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7期
李将军
作者:■何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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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广的军中从不敲刁斗报时,但到了该是五更天的时候,李广都会醒过来。他用耳朵压着枕头,听地面上有没有马蹄的声音。他用左耳听了,又用右耳听。军中的将士都在酣睡,百十座营帐沿湖、沿河地散落着,凶奴要来偷袭,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候。他听了一阵,只听到一种均匀、有力的气流声,他知道,那是风刮过草原的声音。眼下的漠北,正值草黄马肥呢,风显得爽朗而又温和,透着点儿腐叶或者陈酒的味道。这个季节,边境上总是格外的安静。相安无事的局面,。一直要持续到第二年的开春。到了春天,北边的天空中会突然升起滚滚的烟尘,那是饥饿的匈奴人南下抢粮了。他们皮袍肮脏,骑着快马,举着弯刀,就像解冻的冰河,喧腾、拥挤,闪闪发光。那时候,李广总是站在烽火墩上,迎风眯缝着双眼,望着这忽而向东、忽而朝西的烟尘,沉默不语。他的神情,如同一个上了年纪的庄稼人,望着铺天盖地而来的蝗群,心事重重的样子。他真的是上年纪了,因为时常眯缝着双眼,他的眼角牵出了很长很深的鱼尾纹,它们在脸颊上划出弧线,一直伸进了他的嘴角。
李广其实要比那些皱纹更早地知道,自己已见老了。五更醒来,一切平安无事,他却再也睡不着了。他曾经很多次负伤,肩胛和大腿都被匈奴的弯刀砍过,面颊上也中过箭矢。现在这些愈合了多年的伤口,会让他感到隐隐的发疼。他的身下铺着熊皮和狼皮,盖着厚厚的羊毛被子,但旧伤发疼的时候,他还会觉得身子发冷,有一种浸在凉水里的感觉。他就对自己说,你是连骨头都冷了,什么都把你暖不过来了。他就在黑暗中望着帐篷的顶子,默数着身上到底有多少伤疤。
每天数的数都有出入,有一回数到了二直九,而另一回却数到了三十三。他又对自己说,你看,你连这个都数不清了。不过只要是能够数出来的伤疤,他总能回忆起受伤时的情景。每一处伤都差点收他的命,也就是说,他每一回都是死里逃生呢。
想到自己总在沙场上死里逃生,李广就想,还不如那时候就死了的好。那时候年轻,无名无姓,也就无牵无挂,死了也是死得干干净净的。战士嘛,死在敌人的刀箭之下,也算是没有辱没了先人。现在年纪一天天上来了,人也一天天变得怕死起来。他明白自己总归是要死的,在睡不着的时候就设想了很多自己死亡的方式,但都不敢往深处去想。上了年纪,总是牵肠挂肚的,何况是生离死别。他想,自己打了一辈子恶仗,现在是越来越怕死了。李广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悲哀。人活到气力不济了,连羊毛都暖不了骨头了,为什么偏偏还想赖着往下活呢?
