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解读“新左派”
作者:任剑涛
字体: 【大 中 小】
其二,需要对自由主义的理性批判之必要性加以确认。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想,它接受任何思想家对之的建构,也接受任何思想家对之的批判;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既在社会进程中证实自己,也在社会进程中通过部分的证伪来完善自己;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政策与社会心理导向,它从来就没有也无法固定僵化为某一模式,它是开放和不断发展的。自由主义在西方原生语境中,就因应来自外部的批判对自己的理论进行调整,以便更适宜社会的需要。
但是,对自由主义进行批判的正当切入点则是必须审慎对待的问题。以一种随意的指责来进行所谓的批判,是没有意义的。以一种先设的否定来抨击自由主义,也是没有意义的。假如批判甚至解构自由主义言述,是有利于现代社会朝向更为健全的方向发展,那对自由主义将不会是一种悲剧命运。假如以建设性的态度指出自由主义的缺失,那对人类思想与行为的健全、心智的成长,将不无益处。
在清理了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我们方才可以回答自由主义对于现代中国的特殊意义问题。这些意义,需要分析和验证。鉴于本文的关注点,只能在此直接指出这种意义在几个方面的投射:其一,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推动社会财富积累有效的方式,它对于贫穷的中国来讲,可以推进我们采取有效的经济建设方式,以便治理贫穷。其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推动社会政治生活健全化的方式,它对于长期陷于专制极权的中国人来讲,可以促进我们进入一种适当的政治生活状态。其三,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宽容理解的思想方式,推动科学技术与学术思想的繁荣,它对于一个长期处于思想控制与科学孱弱的中国来讲,可以导引我们朝向一个民族精神解放的方向发展。前两者,可以视为自由主义对于期望现代化及现代化中的中国的意义:后者,可以视为自由主义对于一个期望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思想界的意义——因为,没有自由的思想氛围,就没有思想学术的繁荣,也就没有创新的思想空间,当然,所谓的创新就会流于永远的期望。
由于自由主义的理论言述,在原生的西方社会是处于一个开放的思想创造过程中的,而通过文化传通接触到自由主义的中国人,对于自由主义的理解和创造性发展,就更需要一个漫长过程。于是,自由主义要证明自己对于中国的意义,以及这些意义得以凸显,就依赖于自由主义理论的自我健康成长。自由主义的健康成长,是具有条件性的。这些条件主要有两类:一是对它的理论基点与自我调整的健全把握能否满足的问题。在这一方面,要求自由主义达到理论的自洽性,即避免理论的可能内在矛盾。二是它的社会基点与生长氛围的宽松性有否保障的问题。在这方面,要求自由主义达到理论的外部健全保障条件,使得自由主义有一个良性的发挥作用的条件。前者,使得人们对于自由主义的误会降低到最低限度;后者,使得人们可以体会到自由主义的政治制度的“好处”,不至于将社会的一切不完美之处归咎于自由主义。(30)
自由主义的正当性,并非因此就获得认可。事实上,现代中国历史上抵抗自由主义的顽强性一直有目共睹。知识分子对自由主义的道义认同,一直受到强大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挤压,(31)抵抗自由主义的理论与社会基础比自由主义获得的认同要深厚广泛得多。从自由主义传入中国后,受到来自各种各样的思想主张与各种各样的政客们的共同打击,就此而言,可以说现当代中国形成了自由主义之外抵制自由主义的思想文化、现实社会政治力量所组成的抵抗同盟。自由主义的这种处境,完全不像“新左派”认定的自由主义成为主流,因此要以向主流宣战的边缘姿态来批判它、瓦解它。这对于同情自由主义与持自由主义立场的知识分子和理论工作者来讲,坚韧地为自由主义说明和辩护的任务,仍然十分沉重。
注释:
(1) 本文对“新左派”的分析,主要以刊登在《天涯》杂志上的数篇文章的解读为基础。这几篇文章是,1997年第二期王彬彬《读书札记:关于自由主义》、1997年第五期汪晖《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1998年第五期韩毓海《在“自由主义”姿态的背后》,以及在本文即将完成时看到却无法及时做出应答的、1998年第六期汪晖《“科学主义”与社会理论的几个问题》。旁及《读书》杂志、《二十一世纪》等书报杂志上近年刊登的一些“新左派”文章。主要有崔之元、张旭东等人的文章。
(2) 例如韩毓海在文章中寻求理论支持时对汪晖的援引。而汪晖在寻求理论同道时对崔之元的援引。
(3) 汪晖《我们不得不带着枷锁跳舞》,载《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8年9月11日第2版。此文系该报记者柯凯军采访汪晖的访谈录。
(4) 崔之元《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香港)《二十一世纪》1994年8月号。该文为汪晖《天涯》1997年一文所特别看重。
(5) 汪晖1998年第六期《天涯》文。
(6) 参见徐友渔《自由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四期。
(7) 这一点尤其鲜明地体现于王彬彬的文章中。
(8) 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页。
(9) 同上,第32页。
(10) 同上,第32—33页。
(11) 同上,第6页。
(12) 同上,第7页。
(13) 同上,第17页。
(14) 参见汪晖1998年第六期《天涯》文结束部分。
(15) 参见崔之元1994年八月《二十一世纪》文。
(16) 参见《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中詹明信与张旭东的对话第二部分“马克思主义与晚期资本主义”。
(17) 原为怀特海(A.N.Whitehead)语。转引自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9页。
(18) 参见徐友渔1997年第五期《天涯》文,文中对《辩证的想象——法兰克福学派史》作者马丁·杰对法兰克福学派失误进行分析的一段话。见该期第140页。
(19) 这一点在韩毓海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20)见韩毓海《从“红玫瑰”到“红旗”》序言“关于我们这一代人”,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21) 这一点在韩毓海1998年第五期《天涯》上的那篇文章表现得最为突出。
(22) 汪晖1998年第六期《天涯》的那篇文章,就主要以二元思维批判自由主义。
(23) 参见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论,三联书店1987年版。以及哈耶克《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第二章,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
(24) 这一点可以参见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对西方法律兴起过程的分析。权力的二元(政权与教权)分割与制衡,曾经是西方社会“依法治理”兴起的重要条件。因此,并不是只有自由主义思想家才如此运思。
(25) 参见朱学勤《被遗忘的与被批评的》,书中对1996年6月美国“得夏书屋”聚会中崔之元发言的记述。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6) 参见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引论》第五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7) 参见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结语,三联书店1997年版。
(28) 同上,第二章。
(29) 参见三联书店出版《公共论丛》四辑中那些对自由主义理论边界进行分析的文章。由于本文的篇幅限制,难以对自由主义的理论边界问题进行具体的讨论。
(30) 参见任剑涛《论自由主义的成长——汉语语境中的言说》,刊于即将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一辑。该文对自由主义的言述自身的自洽性与成长的外部保障条件,有比较细致的梳理,可以补本文粗疏论断之不足。
(31) 徐友渔《“后主义”与启蒙》,《天涯》1998年第六期。
任剑涛,学者,居广州,现访于哈佛大学。著有《从自在到自觉——中国国民性探讨》、《伦理政治研究》、《自由与传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