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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的“一千零一夜”

作者:潘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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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从王叔岷的故事说起
  
  1941年秋天,怀抱着“奇书十万卷,随我啖其精”心愿的王叔岷,来到了四川南溪县李庄的板栗坳。这里是地图上绝对找不到的地方。日本空军的炸弹,没有朝这儿丢下来的理由。漫天战火之际,飘泊万里,中研院(以史语所为主)的一群读书人,好不容易才寻觅到这方“桃花源”,终于可以暂时歇脚一下了。不及而立之年的王叔岷,是才向北大文科研究所报到的“新鲜人”。照当时的规矩,北大文科研究所的研究生,可以选择到板栗坳来完成学业。王叔岷的学术道路,就在这片“庭前多好鸟”、“户外多修竹”的天地里开展了。
  王叔岷是四川大学中文系1939年班的第一名毕业生,却没机会留在系里当助教。前途茫茫之际,经过老师徐中舒的点拨,他才决意报考北大文科研究所。在川大校园里颇有才子之名的王叔岷,来到李庄,首先拜见了兼任文科研究所所长的傅斯年,并把自己的诗文呈请指导。傅斯年翻了一翻,便询问王叔岷的未来研究课题。王叔岷称想研究《庄子》。傅斯年笑了一笑,竟开始背诵起“昔者庄周梦为蝴蝶”这一章,一幅怡然自得的样子。忽然,傅斯年严肃地告诫王叔岷道,研究《庄子》要从校勘训诂入手才切实。他又翻了一翻王叔岷的诗文,定下了一条规矩:“要把才子气洗干净!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王叔岷只好唯唯诺诺而退。在名义上,王叔岷的导师是远在昆明的汤用彤,师生之间只能靠书信联络。王叔岷在信里向导师报告了自己的研究方向。汤的复函则告诫道,研究学问只有“痛下工夫”四个字而已。在傅、汤两位学术巨人的鞭策之下,王叔岷确实“痛下工夫”,1943年毕业,留在史语所任职,此后著作等身,在文史学界挣得了难能替代的一席之地。
  像王叔岷这种初入学术天地的青年,得到傅、汤两位的点拨,似“狮子吼”,若“海潮音”,终于一步一脚印地取得了傲人的学术成绩。然而,傅斯年为王叔岷定下的规矩“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却就此成了史语所对新来报到的青年学者制定的需共同遵守的金科玉律。比如,比王叔岷晚一年从北大文科研究所毕业,但同样留任史语所助理研究员的李孝定,于到任后的第一年或第二年,就向史语所《集刊》投了一篇稿子,不久就被退稿了。他回忆道,这是忽视了傅斯年“进所三年内不得撰文的明训”的必然结果。他痛苦地述说了自己的心境:“这是我生平所受最严重的打击,因此造的自卑感,压抑了我至少十五年。”当然,经此“打击”,李孝定并未灰心丧志,仍是努力不辍,日后在甲骨研究领域竟自成一家之言。
  来到台湾,傅斯年“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一样有效。从台大文科研究所毕业后进入史语所担任助理研究员的许倬云,回忆自己刚来报到的情况:“按照旧规矩,进所新人,有一定的任务。同时,入所之初,学习为主,不得立刻写论文,急于发表。”于是,他在那一年内,即承所内前辈芮逸夫与陈盘庵先生之命,从先秦典籍中选取《周礼》与《左传》,连本文加注疏,一句一句,一行一行,仔细点读,为他在中国古史领域的研究工作打下了深厚的根基。
  傅斯年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用心是良苦的。即如本院林毓生院士所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里的学术工作者,如果不甘心在原地兜圈子,不屑于只是做些舞文弄墨的工作,而想在开拓与累积人类的知识板块上有积极的贡献,就不得不养成“比慢”的工作习惯,为学术原创性的积累,奋力以进。显然,要求青年学者“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正是傅斯年以前辈身份对后学的期待。
  时过境迁,傅斯年定下的这项规矩,在当前的中研院有实现的可能吗?在俗称“八年条款”的压力下,新聘为助理研究员一级的青年学者,“不出版就完蛋”。面对现实的压力,有勇气笃践“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规矩的,大概不多。这等景况,能算是学术社群“进步”的象征吗?值得深思。
  
