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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跃进”五十周年祭

作者:雷 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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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这些现象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53年3月发出《关于缩减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五年计划的指示》,其中指出:“目前无论在老区或新区,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要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对原定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字“加以压缩,提出新的计划数字”。随后,中共中央又发出几份文件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反冒进”。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做了大量工作,多次批评急躁冒进倾向,系统阐述了“稳步前进”的方针。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复中宣部函的草稿》中指出当前一般地提“反对剥削”“是不妥当的”,因为“在今天,中国还允许私有的情况下,剥削行为是难于避免的,甚至有些剥削,只要不过分,也是应该允许合法存在的。我们今天不能提反对剥削的口号,只能对剥削在政策上加以限制。盲目地反对剥削,其结果不仅不能克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相反还会助长这种思想的发展”。到这年9月,“反冒进”基本结束,整顿了一些互助组、合作社,稳定了农民情绪,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但时隔仅仅一个月,毛泽东对这次“反冒进”极为不满,于10月、11月两次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对此作了严厉批评。他提出办合作社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不能搞大的就搞中的、小的;能搞大的就要搞大的,甚至可以三四百户一社。他认为“纠正急躁冒进”是一股风,“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方面的工作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所谓“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他明确提出到明年秋收前合作社要发展到三万二千多个,到1957年可发展到七十多万个,甚至一百多万个,“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反冒进”成果付诸东流,农村又兴起“摊派”式的合作化运动,农业再度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面对这种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部于1955年春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对当前的农村形势作了认真的分析,提出对农业合作社今后总的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对数量大问题多,超过实际条件的要适当收缩一部分。会后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对合作社进行了整顿和巩固,立即收到成效。但是,毛泽东在1955年7月《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却对邓子恢作了严厉批判,否定了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提出要大反“右倾”。10月初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加以批判。从9月至12月,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书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又对“反冒进”作了严厉批评,并将其扣上“右倾保守”、“小脚女人”的帽子。
  历史证明,刘少奇等人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评和警惕极富先见之明。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惧怕个体农户、农业经济的发展,幻想不经过市场经济,并且在农业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靠外在的权力就能将农民“联合”起来。在这个“村社”中没有私有财产,但农民只能被紧紧地束缚在这个“村社”中,甚至连种何种农作物的自由都没有,一切都由上面计划规定。几年后更极端的人民公社运动实际是在“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主导下的合作化运动的必然发展。由于没有最基本的自主权,所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破坏,这便是以后几十年农业长期停滞的根本原因。
  在对农村进行合作化运动的同时,对城市工商业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逐步进行。
  总之,这一阶段农村、城市“社会主义改造”中过急、过快、“运动”式作法对农村生产力造成了破坏,对城市工商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破坏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了经济、社会生活相当程度的混乱。为纠正这种全面混乱,1956年6月刘少奇主持召开的讨论经济工作的政治局会议同意周恩来、陈云提出的反对急躁冒进倾向的意见,为此《人民日报》在6月20日专门发了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的社论,提出要进行“反冒进”、注意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的意见,并将此精神作为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的指导思想之一。同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提出“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更重要的是,中共八大明确宣告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样,执政党的主要任务或曰工作重心就是要以经济、文化建设为中心,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针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八大提出在经济成分中要以国营和集体经济为主体,但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是补充;计划生产是主体,在计划范围内按市场变化的自由生产是补充;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市场是补充。有关市场、计划的观点今天看来当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在当时“一大二公”运动轰轰烈烈之时,“八大”的这些观点却非常难得,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可说是适应中国生产力实际状况的长期方针。
  但八大路线还未及实行,便被否定。在1957年秋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开始了对八大路线、方针和“反冒进”的批评。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提出了与八大路线相反的论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论断得到了全会的赞同,并在次年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得到正式批准。这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为“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所取代,这就必然要发展到以后明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
  毛泽东对八大路线的不满并非偶然。如上所述,从五十年代初起,他就一直反对“巩固新民主主义”一类的提法,强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在1955年10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他明确表示马克思主义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绝种。而且,他并不认为这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而是一直把实现完全的、单一的“公有制”当作现实的目标,认为这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于是将不同观点斥之为“右倾机会主义”。同时,他对商品经济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够,而更多地看到商品经济的负面作用。允许不同经济成分并存就要承认不同的利益主体,就要承认彼此的经济关系是“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就要发展商品经济。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小生产每时每刻都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等一系列论述对毛泽东都有直接、深刻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商业、商人的轻视,也对他有无形但同样深刻的影响。因此,他不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反而认为无论生产力水平多么低下,通过人为的“改造”就可进入“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他不仅不承认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基本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虽然有剥削但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认为资本主义和个体农民这两种私有制已经阻碍了现实的生产力发展,只有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即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才能“解放生产力”,推动生产力高速发展。“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快,生产力发展也越高越快。
  对周恩来提出的“反冒进”,毛泽东当然也极其不满,他对1956年6月《人民日报》“反冒进”社论作了“庸俗辩证法”、“尖锐地针对我”、“庸俗马克思主义”等尖锐异常的批注。值得注意的是,他不认为或不仅认为周恩来等人提出的“反冒进”是对工作中的失误进行纠正,而是异常敏感地认为是“尖锐地针对我”,将此问题与对个人的态度、权力等联系起来,使这一问题格外敏感、严重。因此,在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和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又多次严厉批评“反冒进”,认为“反冒进”是“右倾”、“促退”,使六亿人民泄了气,并把问题提到“冒进”是马克思主义,“反冒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他同时明确提出了“不平衡经济发展战略”,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是“平衡论”,而“用平衡论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就不可能设想用十五年的时间赶上英国,用二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赶上美国”。在这两次会议上,周恩来作了承担责任的检查,但并未使毛泽东满意。在5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周恩来再次作了“深刻”检查。八大二次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成立了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等小组,毛泽东在有关文件中写道:“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这一决定实际表明了对“政”的不信任,所谓“党政不分”实质是要党直接行“政”代“政”。这样,在决策体制上对经济的“科学计划”管理方式又为随心所欲、非理性的“命令”“运动”方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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