
  我请了一些人给我写毕业留言,我托一个朋友把本子交给他。拿回来后,我看到他一句毕业赠言都没有写,只是记录了一些个人情况,在那档"你最想做的事"的栏目里,他这样填到:"我最想和我爱的人在一起。"
  艾艾是和阿飞截然不同的一个人。和他的交往平平淡淡的,基本上没有什么故事,可是我不得不说一些关于他的话。我时常开玩笑地说:艾艾,是我看着你长大的。于是他就会伸过他的薄扇大手来揍我。
  在看到艾艾家那一大堆唱片和书之前,你绝对会认为他是个平常的平庸的人。他不帅,剃一个平头,一件汗衫、一条长裤,夹在人群中走两步你就再也找他不着了。艾艾不喜欢穿牛仔裤,也不留长头发,这和大多数文学艺术爱好者都好像不一样。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呗。于是我就不再多问了,乖乖地坐在一大堆东西里面细心挑选,这种感觉就像坐在了一大堆丰腴的麦子上一样。每次从艾艾家出来我都会满载而归,一大袋CD、一大袋VCD、两大袋书。每一个塑料袋外面都要套上另外一个更大的,以防止它们在半路上就破开。艾艾每次都嚷嚷:不许你借了,再也不许你借了,你快把上次借的一并还。于是我就和他蘑菇:"艾艾好,艾艾乖,艾艾天底下最好了……"我一面漫不经心地咕哝着哄孩子的肉麻话,一面加紧了我双魔爪的搜索力度。
  于是艾艾就拿我没办法了。艾艾说他可以拒绝任何人的不合理要求,可是就是没有办法拒绝我的刁蛮任性。我喜滋滋地听完他语气忿忿的发言,就在他无可奈何的瞪眼中反驳道;"不是刁蛮任性,是对知识和真理的强烈渴求。
  其实艾艾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很理性的人,理性到你会对他这样的人也喜欢摇滚乐产生怀疑。事实上,喜欢摇滚已经是留在艾艾青春期里的过去式了。
  他现在喜欢电子音乐和一切前卫的先锋的冰凉的内敛的后摇滚或者后后摇滚。
  艾艾的理性还表现在他从不批判什么。他认为现实如此,那就如此把,批判只是无用的浪费唾沫星子,而他的唾沫星子是要留着与人探讨先锋音乐的。他的口头禅是;少谈一些主义多研究一些问题。我曾经因为这一点而耻笑他不算一个知识分子,可是后来我却开始一点点地赞同他,那是在我若干时间以后重读当年写的毫无创意的批判性文字之后,而且那时我已经觉察到:在各类报刊杂志上时常阅读到的某某某或者某某知名教授学者发表的长篇大论,其实是和我的一样毫无创意。艾艾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中国的电子音乐大师,为此他做好了贫穷和独身的准备。艾艾和我同岁,在我继续留读研究生的时候,他工作了。他背一个硕大的墨绿色背包,在大太阳底下很辛苦地跑来跑去。他很快地黑瘦下来,面容憔翠神情沧桑,在我一天天变得白胖的时候,他却如此这般地越来越在长相上接的一个艺术家了。
  艾艾和我头聊的时间少了,打电话过去他总是说他很忙。艾艾的工作是在一家音像杂志社做记者兼编辑,既要组稿,又要自己写稿。他经常流窜于各个酒吧和演出场所,和各种各样长头发的没头发的摇滚乐队或个人打交道,然后写上些吹捧他们的文章,用很多很cool很sensatinal的形容词。他告诉我,他的主编脾气很不好。和版面责编老是吵架,而他们两个的办公桌一个在他对面、一个在他旁边,于是他只好学会在夹缝中求生存。他说他的生活很累却很充实,他用了其中的三分之二时间赚钱,再用余下的三分之一把这些赚来的钱统统花光在唱片和电脑设备上。所以他一直觉得自己很穷,甚至比做学生的时候还穷因为做学生时毕竟还是吃皇粮的,如果实在没有钱,还可以厚着脸皮向爸爸妈妈开口,可现在艾艾工作了,他觉得自己是个成年人了,有责任自己养活自己。所以他总是做得多吃得少,在一箱箱的方便面后面一天一天憔悴下来。他说:"忙啊、穷啊,以至于我对在社会上谋生产生了一中莫名的恐惧。艾艾工作了以后,我就很少去他家了,自然而然的,留在我这边的存货就越来越少。在每次短暂的通话结束时,他总会提醒我:我有某张唱片或得某张VCD在你这儿,你得赶紧还给我,因为我不得给杂志社赶稿子,要它做资料用。
  于是我就开始一塑料袋一塑袋地把那些赖着不还的东西为溜溜地送回去。艾艾喜滋滋地看着自己的资源慢慢回流了。我无法拒绝他的理由;我工作要用,我要用它们来做资料。艾工比以前更狠命地搜集唱片和VCD,他越来越大的动力来自于工作的需要。他会把市面上所有新出来的有那么一点意思的VCD一扫而空,他的存货以惊人的数量增长着,而我却越来越难以把它们骗到手了。我的耍赖撒娇开始不管用,工作以后的艾艾好像变得百毒不侵,美丽当前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使完了这些伎俩,我就再也没有招儿了,于是只能作罢。
