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戴震的史地学 一、参修《汾州府志》和《汾阳县志》
自从清初顾炎武力倡“理学即经学”,学风开始大变,连史学、地学研究也崇尚考据。阎若璩著《古文尚书疏证》、《四书释地》等,都用考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阎的《古文尚书疏证》是“有据之言,先立于不可败也”。胡渭和阎若璩曾同在清一统志局修史,胡的《禹贡锥指》用考古的方法研究地理,广泛搜集实证,专就某一问题作窄而深的研究,形成了专门研究历史地理,即研究古今地理沿革的学问。戴震的史地学说,一仍顾、阎、胡,他校注《水经注》,正是视《水经注》为历史地理之作,考释精博,完全凭文献和实证梳释原著,他参修地方志,自有其独到的见解。地方志,梁启超曾认为是最古的历史书,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梼杌鲁春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①。清康熙十一年(1672)曾下诏各郡县分辑志书,雍正七年(1729)因修大清一统志又严谕如期成书,这都促进了地方志的修撰。著名学者也都有独撰或参修地方志的②。在这一风尚影响下,戴震主修了《汾州府志》和《汾阳县志》。那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的事情。这一年夏天,戴震与朱筠的弟弟朱珪友善。朱珪当时为山西布政使,戴震和段玉裁曾一同应招前往,段玉裁主讲寿阳书院,戴震为朱硅署中幕僚。这一年,也正是戴震第三次考进士不第,但他似乎并不介意。修汾州志,困难极大,虽然明万历年间修过,但多半散失不能用。乾隆年间,汾州府太守孙越薪(和相)刚由滇南调任至此,便有感于距明万历年间的汾州知府王道一纂修府志已历一百六十多年,一直无赓续重修者,便招集一批人重修,但汾州的历史沿革极为复杂,所辖地区前后往往不一,这样连修史的对象的基本范围也发生了问题,纂修汾州府志,真是谈何容易!以汾州的地名而言,其分野始自禹贡,属冀州,后来因沿革不一,或称西河,或称南朔,或称介州,或称汾阳。就其辖境而言,西魏之汾州在乾隆年间的宜川(今陕西山西交界处),北周的汾州在吉州(今山西吉县),隋代的汾州在霍州(今山西霍县)。北魏时霍州曾为西河郡治,而西河郡是汉代元朔四年(公元前119年)设置的,本在河西,永和五年(140 年)南徙五百余里,治所在离石。如果依河表目,则文献中同一地名又不实指一地,以属县中都为例,《左传·昭公二年》的中都在乾隆时的河内(今河南沁阳),《魏书》的中都在榆次。以永安县为例,汉晋的永安在霍州,北魏孝昌(525—527)的永安和介休,都曾侨置平阳(今临汾),而介休又曾侨置汲郡(今河南东北部)。以汾阳县为例,《国语》中的汾阳在平阳,汉代的汾阳在静乐,晋代的汾阳在河东郡(今山西永济一带),隋代的汾阳到唐武德七年(624)改为阳曲,此后郡县无汾阳之名。唐代郭子仪封为汾阳郡王,镇守的是绛州。以地名山泽而言,①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书店1985 年影印本298 页。
② 例如顾炎武参修了《康熙邹平县志》和《康熙德州志》,钱大昕参修了《乾隆鄞县志》,戴震的好友王昶独撰《乾隆太仓志》,段玉裁独撰《乾隆富顺县志》,章学诚独撰《乾隆和州志》、《永清县志》、《毫州志》,参修了《天门县志》,《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梁山、吕梁,《春秋》、《尔雅》中的梁山在少梁(今陕西韩城南),《孟子》的梁山在乾州(今陕西),《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中的梁山在保德(今山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十分复杂多变,如考之经史,眩若棼纷,同名异地,已难证实,如系之人事,岂不成了大笑话。对此种种复杂问题,孙越薪并不糊涂,“孙君重其事,不以所知自多,复质诸休宁戴东原氏,勒成一书,于旧志既无仍袭,遂综博古今,严整义例,用补阙典”,使全书地名山川,读后能周知全脉,“终条贯,不失地阞,无纷纠傅合也,记载官政,以及田赋、征谣、尔雅,明划远于胥吏案牍”①。