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当贡斯当穿越自由的“海格立斯柱”
作者:鲍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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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对代议制的思考,已经广泛触及整个社会与其代表之间的关系所面临的难题。一方面,卢梭认为,政府就是被社会赋予权力的一个人或若干人、行政官员或组织,它仅仅是整个社会所选定的工具,却享有一种实际上不受限制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又将主权描绘成某种既不能被代表也不能被分割的东西,因为任何局部意志的表达,或迟或早注定会与共同体的普遍利益发生冲突。然而,这样一个既不能被转让、被委托或被代表,也就不可能被行使的主权,究竟有什么意义呢?现代政治体制,又如何能根据卢梭提出的那些前提进行运转呢?
贡斯当说,如果像卢梭一样确信人民主权不受限制,等于是随意创造并向人类社会抛出了一个本身过度庞大的权力,不管它落到什么人手里,它必定构成一项罪恶。把它委托给一个人,委托给几个人,委托给所有人,你仍将发现它同样都是罪恶。主权只能是一个有限的和相对的存在,这是独立与个人权利的起点,是主权管辖权的终点。社会跨过这一界限,它就会像手握屠刀的暴君一样邪恶。世界上只有两种权力:一种是非法的,那就是暴力;另一种是合法的,即普遍意志。
贡斯当认为,现代的政治代表制是先进商业社会劳动分工的自然结果,就如斯密在《国富论》中的分析所指出的,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而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因而也是不可或缺的,决不能放弃他所描述的两种自由的任何一种,而是要结合。必须将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在一个新的社会政治实践范围内结合起来,它们之间的冲突才能得以解决。他说,遵守程序能够遏制专横权力,程序是社会的保护神。只有程序才能保护无辜,它们是使人们融洽相处的唯一手段。
贡斯当认为,立法和言论自由,只是在现代自由的大厦四周搭起了脚手架。如果将它们同现代性的全部精神和艺术成就分离开来,它们便只能仅仅是脚手架而已。制度在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同时,必须事先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使之不要忘记自己与共和国的命运利害攸关,由此保持公民参与政治的活力,这就要求公民自由和个人美德的完美结合。贡斯当通过描述小说中主人翁阿道尔夫的失败经历,指出在现代社会有利于维护自由的某些道德素养:意志坚强,沉着镇定,信守诺言,仁爱,同情心,都是能够帮助现代共同体的公民过上和平、有益生活的一般美德。
和所有古典自由主义的大师们一样,贡斯当同样吸取着古代共和国的营养。他写道:我不会加入共和国诋毁者的行列,古代的共和国使所有高尚的灵魂充满了深邃而独特的情感,在那里,人们的天赋可以在如此广阔的范围内得到发展,以致人们对自己的力量深信不疑,感受到自己的活力和尊严而朝气蓬勃。
然而,他亦对极权主义可能产生的途径心怀警惕,他指出:“每当政府声称为我们做事情,它都比我们自己做更无能、代价更昂贵。”
贡斯当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中曾说:“古代人对罗盘仪的无知意味着古代的航海家必须永远在海岸附近航行。穿过海格立斯柱,即直布罗陀海峡,被认为是最勇敢的探险。最善于航海的腓尼基人与迦太基人,也只是在很晚的时候才进行这种探险,他们的行为在很长时间没有效仿者。”
而在亲身穿越自由的“海格立斯柱”之后,贡斯当在新大陆上给我们展示了一条小路。路标上写着一个醒目的问题:随着传统认识方式的崩溃,如何重建一条非教条主义的途径去解释现代社会?他为政治理论保留了这样的指南:澄清思想,匡正道德。
由此,当我们把贡斯当称为一个自由主义大师时,恐怕要借助于福柯提出的定义:与其把自由主义看作是“一种具有一定严密性的学说,一种对既定目标具有一定明确性的政策追求,倒不如把它看作是对政治实践进行批判性思考的一种方式更好”。
毫无疑问,现代的自由主义大师们,伯林、施特劳斯、罗尔斯、哈耶克,在这条道路上自问自答,特立独行,都走得足够远了……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贡斯当政治论文选》,阎克文、刘满贵译,冯克利校,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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