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略论明清叙事文学中的城市书写

作者:胡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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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并非城市文化的专家,但是最近几年的研究曾触及上海、杭州、北京、南京等代表性城市的文化。我的基本预设是,近代“城市”的概念及其所牵引的各种社会与文化上的特色,往往与当地的文学有密切丰富的互动关系。对欧洲来说,城市可谓近代西方文明的核心,既是政权中心也是混乱根源,更是启蒙时代的代表性产物,不断吸引知识界对它发出反省甚至挑战,也成为文学再现的重要对象以及文学运动的启动力量。正因如此,城市的意义不仅止于实际的人口、建设、商业、消费、娱乐、犯罪等面向的发展演进,更在于其“概念化”的过程与结果,也就是城市作为文化载体与文化象征的形成、累积、变异与影响。在中国的脉络中,城市无疑也是近代社会与文化发展的核心。宋元以后,中国的城市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晚明以降更是迅速迈进,城市一方面见证了中国近代化与现代化的过程,一方面更挟其丰沛的政治、社会与文化动能,深深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形态与心理状态,此一现象自然也在文学的生产与接受中有或隐或显的表现。我希望探索的正是有关城市“概念化”的问题,与其牵动的文化象征面向,以及城市与文学活动,文学生产,文学流通、接受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在探讨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例如:二十世纪以前,中国文学中是否真的存在“城市观念”?感官经验(如耳、目、身、味)如何理解城市?城市叙事如何寄托作者对往昔的怀思与对未来的渴望?历史如何塑造城市,城市又如何变成历史?随着时代变化,城市的居住者与观察者如何对应城市经验?叙事文学如何营造城市传奇以及城市的神秘感?在二十世纪以前,女性──尤其是闺秀──与城市是否,或如何,发生关系?当然我还不能完整回答这些问题。毋宁说,这些将是我以“城市文学与城市文化”为中心进行研究时将会持续关心的一些问题。
  本文探讨的文本主要是十七到十九世纪的广义的叙事文学,必要时也涉及较早,例如宋代的材料。此一时限的设定,主要是对应中国文学史上叙事体文学勃兴的时代。这段期间,话本、白话章回小说、韵文体长篇小说、文言小说等文类,此兴彼起,与戏曲一同形成了传统的“说部”观念,其影响力涵盖士人与庶民,甚至识字妇女也在其读者群之内,此一发展与城市的特质实为密不可分。而且由于小说等叙事文学往往易于发展出贴近生活的关怀,因此城市经验也成为叙事文学的核心之一。
  以下即根据个人近年完成的几个研究,提出几项有关城市书写的观察。
  
  节令与城市
  
  传统生活随着节气的步调进行,这在乡里与城市当是一致的。然而由于城市具有人群聚集的特色,节令时期民俗的表现便与乡里有所不同。
  在南宋人对临安的记述中,位在城外的西湖,在特定的节日便成为城市空间的延伸。例如吴自牧在《梦粱录》卷二如此记载清明扫墓的情景:“此日又有龙舟可观,都人不论贫富,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一旦“都人”皆“倾城而出”,那么西湖也就等于纳入城内了。那至晚不歇的笙歌乐声,成为节庆时期城市居民生活的背景。
  又如杭州的香市,也是年中特定时期出现的活动,但却对杭州的城市性格有很大影响。张岱曾详细描写晚明昭庆寺香市的细节:
  
  西湖香市,起于花朝,尽于端午。……至香市,则殿中边、甬道上下、池左右、山门内外,有屋则摊,无屋则厂,厂外又棚,棚外又摊,节节寸寸。……如逃如逐,如奔如追,撩扑不开,牵挽不住。数百十万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日簇拥于寺之前后左右者,凡四阅月方罢。
  
  张岱让读者活脱看见那“撩扑不开,牵挽不住”的上万男女老少,拥塞于昭庆寺山门内外。不论古今中外,一座城市若是集中吸引了大量的游客,那么外来者固然可以感受这座城市,但他们也往往代替居民,暂时扮演决定城市性格的角色。香客便是如此彻底改变了西湖春日的景色。
  再举十九世纪的小说《林兰香》为例〔1〕。这部小说有许多地理民俗的描写,多属清代北京的纪实。不过,笔者以为这些岁时以及地域性的特色,很可能是作者参酌各种城市的“记载”而写出,借以渲染北京的城市风味。其实,许多城市忆旧文学(如《梦华录》诸书)都对岁时节气特别强调。小说写到一月间公子们到东华门灯市看灯;二月的“填仓”、“送穷”诸日,“大街小巷卖太阳糕的声传远近”〔2〕;四月初八如来生辰,“京城风俗,好佛之家,都煮五色豆儿相送,名曰结缘”〔3〕;四月十八东岳庙碧霞元君生日,“倾城车马,鼓吹连天,庵观寺院,及好佛之家,亦煮五色豆儿结缘”〔4〕等等,都是与节令有关的描写。女主角梦卿病中想吃酸冷之物,小说写她“远远听得街坊上打冰盏的声音”,顿生望梅止渴之思〔5〕,绝是北京风情。这些参照,说明《林兰香》的作者既以明代北京为背景,便尽量考察明代的北京实况,而不仅是以自己当代的生活经验为准。
  
