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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卡片(之四)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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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压抑
性格卡片(四)
周泽雄
压抑是性格上的佝偻症,与生理上的佝偻症一样,它也是身心长期受到扭曲和重压的结果。
人,就其本义,就其在社会上肩负的使命、在地球上承担的责任而言,命中注定是要背负十字架的。压力不够的人生,不仅不值得羡慕,甚至不值得提倡,其生存状态,不会比太空舱里的宇航员好多少。何况,对宇航员来说,失重是一种特殊的压力。严格地说,没有压力的人生是不存在的,人的七情六欲,自然成长的不同阶段,社会发展的不同环境,本身都会以压力的形式作用于生命。借用“原罪”术语,我们也可说人是天然要承受种种“原压”的动物。
既然压抑源自压力,压力又属生命的题中之义,那么,它又是如何形成压抑的呢?我觉得世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误区,有必要在这里廓清一下。
人们谈得较多的是压力的轻重,如给书包过沉的小学生减压,给准备培养的青年干部加压等。如果针对身心尚未发育完备的孩子,“轻重”概念当然是正确的,倘是针对成人,我以为大可商榷。依我小见,我断定成人世界的压抑与轻重无关,重要的是型号。一旦型号对头,压力愈重,往往成就愈大。伟大的人生,几乎都是在找准了正确型号的前提下再不断自我加压的结果。
一个在学术上显出不凡才能的青年才俊,在我们国内,常会被眼力差劲的上级强制性地培养成业务领导。或相反,一个在生产第一线显示出某种天赋的小伙子,也同样会被思维怠惰的领导送去大学深造。用心固然可取,但压抑很可能应运而生。道理很简单,和自然界一样,笑傲霜雪的梅花,在艳阳高照的热带雨林里反而会丧失生命力。抹香鲸周游大洋,一旦在陆地上搁浅,须臾即一命归西。我们不难发现,对某些人,是工作过重会形成压力,对另一些人,则是赋闲在家会产生压抑。举个极端的例子,已故杰出探险家余纯顺壮士,孤身徒步在阿里无人区行走时,面临的野外生存压力之重,超出所有都市白领的想象。但他压抑了没有?没有!心灵连点鬼影都没有!但是,你若试着把他招回出生地上海,给他在某个大公司安排一张写字台,要求他每天上班做做报表,咳,要不了三天,他就压抑了,就憋气胸闷,每个毛孔都要发出呐喊了。对余纯顺这种型号的人,一张老板递上来的业务报表,其构成的生命压力,远在十座皑皑雪峰之上。
所以,压抑与压力无关。压抑会摧毁人,压力只会成全人,两者的作用方向截然不同,问题是您得找准啰。真正的渔夫不会被大海击垮,伟大的作家不会受困于创造的艰难。所以,当你在工作中倍感压抑之际,请先别急着逛什么“新马泰”,打什么高尔夫,那治标不治本,你该先核对、确认一下自己的压力型号。
以竞争为特征的现代社会,对压抑症的形成,确实要负主要责任。由于成功的标准被弄得过于僵硬和简单,收入多寡几乎成了成功、优秀的惟一标准,凡是不能像余纯顺那样为自己生命制订独特游戏规则的成年人,都有可能产生压抑。压抑虽由个体承担,生成机制却是社会性的,它是一种文明性格,其病灶源自当代文明的内在机体。在文明强大的整体性施压下,我们每个具有单独型号的个人,常常是不被过问的。这便是压抑的根源。我们总体上对之无能为力,就像我们作为个体对全球气候转暖也完全无能为力一样。所以压抑现在早已代替了贫困,成了文明人类的最大苦难。
干一行,爱一行,必有压抑。爱一行,干一行,必有小成。
32.腼腆
好事意外来临时,情感猝不及防,从而殃及脸色、手心和肺腑,就是说脸发红了,手心出汗了,酥胸鹿撞了。腼腆之情的展示者主要是少男少女,不过有迹象显示,现在它已越来越成为一种古典情感。此外,让人意识到的腼腆总要少于实际存在过的腼腆。
需要作些解释。
一、不是所有好事都会引起腼腆的,比如得到一笔钱,金额再大也不会导致两腮绯红。腼腆特指那些富于情感价值的好事,同时自己对这种好事又没有把握,吃不准。其实大家都知道,腼腆是一种青春期的情感,蕴含一股芬芳的性意味,有此预感的人内心常会伴有某种无法控制的开放感。腼腆者一面陶醉于这股芬芳之中,一面却不清楚她是正是邪,算好算坏,于是,便只能由着腮帮子红去了,由着手掌心湿去了,由着胸脯蛮不讲理地一起一伏了。
