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3期
年终分配处理意见(1967)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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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指示
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
要斗私批修。
在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引下,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洪流推动下,我队和全国各地一样,形势大好。广大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不任(分)男女老少,人人关心国家大事,到处都在谈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一个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掀起了新的高潮。广大革命群众以“斗私”、“批修”为纲,大破自己头脑里的“私”字,大立无产阶级的“公”字,树立了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在分配问题上发扬了站在家门口,眼望全世界的革命精神,有力地打击了中国的赫鲁晓夫及其在省、县的代理人方志纯、罗耒塘之流所宣扬的“阶级斗争息(熄)灭论”“剥削有功”、“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物资刺激”等反动谬论,彻底揭穿了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在农村中复辟资本主义的反革命罪行。
我队对今年年终分配召开了贫下中农代表、生产队政治队长、生产队长、造反派委员、大队干部会议,对今年的分配进行了“斗私”、“批修”的讨论,并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 现金分配
现金分配在完成国家税收、扣除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1、公积金根据“六十条”的规定,按全年总收入提留5%,对生产队提留的公积金一般不上交大队。
2、公益金应据“六十条”的规定及历年来提留的情况,按总收入提留3%。其用途除了“六十条”规定外,还可以提出一部分买毛主席著作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费用。对于五保户、烈军属照顾、民办老师工资等,由大队统一负担,根据开支情况,上交大队60%,其余部分由生产队提出20—25%照顾困难户。
3、储备粮基金,秉着我队资金情况,确定按储备粮扣留50%的钱。
4、折旧费根据我队固定财产连年增加的情况,大家一致决定不提留。
5、下年生产费(如绿肥及肥绿肥的肥料)因当年不受益,大家决定作明年的开支。
二 粮食分配
应该认真贯彻毛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以及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合理负担、藏粮于民、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等项指示,做到多产多留,首先应保证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外,在绝对不购过头粮的情况下,争取多卖一点给国家,其余粮食坚持以人分配、不提工分带粮。
1、种籽应根据明年的生产需要确按水田面积每亩留足40斤。
2、饲料粮:生猪饲料按现有户数每户留150斤。耕牛饲料按现有耕作能力的耕牛每头留足40斤。
3、储备粮根据毛主席“一定要有储备粮、年年储一点,逐年增多”的指示。确定按口粮储一个月。
4、社员口粮确定在600斤以内,最多不能超过600斤。
三 其它食物分配
1、食油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坚持以人分配。
2、禾草和稿杆应首先留足国家上调任务及生产队耕牛饲料和集体使用,并适应(当)照顾五保户及社员特殊需要(即盖草房),其余部分作价每斤壹分半按口粮分配。
3、奖售物资如布证应坚持以人为主,确定按人七劳三分配。
四 各种非生产性工分
1、干部补贴工分,一定要遵照毛主席关于“干部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指示和“六十条”规定,尽可能减少干部补贴和干部补贴工分。
①生产队只定工补贴会计一人,按照20户为基础,照本生产队前三名平均分数补助20%,增加一户增加十分,在30户以上的增加一户增加5分,其他干部一律误工补工。
②大队一级干部,我队今年变动过大,调换人员过多,情况复杂,难于采取定工补贴,原来大部分都已误工记工,经研究,造反派、文革干部、大队干部等按误工记工执行,但原大队书记、大队长、会计三人在1966年12月21日至1967年2月有一部分没有记工,决定按天数补足,在生产队做了的照除。
2、进城搞武斗所用的工分和钱粮“优待”补贴,应按照(中发[67]218号)7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禁止挑动农民进城武斗的通知”第四条。对参加武斗的社员所作的各种所谓“优待”例如工分补贴等等,一律无效,不准执行。坚持按此文件办事。经讨论确定参加县武斗的社员应按正常记上基本工分(每天lO分)补钱伍角。参加区武斗的记工10分补钱叁角,参加公社武斗的记工10分,补钱壹角伍分,对其超额的工分、钱、粮补贴一律扣回。
3、其他人员工分:
①广播员按每天5分计算,如到南昌修理时停了多少天,就扣多少天。
②半农半商工分,大家认为调工挑货工分过多,确定按原定3600分扣除120分,全年应补3480分。
③半农半医工分,确定自回队工作之日起至8月31日止按底分补给50%工分,9月1日至回校学习日止每天补贴7分。去三江购药步行记工10分,骑自行车记工5分。现在学校不补工分。
④机手工分,原江海金、李科根元(月)至2月份除去生产队实做工分,按同等劳动力补足。江皮立、黄长符从工作之日起按各生产队前三名平均工分按月补给。
⑤烈军病补工按去年补助工分不变。
⑥砖瓦厂职工买分,确定每人全年买3200分,其买分款交给本生产队,在本队参加分配,大队不作调工摊派,但大队应按本生产队工分分值补足其差额部分。
⑦昌北人员工分,确定自元月至7月9日止按原定全年3780分计算,不摊义务工,在7月9日以后按实际参加集体劳动记上工分,大队、生产队不再补分。
五 社员自留地使用耕牛农具损耗费
社员自留地使用集体耕牛农具耕种的自留地的损失费,按照面积水田每亩2元,旱地每亩1元收回报酬,生产队应收转当年生产费用。
六 大队企业分配
1、机米收益按各队基本口粮分配,其工分负担同样。
2、商店手续费、车站装御(卸)费收益按66年元月份劳动底分和66年包产各分50%,其工分负担同样执行。
七 五保户照顾,应按本生产队的平均水平供给实物,但不能低于最低生活水平,对他们的穿衣、治病问题,也要给予合理解决。
八 义务工分平摊情况,根据群众意见,为了便于社员计算自己的劳动工分,确定今年不摊义务工。
九 对于历年来摊水利账确定在决分后,抽调各生产队会计集中到大队结算。
中江大队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
二十五日印
共印24份,发至造反派委员、大队干部、生产队、代销组、机手。
资料提供者:鲍传江,画家、收藏家,现居深圳。即将出版收藏集《故纸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