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雷霆雨露皆春风
作者:刘绪义
字体: 【大 中 小】
站在曾国藩的角度来看,李元度和他关系非同一般,在第二度丁忧期间,曾国藩已然后悔没能用力保举李元度,故采取了多种措施补救。一是写信向李致歉;二是嘱九弟多多联络李;三是拜托胡林翼大力保举;四是与李约为亲家。总之,主要目的还是想把他团结在湘军内部。
那么,徽州失守后,李元度自应向曾国藩表示一个意思,认错也好,道歉也好,或者回到湘军大营也好,曾国藩都不至于不通人情。令曾氏恼火的是,他不仅没有这么做,反而另树一帜,既不主动向曾国藩致歉,反而另标“安越军”旗帜,再次投入到自己的政敌身边去了。
仍有很多人怪曾国藩做得太绝。其实我倒以为是李元度处事不当。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李元度在曾国藩心目中的分量太重,使得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李元度弃之而去。然而,书生意气的李元度哪里懂得曾国藩的内心?再则,曾国藩这样做,还有借惩治李元度来告诫其他人,防止别人效仿李元度之意。
曾国藩之所以请旨要将李元度交左宗棠差遣,这里大有深意,实则还是想把他拉回到身边,以免他被王有龄所用。
同治元年五月,曾国藩再一次上了一首《密陈参劾陈由立、郑魅士、李元度三将之由片》。曾老九看到阿兄的这道密片后,立即写信表示不同意将李与陈、郑并列而参。
顺便说一下,陈由立是离开鲍超投靠河南巡抚去了,郑魅士是离开福济去了江南大营。可见,曾氏将他们三人并列,就是基于同一个原由,都算是改换门庭。
所以曾氏在密片中以春秋季文子不纳莒仆、石祁子不保猛获为例,指出“叛于本国”之人,“断难忠于他邦”。曾氏是因一个“忠”字而参。
而在给别人的书信中,曾氏更将李元度的做法视为“以中行待老友,以智伯待怨仇”,是典型的恩将仇报。
曾氏的这种做法首先遭到了老九的反对,因为李元度和陈、郑二人确实不能同日而语。曾、李不仅都是湘人,又是老友,更兼是患难之交。另外,此时一心想拉拢李元度的王有龄也已死去。读了老九的信,曾氏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心内颇生悔意,觉得大负李元度,愧悔无地。“余生平于朋友中,负人甚少,惟负次青实甚”。“唯与我昔共患难之人,无论生死,皆有令名,次青之名由我而败,不能挽回”。“次青非常之才,带勇虽非所长,然亦有百折不回之气。其在兄处,尤为肝胆照人,始终可感。兄在外数年,独惭无以对渠……但得次青生还与兄相见,则同甘苦患难诸人中,尚不至留莫大之愧歉耳”。“余未能超保次青,使之沉沦下位,至今以为大愧大恨之事”。字里行间里流露出来的都是真诚的愧悔。
因此,曾氏一生只觉得对不起李元度一个人,他叫两个弟弟为他设法挽回。
真诚愧悔泯恩仇
曾国藩何尝不知道李元度是在他最困难时入幕的,多年来患难与共,“情逾家人”,致有“六不能忘”之说。前后态度之所以悬若霄壤,究其原因则主要由私情而起。
私情引起的愧恨,自然也只好以私情来设法挽回。
这就是与李元度约成婚姻,“以申永好”。
但是,早在1858年,李元度的两个儿子都已定聘,而曾老九与李元度的儿女年龄相差过于悬殊,一直到曾国藩去世数年之后,曾纪泽的抚子即纪鸿的四子曾广铨与李元度的女儿结成秦晋之好,算是圆了曾国藩生前的梦。
不过,李元度虽然屡遭老友曾国藩的弹劾,心有怨望,然而在曾国藩在世之时,因为看到了曾国藩真诚的悔歉,所有恩怨早就一笑泯之。两人后来长期通信联系,互致关怀。
1866年,贵州苗民事变,李元度再度官复原职,两年间因功授云南按察使,不久又被川督参劾,于是,李元度干脆称病开缺回籍,以平常的心态潜心学问,“奉亲著书,极孝友文章之乐”。
这一年,李元度所著《国朝先正事略》一书写成后,李写信并将书稿寄给曾国藩,向他索序。此书受到曾国藩的高度推崇,预料“必可风行海内,传之不朽”。
曾国藩病逝后,李元度写了十二首诗以寄悼念,诗中对曾国藩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中一首是这么写的:
记入元戎幕,吴西又皖东。
追随忧患日,生死笑谈中。
末路时多故,前期我负公。