二、关于古典。今天的孩子生理发育早,心理发育更早,在自己从“性”的角度还处于“里外不是人”的阶段之时,就已早早地通过影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熟知了人间男女的种种因果和招法,准备期非常充分,理论上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各种排练(实际上可能也就真排练了),这样当好事来临时,当事者往往已完全没有了猝不及防之感,充其量只会嘀咕一句:“嗨,这事还真来了,露一手去。”我们知道,拆烂污的好莱坞积数十年之功,早已向当代女性传递了如下精神:只要男人流露出与你接吻的要求,作为女人你就得在第一时间变得情绪热烈,声音缠绵;当男人开始脱你上衣的时候,你得学会速度更快地扒下对方的裤衩,并不由分说地先哼哼起来再说。——不管好莱坞的做法是否符合人性特征,反正,这种暗藏着男性狡诈的影视套路,客观上非常不利于腼腆之情的继续存活。
三、为什么说“让人意识到的腼腆总要少于实际存在过的腼腆”?这有两个原因。第一,虽然性格通常情况下与相貌无关,但要想把自己的腼腆传递给他人,容貌的姣好、肤色的白皙似乎也不可或缺。丑陋的容貌会使观者本能地无视腼腆的存在,黝黑的面容也会对腮帮子的红润起到抑制作用。第二,虽然腼腆之情通常并不会让旁观者不快,看到别人面露腼腆,事实上大多数人还会觉得心情愉快,但腼腆者一般又并不愿积极配合,总是想方设法地尽量掩饰此类情感。这样,总会有些人掩饰得较为成功,少年总体上又比少女更擅长掩饰。再说,有些腼腆是单独发生的,少女收到一封情书,习惯上总会躲到某个无人偷窥的地方,她在那儿(公园,校园一角,卧室,洗手间等)一个人脸蛋儿红个不休,胸口跳个不止,旁人又如何知道呢?
腼腆极有观赏价值,它总会让成年人在一边意味深长地暗笑。惜乎一方面腼腆者越来越少,一方面硕果仅存的个别腼腆者,恰恰不具备对腼腆的审美能力,好像那是一件出丑的事。
腼腆是否算是一种性格,我也不无犹疑。赫拉克里特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但我们看来得把腼腆排除在外。腼腆决定不了一个人的命运,它属于青春期,也仅仅位于青春期。再腼腆的少女,成家之后往往也不再腼腆了,或即使她仍然动不动就脸红心跳,也较难被别人承认为腼腆。人们会说她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至于大男人动辄脸红,当然就更是一件无人喝彩的难堪事了,其审美特征不仅荡然无存,病理特征倒可能渐渐显现。简单地说,过了青春期,如果腼腆还在的话,亦已不复当年风采。它转化了,人们更愿意在内向、孤僻、自闭、神经过敏等概念中给它重新定位。转化的程度——恕我冒昧——相当于由蝌蚪转化为蛤蟆。
33.懦弱
懦弱不是胆小,所以与胆气无关,与块头无关,与性别无关,与年龄无关。比方说希特勒胆子极小,据说见人杀一只鸡都会吓出一身冷汗,但这并不等于他是个懦弱之辈,完全不能证明他没有下令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这是两码事,虽然它太容易被人习焉不察地混为一谈。
懦弱是意志上的缺陷,它可以出现在一位瘦女子、瘦诗人身上,也同样可能出现在一条壮汉身上。我甚至不敢断言,何者的出现概率更高一些。狗族中最凶恶的狼狗,对主人的忠诚品质却最可称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恶棍,往往也最容易在主子面前吓得两腿打颤。一种过分的勇敢,其动力系统也可能来自懦弱的运转。在懦弱的家族中,除了泛泛的意志薄弱者,我们也可以包括十恶不赦的暴徒,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丧尽天良的碎尸犯。
懦弱与胆小的区别在于,胆小由于和体质相关,所以多体现为某种一眼可见的外在行迹(某人怕蛇不怕虎,某人怕虎不怕蛇),懦弱由于和意志相关,隐藏较深,故其外在符号往往不那么一目了然。此外,懦弱还是一个文明的概念,牵涉到人的学养和修养。比如,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自然人,显然不可能在死神面前处变不惊,遇到意外变故,当然也可能比谁都更容易大呼小叫。死亡是一门人生课程,有人学得很好,不待死亡来到就已早早领到毕业证书;有人学得不好,有人甚至都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学习成绩,最容易在意志领域得到体现,表现为有人坚强,有人懦弱,有人时而坚强时而懦弱。顺着这个话头往下瞧,我们也会发现,意志往往与人的信念(或信仰)有关,一个没有信念、信仰的人,最容易成为意志薄弱者。花天酒地、醉生梦死,是懦弱的常见表现方式,绝对的怀疑主义,是懦弱不太常见的表现方式,尽管他曾借助这股怀疑气质为自己赢得不少“坚强”的印象分。
