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我一读再读的十部书
作者:绿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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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刚经》
余向无慧根,难言功德,但经某居士点化,也曾读过一两页经书。一页是据说由唐玄奘翻译成汉文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简称“心经”;“心”在这里喻为核心或精华,指“般若经”类之提要,似与心理学的“心”无涉。另页可不止一两页,是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所译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此经亦由唐玄奘翻译过,并在“金刚”前面加上“能断”二字。这两种经书,我在正式恭读之前,已在稗官野史中有所耳闻,如《心经》据《西游记》考证,是乌巢禅师传授给唐玄奘的;后者彻悟此经后,从此“打开了门户”,不但“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而且达到了人牛俱忘、我法俱空的化境。至于《金刚经》,昔日禅宗六祖闻经悟道,就是指的这部经;所谓“道”,就是说的“空”,“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空”。《心经》最使我难忘的四句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它们以简洁的词句,高度概括了超越虚幻不实的世俗见识的般若内容。依我的浅陋心得来看,《金刚经》反复运用心灵的辩证法,宣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如:“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甚至为“佛说”得出一种特殊逻辑公式,即“佛说X,即非X,是名X”,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等。这个逻辑公式具有断惑、破执的伟大功能,据说深受晚年毛泽东的欣赏。对于这两部博大精深的佛教经典,我虽迄今仍是门外汉,却也曾一读再读过,但与其说是出于宗教信仰,为了播种于福田,毋宁说是为其哲学意蕴所吸引,希图满足一点哲学上的求知欲而已。这是当年劝我读经的那位居士始料不及,想必不以为然的。
(七)《圣经》
像我不是佛教徒,也读过几页《金刚经》一样,我不是基督徒,当年攻读大学外国文学系,也选修过一门Bible(圣经)。其实,儿时上过教会办的三一堂小学,早知道《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部分;但到很晚才知道,《旧约》是犹太教和基督教共用的圣书,原文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只为基督教徒所承认,原文是用希腊文写的。据说到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新教徒认为《圣经》应当采用口语,以便为俗众所理解,于是有了马丁·路德的德语译本,给欧洲其他现代语言提供了榜样。较早的英译本在英王詹姆士一世(1566—1625)在位时期出版,被称为“钦定版”,经过多次修订而成为当前流传的“新修订标准版(NRSV)”;近年又看到由联合圣经公会改用更现代化英语出版的《佳音圣经(Good News Bible)》。我的一位中学老师告诉我,英译《圣经》(当指钦定版),文字既简洁又优美,是学习英语的好教材。中译本有中华基督教会印制的所谓“神”版(即以“神”代替“上帝”),却未见过其他更多文本。记得儿时从教会免费收到过不少小册子式的《新约》单行本,还有单幅宗教画,印刷都很精致;《圣经》的中译本,不知出于谁人的手笔,读来相当流畅,自有它所特有的韵味,无形间助长了我对宗教人士的敬意。《旧约》内容大致是世界的创造,人的堕落,犹太人的沉浮,先知的教训,大卫和所罗门的诗篇等。我当年读过几遍的,有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创世记》、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脱离苦难的《出埃及记》、歌颂在忍耐中接受试炼的《约伯记》、歌颂耶和华的《诗篇》、赞美新婚夫妇的《雅歌》。《新约》主要记录耶稣基督的生平和教诲,肯定他从神变人、使人类恢复洁净的使命,并描写了他为救世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英勇行为。但是,那位中学老师还告诉我,《新约》值得一读的是最后一篇《启示录》,它为了鼓励当时被罗马教廷所迫害的基督徒,通过一系列末世幻象,颂扬了神对撒旦的胜利。
(八)《李白诗选》
我爱读诗,不论古今中外。我爱读的诗人,在古今中外范围内,多如天上的繁星。其中离我似乎最近、因而显得最亮最大的,有一颗就是太白金星,我们自己的李白。长年奔波在外,手头少不了有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李白诗选》。目前我手头这一本,说来不免见笑,是偶然从旧书铺买到的,即傅东华先生选注的《李白诗》,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七年六月初版”。选得如何,注得怎么样,专家自有评定,它却足以对我显示一个真实的李白。诗人生性潇洒而豪放,诗风雄奇而自然,境界高远而气象万千,随心所欲不逾矩,不为格律所限制。他的一些名句对于我,实际上对于一切爱诗的青少年,无不产生镂骨铭心的艺术效果。例如:“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骏马如风飚,鸣鞭出渭桥。弯弓辞汉月,插羽破天骄。”(塞下曲)“十步杀一人,千里步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行》)“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庐山谣》)“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宣城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赤壁争雄如梦里,且须歌舞宽离忧。”(《江夏赠韦南陵冰诗》)闲居无事,凭自己的偏好和记忆,重温了诗人一些断句,本来想证明一下他徘徊于进取与虚无之间,除了婉约的温情,更有豪放的一面。一位朋友看了笑道:诗篇不论长短,都是一个活的整体,把它从中断开,不是比解剖蝴蝶或蜻蜓更其煞风景么?
