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少数与多数——在民主理念的天平上

作者:裴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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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理念下,美国人宽容了顽固抵制现代文明的阿米绪,宽容了他们所坚守的宗教信条。不仅在教育法的执行上让步,而且也因尊重阿米绪的和平主义,同意“良心反战者”的阿米绪在二战中可以不参军服役,而是进入与战斗没有直接关系的医院或工厂,以两年“替代性服役”间接完成应尽的战时公民义务。
  一战期间,一名青年阿米绪被征入伍,违反了阿米绪的绝对和平主义的宗旨。几周后,由于实在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这位阿米绪脱下军装要求退伍。军官将他带到三座新坟前,拍着手枪警告他:如果明晨还不穿上军装报到,那么他就是第四座新坟。第二天早餐时,这位阿米绪来了,但仍未穿军装,只穿了传统的阿米绪黑服,为了宗教,为了自己的良心,他选择了死。但这位从来说一不二的军官却没有枪毙他,而是让他退了伍。
  通过美国人对阿米绪的态度与立场,我们更深一层地认识到宽容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洞察到民主的内涵。“少数服从多数”,固然是民主共和对封建独裁的重大历史进步,计数的民主终究要比个人独裁或少数统治更利于社会发展,更能调动社会成员的参与积极性,但进至“多数尊重少数”,则是民主精神的进一步延伸。尊重少数的选择就是尊重民主本身,民主的存在就是因为选择乃是一种必需。更何况民主还有一种工具性价值,能够使人们得到相互学习的机会,有助于各种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与推广、深化与改进,使社会发展更为整体化,不致于忽略少数而造成阳光未及的阴角。所谓思想自由,就包括了“保护少数”的原则。善待阿米绪还表明现代社会决不会因科学的发展而湮没人文精神,尊重少数不仅体现了民主理念的精确化,更体现了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人文第一。为此,宽容与自由、平等、团结、尊重自然、分担责任一起成为六大核心国际价值观。而且,以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基础价值理念是不能讨价还价的,必须具体落实到每一细部。
  即便从认识论上承认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洞穿所有真理,那么适度的宽容与忍让就相当必要了。因为只有给予适度的宽容与忍让,才能为认识预留下发展的空间,才能为认识的深化提供逻辑上的可能性,才能对认识的提高设定确切的必要性。如果将多数绝对化,就会从根子上压制一切新认识、新发现、新思考的萌发,因为一切新事物最初必然是少数,真理常常是由少数人首先发现的。失去少数人提出的异议,既有理念便会失去修正与补充的推力。完美是挑剔的结果,进步是由于发现了不足。保护少数人的歧异,等于保护了真理的扩容力。
  此外,如果当民主变成“崇拜多数”时,民主本身的实质也就大受威胁了。别忘了,1937年墨索里尼曾经叫嚷德意两国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健全的民主国家”,因为当时德意两国成千上万的群众向两位独裁者欢呼。鲁迅当年就指出:“以独制众者古,以众虐独者今。”失去对少数的保护,也就必然意味着走向另一种独裁——多数对少数的压制与暴政。尊重少数,不仅是民主意识的深化,更是民主内涵的升华,民主并不是简单的“多数决定”,其最紧要的精粹乃是对异议的容纳。这是当代中国在走向民主时必须应予参考的一项内容。尊重自己的信仰,同时也尊重别人的信仰,即能够认识到信仰背后的信仰,认识到行为背后所联系的价值支撑,这才是真正的现代民主与自由的核心内涵。
  而西方之所以能够达成“保护少数”这样高级的社会共识,根源还在于精深厚实的人文思想。早在1859年,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就写道:“假定全体人类统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可算较为正当。这里的论点有两个: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能够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罪恶。”“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已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了。”〔1〕可见,没有精确深厚的价值定位,便不可能迈上“保护少数”这一民主的第二台阶。
  是否可以这么说,美国宪法体现了精深的人文理念与深邃的理性认识,乃是人类智慧的集中编织,尤其意识到必须对公权的约束与限制,必须以保护个人权利为一切法律设置的起点,赋予公民与官府警察分庭抗礼的权力,实在是抓住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与现代法学的精髓。
  
  注释:
  〔1〕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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