信仰坚定的人肯定不是懦弱者,修养出众的人则未必。当一个人表示想明智地处理问题时,他有可能已经被人看出懦弱来了,“明智”在这里只是懦弱的挡箭牌而已。过于激动有时也会导致懦弱,美国现代舞大师伊莎朵拉·邓肯少女时代正想初尝禁果,谁知那个浑小子竟被她明艳灿烂的肉体震呆了,以至落荒而逃,使小邓肯老大不快。懦弱者一般有着超出必要的自知之明,他既然不认为冒犯是一种德行,也就排除了接受挑战的人格意义。懦弱者未必是自感懦弱之辈,那倒是强者偶一为之的心态。
中国文化相对说来不适宜培养强悍的心灵,看看“文革”时期那么多人不约而同地放弃自身的人格尊严,向极权和蛮性势力投诚,我们除了唏嘘感叹世道的残忍,似乎还应从文化传统中求得更进一步的理解。建国后境遇最惨、骨头最硬的胡风先生,内心的臣服意识,同样是非常坚硬的。作为中国人,我们也许有义务从民族性的角度对懦弱作更进一步的探讨。
34.清高
“清”和“高”是两个可敬的汉字,至少比“浊”和“矮”可敬得多,一经联手成“清高”,怎么就带点贬义了呢?说不清楚,这是文字的魔术,就像将“马”和“虎”这两种健美动物组合在一起,不知怎的竟会连点马嘶虎啸都听不到,仿佛汉字突然散了架似的。
“自视清高”是个常用但不通的词,既然“清高”带点贬义,就不会有人愿意以它“自视”,就像不会有人“自视卑贱”、“自视小人”。所以真实情况也许是这样:某君惯以高人面目示人,举手投足均透着股不与侪辈为伍的贵族气,而阁下您偏不买账,认为他的贵族气、高人气、君子气其实只是假正经、酸大头、装斯文、伪派头,你要戳穿他。仅仅戳穿他还嫌不够,为了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讽刺效果,最好的办法是让他自己招认。对“文革”有点记忆的人会知道,当年那些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的人,遭批斗时常常会脖子上挂块牌子,上书“×××是反动学术权威”,而不是“有人说×××是反动学术权威”。将“被视为清高”转换成“自视清高”,依据的大概也是这个同样的手法,只是性质、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咱试着换一个角度:“热爱学习”与“附庸风雅”,词性组合完全相同,前为动词,后为值得肯定的名词,但味道偏偏完全两样。前者堂堂正正如正午的太阳,感觉不到一丝阴影,后者斑斑驳驳如穿林之鬼火,感觉上就浑身不舒坦。为什么本无可厚非的行为,竟会引来那么激烈的反感呢?风雅不该附庸,难道恶俗倒值得追捧?“清高”不宜“自视”,倒不成“大老粗”值得自雄?
当然不是,但有一个事实即使说出来令我不快,我也只能先说出来再说,即在我们国家,不少人对风雅(“清高”差不多是它的同义词)的仇恨,的确超过对恶俗的仇恨。由于中国文化惯以君子标准垂范立则,而君子的标准又过于苛刻高峻,对大量凡夫俗子完全不构成鞭策,长期以往,便诱使相当一部分“有志者”只考虑如何把劲攒在成为伪君子上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做不成真君子,但也瞧不惯伪君子,而由于真君子比例上从来不足伪君子的千分之一,他们当然有理由提高警惕,对世上“风雅”、“清高”、“君子”一族格外留神,凡事先存起三分疑来。在中国做高人是一个危险的梦想,你如果只是停留在学习(附庸)阶段,还没有正式毕业,就别指望得到人们的好感。老百姓吃多了亏反而不愿意承认中间状态的价值:你要么和咱一样做平头百姓,要么就崇高到没有吃喝拉撒睡的份上,又要做什么又要立什么的那档美事,可没人愿意给你留着。虽然,依我愚见,中间状态实在也不坏,如果中国人一夜间都变得清高,虽然可能会使举国充满醋酸味,但文明程度大概也会有不小提高。
“清高”之招人嫌,不为别的,就在于他让人觉得不彻底,还没到那份上。让老百姓仰脖子看你可没那么容易,所以在中国,一个人做不来钱钟书那就干脆学王朔破罐子破摔,想在第三条道上走,难免成为“文化苦旅”。
唉,“清高”原本命不至此,我们真该学会对它宽容点才是。
35.轻狂