  反正艾艾是变了,变得没有以前好玩。他很严肃,时常皱着个眉头,让自己看起来经我大了个七八岁。他的话越来越少了,并且渐渐地不再谈他的理想。他开始穿名牌、抽高级外烟,有一次我发觉他黑瘦的手指上竟然箍了一只戒指。这一点也不像艾艾。于是我就笑他:"艾艾你现在终于社会化了。"
  在朋友们的聚会上遇到他,他会一支接一以地抽烟,沉默得连声带都快萎缩了。我嘲笑说:呦,连气质也越来越像个艺术家了。如果半年前的艾艾,他是会有所反应的,他会说我说这话算什么意思或者之类的,要么就从桌子的那一头伸出他的蒲扇大掌,在我的肩膀上重重捶上一记。可是半年以后的艾艾只是笑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讨厌男人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觉得这无非是为了掩盖浅薄或者紧张。而艾艾好像两种情况都不是,于是我就觉得心里没有底了。这张桌子的长度好像在拉长,我的眼睛看不清烟雾缭绕中的艾艾。
  过去的艾艾是很随和的,他能够配合我开的各种玩笑,间或也自嘲两句;我时常到他住的地方去玩,堂而皇之地睡他的床,早晨起来又堂而皇之地使用全的牙刷和毛巾,再坑蒙拐编地带走几在袋书。可是现在我再也能在他的家里呆地半夜十二点以后了。他对我说,他有女朋友了。
  于是我和他那种自然而然的关系就随着他的这句话而结束了。我有一段时间一直都在琢磨这句话:他为什么要特意地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呢?又为什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这么奇怪?是他觉得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亲热了,还是表示,看,其实我一直都对你没意思,你不要有什么误会噢!
  我宁愿相信是前者中者什么都不相信。其实我一直都以为艾艾是喜欢我的,只是他不没有意识到。我把和艾艾的交往始终看成是一个牌局我小心翼翼地在朋友和超越朋友的临界点上精确度量自己的脚步,我隐隐有种胜券在握的感觉。但是,艾艾以我说了这句话:我有女朋友了。他翻牌了,结局马上见分晓:我输了,并且输得很惨。
  我这个自作聪明的小女人。
  在艾艾和我说了那句话之后,我才发同,其实是那么喜欢艾艾,但其实一直都没有发现的人是我。
  我觉得自己好像受到了欺骗。也许认为男女之间会有什么纯洁的友谊本来就是一个愚蠢的谎言。我在电话时恶狠狠地骂了艾艾一句"傻×",就"砰"地挂断了电话。
  在这个时候,我已经和沈谈着恋爱了。可是我从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艾艾。我在潜意识里总是担心,我的实事求是会让我失去什么,况且在我奔向富婆生活的过程中,我难免显得心虚。但是其实,没有及时翻牌只是让我输得更惨,仅此而已。在一对有感情的男女之间,他们应该永远保有敌人的层关系,哪怕他们可以既乱人又是朋友。
  我对沈突然冷淡下来。对艾艾的失望重新刺激了我,把我从没血没肉的没心没肝的富婆梦中刺醒了过来。我冲沈莫名其妙地发火儿,对着他大声呵斥。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会不顾一切地去把艾艾追回来,告诉他我是多么喜欢他。可现在我却什么都不能做,我真的失去艾艾了。
  沈很可怜地一声不响地看着我,静静地等我把无名火儿发完。每次和他发生争执,不管谁对谁错(其实多半是我错),他都会往我的电子信箱里塞一封主题为"原谅我"的mail,说很多好听的话,然后手执鲜花在我家楼下等很久。于是我又开始内疚了。我发觉我并没有权利利这样做。我也有一个爱我的男友,我还能对艾艾要求什么呢?更别提无鼙的沈了。
  我发现爱情的烦恼真的把人的意志打磨得烟消云散。在我段情感混乱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了。我把自己固定在电脑前面,写了很多愁云惨淡的文章。我知道它们无毫无价值,可它们还是从我的手里面"汨汨"地游出来,像一些透明的鱼。我终于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子。