  声色感官与城市
  
  城市生活对人的身体感官有特别的挑动,城市文学则响应城市经验,往往对城市的感官特质多所着墨。试以声音为例说明城市的特殊感官经验,二十世纪的作家张爱玲曾如此描述城市居民对声音的依赖:
  
  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
  
  在张爱玲的理解中,城市的声音犹如“声响的河流”,“汩汩流入下意识里去”。也就是说,城市的声音虽然嘈杂,却总能变成市民生活的背景,不但习而不察,甚至不能离弃。
  在诸种“市声”中,市民的语言自有其地位,尤其与叙事文学的发展有关。如众所周知,北宋汴京的瓦社里,说话已经成为商业化且职业化的技艺,而南宋临安市井中说话兴盛,更是诸家记述必录的城市风情。由宋到明,说话传统最重要的发展就是刺激了话本小说的兴起,可以说,中国小说深深铭刻着声音的痕迹。
  说话是城市的公众娱乐活动,白话小说是城市生产、城市消费的书籍,城市是两者共通的元素,城市与地域的特质也表现其中。方言是最能表现地域特性的层面。事实上明清白话小说普遍运用方言,吴地方言经常出现,正是因为许多小说与江浙地区有关。小说作者对方言的趣味深有体会,例如,最具代表性的西湖小说《西湖二集》,第十九卷《侠女散财殉节》开场便形容丫鬟:
  
  又有粗使梅香亦为可笑,曾有诗道:“两脚鏖糟拖破鞋,罗乖像甚细娘家?手中托饭沿街吃,背上驮拿着处挨。间壁借盐常讨碟,对门兜火不带柴。除灰换粪常拖拽,扯住油瓶撮撮筛。”这首诗是嘲人家鏖糟丫鬟之作,乃是常熟顾成章俚语,都用吴音凑合而成,句句形容酷笑。
  
  像这样的文字趣味其实必须行诸口舌,发乎语声,才得凸显。在没有说话人服务的情况下,读者须得自行捉摸方言的发音,才能了解为何“酷笑”,于此可见作者所设定的读者亦当是江浙一带人。这种对地方语言特性的自觉,在杭州的话本小说中多有呈现。事实上田汝成也曾注意杭人的语言特色。他在《西湖游览志余》第二十五卷“委巷丛谈”中,两次大篇幅讨论杭州人的“市语”,将语言特色与城市特性联系起来。流行于市井特定群众间的市语,有凝聚群聚共同感的作用,更是外来人因感到陌生而据以理解这个城市的声音。
  
  乡野价值与城市
  
  明清文人与城市的关系是多重而矛盾的,既有“不入城”的坚持,也有与城市相倚相生的依存关系。另一方面,城市的特质也往往由文人笔下城乡的对比得到突显。
  明清文人有关城市的论述甚多,不能在此一一讨论。我仍想从一个叙事文学的例子来观照文人眼中的城乡关系与寓意。在此举的例子是十九世纪满人作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文康是旗人,更是个老北京儿,他的小说中不时流露强烈的北京情结。作者刻意推崇村野朴质的价值观,然而事实上,小说却到处泄漏“北京”与“外省儿”的紧张关系。最好的例子,应该是小说中两次互成对应的旅行──第三十二回邓九公北京城上戏馆子,相对于第三十八回安老爷涿州关逛天齐庙。老兄弟俩离了自己家乡,各惹了一肚子气,从而泄漏北京与外省的紧张关系。邓九公上京,闲来出门见识北京城,受邀上园子听戏,却撞见了一批故作风雅酸文假醋的世家子弟与“相公”。在九公眼里,这简直是个“大兔儿爷摊子”。叫做“元宝猪”(袁宝珠)的小旦扭捏作态,其实像个大锣锅子,号称“状元夫人”的小旦浓眉大眼,黑不溜偢,而北京城头号养小旦的阔公子叫做“肚香”(徐度香)。这番景象看得九公怄断了肠子。这一大段全由九公眼里看得,口中道出,直接对比出乡野的粗豪之气与北京风气的虚矫、逸乐。文康之所以有这一段辛辣的描写,一方面是故意讥刺《品花宝鉴》,一方面则显示他对当时的北京城市文化有所不满,而这也深深关联到他身为旗人的种族与阶级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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