雷霆与雨露,一例是春风。
这首诗,对我们认识曾、李关系无疑有着重要的帮助。
至此,我们完全可以从下述事实中分析出李元度的“前期我负公”:
一是报喜不报忧:“足下专好说吉祥话,遇有小事不如意辄讳言之。”“足下”即指李元度,曾国藩在信中当面与他说,断不会有假。
二是能说不能做:“足下条理精细,而处事恒黯于大较;不解何故。”“仁弟论文,则按脉切理,丝丝入扣;临事,则浮光掠影,曾无极深研几之意。”
三是冒禀军功:“前此屡接函禀,言湖口贼不过千余,他处探报亦然。近日尊处胜仗禀报前后共杀贼二千有余;而湖城之坚如故,贼船之悍如故。”“自抚(州)来者皆言城内之贼不过二千余人,老长发不过数百;前后书牍所报杀毙受伤之贼,殆以万计,而贼焰转张。颇不可解。”
四是冒用“贱衔”:“掘坟告示切弗再贴,尤不可用贱衔。凡举事为千万愚人所喜而为一二有识所笑,君子弗为也。”当日,江西民众乐于“从贼”,群相呼应。李元度不在安民、治军上想办法,却提出一个挖祖坟的创意,希冀借此惩罚“从贼”的绅民,他并在告示上冒用了曾国藩的钦差大臣名义。曾国藩认为此种“辱及先人”之举大为不妥,必为“有识所笑”,故加以劝阻。
五是不遵军规:曾国藩所治湘军,有三“宜”之法,屡教于各统领,分别是文法宜简,事权宜专,情意宜洽。他认为:“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统领或欲招兵买马、储粮制械、黜陟将弁、防剿进止,大帅有求必应,从不掣肘。”而李元度治下的平江勇却迥然有别,曾国藩指出:“麾下平江勇与恒态微有不同者。他处营官、哨官,各有赏罚生杀之权,其所部士卒,当危险之际,有爱而从之,有畏而从之。尊处大权不在哨官、不在营官,而独在足下一人。哨官欲责一勇,则恐不当尊意而不敢责;欲革一勇,则恐不当尊意而不敢革。营官欲去一哨,既有所惮;欲罚一哨,又有所忌。各勇心目之中,但知有足下,而不复知有营官、哨官。甄录之时,但取平江之人,不用他籍之士;‘非秦者去,为客者逐’。营、哨之权过轻,不得各行其志;危险之际,爱而从之者或有一二,畏而从之,则无其事也。”
李元度在曾国藩身边历时最长,不可能不知道曾国藩治军之法,然而,他却反其道而行之,甚至违背曾国藩选拔将官不限地域而立足于基层的做法,只用平江人做将官,实行地域歧视,导致临险则乱,也破坏了湘军的规矩。
六是不听军令:李世贤围城之时,曾国藩曾指示李元度:“贼若围城,坚守六日,霆营援兵必到。”坚守六天对于任何一支湘军来说,要求都不算很高,况且徽州地理形势也并非不可守。曾国藩事后总结李元度失败的教训时就指出:“必待战(败)之后,始入城而分守之。分布未定,贼已来扑,士气已馁,军械已失,岂复能坚守哉!”李元度倘能严守曾氏教戒与军令,立定脚跟,不浪战以求胜,不侥幸以邀功,面对李世贤的挑战,只要经受其“诱惑”不出战,即可完成守城任务,不至于弄到整个战局不可收拾的地步。
七是文过饰非,毫无悔意。徽州城破的第二天日,在逃亡途中,李元度给曾国藩写了一封信,信中并没有检讨自己的责任,相反他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强词夺理,他哪里想到曾国藩此时正在替他的安危担心。更有甚者,李元度把逃亡当做游荡,逍遥了大半个月,才满不在乎地回到祁门大营,而在面见曾国藩时,他依旧不做自我批评,一味避责。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没有表示出一丝悔意。
如此种种,足见曾国藩对李元度的不满,并非全是曾国藩的原因,归根到底完全是李元度自承“前期我负公”并非虚言。
胡林翼对李元度的评价相对来说更为客观,他对人说:“(李元度)爱才如命,疾恶如仇;而所疾固多恶人,所爱未必才士也。”“李次青正人也,任事一片血诚,笔墨亦敏捷清挺无俗尘,军事参谋可得一当,特未可专以治兵耳。”所恨多恶人,所爱非才士;可为参谋,不可治兵,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李元度的弊病所在。
当然,有人会说,“前期我负公”的后半句应是“后期公负我”,但李元度是断断不敢说出这后半句的。不是说他没胆量,也不是说他宽容,而是他不能无视于事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