应该说,修地方志,与周代已有的览观民风民俗的采风活动极相似,汉应劭《风俗通》序中就曾说过,周代每年秋季朝廷都要派一些使臣,乘坐轻便的车子“輶轩车”,摇着木铎,到全国各地去采风民俗民谣、方言俗语(朱珪序谓“尔雅”之类也)等均在采摭之列,采集到的资料逐级上报,最后集中到周天子那里,以制定治天下之策,所谓“不出户牖,尽知天下”。秦代中断此事,至两汉重新恢复,《汉书》中常有派遣大臣巡行天下,以观民风的记载。修地方志,实在与周代和两汉的采风有异曲同工之妙,朱珪的序已说明这一点。孙和相的《汾州府志》自序也指出这一点,序云:“朝廷询风土,征典籍,而当事者问民间疾苦,责其官守、职司??乃复征询八州县,务陈细目,都举统观。”李文起的《汾阳县志序》也说:“邑志实为前鉴,时复披阅之,由是纠弊之故,因革之宜,稍稍措施,识端绪。”周代和两汉的采风,后世修地方志,可谓以儒学俾补时政的一种方法,修地方志与儒家经国济世的主张恒相一致。有清一代经学大昌,修地方志成风,固然与康熙、雍正的提倡有关,但与经国济世的儒家学术思想的盛行也是密不可分的。即令康、雍的提倡,也是以官方儒学思想作指导,以儒学治天下的一个途径。学人们纷纷独撰或参修地方志,正是士林儒学以方志补益时政的济世之途。而在纂修地方志这一项目上,官方儒学与士林儒学往往是一致并携手合作的。戴震参修《汾州府志》和《汾阳县志》,当作如是观。
戴震参修《汾州府志》,又是怎样贯彻乾嘉学派考释精审的学术主张的呢?这主要表现在辨明沿革,考证史实上。辨《元和志》“汾州”条,集中体现了戴震的这一主张。今本《戴震集》中《答曹给事书》(1770)、《应州续志序》(1769)都是集中体现戴震考核精审的史地学观点和方志学思想的。《元和志》即《元和郡县志》,是唐代地理总志,李吉甫撰,今存三十四卷,元和八年(813)成书。作者久任宰相,熟悉当时图籍,记载详备,较为可据。戴震评为“其书之可宝贵,自孟坚《地理志》、道元《水经注》而外,无有上之者矣”①。故戴震在修《汾州府志》时,曾引据入志,但《元和志》中关于“汾州”一条,戴震考出其有六大错误,都是关于地理的历史沿革方面的。
一是《元和志》叙汾州沿革云:“后属魏,谓之西河,子夏居西河,吴起为西河守,皆谓此也。”。对此,戴震考之《魏书》,太和八年(484)置西河郡,治所在兹氏城。郦道元注《水经》时,西河郡新治所仍在此地。兹氏城在谒泉山及文水、汶水,与子夏设教西河(在黄河的龙门西河)无任何联系。戴震不无幽默他说:“以此地(按:兹氏城的西河郡)近汾远河(按:① 《汾州府志·朱珪序》。
①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占籍出版1980 年版133 页。
黄河),西河(按:龙门西河)之上不得移而虚加之汾上耳。”①至于史载魏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戴震说,那是在黄河里漂浮,不是在汾水中漂浮,故郦道元以浮河之事系之夏阳,子夏卜商陵及庙室系之阳(今陕西合阳),皆离战国魏都安邑不远②。再说古代称西河,未以名郡,吴起为西河守,决不是后世之郡守。
二是《元和志》云”武帝(汉武帝)置西河郡,理富昌县”。对此,戴震考之传为汉代班固、刘珍等著《东观汉记》云:“西河郡治平定县,离石在郡南五百九里。”《元和志》言西河郡治富昌县,纯系不明《汉书·地理志》未固定的体例致误。《后汉书》凡县名按“郡治所十郡治县名”体例言之,如汝南郡先书平舆而治上蔡(平舆十上蔡),但班固著《汉书》时未有此例,对此,阎若璩曾深论之。因《汉书·地理志》首列富昌,故李吉甫以为西河郡治县为富昌县,误甚。
三是《元和志》云“黄初二年(221 年)乃于汉兹氏县置西河郡,即今州理”。对此,戴震指出,《元和志》因《水经注》误而致误。《水经》云:“原公水出兹氏县西羊头山。”郦道元注云:“魏黄初二年,西河恭王司马子盛(按:司马斌)庙碑文云??"以司马斌的庙碑系之黄初二年。实际情形是黄初二年魏开始重新置西河郡,因在此以前建安十八年(213)曾省州并郡,废汉已始置的西河郡入太原,至黄初二年又重新分太原之四县置西河郡,故郦道元注“魏黄初二年”下应另有下文云重新置郡的记载。从黄初二年算起,越二百六十四年,到北魏太和八年(484),西河郡始治兹氏城(按:戴震驳正《元和志》第一条错误时已指出这一点),才有司马斌葬于兹氏城的事,故有庙碑在此。戴震说:“吉甫因《水经注》‘西河王庙碑’系之兹氏,系之黄初,遂以为是时即置郡兹氏,殊疏。”戴震所言极是,从黄初二年到郡治设于兹氏城,相隔二百六十多年,《元和志》却误作同时。