李广治军,对兵法上说的那些条例都不放在眼里。或者说,李广基本上是不读兵法的。以行军来说,天黑了,走到一块水草丰茂的地方,他就把剑一按,说,歇了吧。将士的营帐就东一搭西一搭地扎下来。漠北苦寒,李广就叫炖了羊、煮了酒,抬到营帐分发给将士。他说,吃了吧。几千张嘴一齐动起来,那声音就像风在移动沙丘。酒肉用过了,人就疲乏,李广说,睡了吧。眨眼间营火熄灭,军中一片漆黑,将士、马匹还有石头和星星,都死沉沉地睡过去了。李广也睡过去了,不做梦不打鼾,睡得安稳、平静。他说话很少,说出来的都简明扼要。作为一个将军,他说歇吧、吃吧、睡吧的次数,比说冲呀、射呀、杀呀要多得多。在他看来,后边那些话是可说可不说的,知道怎么做就好了。他喜欢安静,军中从不敲刁斗来报时辰。刁斗在他的军中,仅仅是能够盛一斗米造饭的铜锅。
现在还跟从前一样,不敲刁斗,李广也知道五更天到了。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是他醒过来就再也睡不着了。在黑暗中,他觉得自己那么畏惧寒冷,害怕死亡。想到衰老,死亡,他忽而觉得悲凉,忽而觉得焦躁,再后来就觉得非常的口渴。就这么自己折腾着自己,他从被窝里钻出来,在帐篷里寻羊皮口袋,找酒喝。年轻的时候,他能一口气喝干半口袋酒。现在他不敢了,喝急了要呛人,而且酒是冷酒,不在嘴里暖一暖,喝下去骨头冷,连肠子都冷呢。
有时候他在黑暗中摸遍了帐篷,摸到了几只羊皮口袋,却都是瘪的。长案上有一口带勺的小铁锅,拿勺搅一搅,是昨晚喝剩的羊肉汤,都冻成了胶质。他的心就慌了,有一种六神无主的感觉。他想到酒,忽然觉得饥寒难耐,惟有那酒可以填饱他温暖他。酒已经不是酒了,而是热热乎乎、光光滑滑的某个东西。他那么需要酒来安抚,而服却找不到一口酒喝。他就对着帐外大喊:“顺儿!顺儿!”顺儿是他的亲随小兵,白天替他牵马匹,晚上替他铺被窝。在大漠深处的后半夜,李广的呼喊听起来又苍老又凄惶。“顺儿顺儿”,也可以听成是“随儿随儿”。喊一阵,没有应答。李广这才想起,昨夜大将军卫青遣人送来好酒,将士们一宿狂欢,顺儿一定醉了,睡在不知哪座帐篷呢。
知道做什么都没有办法,李广心里反倒安定了一些。他把衣服、软甲、战袍一件件穿在身上,把袖口、领口和肚带都小心翼翼地扎得很紧。然后他携了一张弓、一壶箭,出了帐篷。他的坐骑是一匹黑马,隐在帐外的某个地方,成了夜色的一部分。李广将手团成拳头,伸到嘴边,低低地打了一个呼哨。跟胡人打了四十多年的仗,李广以为自己在很多地方都越来越像一个胡人了。他发出的哨音,他在马上的坐姿,他眼里的疲惫和忧郁,以及他长时间的沉默,都染上了大漠的颜色。但他也经常在嘲笑着和否定着自己,你怎么配当一个胡人呢,胡人有你那么怕冷的么?胡人有你那么怕死的么?李广曾在近距离将一根根箭矢射进胡人的咽喉和面门,但他们仍举着弯刀左冲右突。他肩胛上的那一刀,就是一个被射得像刺猬似的匈奴骑兵砍的。李广得出的结论是,什么是胡人,胡人就是一些没有恐惧感的人。
黑马应着呼哨,悄无声息地跑了过来。大漠的星光,勾勒出黑马高大而优雅的轮廓,但它却那么谦卑地矮下身子,几乎是把李广拱上了自己的背。风从匈奴人那边吹过来,李广抖了抖身子,坐稳了。他的战袍是灰山羊的老皮子制的,又厚又重。黑马载着穿灰袍的李广,朝北边▲▲儿地信步走了。李广的箭壶中,几粒白点在黑夜里摇摆,那是箭杆上缠着的白色雁翎。