狂族中最常见的一种,前面加个轻字,自然是为了方便奚落,表示这种狂没斤没两,当不得真。“少年轻狂”四字,也准确指明了轻狂者的年龄特征。不过,“少年”二字同样当不得真,今天的少年郎,整天背着沉重的书包上学堂,夜半三更还在做着无休无止的练习题,哪还有轻狂的兴致。所以,一个人要真正变得轻狂,一般得在告别少年阶段的学习之后。今天的“愤青”一族,也许是一个合适的观测对象。
青年人有朝气,有傲气,有冲劲,思维、感知成分里掺入了较多的血气。让人倍感讽刺和无奈的事实是,一个人在最具正义感、使命感和道义责任的时候,恰恰是最缺乏经验的,相反,随着经验的日益丰富,人的正义感、使命感和道义责任却也会随之减退。这是上帝的促狭之处。就青年人而言,由于人的生理成熟总是早于心智成熟的缘故,遂使他们的正义感或使命感,被迫以一种可笑的态度展现出来。而且,他们还得继续被迫在无视这份可笑的前提下击筑高歌。——在一双因饱经沧桑而变得暮气沉沉的眼睛看来,这样的青年人,天然就是嘲笑的绝佳对象。
事实上,除了轻狂者本人,以及与他并肩轻狂的战友,在所有旁观者眼里,轻狂都不会是一副悦目的形象。我得承认,轻狂作为一副嘴脸,确实让人很难恭维,听轻狂者大放狂言,偶尔也确实有听猴子讲经之感。
然而,轻狂终究属于一种成长过程中的无奈,多加指责原无多大意思,正如我们可以对少女的叽叽喳喳感到烦厌,但一定要大加指责并要求她迅速改正,则又属瞎操心。何况,轻狂纵有种种不可取之处,毕竟也有一个足以抵消所有不足的优点,那就是它体现了一位青年人积极向上的热望。轻狂作为一种可见的眼前的人体语言固然让人头大,但轻狂也在最大限度上预示了这小子的上升潜力。轻狂者不会是不可雕的朽木,而恰恰意味着:孺子可教也。
另外,一个社会,若老是放纵老年人无节制地指责“少年轻狂”,较之这个社会充满轻狂之徒,也许更加令人忧虑。事实上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指责者众多,也可能起到从根子上压制轻狂者的效果。相反,倒是中老年人对轻狂少年抱着宽容甚至鼓励的态度,反而可能使轻狂者变得不那么轻狂,也就是帮助轻狂者在保持青春锐气的同时,收敛自己过于张狂的外在行迹。这是因为,过分的轻狂,也可能是某种矫枉过正的结果,中老年人越是惯于指责,越可能激惹青年人的无名怒火。还可一说的是,考察人类中的成功人士,有过“少年轻狂”前科的,比例上也远远高于乖孩子。所以,一个国家若在体制上不利于轻狂之徒的发作,这个国家的未来一般也较为忧虑。
说来也许不中听,一部人类历史,相当程度上是由芸芸浪子推动的。浪子成功的前提之一是,他日后必须回头,前提之二是,回头之前他必须是一个浪子,也就是一个轻狂之徒。
我们还应该对中老年人说上几句。不是所有的青年狂气,都可以被贬为“轻狂”的,在中国,相对更加可怕的是,存在一个滥用“轻狂”来贬低后生的倾向,不少老年人在指责起青年人“轻狂”时,完全是不过脑的,好像前人发明“轻狂”这个词,就是专供他发泄对青年人的仇恨似的。这种发泄的不利后果,借助我对网上愤青的随机调查,现在也已看得很清楚,那就是它不仅没有起到限制轻狂队伍的作用,还使得今天的轻狂者的整体素质呈下滑趋势。看看互联网上那些惯于在各个中文论坛频繁挂帖子的当代愤青吧,真是惨不忍睹,较之他们历史上的轻狂前辈,水平之倒退,已不可以道里计。
36.冷酷
有两种冷酷,一为天性冷酷,一为扮相冷酷。天性冷酷者,扮相未必冷酷,扮相冷酷者,则肯定与冷酷无缘,“冷酷”只是他近来特别爱穿的一件克格勃式米色风衣罢了。
众所周知,后者缘起于一个词汇“酷”(cool)的流行。说起来这个词汇本来不该迟至今日才流行,人类(尤其是女性)对“酷”相的审美源远流长,且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这依据是,男人对假小子的女人通常不抱恶感,女人最深恶痛绝的男人,则莫过于阳刚气不足的“娘娘腔”。冷酷由于与“娘娘腔”保持着最为辽阔的形象间距,人们的眼光只要稍一打闪,就会从中瞧出“酷”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都市女性曾经对日本酷汉高仓健推崇备至,视为男子汉的理想标本(作为对照,则是对中国某些美男子影星爱理不理,贬之为“奶油小生”)。追究起来,这高仓健为了显示隐忍风度而在拍照时将一截针线咬在嘴里的举动,实在也不无装酷的嫌疑。
我们还是别去纠缠“酷”了,在我的兴趣范围内,“酷”属于时尚的范畴,与性格无关。
