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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著名人物败笔拾遗》一文正误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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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澍先生的文章《中国近代著名人物败笔拾遗》(载《书屋》2002年第3期)发表后,在读者中颇有反响。近来,李骏、任羽中、袁昕、舒罕等读者来信,就王文的一些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特别是指出该文所列鲁迅四条遗嘱有误。鲁迅的原文是: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以上原文见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鲁迅全集》第六卷中的《且介亭杂文末编》。
两相比较,王文所列每条遗嘱中的头一句话,即“彻底否认夫妻情感”、“彻底否认自己毕生经营的事业”、“彻底否定关爱”、“弘扬以牙还牙的仇恨”当系作者的“评语”,而非鲁迅的原话。用同样的字体排印造成了混淆。另外,遗嘱第五条中少“空头”二字。
在此,我们对上述读者的指正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为我们编辑工作中的疏漏向广大读者致歉。
(本刊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