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杀人者王肯
作者:艾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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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肯,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一个杀人犯呢?这样自我标榜当心公安把你抓走。”
王肯说:“都十年了,谁管。”
周保政说:“我很愿意相信你杀了人……既然杀人这种事在你那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老实说,王肯,我很难相信。我不相信你有胆量去杀人。”
王肯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他说:“信不信由你,但我杀人是真的。”
周保政说:“那你说说看,你怎么杀了人。”
我看到王肯的脸突然之间变得生动起来。那张黑脸上的笑变得遥远而神秘,他脸上的伤疤和他的眼睛一样溢出光彩来。他像是全身心投身到往事之中了。
他说:“你们永远不会知道杀人后的感觉。想想自己曾主宰过一个生命,就感到自己充满力量,就感到自己拥有了某种权力。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人都杀了我还怕什么呢?”
十年前的街景在王肯的叙述里变得动荡起来。由于我的先入之见,我对王肯的叙述缺乏必要的信任,因此当王肯在杀人之夜向林庙走去时,我感到那种动荡不安不无夸张的成分。
十年前胆小鬼王肯有一把锋利的剑。每天晚上,他都会拿着去林庙那一带操练一番。那是一个城乡结合部,那地方有一棵古樟树,樟树下还有一堆稻草。那地方少有人烟,王肯拿着剑在月光下乱舞,剑光闪过,王肯的心中就涌上了英雄气概。
王肯说:“剑在手,幻想无边。你们知道那时候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但在无人的林庙,我的脑子里满是假想的敌人,我杀人如麻,无人在话下。”
显然那堆稻草是王肯的假想敌人之一。他的剑一次一次刺向那堆草堆。就像我在十年后玩的电子游戏,千军万马纷纷斩于马下。
出事那天,王肯像往常那样一个箭步向草堆刺去。这回,一股力量强烈地反弹到他的手上。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他的剑路。就在这时,他听到“啊”的一声惨叫。紧接着一个光身女人从草堆里钻了出来,消失在夜色之中。他连忙拨出剑,发现剑刃上沾满了鲜血。他差点晕了过去。他几乎想也没有想,拨腿就跑。
第二天,他才从报纸上知道他那天杀死了一个男人。报纸说林庙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在性交时被人用刀刺死。警方怀疑男人可能死于情杀。
就在这天,王肯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那时,他还处在惊恐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从这种恐惧中摆脱了出来。他知道,不会再有人找他的麻烦了。他大惊之后长嘘一口气。他想,他居然杀了人。他看看自己那只手,觉得自己那双手非常巨大,可以握住整个世界。他挺直腰,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感到自己突然有了力量。
王肯说:“我觉得我的生命被改变了,连我体内的血液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它那么丰富,那么有力,这样的血流过我的肌肤,我的肤色就变黑了。信不信由你,我杀了人,然后我的皮肤就变黑了。
我问:“那你这十年呆在什么地方呢?”
王肯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
有那么片刻我倾向于相信王肯真的杀了人。我相信胆小鬼王肯杀人后有可能变成牛虻。在我整理的典籍中类似的故事也是作为极其平常的事实被记载着。一个走路都怜惜脚下蚂蚁的书生,无意失手,出了人命,被迫上梁山,最后成为杀人如麻的土匪或英雄。这样的故事贯穿着我国整部文明史。
但周保政有自己的想法。他不相信这样的故事。他经过周密的推论后认为:所有的事情仅仅出于王肯的臆想,王肯生活在幻想当中,他的精神似乎有问题,存在着典型的妄想和分裂征兆。他甚至进一步推断:这十年王肯很可能在精神病院里。
我知道周保政的品性,他尖刻的个性让他总把人放置到最坏的境地中。我知道十年之前的王肯,也看到了现在的王肯,但十年之中的王肯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看到有两个王肯在那十年之中生活着。这就是历史,我不知该相信王肯所述还是周保政的解释。
当然我得承认周保政的想法不无道理。王肯的再次出现确实存在做秀的成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有所指涉,否则的话我也不会把他叫成牛虻了。
是的,王肯身上存在着致命的模仿。他住在一个中档宾馆里。有一个性感的女人同他同居着。毫无疑问王肯把这个女人当成伊壁鸠鲁式的女人。我当然到过他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都是这个女人的东西,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在门边排列着,吊着的衣服当然也很高档,体现着她那艳俗而奢华的品味。我想这十年中王肯的爱好变得有些复杂,看他挂着的一排精致的领带就可以看出他目前浮华的趣味。
有时候,王肯也会带这个女人一起去玩。她穿着一身华丽的琥珀色和绯红色相间的衣服,还佩戴着许多珠光宝气的饰品。她到了舞厅,就像一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一样在人群中游来游去,供人们观赏。我想她喜欢有人观赏。
我们坐着观看王肯和那女人共舞。我感到王肯的舞步非常猥琐,他似乎故意在向我们展示下流动作,他不停地用他的小腹去触那女人。我无法想象王肯竟把这种纯私人性的动作搬到公共场所来。更让我们惊奇的是王肯和那女人模仿床上的动作时竟引得别的舞客强烈地喝彩。
王肯就在口哨和掌声中退下场来,坐在我们中间。他坐下,点上一支粗大的雪茄,脸上呈现出自以为是的笑容。他靠在沙发上,目光从那些感觉良好的人们脸上掠过,眼里含着恶毒的洋洋得意的神情。那个女人已被一些男人包围,正在高声说笑。
王肯用雪茄指了指那个女人,说:“你们瞧她像不像一个婊子。”
我说:“既然你已同她同居,就不该这样侮辱她。你竟这样对待女人。”
王肯说:“难道她就是你所说的女人。”
这时,周保政在我的耳边低语:“瞧,连对话也是牛虻说过的。”
王肯以杀人犯自居以后似乎拥有一种蔑视众生的优越感。尤其难以容忍的是他在我们面前也表现出这种优越感。他对我们说话的口气就像十年前我们对他说的那样。他指了指坐在舞厅角落里一个看上去很孤独的女人,对周保政说,我敢打赌周保政,你如果去勾引她,她就会跟定你,随你怎么干都行。说着王肯轻蔑地一笑,说,不过我知道你没这个胆量,你们知识分子在这方面不行。
我觉得味道似乎越来越不对了。周保政说他从书斋里出来可不是来忍受这个的。我知道他很想给王肯致命一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打击王肯这个妄想狂必须证明他没有杀人。周保政说,他绝对没有杀人,他是在吹牛,你认为他杀人了吗?我摇摇头。
周保政同我一样拥有大量无法打发的时间。周保政还有一颗极富逻辑的脑袋。这两个优势用于对付王肯虽有点浪费,但不用更是浪费。
我们向王肯发动总攻是在一家酒吧吃西餐时。我们的桌上放满了对付西餐的刀子和叉子。那时,我和周保政已去林庙进行了实地勘察。我们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王肯的破绽。周保政说,我就知道他是个神经病、妄想狂。在我们胜券在握的眼中,王肯黑色的脸像一个高级面具,他口衔着粗大的雪茄看起来也显得有点哗众取宠。我的心中甚至不合时宜地涌出对他的怜悯,我想这样做似乎太残忍了一点。但周保政没有我这样可笑的同情心。他居高临下地对王肯说:
“王肯,你是个疯子。”
王肯显然对我们的出击没有准备,他还以为周保政这是在表扬他,他说:“对,有时候我确实感到自己很疯。”
周保政指指自己的脑袋,说:“我是说你这里似乎有问题。有幻觉。”
王肯警惕地说:“你什么意思?”
周保政说:“我们认为你有必要去检查一下你的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