回头再说冷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冷酷”包含了感情淡漠的意味,但一个仅仅淡漠情感的人,人们又不会说他冷酷。对这种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家伙(比如热爱麻将、足球更甚于热爱妻女的丈夫),人们特地预备了另一个词汇:乏味。这表明,冷酷一词中潜伏着积极的行动。冷酷不是奥勃洛莫夫式的懒汉,而是一个黑手党教父,一个心狠手辣的政客,一个行走江湖的游侠。冷酷天生与小民百姓无缘,人们会提到杀手或律师的冷酷,却从来不会把这个词用在普通小职员头上,除非他干出伤天害理的事。这里面就有了不公平,因为换一个角度,一个因为热心从政而不回家的丈夫和一个因为迷恋电脑游戏而不再搭理妻子的小男人,从妻子的感受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原来,“冷酷”一词中竟然还包含了社会性偏见,一种针对强人的人格歧视。既然有此偏见作祟,我们在使用“冷酷”时就得慎之又慎,可别让嫉妒模糊了双眼。
需要郑重指出的是,人们往往特别喜欢将某些性格加在某种类型的人身上,比如将“吝啬鬼”加在富翁的身上。我们在承认富翁大多吝啬这个事实的同时,也必须反躬自问,即是否自己也特别愿意相信这一点?是否自己内心本就缺乏视富翁为慷慨之士的心理机制?同样我们有义务反问,是否只有将取得重大社会性成功的家伙指责为“冷酷”,我们的心才会好受些?——我当然不是为冷酷者辩护,不,我只是觉得在这方面反思一下,更有意义。人类对冷酷的认识,实在有着出自本能的功利色彩。
比如,若拒绝双重标准,不妨说我们可爱的大诗人李白,实在也冷酷得可以。这位诗人少小离家,老大不回,抛妻别子,耻谈风月,颠沛漂泊四十载,竟然从没有留下什么桃色新闻。在孟浩然、杜甫乃至汪伦的眼睛里,李白固然是一位热情如火的朋友,但他的妻女会怎么看呢?你说他到底算“酷”还是算“冷酷”?
37.单纯
单纯,当我们试图认识它时,遇到的麻烦好像是:这个词儿并不单纯。我闭目细思,突然看到女孩子们频频向我翘着两条牛角状的羊角辫,殷红的手指扒向眼皮下方,做着尽可能生动的鬼脸,那意思当然是:“想了解单纯吗?找我没错。”还没回过神来,又听到呆傻之徒在一侧嘿嘿憨笑,一个劲地比划着双手:“你要说的不就是俺吗?”那边,突又见迂腐之徒袖着双手,不紧不慢地悠悠踱来,说话口齿不清,听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他正嘟囔着:“正是,正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本人不才,正是一线单传的单纯汉。”
麻烦就在这里。单纯属于性格中的利润,谁都想加以攫取。
当人们想对呆傻、迂腐之徒尽可能礼貌一些的时候,常常会把到了嘴边的“傻瓜”、“笨伯”、“不通世故”咽回舌底,临时改成“你真单纯”。同样,一位少女,如果长相还算可爱,那么,在她事实上不过是显示了自己的天真无知之时,仍可能被好心肠的女士们先生们用赞叹的口气评价道:“她多么单纯啊!”可见,人们在使用“单纯”这个字眼来描述性格时,经常会有意无意地采取模糊策略。一个男人,如果有一个深爱他的妻子,那么,自己愚不可及的种种行为,就可能在妻子面前一概得到这样的善意评价:“你呀,真是太单纯了。”比如,当他再次因贪图便宜货而从街头骗子手上买下一只假钻戒时,就可能得到这种评价,虽然,除他本人之外,谁都知道这件事与单纯无关,他只是贪婪而不得其法罢了。
为了说明单纯,看来我们得首先把无知者的天真、弱智者的颟顸剔除在外。但如果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地接着把少女的单纯也排除在外,就难免有点手足失措。众所周知,愿意将一位可爱女孩看得“单纯”,本是天底下男人们的自然愿望。我不可能无此念头。想到托尔斯泰笔下的少女娜塔莎,哪个男人不会闪过一丝柔情呢?虽然,由于天性多疑,倒霉的我又难免嘀咕:认为漂亮姑娘单纯,会不会只是男人们的一厢情愿呢?上帝赋予漂亮少女的那份纯情表情,会不会只是一种化妆术呢?另外,我是不是特别不具备接受如下事实的雅量:一个外表一尘不染、面容纤细无比的少女,内心也可能是复杂的。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认为漂亮少女未必单纯的,往往正是女人自己。我以为对此不应只从同性间的嫉妒角度去进行理解。作为男人,我们还应注意这个事实:女人因无须向同性伙伴献殷勤之故,故而相对更有条件客观地观察自己的同类。我觉得,虽然与人为善总是应该的,但男人们在判断某位少女“单纯”之前,最好还是多留一份心,免得被她背后窃笑。——我声明一句:我希望并且愿意相信美丽的少女都是单纯的,但如果她们实际上并不单纯,我也没觉得天要塌下来。也许觉得这样也不坏。
