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并将遗事辨丁香

作者:桑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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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清原是罪人之后,早年随父沉沦市井,得奕绘宠爱,尊如夫人,当然要“力争上游”,岂会自作风流、公开招摇?古代所谓才女,分艺妓与闺秀,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唐代的鱼玄机、薛涛辈为前者,宋代的李清照、朱淑真辈为后者。明清之交世风开放,前者流行;盛清以还趋于保守,后者复兴。艺妓与闺秀本不通来往,若有,也在艺妓从良之后。闺秀向来不屑结交艺妓,更有不愿自己的诗词被收入选集与艺妓并列而自焚其稿的。太清怎会有如此不洁身自好的行为?
  太清的交游的确比一般闺秀较广,除了与名媛才女、士大夫眷属游宴结社之外,也与异性达官名流如阮元、潘世恩、许乃普及载铨等时有唱和。读其作品,所涉均为日常社交,没有半点关系男女之情。对好攀附权贵、招徕名媛、渲染韵事佳话的陈文述,太清避之不及,竟然不惜放下贤淑敦厚的颜面,竭尽讥诮咒骂之能事,足见其交游原则。大约在奕绘去世前不久,阮元示以宋本《金石录》,太清题《金缕曲》一首。其中写道:“抱遗憾、讹言颠倒。赖有先生为昭雪,算生年、特记伊人老。千古案,平翻了。”自注云:“相传易安适张汝舟一事,芸台相国及静春居刘夫人辩之最详。”李清照是否改嫁是另一回事,太清对此的态度应予以注意。对正常的改嫁,都不加认同,还会于夫君在世、琴瑟和谐之际移情别恋吗?
  站在顾太清立场的,都不会相信她与龚自珍有苟且之事;而站在龚自珍立场的,不是相信、就是宁愿相信“丁香花”事件的真实性。最近,还有人意图将太清视为定庵私情诗的女主角,更有人为两人之间毫不相干表示“遗憾”,这中间隐含的心态,耐人寻味。其实,关于龚自珍之死,除太清夫家派人下毒外,尚另有传说:相好妓女灵箫(《己亥杂诗》中涉及此人处颇多)别有所欢,龚自珍授以鸩药让其毒之,不想自己反被其毒害。人们对“丁香花公案”津津乐道,对“灵箫公案”不愿张扬,应是为了确保龚自珍风流潇洒的公众形象。为了成全一个龚自珍,牺牲掉一个顾太清,这在男性中心的社会里,本不是特别稀奇的事!
  太清晚年续写《红楼梦》,成二十四回《红楼梦影》。其中有凤姐托梦贾琏的话:“色之一字,更是要紧。只图一时之乐,坏了他人的名节,坏了自己的行止。还有那嘴角儿上的阴骘,更是要紧,断不可谈论人家闺阁暧昧。”〔5〕那些相信和宁愿相信“丁香花”传闻确有其事的人,读了这段话,不知作何感想?
  
  注释:
  〔1〕张璋编校:《顾太清、奕绘诗词合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75页。下文未注明出处的,均引自该书。
  〔2〕孟森:《丁香花》,《心史丛刊》,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
  〔3〕苏雪林:《丁香花疑案再辩》,《苏雪林文集(第四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381页。
  〔4〕转引自范旭仑:《容安馆品藻录·冒广生》,《万象》2005年第2期,第49页。
  〔5〕转引自奚彤云:《闺中造物有花仙:顾春诗词注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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