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宫巷沈记
作者:南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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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回家尽孝,没有必要因为放不下手中的那一些可怜的权力首鼠两端。家是什么?家是双亲的白发,是娇妻稚子,是一个允许蓬头垢面或者睡懒觉、发脾气的处所;人生在世不称意,回首茫茫家何处——那就是双重的悲哀了。沈葆桢肯定明白,不论飘泊何处,身后必须有一个坚固的家。江西巡抚的职位并没有让他得意忘形。购买宫巷十一号沈家大院,无疑是提早为自己的归隐找好一个栖身之所。
家是双亲的白发,是娇妻稚子——沈葆桢的母亲是林则徐的妹妹,他的妻子林普晴是林则徐的女儿。官宦名门如何择婿历来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据说林则徐出身贫寒,但是一位郑姓知县慧眼识人,毅然把女儿许配给他。当时林则徐不过十来岁,前往鳌峰书院的途中遇到雷雨。他在郑家大门口的屋檐之下躲雨,信手取出老师的文章朗声诵读。郑姓知县闻声出门,一眼认定林则徐少年老成前途无量。次日郑家立即托人议亲,林母因为门第卑微而婉拒。郑家再度请人撮合,他们的诚心终于打动了林母。坊间一种说法认为,林则徐的择婿异曲同工。沈葆桢当年是林则徐府中的随从,,某一个寒冷的大年三十,林则徐要求沈葆桢誊写一份奏折。沈葆桢不断地哈手取暖,终于工工整整地誊好。林则徐突然说,奏折之中的一句必须改过。沈葆桢二话不说,重新誊写。林则徐暗自颔首,当即挽留沈葆桢过年,并且在大年初一当众宣布沈葆桢将娶走二女儿林普晴。
这种戏剧化的情节估计出自某一个民间文人的虚构。沈葆桢与林普晴是表兄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沈葆桢十三岁定亲,当然,他们的婚事最终的确由林则徐定夺。沈家的清贫可能远甚于当年的林家,但是,林则徐相中了沈葆桢的出众品行。林普晴嫁入清贫的沈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针线女红,勤勉度日。为了凑齐沈葆桢赴京赶考的盘缠,林普晴典当了金镯子,从此改戴一副藤镯。没有她的悉心照料,恐怕也没有沈葆桢日后的发迹。林普晴五十二岁辞世,沈葆桢的挽联悲怆唏嘘:“念此生何以酬君,幸死而有知,奉泉下翁姑,依然称意;论全福自应先我,顾事犹未了,看床前儿女,怎不伤心。”
一些历史著作将林普晴列入奇女子,肯定是因为她性格之中的侠气。将门虎女,这种侠气很难从小家碧玉身上发现。沈葆桢任江西广信知府的时候,林普晴曾经伴随左右。一日,沈葆桢出城筹粮,太平天国大军突然袭来。城内的兵卒和衙吏纷纷出逃,林普晴率领残部冒死守城。她刺破手指写了一份血书送给玉山守将饶廷选,既委婉陈辞,又朗声疾呼。饶廷选为之动容,毅然率部飞驰解围。这即是“血书求援,广信解围”的故事。下得了厨房,上得了城墙,通常的女流之辈显然望尘莫及。我猜想,林普晴端庄贤惠和非凡的气度恐怕是沈葆桢恋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宫巷十一号的女主人面目可憎,性情乖戾,沈葆桢怎么会把回家作为后半辈子如此重要的人生主题?