(九)莎士比亚
这是说的是值得一读再读的莎士比亚的杰作。如果记得不错,《圣经》在大学外国文学系是选修课,而“莎士比亚”则是一门必修课。遗憾的是,我的这门必修课当年(上世纪四十年代)并没有“修”出什么成绩来,直到四十年之后才由于业务的需要,略微为自己补了一次课。莎士比亚是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但不仅属于英国民族,也不仅属于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只活了五十二岁(1564—1616),旺盛的创作岁月大约只有二十年(处女作《亨利六世》作于1591,天鹅之歌《暴风雨》作于1611),其间竟一本接一本地写出了那许多旷世的杰作,实在令人难以想像。此前十来年即他的青少年时期,迄今并无权威资料证明他的身世,据说他是一个皮匠的儿子,在故乡上过几年免费小学,与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已经怀孕的女子结婚,不久单身前往伦敦当演员,并从事剧本写作,名声渐噪。此后出现关于他的著作权问题,反映了世人的奇怪的心理。先是他的友人扬森,既说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是属于所有时代”,又认为他“缺乏古典知识”,从而引起学术界对他的不信任。社会舆论继而指出,莎剧内容广博深厚,而作者出身寒微,教养贫瘠,二者间矛盾显然,更对莎氏的作者身份形成疑义。然而,以身份之高下辨人品之优劣,这种评论方式用于常人似可,用于莎氏则不可;也就是说,在他身上不能不承认“天才”的存在。当代批评家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自觉的交响乐式的艺术家”,他的剧作是一个“乐章似的整体,任何释义都只会使之丧失天然的属性”。人们爱把他的剧本分成“悲剧”、“喜剧”或“正剧”,我却信马由缰,率性而读,读出了我的四部最爱,那就是足以互相发明作者天才的《哈姆莱特》、《罗密欧和朱丽叶》、《仲夏夜之梦》和《暴风雨》。
(十)《浮士德》
我在动手翻译《浮士德》之前,已经对照先行者的几种译本,一读再读过歌德的原文。我接受出版社的邀约,把这部德语文学经典重新翻译一遍,是为了以更亲近的口语,把它送到我国青年读者面前,以便和他们一起共同学习它的深奥、崇高、庄严、博大的义理。歌德之所以在孜孜不息的进取者浮士德身旁安排一个以满足、怠惰和堕落相诱惑的魔鬼梅菲斯特,不是简单地为了以恶的化身和善的本性相对比,而是为了揭示二者相互不可缺少的共存关系,原来正是在梅菲斯特的否定与怀疑精神的挑战下,浮士德的进取精神才得以发扬光大的。对于人类而言,完善境界固然永不可及,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恰在于一种自强不息的创造性的生活本身。正是这种人生观拯救了浮士德,帮助他击败了梅菲斯特的一再挑战:这就是诗人歌德花六十年光阴撰写这部经典史诗以儆戒世人的苦心所在。译者今已匆匆跨入暮年,重读自己十几年前所翻译的《浮士德》,不禁反复吟诵那首闭幕词“神秘的合唱”:“万象皆俄顷,无非是映影;事凡不充分,至此始发生;事凡无可名,至此始果行;永恒的女性,引我们飞升。”这位“永恒的女性”,按照作者的基督教信仰,当是用以隐喻上帝的宽恕、恩宠与爱;对于译者这个东方无神论者,则只可能是一个最纯洁、最完美的永远有待实现的人生理想。
识者云,书要慢慢读,才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虽未明写、却蕴涵其间的真味。然而,未读之书太多,国外有人(据英国诗人丁尼生说)主张拿书跑着读,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愧我自幼多磨,岁不我与,无从循规蹈矩地慢读,只好信马由缰地漫读了;至于“跑着读”,如古人一目十行,则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习惯于走马看花,聊胜于无而已。以上十部书,是值得我一读再读的,尽管我再怎样不求甚解,终如庄子所云“鼹鼠饮河,不过满腹”,我在边读边忘的过程中,多少会留下一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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