现在可以给出我的结论:单纯作为一种性格是存在的,但非常稀有,也非常珍贵。我记得不少人说过类似的话:千万不要蹲监狱,一个人蹲过监狱之后,也就是在受过牢头狱霸的折磨之后,他很可能永远丧失了对生命的神圣感。我过去的经历,使我对所谓牢头狱霸的苛政,并不陌生,因而也愿意接受他们的忠告,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书本上,我也都看到过截然相反的例子。确实存在一种人,他们天资聪颖饱受苦难,在监狱里甚至呆了二十多年,身上每个毛孔里都纪录着人性的邪恶。然而,奇怪的是,他的神圣感丝毫未受损伤,他刀凿斧削过的脸庞上,依旧绽放出世上最纯洁、最无邪的微笑。那微笑,不可思议的程度是,只有冰山上的雪莲可以媲美。我见过这样的人,所以,我想把“单纯”留下来,专门赐给他们。这样的单纯者是不可以分析的,他们就像造物的奇迹,专门为了向人类演示神奇。
38.狷介
一种极为罕见的性格,如以稀罕血型作譬,“狷介”型在人群中大概只有百万分之一的比例。样品既如此稀少,我自然不敢吹嘘不会看走眼,更不敢保证没有在这里瞎三话四。好在当代中国有一个现成的样品,可供我随时参验复核,那就是钱钟书先生。钱钟书尝言:“人谓我狂,不知我之实狷。”有此一语助阵,我或可壮胆对狷介来一番打量。
的确,狷介者最易被眼力差劲者视为轻狂,打个冒失的比喻,该差劲程度相当于庸医将艾滋病患者误诊为感冒。如遇到轻狂意欲冒充狷介的个案,则刚才用过的比喻又不妨翻个身再用上一回,那就是相当于感冒者大惊小怪地自以为得了艾滋病。比喻之所以举得如此不伦不类,除了表明本人拟喻能力稀松平常之外,还想顺便说明如下两点:一、狷介本属中性性格,本身并不具备如“沉着”、“坚强”之类性格所天赋的褒义,所以犯不着哄抢;二、真正的狷介者必然是一位强者,甚至智者,所以我不必担心“艾滋病”的比喻会让他觉得恼火。轻狂,如果所指确实的话,那么被指认者通常还得同时把“无知”的帽子给认领下来。轻狂必出于无知,无知再加轻狂,则必处处显得矫揉造作。狷介者虽然也难免无知,但那种无知更接近苏格拉底理解的境界,也就是世界上最让人不敢小觑的无知。在最低层次上,狷介与轻狂也有这样一个区别:轻狂者好招摇生事,喜欢把自己虚假不实的特立独行之举,尽情地向他人播送。狷介者却完全没有此类心情,事实上人们常常是在碰了钉子之后,才突然意识到对方性格上的狷介的。如果你不曾用一些不识趣的问题去打扰他,也许你根本意识不到他的狷介。轻狂具有表演性,狷介更讲究内敛、收缩。再打个更冒失的比喻:轻狂者如一只中华绒毛蟹,双螯怒张,八爪横行,狷介者则仿佛一只默守龟息大法的中华鳖,稳若磐石,静若古潭,只要你不去招惹,那就永远不必担心被咬上一口。
眼力稍好者,同样有可能错认了狷介,常见的如把狷介视为一种耿直。两者大致的区别有:狷介门户森严,出入者几乎尽为大学问家、大能人,耿直则如江湖上的丐帮,门户松弛,可以笑纳三教九流,六袋七袋乃至八袋九袋弟子也不妨尽情出没其中。两者形态上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狷介者自视极高,洁身自好,擅长以青白眼之道待人,耿直者则格外擅长打抱不平。狷介者如一柄寒气森森的宝剑,耿直者如一把红绸飘飘的朴刀。说狷介者绝无可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当然不是对狷介进行指责,就像我们说老虎喜欢独往独来,既不是为了颂扬它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也不是为了指责它缺乏集体主义精神,而仅仅是说明一个事实而已。据说,钱钟书遇到有人向他借钱,不问缘由,总是采取减半奉送法。如向他借5000元,则说奉送2500元,不必还了。如借2500元,奉送额自然减半成1250元,同样不必还了。瞧,这正是典型的狷介招法,你既可以说他冷酷,也可以说他充满爱心。不管你怎么评价,他都不会介意,因为狷介者自有一套异于常人的评判标准,而且他认为只有自己这套评判标准,才是惟一合理的标准。至于这个惟一合理是否得到你的赞同,他则完全不加萦怀。
所以,真正的狷介者,一个最内在的特征就是,他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问题是他那套原则与社会上普遍奉行的原则,兼容性极差。以至我们甚至不敢肯定,他的标准到底大大地高于我们,还是远远地低于我们。
