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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1年第2期

南街村见闻

作者:曹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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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据他们自己的统计,1984年产值70万、1985年130万、1986年320万、1987年730万、1988年1400万、1989年2100万、1990年4100万、1991年突破亿元大关、1992年2.1l亿元、1993年4.2亿元、1994年突破8亿、1995年达12亿元。各年的利税占总产值的10%左右。这些统计数字是否可靠,有无水分在内,我们无法核实。且在四本书内的统计数字并不一致。但南街村各项“现代化硬件设施”明摆在那个地方:他们确实很富有。南街村从1984年的2个小企业,发展到1995年拥有26个企业的大企业集团,一部分原因归功于村党政班子的投资决策: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办企业,围绕着龙头产品上配套项目。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双围绕”发展战略。从这26个企业的产品结构来看,确实是这样的。面粉厂、食品厂、方便面厂、啤酒厂、包装厂、运输公司、养鸡场,等等,都是围绕粮食加工与深加工旋转的。
  就此而言,只能说这是南街村引人注目的一个原因,但决非主要原因,因为全国的亿元村,见诸历年报纸的就有数十个之多。引起世人关注并争议的是他们对村集体经济快速增长的解释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的结果。在全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只有在河南临颍县的南街村能听到“文革”时代的“革命歌曲”,能看到“文革”时代的标语口号,以及1993年竖起的毛泽东大招手的汉白玉巨大雕像。人们不禁要问:南街村的“毛泽东思想”只是一种外在形式,还是具有实质性的内容呢?
  问题的可能答案是:两种回答皆不符合南街村的实际情况。
  
  二、南街村的村集体(或说村落共同体):村落文化与毛泽东思想。
  1984年,南街村重新走向集体化之路。经历十余年的发展,这个拥有八百余户,三千余人的行政村成为一个集体资产雄厚且具有很高凝聚力的真正集体或说真正的共同体,一个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并依靠市场竞争而发展壮大的村民集体。一个行政村,何以能形成一个真正的集体,并以集体法人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呢?这一现象,一直引起我的高度兴趣与关注。因为这个问题,在我看来,直接关涉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可能的重大问题。为了深入地分析南街村现象,让我们先来谈一点理论问题。
  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经济手段,中国的经济学家们补充说,只是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手段与方法。在经济资源诸要素中,劳动力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这也是经济学家们一致同意的,然而,在不同性质的社会内,人们的行为目的与方式是各不相同的,人们的合作原则及由合作而产生的赢利之分配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这一个问题,恰恰被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忘却了。黑格尔在其《法哲学》中曾经说过,市场经济社会具有一种惊人的力量,把个人从他们各自所属的集体或群体中揪出来,使原集体成员相互之间变得生疏,并承认他们都是独立自主的人。市场经济把人扯到自身一边来,要求他替它工作,要求他的一切都通过它,并依赖它而活动。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所谓他人与组织,只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在市场经济中,一切激情的巨浪汹涌澎湃。中国推行市场经济的实践过程,为黑格尔的上述论述提供了新的注释,以致无需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了。
  于是,提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村集体,何以能把它的成员约束在集体之内,并自觉地效忠于集体呢?有两大因素足以导致村集体的瓦解:一是村落内部的传统因素,一是市场经济因素。市场经济因素正如黑格尔所说,但从中国目前的实践来看,“市场”瓦解“集体”采取两种方法:其一是直接将集体成员从集体内部拉出来,成为市场经济内追逐个人利益的独立自主的个人,其二是依然处在集体之内,但在观念与行为方式上已被“市场”所揪出,从而在集体内利用集体组织与资产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便是在中国各国有企业、各集体企业内普遍发生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腐败行为”——这里的“腐败”是从集体或国家利益的角度来定义的。村落内部的传统因素存在于家(或家庭)与村集体组织的关系之内。行政村是由数百户独立家庭所组成的。将行政村转变为一个真正的集体,一个有着共同利益以及有着共同精神认同的共同体,必须要与各家庭小群体内的家庭利己主义作斗争。如果户户各顾其家(在中国村民中,发家致富的愿望一直是十分强烈的),村集体势必瓦解。由此可见,处于传统村落文化与市场经济双重制约影响下的行政村,要巩固和发展集体组织与集体经济,必须要以精神文化建设为中心:一方面反对市场经济中的利己主义对集体内部的侵入,又充分利用市场;另一方面,反对村落内部的家庭利己主义,同时充分利用村落内存在着的各种伦理资源。
  为了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南街村的主要领导确实十分重视以集体主义为中心的精神文化建设,而精神文化的思想资源,一是来自于毛泽东思想,二是来自于村落文化。
  关于村落传统文化,王宏斌说:“南街村的农民决不是沿海一带的农民。开放意识、思想观念与沿海农民和城市居民相比,都有距离。咱们南街村不少人身上始终保持着传统的思想观念。我不以为传统观念和作风都是错误的,很多东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须继续保持与发扬。”南街村为分配集体福利而建立“十星级评比”活动,每月一次。在十项评比标准中,有思想品德、尊师重教、家庭伦理、邻里关系与造福乡里。这与古代乡村社会的村规民约没有什么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南街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权力来源与运作方式,干部与村民关系,带有极其浓厚的村落传统伦理特征。
  我先引《南街村话语》作者的几则调查材料及其感受:“南街村许多老人说起他们的班长(指王宏斌),就像自己孩子那样洋溢着一种亲情……这些话语里,表现了南街村内一种特殊的干群关系。”“有些村民亲口对我说:‘俺班长从小就是个好娃子,俺班长是俺们的主心骨,王宏斌是俺南街村的带头人,王宏斌是毛主席在俺南街的接班人。”’南街村推销员穆国灿,在回顾第一次到北京打开市场的那段艰辛的日子时说:“王宏斌对我说,你记住你是个推销员,但和别处的推销员不同,那就是你出门在外,君命可以不受。班长说,你在外就是代表咱全村老少爷们,出门在外,你就是我王宏斌,可以全权处理业务。这种信任和支持,我穆国灿就是死在外边,心也甘哪。”这种信任与忠诚,只有在村落共同体内才有可能产生。“王宏斌有个习惯,动不动就在群众大会上和群众谈良心。他常常说,我别的没本事,我敢和别人比良心,只要老少爷们发现我王宏斌背良心,我就下台。”在由陌生人组成的市场经济社会内,只讲规则,不讲良心。“良心”一词只有在村落群体之内,才能获得它固有的意义与力量。村集体领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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