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北京政变”中的胡适

作者:黄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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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溥仪被逼出宫,最具权威性的看法也许来自当年参与导致皇帝退位和草拟优待条例、后来曾任民国政府总理的唐绍仪。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中国需要改变民国同清帝的关系,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和彬彬有礼地去促进它”,“我们之所以同意优待条件是因为满洲人的退位缩短了革命的时间、拯救了人类的生命,并给予了我们一个专心致力于建设的机会……不管我们个人发表过什么意见,在新的协议未缔结之前我们一定遵守这个协议……但是冯将军也许不再意识到中华民族的伦理原则……这不是政治问题,而是道德问题,这不是中国的政体问题,而是这个国家是否有礼貌观念的问题……”看得出来,这种观点是和胡适接近的〔1〕。
  也有人试图从法理的角度,但从反的方向证明取消优待条例之合法,如章太炎所说:“六年溥仪复辟,则优待条件自消。”〔2〕这是说清室应该为民国六年的张勋复辟负责。这种事后追溯看似有理却站不住脚。像张勋这样的既有实力而又鲁莽的武人,清室有力量制约他吗?如果真的因为溥仪参与复辟所以要取消优待条件,那么民国六年复辟败灭之初为什么不立即着手?更何况,溥仪出宫之后,有人曾试图在溥仪的文件中找到他参与和支持复辟的证据,可惜并没有找到,当时担任外交部长的王正廷后来也承认了这一点。说来很有意思的是,1922年,也就是张勋复辟之后五六年、北京政变之前两年,溥仪大婚,送礼的既有吴佩孚、徐世昌、曹锟、张作霖等炙手可热的人物,礼单上还有北京政变的主角、“基督将军”冯玉祥将军送的一柄“白玉大喜如意”呢〔3〕。从这一富有喜剧化的细节中,我们是否可以窥出种种堂皇言辞下面的一些东西?
  溥仪出宫后,于1924年的11月29日偕同郑孝胥、陈宝琛逃往东交民巷日本使馆;1925年2月,溥仪又在日本人的保护下乘车赴天津;再以后的事,国人则已耳熟能详。如果没有北京政变,没有溥仪出宫,又会如何呢?历史无法假设,当然也可以说溥仪后来之被日本人利用自有一种必然的逻辑,但我们说北京政变之发生至少给日本人的这种利用提供了便利,应该要算平实之论吧?
  北京政变还影响到了一个著名学者的命运,他就是王国维。政变发生后,王国维在致北大某教授信中说:“优待条例载‘民国人民待大清皇帝以外国君主之礼’……诸君苟已取消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必有遵守之义务。”当年这样的话难免“迂腐”之讥,而现在看应该是符合法理精神的。《王国维年谱长编》则记载:1924年11月,“先生因清废帝溥仪被逐出故宫,自认日在忧患中,常欲自杀,为家人监视得免”。王之后来沉湖自尽,虽有各种解说,但他与清室的精神联系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当然,一个学者的生死,在军国要人和动辄大谈“历史必然性”的人士心目中,实在也算不了什么。
  俱往矣。这样的往事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影响,我们只能说说而已了。我只是在回望这段往事的时候常常想起胡适。当年他给一个猛烈抨击他为清室“张目”的人回信说:“你们只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个民国的条件多着呢……在一个民国里,我偶尔说两句不中听、不时髦的话,并不算是替中华民国丢脸出丑。等到没有人敢说这种话时,你们懊悔就太迟了。”读这样的句子,不由人不感叹:胡适毕竟是胡适。
  
  注释:
  〔1〕〔3〕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紫禁城出版社1991年版,第266、192页。
  〔2〕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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