我同时猜想,沈葆桢恋家的原因肯定不止一个。窗明几净,笔墨纸砚,吟诗品花,倚栏观鱼,“雪天裘被偕朋辈,平地楼台望子孙”,沈家大院寄寓了多少生活情趣?当然,这些猜想很可能遭到鄙夷。铁血男儿,志在四方,雄才大略必须抛开家室的负累,儿女情长哪能有俯视天下的怀抱?所以,古人总是乐于流传种种励志的典故,例如林则徐为沈葆桢改诗。估计是一个如水的秋夜,新月如钧,沈葆桢独酌于庭院。酒酣耳热,傲气顿生:“一钩足以明天下,何必清辉满十分。”沈葆桢吟诵再三,顾盼自得,择日将诗句呈送林则徐。林则徐沉吟半晌,提笔将“何必”改为“何况”——“一钩足以明天下,何况清辉满十分。”沈葆桢顿时汗颜。显然,这个故事肯定的是大人物的襟怀志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而且必须摒弃一己,以天下为已任。“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林则徐林文忠公的名句。这种观点当然无可非议。可是,天下之人,人各有志,兼善天下是一种志趣,独善其身何尝不是另一种志趣?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许多文人对于这句话耳熟能详。这犹如两种互相补充的生活理想。他们潇洒地往返于庙堂与山林之间,气宇轩昂,进退自如。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澄吾足。世事无非如此: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当然,这仅仅是一厢情愿的想象。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文人对于庙堂充满了敬畏。权力崇拜普遍气氛之中,“独善其身”多少像是一种无奈的下策。因此,无论是隐居于江湖,还是招摇于闹市——无论是柴门草堂,野渡扁舟,还是青楼笙歌,游宴酬酢,这些文人仍然时刻支起耳朵,凝神谛听朝廷的动静。只要君王一声召唤,他们就会抛下手边的一切,飞奔而去。如果朝廷大门紧闭的时间过长,这些不甘寂寞的人就会情不自禁地搔首弄姿,制造些许响声,或者讨一两封名流的引荐信投石问路。当然,这些游戏肯定有些冒险,不小心就会弄巧成拙。当年孟浩然应邀至王维的寓所清谈,碰巧唐玄宗来访。唐玄宗听说过孟浩然的名声,慈祥地下旨召见。孟浩然乐不可支地从藏身的床铺下爬了出来,顾不上拍打身上的灰尘就兴冲冲地吟咏自己的诗作《岁暮归南山》。不幸的是,一个小小的事故发生了。唐玄宗听到了“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的句子之后恼火地说:“卿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不言而喻,孟浩然的一切机会从此断送。
当然,那么长的历史上不乏几个猖狂之徒。嵇康拒绝出仕而宁可呆在茅屋前的柳树下叮叮当当地打铁,奏《广陵散》;陶渊明挂印弃官而去,情愿日复一日悠然地与青山相对而望:李白多喝了些就放肆地发酒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甚至胆大妄为到了吆喝高力士脱靴子——这些目空一切的家伙的确不太把权力放在眼里。然而,他们毕竟没有几个。绝大多数自视甚高的文人雅士面对权力的时候总是毕恭毕敬,喏喏连声。即使郑板桥或者金圣叹这种貌似耿介的家伙也时常卸下面具,动不动就感激涕零地向北叩首而拜。为什么权力场的吸附力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些文人无法自持?必须承认,名利或者虚荣不是答案的全部。至少在当时,“忠”是权力崇拜的另一种表述。朝廷、天子至高无上,“忠君”也就是将自己的全部才能奉献给这些权力的象征。朝廷之外不存在清谈国事的沙龙,多嘴多舌很可能惹出杀身灭族之祸。报纸、杂志所形成的公共空间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康有为、梁启超这一代知识分子诞生之前,众多文人只能把一腔的报国激情写成奏折,恭呈圣上。如果这些文字无法叩开朝廷的大门,长吁短叹的内容只能是怀才不遇了。诗书礼易,地理天文,从小积累的学问烂在肚子里,岂不是空活了一辈子?所以,他们只能崇拜权力——只能把自己的生命托付君王的青睐。
如此看来,沈葆桢多少得算一个异类了。他显然没有李杜的文采,书法亦无法跻身于二王或者颜、柳,另一方面,他官运亨通最终官拜两江总督——然而,沈葆桢屡萌退意。仕途一帆风顺,无数的同僚垂涎三尺啧啧有声,没有人相信他竟然被一袭官袍箍得喘不过气来。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