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我们为什么缺乏悲剧精神?

作者: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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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悲剧从无到有,对应着“吾国人之精神”的变化,并没有抽象的“吾国人之精神”。“吾国人之精神”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特征。从元到明清,市场经济的兴起为国人提供了体验自立、自治、自我承担的机会,随之出现的是悲剧精神和悲剧形象。由于有限的经济自由尚无法与强大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系抗衡,此间的悲剧人物留给后人的仍是半立半伏的扭曲背影。到了清末,公民主权思想逐渐从西方传入中国,部分人开始努力完成站立起来的全部动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认识到个体只有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才能站立起来:“何谓权利?人民在此一国之内,那一国的权柄,必能参与,一国的利益,必能享受,人家不能侵夺,也不可任人家侵夺,但各有界限。”有了权利,方有自由:“自由者,权利之表征也。凡人之所以为人者有两大要件:一曰生命,一曰权利。二者缺一,时乃非人。故自由者亦精神之生命。文明国民每不惜掷多少形质之生命,以易此精神之生命,为其重也。”自1912年中华民国诞生后,国人正式开始了建设公民社会的尝试。及至新文化运动兴起,国人更将寻求站立的行动理解为解放:“解放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也。”正是在寻求解放的过程中,能够造就“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悲剧英雄正式出场了。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新兴的中国话剧进入了以悲剧为主体的时期,《千秋遗恨》、《获虎之夜》、《名优之死》、《打出幽灵塔》、《雷雨》、《日出》、《原野》等众多悲剧先后上演,箫月林、周繁漪、仇虎等决绝的悲剧形象打动了万千观众。与窦娥、程婴、贾宝玉相比,箫月林、周繁漪、仇虎等新型悲剧人物表现出了强烈的追求自主、自由、自治的生命意志:箫月林为打出“幽灵塔”,宣告自己将因“死”而“返了自己的生”;“果敢而阴鸷”的周繁漪奋力反抗父权制体系赐给她的人生“苦药”,渴望自己像“火山的口”般“热烈地冒一次”,为追求爱情而不惜犯乱伦之罪,在希望破灭后说出了真相,引爆了毁灭性的雷电;野性十足的仇虎敢恨敢爱敢追求“黄金铺的地”,失败后以死拒绝镣铐,把决绝的反抗之姿投射到天地之间。他们果敢,奔放,不怕走极端,为体验解放的快乐而不惜走向毁灭。在他们这里,哀怨早已让位于自我决定的豪情。无论下一刻是生是死,他们都是自己生命的主人公。这些生命力洋溢、自我承担、有强烈内心冲突的个体已经是真正的悲剧英雄。周繁漪和仇虎的形象更是可以跻身于世界悲剧英雄形象之林而毫无愧色。如果他们所代表的精神谱系继续生长和扩张的话,那么,我们今天就没有必要讨论国人为何缺乏悲剧精神了。
  可惜的是,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期起,这条精神谱系被复杂的历史境遇切断了。就在曹禺的《原野》尚在广州《文丛》杂志连载时,“七·七”事变爆发。此后的中国被拖入连绵的战事,对民族命运的集体关注淹没了刚刚生长起来的个体叙事,救亡压倒了启蒙。十二年后,硝烟初散,但悲剧英雄们却仍无重新出场的机缘。从二十世纪中叶起,中国走上了强调集体意志的道路,宏大的人民意象遮蔽了个体的身影,公民文化的建构被推迟乃至耽搁了。时间到了二十一世纪,对普通中国人的流行称谓仍是老百姓、百姓、群众而非公民。绝大多数中国人还没有完全站立为个体,尚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翁。一个人如果不能完成“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那么,他就无法自我决定、自我塑造、自我承担,不可能具有自我决定、自我塑造、自我承担的悲剧精神。他所能做的不是喜剧性的嘲讽和戏谑,就是把任何苦难都改造成甜蜜的记忆。造成这种状态的不是某种文化的特性,而是具体的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体系。在它背后,没有类似命运的存在,只有待改变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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