四是《元和志》云“高齐又于此城(按:汾州)置南朔州”。对此,戴震指出,这是《元和志》杂集群书,不加辨别,尤以《隋书》之误而致误。《隋书》以南朔州为北齐(按:又称高齐)所置,并与介州同在西河郡下言之。《元和志》“介休”条下云:“后魏明帝时〔按:指北魏孝明帝(515—517)〕为贼所破,至孝静帝〔按:东魏孝静帝(534—537)〕更修筑,迁朔州,军人镇之,因立为南朔州,但领军人,不领郡县。”这是正确的。南朔州、介州都在介休,《元和志》却又在汾州下误称高齐于此城置南朔州。戴震说:“凡以南朔州,系之高齐,系之汾州者谬也。”
五是《元和志》云“周宣帝于此置汾州”。六是说“大业三年废汾州”。有关此二者,戴震据《魏书·地形志》考述:延和三年(434)置吐京镇,太和十二年((488)改镇为汾州,治蒲子城,其地在乾隆时的隰州(今山西隰县),孝昌(525—527)中陷,移治西河,事详《裴良传》,这是汾州治在西河之始,不待后周宣帝时(按:指北周宣帝字文赟大成元年即579 年)。就历史沿革而言,西魏曾别置汾州,在乾隆时陕西延安府宜川县,北周以东魏的南汾州为汾州,在乾隆时的吉州,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汾州为吕州(今山西霍县),即北周所置而乾隆时在霍州者。唐武德初,以介休郡为介州,西河郡为浩州(今山西汾阳),三年(620)改浩州为汾州。由此可见,北周、①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133 页。② 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15—16 页。
隋的汾州都不在西河郡境内。而《元和志》含糊他说周宣帝在西河郡置汾州,又说隋炀帝大业三年(606)废汾州,那是不对的。戴震感慨他说:“甚矣,沿革之不易言也。以近古而有法,如吉甫之作,图志一条中纷然不治者六焉。”可见写地方志考辨沿革是十分困难的事。
此外,汾州府境内故实,文献不一,也需详核。戴震举出《水经》云“河水??又南过中阳具西”,戴举地望考之,中阳西邻黄河,在乾隆时的宁乡县境,《史记·赵世家》云秦取我西部及中阳,《元和志》也说“魏移西河郡中阳于今理”,与《史记》说一致①。但郦道元注却说“中阳故城在东,东翼汾水,不滨于河也”。戴震认为,《水经》和《水经注》说的是两个不同的中阳。又《说文》云:“漹水出西河中阳县之西南入河。”更证明西河郡之中阳流入黄河,不入汾水,与戴震的地望实考一致,更证明郦注有误。更有甚者,《水经》云:“汾水南过大陵县东。”郦注云:“汾水于县迤为邬泽,其陂东西四里,南北一十余里,陂南接邬。《地理志》曰:‘九泽在北,并州薮也。’《吕氏春秋》谓之大陆。又名之曰沤夷之泽。俗谓之邬城泊。许慎《说文》曰:漹水出西河中阳县之西南入河。即此水也。”郦道元将汾水的支流邬泽与流入黄河的漹水混为一谈,将漹字与邬字牵合,甚谬。班固《汉书·地理志》以邬县北九泽为战国地理著作《周礼·夏官·大司马》中“职方”篇中言及的昭余祁,郦注引《汉书·地理志》将昭余祁、大陆、呕夷混为一谈。但《尔雅》说:“晋有大陆,燕有昭余祁”,《吕氏春秋》称“晋之大陆,赵之钜鹿,燕之大昭”(按:大昭即昭余祁)。经戴震考证,呕夷、祁夷两地都在大同府境,但源流各别。而另有祁县,在太原附近,《水经注》将昭余祁说成祁县。郦道元注《水经》文“汾水南过大陵县东”一语时,已将大陆、沤(呕)夷相混(引文已见前),祁县本晋祁氏田。因一“祁”字而牵昭余祁于祁县,又据郑玄因一“夷”字而疑呕夷即祁夷。这样,郦氏把大陆、呕夷、昭余祁(祁夷)混而为一,还另把昭余祁说成祁县。戴震指出,《尔雅》、《吕览》所称昭余祁、大昭系之燕,燕不得跨太原南下而有祁县、平遥、介休甚明。对这些涉及汾州中心地区的重要历史沿革,《汾州府志》能不考虑吗?关于史地沿革,戴震看到了下列几乎带有共性的问题:后代人作前代史地志已多误,故不能不详加考核,戴震说:“盖以汉人言周秦则多失,以后魏人言汉、魂、晋则多失,以唐人言后魏、齐、周、隋则多失,势使然也。”连《史记》也不能幸免,“子长,良史地,而《史记》中往往涉传闻失实之语,谓介之推逃入緜山;显戾于《左氏春秋》”①。关于府境故实,戴震以实际地貌纠正了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的一条讹闻:与汾州府有关的汉代的西河郡谷罗、武泽在汾州府西北。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说:“虎泽应在五原、曼伯之北。”这是对的,五原、曼伯又在何处?戴震考此故城在黄河之西。而顾祖禹以谷罗和虎泽(即武泽)在永宁州北,与虎泽邻近的美稷城在汾州西北。戴震指出,顾说无法落实,从汾州府而西北至永宁州之北,群山簇拥岩谷之险,无平地以容所谓虎泽①。
