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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纪要:我们为什么要谈环境-生态?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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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资源短缺,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足。这就使中国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以西欧或美国早期的发展模式为“现代化”的样板和“赶超”目标。欧美国家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其早期大规模地掠夺资源破坏生态,同时伴随着对外殖民、贩奴和侵略的殖民主义扩张和帝国主义掠夺基础上的,本土的人口一资源矛盾因为大量向外移民而得到缓解,域外的资源因为其殖民主义的政治一军事霸权和强国的经济一文化霸权而得到控制和支配,核心国家(占全球人口15%)和边缘国家(占全球人口85%)之间的经济一政治一文化的依附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确立。在经济发展顺利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可以得到缓和;在经济发展出现萧条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关系则得到强化和加剧,并引发各种危机,包括战争。这种“以外疏内”、“以外养内”以及“以外安内”的现代化过程,是他们利用了特殊的历史条件的特定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不可能重复和照搬的。
  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和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经验,都值得中国学习和吸收,但中国不仅在国情方面大大不同于欧美,所面临的时代与上两个世纪也不可同日而语。西方各国不仅已经拥有先发的优势,而且已占有在金融、电子等高技术和无污染产业里的优势,而与众多在发展主义模式下正在被“郊区化”和“边缘化”的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被迫廉价出卖资源,在被迫从事高消耗和高污染的产业。发达国家可以不砍本土的森林而用域外的木材,不采本土的石油而用域外的石油,包括用取自发展中国家的丰厚利润来缓解本土的各种矛盾,来维持本土的相对良好的环境一生态。但是,在既有的全球体系和世界格局下,中国已不能通过向外移民的方式来缓解本土的人口一资源张力,相反,只有极少数精英正在被强国有选择地吸纳;中国也不可能向外转移环境一生态代价,相反,中国正在接受“夕阳产业”的进入和转移,正在为此牺牲自己的森林、草原、河流、土地,而且发达国家的垃圾还通过不法商家一次次运往中国。
  因此,中国只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坚持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路,走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发展之路。这既是对世界文明多元化发展的贡献,也是对欧美现代文明所蕴含的创造性精神的最好的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八十年代以来,以恢复和建构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并被国家确定为发展的战略;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权势和利益集团采取了忽视乃至取消社会公正、忽视乃至取消保护环境一生态的开发方案,甚至与某些跨国资本势力的掠夺性开发联手,从而导致了种种反社会和反生态的恶果。姑且不说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例证,即便在人迹罕至的高原和草原地带,由于某些大资本集团开发触须和国际市场收购网络的渗入,由于某些管理机构的腐败性纵容和配合,老鹰、狐狸、羚羊等急剧减少,加上过度放牧、特别是以破坏草原植被为代价的山羊的过度放养,一方面使羊绒和皮毛的超额利润流向了少数新富集团,另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生物链,导致了鼠祸猖獗和植被毁坏等极为严重的环境一生态灾难。而这一类正在危及广大民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开发活动,居然常常被描述为“改革”的政绩和“搞活”的图景。
  这些现象常常被有些人以“阶段论”给予辩护。“阶段论”认为现在的环境破坏只不过是阶段性的,中国也可以像发达国家那样“先污染后治理”。诚然,任何人都能理解,人类的经验和知识的局限,通常会造成破坏与治理之间的时间差。但“先污染后治理”并不是一项通则,更不是发达国家的普遍事实,因为很多发达国家的破坏根本没有得到过治理,只不过是将破坏的后果转嫁给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将一批批高污染产业逐步转移到了不发达国家;另一方面,很多环境—生态的破坏是无法在事后得到治理的,比如物种的灭绝就是一次性事件,另外很多环境一生态破坏则需要漫长的时光和巨大的投入才有可能相对缓解,比如土地的严重荒漠化就须穷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之努力才可能予以缓解。更重要的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增长是为人的生存服务而不是人的生存为增长服务。当掠夺式的开发已经危及到人的呼吸、饮水和生命健康的时候,当洪水、干旱、毒气等等已经使很多人含恨而亡的时候,当我们“豁出生存搞发展”的时候,“后治理”还有什么意义?当这种“后治理”是由某些在破坏中获利而根本不承担任何代价的人来宣扬的时候,它还是一种值得认真对待的理论主张吗?
  “代价论”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辩护。这种观点认为环境—生态破坏是人类为增长必须支付的代价,不值得大惊小怪。这说法在一般意义上同样能够让人理解,没有人会天真到以为可以自得好处而从不付代价的程度,何况中国长时间来的积弱状态更决定了代价——包括环境一生态代价——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代价论”的滥用,常常有利于维护一切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和安排,因为历史上一切罪恶和悲剧几乎都可以在“代价论”的粉饰下获得其合法性:殖民主义也带来了科技的传播,侵略战争也促进了工业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官僚集权体制也曾促进了GNP的提高,这些都可以被有些人视为“成绩和代价”、“主流和支流”的关系,都可以在“代价论”的逻辑下得到肯定。因此,对“代价论”必须具体分析。问题不在于增长和发展有没有代价,而在于这种代价是否超过了社会或社会中某些阶层可以承受的程度?这种代价是由谁来承受?比方说,“代价论”的制造者们是否也在与环境—生态破坏的受害者们共同付代价?事实很明显,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全世界非核心国家的居民的主体并没有或很少分享到发展主义带来的好处,核心国家的贫困阶层也没有或很少分享这种好处,但恰恰是占全球总人口85%的他们,在风景区没有度假别墅,没有定期出国度假的机票,甚至正在失去曾经赖以为生的土地、森林、草原以及河流,正在承受环境—生态破坏最主要的后果。
  另外,不能不提到“残余论”。这种说法认为当前包括环境—生态破坏在内的一切社会问题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只要彻底实现市场化、全球化,只要完全与欧美等发达社会的体制实现“接轨”,一切问题自会迎刃而解。持这种观点的人,看到了中国五十年代以来“人定胜天”、“赶英超美”等盲目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对环境—生态的忽视和破坏,但没有看到这些过程内含的“进步”、“增长”、“工业化”等基础性观念其实是与西方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同出一源;他们看到了在集权的计划体制内的浪费和腐败现象及其对环境一生态的重大破坏,但抹杀了这种“化公为私”正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官场表现,大规模的“化公为私”更常常是以联系资本集团的裙带关系为直接支持和必要条件。作为西方现代文明的产物,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侧重阶级斗争与社会关系,在环境—生态方面早就存在着知识盲点,而且正是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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