对狷介者,我倾向于在现实生活中离他远点,免得自讨没趣,在精神生活中离他近点,免得错失乐趣。以钱钟书或叔本华(我认为他也是一位典型的狷介者)为例,我这种策略无疑非常对头,也非常实惠。
39.好斗
好斗是一种极具观赏性的品质,虽然未必可敬。总体上看,虽然好斗者经常遭人鄙夷,但它的可取之处无疑更多。往浅里说,好斗至少是不甘平庸的表示,往深里说,好斗者也明显流露出对胜利的渴望。
说“胜利”也许有点过头,也许说成对“赢”的渴望更确切一些。但好斗者的想赢与一个有品位的赌徒,还有些微不同。优秀的赌徒应该是想赢服输的,好斗者往往在“输”面前显得不够体面,他甚至不是怕输,而是回避输,压根儿不承认自己也有输一说。赌徒输惨之时,至少当着赌友的面,尚能不失镇静和从容,尽可能示人以“胜败乃兵家常事”的磊落。有些出色的赌徒宁可在别的领域给人落下把柄,却不愿失掉输家风度,比如他在外面打砸抢,目的仅仅是为了归还赌债,别被自己的赌友看笑话。著名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当年作为国民党接受大员中的一员,亲眼见识过大量战败的日本鬼子,结果他告诉我们,日本人也是“第一流的输家”。反观好斗者一旦大败亏输,必急红了脸,死不认账。其中的道理八成是:赌徒坐上赌桌,脑子里想的只是玩一把,试试运气,他并没有坚持认定自己比别人优秀,认定传说同样好赌的上帝今晚一定站在自己一边。好斗者却不然,他与人发生争执,只是为了履行一项仪式,他是在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情况下与人争执的。人们总喜欢将好斗者比喻为公鸡。这个比喻当然是极富观察力的,诸位想想,公鸡在与对手打斗前,可曾想过自己也会输,脑子里可曾转过“胜败乃兵家常事”的念头。在充血的鸡冠最终沾满鲜血之前,他必然只想着自己的胜利。有品位的赌徒事先必然做好了摸一手坏牌的准备,而好斗者在与人玩牌前,往往有意无意地坚信,自己已经拥有了一手同花顺子,而且还是黑桃。
好斗不是一个永远讨人嫌的角色,一个拳击手如果缺乏好斗的品质,没有人愿意向他喝彩,除了倒彩;我们大学生辩论赛上的选手如果表现得过于谦谦君子,对“对方辩友”过于缺乏攻击性,评委们想必也不会给他亮出高分。西方上流社会的沙龙里如果缺少几张好斗的厉嘴,这个沙龙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吸引力。我们发现,在时下互联网时代的中文论坛上,好斗者同样会轻易聚集大量人气。
好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私底下进行的,一种是出现在社交场合上的。前者斗在暗处,后者斗在明处。擅长斗在暗处的,当着众人的面可能非常谦和;喜欢在明处与人相斗的,一旦回到家里,一旦周围没有了话语伙伴,很可能顿时泄了气,斗志全无,只知没出息地一个人用纸牌玩什么接龙游戏。如果举极端的例子有,前者如林彪之流的阴谋家、野心家,至于后者,则有十九世纪俄罗斯作家提供的大量“多余的人”为样品,像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和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两者的区别还不仅在于“明暗”之分,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暗处的好斗,有时是事业型的,有时是人际关系的。当他的好斗全部体现在为使自己更有出息,更能出人头地之时,通常总是值得嘉许的;当他暗处的好斗是用来处理人际关系之时,则往往意味着下绊子,捅冷拳,谁撞上他谁倒霉。而明处的好斗则简单得多,虽然表现上特别容易让人难堪,实际上则可能什么害处也没有,也就是一点过后即忘的难堪而已。明处(亦即社交场上)的好斗者,易于让人产生傲慢之感,其实也有不同:傲慢者通常不屑于搭理别人,好斗却是言语滔滔的;傲慢者喜欢给人看脸色,好斗者却更喜欢用语言来使人难堪,即所谓用话“拿住对方”。
好斗的家伙,通常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好斗。对此,我有两个相反的观察成果,可供互验。其一,我有些朋友,我以为他们非常喜欢用话语“拿住对方”,让别人下不了台,但当我指出这一点时,他们无一承认,而且无一不认为我是在对他们进行诽谤。其二,不幸的是,就说本人,虽然历来自以为待人接物非常本分谦和,但偏偏我不少朋友都不这么看,他们也多认为我特别好斗。为此,我只能被迫提供如下浅见:好斗者之不以为自己好斗,正好像蟋蟀绝不认为自己好斗。