黑马的步点很均匀,李广歪身从在马上,迷迷糊糊的,有一阵子,他差不多是睡着了,还梦见自己躺在一只摇篮里,被一只散着乳香的手,轻轻地摇晃着。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离他的军营很远了。在阴山黑黢黢的影子下,辽阔的大漠深处捧出一弯弧线形的不芒。夜色正是又浓又稠,那弧光借助微弱的星光而闪耀着,好像随时都会融入夜色,但又真真切切的不会消逝。李广知道,这弧光是大漠中的季节河,在抵近冬天飞雪到来之时,它就悄悄地枯干了。
在天亮以前,季节河就成了李广眼里惟一的目标。他策马向河流的方向去了。他想在饮过马后,折转回去。他估算时辰,拂晓的时候,他可以重新望见自己军中飘扬的大▲。
风撩着草梢和马蹄,李广已经不觉得那么冷了。已经冷过了头,对冷也就失去了感觉。他只是觉得饥渴,他想,在河里饮马的时候,自己也该捧点河水来喝一喝了。他从马背上下来,想自己走几步,活动身子。
就在这个时候,李广感觉到风声突然一紧,黑暗中传来低沉的呼吸声,有点像某个人闷闷不乐的叹息。刚刚还感觉遥远,眨眼工夫,李广就嗅到了一股腥臊的气味。同时,他听出了那种像猫一样轻盈而警觉的步伐。他能感觉到,在这气味和步伐中透出的饥饿和兴奋。李广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下来了。大敌当前,危险逼近的时刻,他的思路总能在瞬息间变得清晰和精确起来。
但这一回,李广的平静中还是有了一分隐隐的不安。他知道,他遇见了一只老虎。
二
李广这辈子,射死过很多人,也射死过很多飞禽走兽,但从来还没有机会同一只虎对峙过。作为一个射手,都希望通过射杀老虎来增添自己的光荣。李广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年轻大了,他的看法有了变化。虎对他来说,就已经不再是虎了。有一年春天,他率军路过马邑城,顺儿带了个瞎子来见他,说是塞外有名的算命先生,叫做王朔。王朔的须发都白了,皮肤却白皙得透明,衣衫褴褛像个乞丐,却又干净得一尘不染。李广觉得古怪。李广上年纪后,对古怪的人,都心存几分畏惧。顺儿说要请王先生算命,李广就说,算吧。王朔把李广的头、肩膀、胳膊还有腿,都细细地摸了一遍,却来问将军有什么心事?
李广就说,我做二千石的太守,侍候了三朝皇帝,到现在也还是二千石。我是不是要这样一直做到死呢?我原来麾下有些将士,都早已经封侯了。我的从弟李蔡,还位列了三公。也许我的命中,就没有拜相封侯的那一天吧?年轻的时候我随孝文皇帝出行,陛下就说过我生不逢时呢。
王朔说,不然。每个人的命是一定的,但变数却是没有准的。我刚才摸了将军的骨相,将军一生机警,敏捷,性近于猫。
李广点点头,他们坐在营帐外,看风挟着沙尘乱跑。阳光落下来,却亮得扎眼,把人的骨头都晒酥了。那真是一个大好的太阳天。李广想,一个塞外的射手,没有猫一样的机敏,早就死在匈奴人的弯刀下了。
王朔说,将军的命,变数都在一只虎上。将军,你还没同虎照过面吧?
李广心底格登了一下。他说,是的,还没同虎照过面。
虎是猫的近亲,虎也是猫的冤亲。王朔说,将军哪天射杀了一只猛虎,可能就是你否极泰来的时候了。
李广问,怎么样才算是猛虎呢?