  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我见到了久别不见的艾艾,还有他的女朋友。那是个小巧白皙的女孩子,所一个马尾辫,素面朝天,开朗健谈。她不懂艾艾的先锋音乐,也不懂诗歌,可是她很崇拜艾艾,她在艾艾谈艺术的时候瞪大本来就大的眼睛,很专注很仰慕状地静静听着,她的关抬得高高的,好像在往很远的天堂或者云彩什么的东西上张望,尊敬和喜爱像两朵活泼泼的大王花那样从她的眸子里绽放出来。我知道艾艾在如此丰盛的顶礼膜拜之前,心中一定风光万道。所有原本讲给我听的话,艾艾都统统讲给了他的小女朋友听,尽管事实上那个两眼放光的女孩子并不大懂他讲的是什么。
  艾艾向她介绍了我。她很认真地的打量我,让我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可爱。她对我说:"我听艾艾谈到过你。"于是我面露谦逊:"噢,是吗?"我心情嫉妒目光异样,两只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那个小姑娘,看着看着,就感觉自己的眼泪要不争气地出来了。
  我的心情糟透了,那段日子里,除了艾艾,我什么都不想,也没法想。
  我决定和沈分手。
  
  关于结局,不算结局的结局
  
  如果这是一篇小说,它就要有人物有情节;有人物情节,当然就应该有一个结局。我本来是想把我和沈的分手作为结局的,但是后来我发觉这并不能算一个结局。分手之后会怎样呢?沈会不会再来找我?艾艾会不会成为我的男朋友?以及我有没有可能和阿飞在什么场合下相遇?我的生活在进行着,所以我的故事也应该进行着。
  因此,给小说安排一个结局真是件有点残忍的事情。生活是一个由纷繁复杂的事件相互纠缠成的绒线团,这些事件的回声在时间的维度里重重叠叠。或者即便无风无雨、无声无息,也并不说明一切都到此为止了。
  当然,没有结局的说法,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死亡。安娜死了,爱玛也死了,茶花女的故事更是由死开始到死结束。这些悲剧女性都死得伟大或者至少死得很有警世意义。那么设想在我的小说里认"我"死去呢?
  前一阵看报纸,读到了那一场协和空难。数据显示死了多少多少人没有给我太多触动--我是一个不轻易被抽象的东西感动的人;可是一对老夫妇的遭遇却差点让我掉了眼泪:这对清贫的教师夫妇在退休之后,拿出毕生的积蓄想出国享享清福,谁知却双双罹难了。我觉得这个世界最悲惨的死亡就是幸福在即时的死去。所以我想,在小说里,如果写一个正在对幸福有所指望时的死亡是最震撼人心的了。
  所以故事的结尾是这样安排的:我和沈发生了争执,我要离开沈,我要找到艾艾并且告诉他我爱他。我又好像回复到了从前,不再在乎自己能不能富有;我想成为一名女作家,写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我要让艾艾喜欢我的文字,也要让自己在爱情里快乐起来。在我即将做出一个重大决定的时候,所有的目村标和方向在我的心里突然明朗开来,像沉闷阴暗的阁楼被台风咿呀呀地吹开一扇窗。
  我的目光无限憧憬。在这个时候,沈推了我一把。
  我的身体就从十八层楼顶飘了起来。
  我的生命将终止于这样一个有意无意的动作,它是沈做地的无数动作中的一个,可是它却从那无数个动作中脱颖而出,让我的命运、让沈的命运从此变得不再一样。
  我想沈不是故意的,在我的故事行的尾声的时候,我想把人--尤其是男人,都想得善良一点。我看见沈惊恐万状的眼神了,他想伸手拉我,但是没有拉住。
  沈做了一个推的动作,于是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体飘了起来,飘离沈的视线,漂离我所有虚幻或者真实的文字。
  长久以来,我一直都喜欢一种飘起来的感觉,它是那么富于诗意,充满了自由而残忍的气息。在双足踏紧大地的时候,我的脚掌妨碍了我的身体。在死亡一刹那的界点上,我拼命吸进一口气,似乎想要把这种轻飘飘的感觉吸进每一个肺泡。
  飘起来了。我们的
  身体,我们
  每一段生活
  每一个有意义无意义的日子
  每一句有聊
  
  抑或是无聊的话
  成为此刻我的身体
  飘起来
  轻得就像没有分量
  
  〔责任编辑程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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