两个好斗的人,很容易成为朋友,而且是那种特殊的朋友,其关系有点像某些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的夫妻,谁都视对方为仇敌,又谁都离不开对方。人性专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群魔》中对此有过这样一段话:“有些友谊是颇为奇特的:两个朋友都恨不得把对方吃掉,两个人一辈子就这么活着,可是又无法分开。甚至根本就不能分开:一旦果真闹翻,那个挑起争端并跟对方断绝往来的朋友,将首先抑郁成疾,甚至会一命呜呼。”我以为文学作品中最堪为陀氏此论充当注脚的,非托马斯·曼《魔山》中的一对朋友可比:“意大利撒旦”塞特姆布里尼和耶稣会士纳夫塔。感兴趣且不怕累的读者,可以试着到那本巨著中去一探究竟。
40.好色
被人指责为“好色之徒”,估计谁都会脸上挂不住,但如果一定要某人(当然指男人)当众承认自己一点也不好色,他的脸多半会拉得更长。这种场合,舌辩之士往往会在双关语上抖露机锋,将自己的好色加以引申、挪转、偏航、升华,非得远兜远转到美学的高度,方肯打住。这道理在女人那里也很现成,比如,没有女人愿意被称为婊子,即使她正在所谓娱乐行业讨生活,但如果让她因此付出不解风情的代价,独占冰雪情操之美,她又未必高兴,说不定脸蛋还会变红——当然不是玫瑰色的绯红。
所以,这里牵涉到的,实际上仍是一个关于“度”的学问。丈夫对妻子好色,男人在社交场合对漂亮女人(或希望被认为漂亮的女人)赞上几句,诚是古今绅士的必修课。女人在社交场合或在丈夫、情人面前略加——或大加——卖弄美姿美色,同样属于淑女行的端庄举止和正经学问。想想也是,当代女性衣着上的大胆泼辣早已不是新闻,“性感”或“风情”之类名词中的贬义成分也早已被今人抽干,T型舞台上的漂亮模特甚至内衣都不穿。当她们如此风情艳艳地掠过男人眼前时,男人们却一个个端出非礼毋视的表情来,女人遭受的打击,还有比这更沉重的吗?
所以,进一步说,好色甚至还不是“度”的问题,它根本就是人的自然本能。一个不好色的男人,也许可以成为君子,却不配成为男人。男人不必是君子,正如君子也不必是男人,世上的事就是这么有趣而促狭。我怀疑,男人中只有两种是不好色的,一种是一心追随上帝的,一种是一意攫取权力的。追随上帝,当然不仅指基督教的那个上帝,也可以包括各类古怪神癨;攫取权力,当然也不等于非要做成窃国大盗,一个仅仅巴望着成为科长的小职员,其作为自然人的基本情感也同样不妨被权力欲彻底蒸发掉。两类人的共通之处在于,他们都不自觉地属于人世间的迷途者。一意想当追随者,通常也就等于自认迷途,而权力欲对人心的腐蚀,本来也是可以等同于情欲的。
在人类社会,好色主要是男人的品质,而漂亮女人较之英俊男人,占到的便宜也总是更多。但我们发现,在自然界中,通常总是雄性动物更具美色,也更喜欢卖弄美色,雌性动物倒反而成了美色的欣赏者——未必是追求者。这里透露了两个有意味的信息:其一,好色本是生命界的常态,不分男女雄雌;其二,人类中的女性,有可能比男性进化程度更高。因为明摆着的事实是,虽然英俊男人总是更容易让女人动心,但说到以貌取人,这主要是男人针对女性的特点。漂亮女人嫁给(或挽住)相貌平平的男人,十倍多于英俊男人勾引丑陋女人。女人对幽默男士的动心,也百倍多于男人对知性女子的欣赏。
当我们说某人是好色之徒时,其实指的未必是他的性格,而只是他的体质状况。有身份的人在自家客厅里好色,并不妨碍他在外面扮演君子,没有身份地位的人,只能在大街上好色,一不小心就成了流氓。结果,一个人地位越高,便越不容易让人看出好色来,虽然本着饱暖思淫欲的行为特点,地位高者更可能具备好色的能力。以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为例,若非遇到一个锲而不舍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以及别的一些闪失,他在椭圆形办公室里对实习生莱温斯基干的那些勾当,又有谁会知道呢?
在现代社会,好色作为一种性格,差不多无甚意义,我们更应该从社会的差序等级中去观察它。我相信,世界上最大的好色之徒,未必在监狱里。监狱里呆着的,只是些曾经危害治安的色狼罢了,他们的好色行径,落在那些大腕政要眼里,也许还无趣得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