王朔说,这是没有一个标准的。总之,越凶猛,越好吧。
李广送了一颗鸽蛋大的红宝石给王朔。这是从一名匈奴将军的脖子上摘下来的。李广向来疏远那些算卦看相的人,但这次是将信将疑了。对一个北方射手来说,和虎相遇本属寻常的事情,为什么自己就偏偏没有这样的机会呢?看来,真的只有拿命来解释了。
李广见到过的老虎都是些死虎。身上插了几支甚至几十支箭,刀叉还在上面捅了很多窟窿,真的是血肉模糊。看来威仪丛林的兽王落到这种结局,李广心里就有几分悲凉。每次摸着老虎的额头,他的指头都在它眉心停下来。虎的眉心,长着一撮白毛,他想,我能一箭射穿这儿,无损于它的高贵。
现在,一只老虎终于向着李广走来了。这是大汉孝武皇帝元狩二年深秋,天还没亮,夜色浓得像砚台上刚刚碾开的墨汁。
李广看见的,其实只是黑暗中两只蓝荧荧的眼睛。他的周身,都被虎的腥臊的气息包裹着了。他的弓和箭已经先于他的意识,拉出了一发千钧的姿态。
但是,那虎突然停住了脚步。它用蓝荧荧的眼睛,久久地打量着对手,甚至还用鼻子在反复地嗅着。李广的箭,稳稳地对准了那一对蓝眼睛的中央。在长久的僵持中,他能听到虎的呼吸,听到自己血液的流动。他对自己说,你要的那个变数,到底还是来了。李广其实不需要再等待,立刻放箭,也应该有十分的把握。即便是匈奴族中的射雕人,也没有李广发出的箭那么准确和刚劲。不过,他还是想再等一等,因为他已经等了四十多年了,这一刻,他不想着急。也许,他想等到老虎撞入他的怀里再动手吧。等到虎的柔软的身子能让他感到暖意的时候,再把箭平稳地插进它的双眼之间。
然而,那一双蓝眼睛正在慢慢地消逝,像被风吹得远去的星星。
虎的腥臊变得淡薄起来,李广心中“啊呀”一声,他惊讶地发现,虎正在它的猎物面前,小心翼翼地后退。这一发现,真让李广百感交集:什么样的人,才能不战而逼退一只老虎啊!
就这么眨眼间的犹豫,李广没有将箭射出去。风声呼呼作响,老虎发出尖厉的长啸奔路狂奔而走。李广心神陡然大乱,他来不及唤马,就徒步追了过去。
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好在虎是逆风北行,李广就循着腥臊的气味奔跑着。但是虎的速度要比人快多了,李广跑了一会儿,被远远地甩掉了。
他奔上一座山包,迎面是辽阔的草原,季节河的弧线在闪着淡淡的光。他用箭守住河流,他知道只要老虎涉水,河水就会出现波动。
果然,河水动了起来。虽然只有浅浅的浪花,但李广却瞅得十分的真切。他右手一松,箭矢破空而去。距离遥远,李广这一箭截在浪花的前边。箭杆的雁翎,在黑夜中划出一条耀眼的白线。
河中的浪花似乎激溅了一阵,然后归于了平静。李广嘘了口气,他算准那虎中了箭,带伤上岸,也走不了多远。天亮以后,循着草地上的血迹,一定可以找到它的。
但天却迟迟不亮。李广心里焦躁起来,就下山往河边走过去。他知道现在差不多到了匈奴人的腹地,算是深入险境了。本想打个呼哨唤马,犹豫一下,也就算了。河边都是湿地,脚踩在上边总是不得劲。他穿得多奔跑时出了汗,粘着皮肉,又冷又重。腿脚伸进水里,立刻就像有千万根针扎进来,疼得他连连呵气。胡地的秋水可以冻坏马骨,此言真是不虚啊。
河水不仅是冷,而且很急,李广顺着水势斜斜地走着。上了岸折回头看看,根本就找不到下水的地方了。他发现自己走进了一片芦苇丛。干燥的芦苇叶被他的身子弄出一片哗啦啦的声响。有些叶片擦着他的脸颊,就跟擦着一块树皮似的。十五岁在老家陇西成纪县,他第一回纵马驰入芦苇丛搜捕一头负箭的黑熊,叶片将他的脸、胳膊、大腿,划出了多少血口子啊,那些新鲜的、红润的血,发着烫烫的、甜甜的气味。现在,那些刀片似的叶子再也伤不着他了。他想,我的脸已经是一块树皮了,再往后,就是一块石头了。我真成了石头的那天,叶子伤不着我。刀子也伤不着我了。一块石头嘛,什么冷呀,什么死呀,就都不怕了。
