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瓦尔登湖畔的沉思
作者:芦 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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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罗觉得生命具有惊人的精神性。他自己也有着崇高的精神追求。他渴望能够按自己的理想改善社会,尽管他提倡的方式是消极抵抗。在一个夏末的下午,梭罗去村子里找鞋匠修鞋。不巧的是,由于他拒绝付税给国家而被关进了监狱。然而他呢,却毫不在乎,既不反抗也不求饶,结果第二天就被放了出来(经友人保释)。于是一切好像没有发生,他安然地领回他的鞋子,并在回家途中大嚼了一顿越橘。1849年,梭罗发表论文——《对市民政府的抵抗》(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文中讨论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解释了为什么“更高的规律”(《瓦尔登湖》第十二章,即《更高的规律》对此作了生动的说明)凌驾于人类法律之上。这种消极抵抗的思想对后人(例如托尔斯泰、甘地、罗曼·罗兰、马丁·路德·金等)影响很大。例如,1901年,托尔斯泰在写给甘地的一封信中写道:“……事实上,暴力反抗一旦被接受,那么爱的原则就没有了价值,而且再也不会有价值了。而如果爱的原则没有了价值,那么,除了强权而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原则了。”从表面看来,采用消极抵抗的方式,似乎让人人都掌握了抵抗政府的不合理制度的主动权。其实不然。手无寸铁的消极抵抗只会招致当权者一次又一次残酷无情地镇压。印度甘地所领导的抵抗英国殖民统治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虽然最终取得了成功,但运动却造成了过分的牺牲,其成功也显得极为脆弱。有趣的是,尽管梭罗提倡消极抵抗,但是他自己却是一个反对蓄奴制度的斗士。在《瓦尔登湖》(Walden)出版的同年——1854年,他曾撰文《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制》(Slavery in Massachusetts)谴责政府支持南方奴隶主的蓄奴权利。1859年10月16日,反对蓄奴制度运动的领袖——约翰·布朗(John Brown)率领二十一名起义者袭击弗吉尼亚的哈普渡口,解放了附近的奴隶。但最终由于寡不敌众,约翰·布朗遭到逮捕,并被判处死刑。这时,梭罗又撰写《为约翰·布朗辩护》(A Plea for Capt. John Brown)一文,为其辩护,并做演讲。另外,在瓦尔登湖畔独居的日子里,他还在给一位从种植园里逃出来的奴隶指出了北极星的方向,帮助其逃跑。这些举动和他的消极抵抗的思想相矛盾,应该归于梭罗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过,从另一方面说,人一生的思想往往不会一成不变。早年时候的想法与之后的想法相左的例子也比比皆是(例如富兰克林)。梭罗对不抵抗思想的坚持大概并不一贯。美国政府废除蓄奴制度不仅比欧洲晚,而且还引发了长达五年的南北战争,并造成了林肯遇刺的悲剧。1865年1月,美国国会才提出宪法修正案,规定永久废除蓄奴制度。不过这已是梭罗去世后的第三年了。
梭罗的一生受到了两位人物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一位是古希腊哲学家芝诺(Zeno),而另一位则是同时代的爱默生(Emerson)。芝诺——这位斯多葛学派(Stoicism)的创始人生活在公元前三至四世纪。当他从塞浦路斯岛的季蒂昂(Kition,即现在的拉尔纳卡[Larnaca])来到雅典后,立即被雅典浓厚的文化氛围打动,对哲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学有所成后,芝诺在一个绘有彩色壁画的柱廊内开始了他的第一次讲座。他的主要哲学观是人应该顺从自然,克制欲望,并按照自然和德性生活。这种思想颇受犬儒学派的影响——犬儒学派的建立者安提西斯宣扬自足自制,过禁欲生活;他的学生狄奥根尼鼓吹皈依自然,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芝诺的世界里,整个自然中的万物都是由火和气的混合物构成,并组成一个整体。