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3期
解惑“三农”
作者:温铁军
字体: 【大 中 小】
几年前有人请了几个朋友“侃大山”,其中就有《黄河边的中国》的作者曹锦清。那时他已经完成了调查,正在写这本书,当时听他所侃的内容里就有“现处何地”、“从何而来”、“将欲何往”等大问题,后来这些问题在他的书中都谈到了。去年我们一起参加了两个不同题目的研讨会,他的农村调查也是大家的热门话题。就这样一来二去地混熟了。
也许正因为有幸在他的书没出版之前就有了几次“先听为快”和“先论为快”的机会,于是书出版之后我反而不像其他人那样着急要读。与一般读者相比,我对老曹多少有些了解,看这书时的心态又相对比较冷静,因此不妨就像平时与他讨论时少不了嬉笑怒骂那样,对他在这本书中提出的“大惑”作点分析。
曹锦清在书中说:就我而言,“内外”“前后”皆一片茫然。孔子言其“四十而不惑”,我已近五十岁,尚处“大惑”之中,实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哀……(P368)。这就呼应了他在前言中的大实话:我并没有找到能够有效地解释农村社会并指明现代化出路的理论。我期待于这部“纪实”的,只是替中原乡村社会保留一段信史,恰如摄制若干照片……(P3—4)。
在农村调查中使他“大惑”的问题很多,例如他在有关精神文明的方向与内容上自己提出了两个似乎对立的制度:“一个方向是大力培育德才兼备的能人,……要提供大批大批地产生的文化前提与制度保障。问题是,通过发扬传统美德、集体主义道德与民主集中制的建设,能达到这一目的吗?另一方向是把‘不会管事’‘没有办法’的村民提高到有办法、有能力管理自身公共事务的现代公民。问题是,在村民传统的生存方式没有根本变化之前,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能达到这一目标吗?”“在此,我向一切关注中国传统与现代化关系及中国未来发展的人们,提出这两个问题。我承认,我现在还无力回答此重大问题。”(P123—124)
他之所以能够从基层调查中提出针对未来发展和基本理论的大惑,在于他不仅身入农村,而且心入农民。其实只要是中国人,只要有良心,谁还能装作不知道“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当今之“真问题”其实在于,已经或正在努力向中产阶级转化的知识分子们在实实在在地分享资本利润的实惠中,顺理成章地放弃了他们从根本属性上似无必要坚持的宪法原则,默认了两极分化是现代化的必要成本,而且不再为这种把获取剩余价值法制化的制度进步感到内疚。也许因为曹锦清这种人居然幼稚到了良心未泯的地步,既不愿意放弃“果欲烹尔父,分吾一杯羹”的最后机会,又在内心深处淌着自虐的愤怒的血;他于是下农村去用心看了,心里于是便装进了人,装进了农民这个全球化进程中普遍地、几乎也可以说必然地被边缘化的最大的社会群体,也于是才深感无能为力,才“实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哀”。
如果纯粹谈农业,书中有些观点也属于俗论,曹锦清对农业的看法与他所批评的学界差不多,认为“如果拥有五六十亩土地的家庭农场能成为北方农村的基本生产单位,中国的农业、农村与农民的现代化问题便解决了”。(P36)这话几乎就是上个世纪“三十亩地一头牛”这种小农经济理想在咱们新世纪的翻版。当然,大多数把农业规模经营简单化为扩大“土地规模”的人都没错,他们唯一缺乏的只是把农村几亿过剩劳动力转移到爪哇国去这个前提条件。此外,我对他关于农民缺乏合作精神的说法也不敢苟同;因为在咱们有中国特色的体制条件下,凡可以产生利润的农村经济领域几乎都被垄断部门控制,允许农民进入的大多是亏本的,在这种政策环境下,让农民在投入产出已经表现为负值的农业生产上怎么合作?
当然,曹锦清的确不乏真知灼见,他对于合作经济的看法与我们长期坚持的政策主张不谋而合。这些年来,正因为认识到“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长期性制度约束,我们才反复强调中国需要调整的并非仅仅是“农业结构”而更主要的是在国民经济总体战略进行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对“农村经济结构”作全面调整。多年来我们都寄希望于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来发展农业生产的“外部规模”,亦即:放开对涉及农村经济的流通、金融、加工等领域的垄断控制,以完全免税政策鼓励农民建立股份合作组织在这些领域开展规模经营;只有把这些可以开展规模经营的领域产生的利润转而反哺农业,我国农村经济才可能可持续发展(我们知道即使真打算这样做,也会由于已经失去机会而困难重重……)。
不仅在分析农业问题上,他在分析农村基层政治问题上也有落俗的观点。例如认为“村支书,……没有大族强宗的背后支持,是干不成事的。……村干部拉帮结派、欺压弱小、贪污腐败之事往往而有。这就是说村委一级存在着宗族化、地痞化的极大可能性”。(P95—96)当家族势力与村政权相结合一旦以谋逐私利为目的时,“村霸”便产生了。在“不会管事”与“没有办法”的村民之上,凌驾着一个“替他们管事”的谋取私利,甚至巧取豪夺的村霸。(P123—124)好在他有本事自己脱俗。他引述道:仿佛农民负担的加重只是乡村两级干部横征暴敛的结果,又仿佛横征暴敛得来的民脂民膏,全被乡村两级干部中饱私囊,大吃大喝掉了。这种舆论既不公平,又很危险。……要上来的钱粮,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给上面各部门拿走了。(P449)
结合这段基层干部的话,约略温习历史,我们就可以了解这样一个常识:中国小农村社经济条件下“剩余”太少且高度分散,使得任何政府如果直接对付亿万农民,都必然会遇到“交易成本”过高的矛盾。因此,乡绅自治本来就是维系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只有在官府横征暴敛、赋税徭役过重的情况下,乡绅自治才演变为“劣绅驱逐良绅”,然后当然就导致农民“痞化”,亦即良绅干不了欺上瞒下的勾当,要么“退出”、要么演变为劣绅,只有劣绅才在以官府名义横征暴敛的同时中饱私囊,把农民逼成“痞子”造反。可见,历史上长期实行“皇权不下县”,县以下实行乡村自治是迫不得已的、能够最大化地节省交易成本的政治制度。此外,上层统治者起码懂得“轻徭薄赋”、“抑制豪强”的道理,基层矛盾如果一再尖锐到动摇皇权的程度,那就得由“中兴英主”实行抑制豪强、“均田免赋”的自我改良政策,万一地方豪强势力强大,皇帝改制失败,则必致战乱,然后就是改朝换代了。
千年轮回到当代,我们虽然通过“农村改革”恢复了小农村社经济,也开始实行村民自治,差一步就是“乡村自治”。若能够实行乡级政府改制为“乡公所”,镇级改制为自治政府(其管辖权仅限于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得干预同样有自治权的村);政府与小农村社经济条件下的自治社会的基本关系,也许还能够初步理顺。
温铁军,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