从芦苇丛里抬起头来,他看见老北边的天上悬着几颗星星,就像一只长长的勺子。朝那勺子走吧,他对自己说,朝那勺子走,就不会迷路。有勺子嘛,说不定就能喝着肉汤呢。就这么想着,他真像是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起初他还不相信,但他的肠子已经痉挛起来,又清又苦的唾液浸满了他的嘴。在野外漂荡了四十年,他知道肠子和嘴是不会骗人的。
穿出芦苇丛,他看见就在很近的地方,立着一座白色的穹庐。帘子卷起来,一炉牛粪在帐里静静地燃烧,红色的火,升起蓝色的烟。炉子上置着一口黄澄澄的铜锅,煮肉熬汤的香味,就从那儿朝着他飘过来。
三
李广二十岁娶妻,五年后纳妾,育有三儿一女。三十岁后,李广绝欲,就不再亲近女人了。陇西李家,世代都擅长射击。李氏先人中,最早扬名的是秦国的将军李信。秦王赢政二十一年,李信率一千弓箭手随王翦伐燕,连战皆捷,一直将燕太子丹逐入了辽东的衍水。燕灭之后,太子丹的门客扮作游侠,邀李信比箭。李信新贵,沉溺于勾栏瓦舍。比箭的那天早晨,他从花街出来,鼓足了劲也只能拉开一张描金绘彩的画眉软弓。箭射到对手的胸口,就像秋叶一样飘落下来了。而他的左臂,却被深深地射入了一箭。箭头淬这毒药,还带了倒钩。伤口溃烂,三天后李信就死了。死前他留下一句话:弓箭世家,以妇人为大敌。
李信的话显然是说重了。如果真的没了妇人,弓箭又如何世代相传呢。但所谓开弓放箭,倒真的第一是气力,和二才是准确。妇人自然是大耗气力的东西。没有气力,连拉开一张画眉软弓都非易事呢。不过,李信既然把话说绝了,后人也就无法遵循。到了李广这一茬,已经是乡间的平民了。
李广的父亲在射猎一只豹子时,被豹子扑过来咬死了。李广就由寡母拉扯长在。寡母说,李家要在垄亩中直起来,还是只有指望弓和箭。但弓必是硬弓,箭必是利箭。要开硬弓,就得有气力。气在力行,要有力必先养气。儿啊,你知道如何养气么?李广还小呢,却说,母亲,和都晓得。寡母说,你都晓得,就不是娃娃了。养气的首要是什么?李广说,不能泄气。寡母说,不能朝哪儿泄气啊?李广说,不能朝女人那儿泄气啊。寡母垂下泪来,说,好儿子。
李广死后二十八载,即孝武皇帝征和二年,中书令司马迁写出了一部《史记》。书中叙到李广,有这样的话,李将军身子高大,两臂若猿,可以自由伸缩。他擅长射箭,确属天性使然啊。即便是他门下的高徒,抑或他自己的子孙,也没有谁的射艺及得上他本人呢。但《史记》的作者忽略了一点,体貌其实都可以血亲相传,却惟有李广一人服从了祖训:勤练武,远女色。
孝文皇帝一十四年春天,匈奴骑兵大破了萧关,南下掠奔牡畜和粮草。李广以良家子的身份主动投军。初次上阵,第一箭射落匈奴的大▲,第二箭射翻匈奴的白马将军,从此轰动漠南漠北。战后,李广被提拔为汉廷的中郎官。那时候,李广还不到二十岁。这个年龄,对未来做任何的想象都是不过分的。
这种想象在四十多年的时间里,被干干净净地洗去了颜色。他的射艺还和从前一样,已不能再有进步,就像他渴望的光荣也没能再增添一点。他已经老了,但心还没有死尽。机会是越来越少了,他就越来越珍惜最后的机会。他对自个儿叹息说,唉,你是死期不远了,咋还那么恋生啊。
顺儿知道李广晚上睡不热被窝,就说,这正常呢,四十非棉不暖,五十非帛不暖,六十就非肉不暖了。他说,明儿到关外的集市上买个胡人女子回来,给主子暖身子。李广正喝着羊肉汤,就一口啐在了他的脸上。李广骂道,狗奴才,你废了我么?!
顺儿反笑了,他说,我知道主子是要留那一口真气,射老虎呢。
李广依旧喝汤,默然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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