① 中华书局本《史记·赵世家》为:“十年,秦取我中都及西阳。”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秦取中都、西阳、安邑。十一年,秦败我将军英’。太原有中都县,西河有中阳县。”戴震以为《史记》云秦取我西都及中阳,而集解又云,西河郡有中阳,故《元和志》与《史记》一致。①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7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7 页。戴说可商,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20—21 页。至于名胜古迹,如段干木墓。《水经注》讲在芮城,唐贞观年间诏芮城之段干木墓焚樵采,将近二百年以后,《元和志》“孝义县”却说县东北二十五里有段干木墓,后来的县志又说城东六里有段干木墓,与《元和志》不合。另外,县西北七里又有三子墓,指子夏墓、田子方墓、段干木墓。这样,汾州府的段于木墓有四处。戴震深明民意,他说:“凡宗仰昔贤,用寄爱慕,虽指不知谁氏之垄而闻名起敬可也,援以证实,用资考核,必有起而辨之者。”②景仰前贤,寄托民心,是一回事,历史的真实,又是一回事。
以上驳正《元和志》涉及汾州府的六大谬误,及订正《水经注》中阳不滨于河,指漹水为邬水,混同昭余祁、大陆、呕夷,订正《读史方舆纪要》误指虎泽于群山岩谷之中,指出段干墓有四处之说,是戴震参修《汾州府志》和县志作文献考订和实地考察的主要收获(不排除戴说有个别欠妥处)。戴震认为,只有解决上述极难解决的关键性疑难,《汾州府志》和县志才有学术价值。乾隆三十五年(1770)的《答曹给事书》写在参修汾州志事毕之后,是带有总结性的,戴震说:“志事顷已告竣,不敢苟同前人处,略陈梗概如右。”①曹给事即曹学闵,汾州人,曾被乾隆赐进士出身,官掌印给事中,乾隆三十五年(1770)为《汾州府志》写的序言说:“复延休宁戴孝廉东原,考证古今,笔削成书,??阅一年而告成,体大思精,文约义赡,追常璩之审,匹刘炳(按:刘知几)之该博,所称传世行远,而有益于史家者,其在斯乎!”②由于戴震的参加,使这一有浓厚乡士文化气息的著述成为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段玉裁见到此书后,概述了戴震的考订之功和成就。段氏指出:《汾州府志》以汾州的吕梁、狐歧来解释《禹贡》“治梁及歧”一语中的梁和歧,辨别有关《书经》梁、歧的旧说及苏转、曾巩、阎若豫、胡渭的穿凿,使后来的学人知道《书经》梁、歧在何处,知道治冀州汾、沁、泽、潞诸水,及其间诸山涧溪谷,不当牵合到治理黄河事上去。修《汾州志》因戴震考证精审,乃至使《书经》涉及的梁、歧二地名,竟在地方史志《汾州志》中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段玉裁评之为“修一志而大经以明,非细故也”③。段氏见到《汾州府志》后,曾节抄《府志例言》、图表沿革、星野、疆城、山川古迹等,以此作为他修富阳县志的修志楷模。
从上面举述的考订之功看,戴震为修《汾州府志》可谓呕心沥血,从而纠正谬误,备举大要,以致成为修志楷式。但仍有人认为《汾州府志》非戴震主纂,显然有违史实。乾隆三十六年(1771)戴震又应汾阳县令李文起的邀请参修《汾阳县志》,两次参修地方志,戴在《温方如西河文汇序》一文中叙其事云:“乙丑(1769)秋,余至汾阳,应太守孙公之召也。属纂次府志,为之考订累日月,今李侯复以县志事邀之,再至。”①可见戴震两次去山西纂修地方志,事属不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此事。
② 同上,138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138 页。
② 《汾州府志·曹学闵序》。
③ 《戴震年谱》,见《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470 页。
① 《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版4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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