同时,自然的存在、发展和消亡都严格受到自然律(natural laws)的支配。自然律永恒存在,是人们立身行事和制定法律的最高准则。只有当人们制定的法律与自然律相吻合时,法律才是正确的。对于人类本身而言,无论其种族、财富和社会地位如何不同,人人皆平等。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命只有顺着自然律发展,才能和整个自然相和谐。然而,人们怎样才能让自己的生命按照自然律发展呢?芝诺认为,只有追求德行(virtue)。因为德行是一个人生命中唯一的善,而只有德行才是和整个自然相和谐的。与德行相比,财富、声望、健康等等都显得微不足道。为了追求德行,一个人首先得将自己从世俗的欲望中解脱出来,获得完全的自由。换言之,在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中,除了追求德行之外,一切欲望都是不可以存在的。因此,有人也将斯多葛学派的学说片面地称为“禁欲主义”。所以,这种自我解放的过程常常会使自己对情感表现出冷漠。因为作为欲望的源头之一,情感无疑成为追求德行过程中的障碍。也正是由于对欲望的克制,使得包括芝诺在内的斯多葛学派的思想显得较为理性。芝诺对梭罗的影响是从他的人生经历开始的。在梭罗眼里,芝诺弃商从学的举动无疑使他的血肉之躯获得了新生,令他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芝诺所说的“自然律”,梭罗将它加以发挥,称之为“更高的规律”(Higher laws)。在这个更高的规律下,国家应为百姓设身处地着想,百姓应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同自然和谐地生活。“更高的规律”凌驾于人造法律之上。国家只有依照“更高的规律”才能制定出正确合理的法律。梭罗说,在善恶之间无休止的交战中,善是永不失败的。因为善是自然律的唯一授权,是德行的唯一标准。只有向善才能和自然和谐,才不会遭遇失败。面对欲望,梭罗显然提倡予以克制。在《更高的规律》中,他这样写道:“放纵了生殖的精力将使我们荒淫而不洁;克制了它则使我们精力洋溢而得到鼓舞……自知身体里的兽性在一天天地消失,而神性一天天地生长的人是有福的;当人和劣等的兽性结合时,便只有羞辱。”
与芝诺相比,爱默生(Emerson)对梭罗的影响更为直接。爱默生是梭罗的同乡,长梭罗十四岁,出生于康科德的一个牧师家庭,自幼丧父。他在哈佛大学读书时,深深地为英国浪漫主义作品所吸引。从十八世纪后半叶到十九世纪初,浪漫主义运动盛行于欧洲大陆。到了爱默生身上,浪漫主义已稍为缓和。自1833年起,爱默生游历欧洲各国,结识了英国浪漫主义先驱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卡莱尔等人,并接受了康德的先验论思想。回到家乡后,他开始著书、演讲、主编杂志,并组建“先验主义俱乐部”,和同乡人霍桑、玛格利特、梭罗以及阿尔考特经常在一起探讨哲学和社会问题。在爱默生的思想体系中,浪漫主义和先验主义是两个重要的方面。浪漫主义强调突破封建束缚,追求个性解放,表现个人的精神和生活。爱默生强调人的自立、自信和独立的个性,这在他的文章——《自信》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正是由于这个方面(再加上他卓越的口才),在许多人眼里,爱默生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激励大师。而先验主义,就是认为人的知识和才能先于感觉和经验,是人脑中先天固有的。先验主义的思想,柏拉图和笛卡儿都曾有过阐述,但到了康德,先验主义才自成体系。在我国,孔子和孟子也表达过类似的思想。爱默生的著作——《卓越的人》即在先验论的基础上宣扬有典型性的先知先觉的人。梭罗和爱默生是同乡,都曾在哈佛大学读书,并都在大学里受到了思想上的洗礼。然而两者的人生在大学毕业后分道扬镳。总体上说,前者归于沉静,后者趋向热烈。两人的俗世声名也别若天壤(现在依然如此)。尽管梭罗与爱默生过从甚密,但是梭罗并不接受先验主义,也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先验主义者(这一点曾为人多人误解)。爱默生对梭罗的影响,主要在浪漫主义方面产生了效果。梭罗不仅接受,并将浪漫主义付诸了实践。如果将梭罗的思想和中国先秦诸子的思想作个比较,那么,可以这么说——他提倡简朴,但不像墨子那样以自苦为极;他对现实有诸多不满,但不像老庄那样选择逃避;他希望整个世界充满秩序和爱,却又不像儒家那样陷于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