  “白色恐怖”阴影下的中研院:从费正清说起
  
  在“中国研究”的圈子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1907~1991)的大名。从英国牛津大学拿到博士学位,并长期任教于美国哈佛大学的他,始终倡言,想要了解中国的现状,就得要认识中国的历史与传统。他之全力推动“中国研究”这个学术工业领域的发展,无疑深具学术与现实相结合的意义。正是在如此的现实背景之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费正清竟不免卷入了“麦卡锡主义”(McCarthyism)的风暴。当美国参议院在1952年公布的《“太平洋学会”调查报告》里“控诉”太平洋学会(Inc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IPR)是共产党的大本营的时候,由于费正清与太平洋学会的密切关系,也由于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任职于重庆时与某些中共人士的交往等等“事实”,他遂被戴上了“红帽子”。如《时代》周刊就称费正清是“共产中国长久以来的辩护者”,而他想访问受美军占领的日本即被拒绝,甚至FBI对他的调查报告多达一千余页。
  在太平洋此岸的台湾,费正清也不是受欢迎的人物。特别是他从美国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提出的美国应该在外交上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他对以蒋介石为首的强人威权体制的批判,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例如,“雷震案”爆发时,他在《纽约时报》发表的公开批评都让他被台湾的极右派人士戴上“亲匪媚共”、“中共文化特务”等等帽子。
  在这种帮人戴上“红帽子”思维的影响下,凡是和费正清有所往来的人物,就统统上了“黑名单”,甚至于罗织成网,以“费正清集团”为名,欲入人于罪。像当时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正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补助,而在“右”派的“想象”里,费正清是福特基金会的“核心人物”,而他又是中共的“同路人”,所以,中央研究院里与费正清有关系的学界人物,必然是与他“隔海唱和”的“同伙”。如“立委”徐中齐于1967年10月4日提出质询,指称“费某与中央研究院勾结”:王世杰与郭廷以勾结费正清,应将接受福特补助的名单送“立法院”,调查他们目前的工作与费正清往来的情形,调查近代史研究所是否仍被费某控制住。
  在“立委”的质询里,近史所所长郭廷以还被控以“掩护匪谍”的“罪名”,只因为他聘用曾被治安机关以“匪谍”嫌疑传讯的人员,也让因“思想”问题坐过牢的人士来所里担任按日计酬的临时抄录的工作人员。至于由近代史研究所保管之外的旧档案,将其编制目录,供学者研究参阅,并计划与国外大学合作搜集档案资料,进一步打算制成微卷,以供研究,也变成了“出卖国家机密”的“勾当”。有如排山倒海而来的“控诉”,让作为最高学术机构的中研院,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的阴影里。
  当过“教育部长”、“外交部长”和“总统府”秘书长的王世杰,即便沉浮宦海多年,面对各式各样的“抹红”批判,终而兴起“不如归去”之念,而于1968年2月1日当面向“总统”府秘书长张群表示想要“退休”,辞去院长一职。不过,他要到1970年4月方才遂其所愿。这时他已是年逾八十的老人了。
  身处风暴核心的近史所所长郭廷以,也一样难过至极。当时身兼“救国团”主任等数项要职的李焕,是郭廷以过去的学生。他给这位当朝新贵的门生写了一封信,稍稍透露了自己被攻击的事情。李焕立即回信安慰老师,并谓他已向蒋经国报告郭廷以的处境。蒋说“不加理会为宜”。然而,郭廷以还是难能释怀,决定“乘桴浮于海”,放弃了他一手经营十余年的近代史研究所,于1969年秋天前往美国,一去不回,最后于1975年客死异乡。
  1961年春天,肯尼迪就任总统后不久,曾向幕僚表示,他希望在任完成三个心愿:一是给物理学家、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平反(J.Robert Oppenheimer);二是给国务院中国问题专家戴维斯平反(John Davis);三是给世界著名幽默大师卓别林平反(Charlie Chaplin)。因为这三名不同领域的超卓之士,都是“麦卡锡主义”的受害者,都是冷战年代“白色恐怖”下的牺牲品。肯尼迪希望在“麦卡锡主义”的狰狞面目已完全被揭发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重新肯定这三位精英的贡献。遗憾的是,肯尼迪遇刺猝逝,未能落实他的三个心愿,而由继任的约翰逊总统代其完成。只是,迫害知识分子这一页丑陋的历史,是再怎样也洗刷不掉了。
  
  注释:
  〔1〕参见:《傅斯年档案》,档号:IV:39;原件将柳诒征误书为柳贻征,径改之。
  〔2〕董作宾:《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大陆杂志社1952年版,第8页。
  〔3〕马良春、伊滕虎丸主编:《郭沫若致文求堂书简》,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第275~277页;郭沫若的其他相关著作亦拟寄赠给董作宾,不详述。
  〔4〕傅斯年:《中国上古史与考古学》,《傅斯年档案》,档号I:807;原件将是书误称为《古代社会研究》。
  〔5〕《胡福林致傅斯年(1942年5月18日)》,《傅斯年档案》,档号III:833。
  〔6〕《夏鼐致傅斯年(1947年10月20日)》,《傅斯年档案》,档号III:535。
  〔7〕夏鼐:《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分析》,《观察》周刊,第5卷第14期,194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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