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期
骆驼碗(小说)
作者:红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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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是个相当老练的牧工了。他总是把羊群赶到常人不能去的地方,道理很简单,那些地方有最优质的牧草,一个泉眼就能在绝境里浇灌出一片仙境。去仙境的路是很凶险的,人畜随时会丢掉性命。夏天难不住他,他总能找到泉水,好像泉水装在羊皮袋子里带在他的身上,他的羊群绝对相信他。动物有着比人更强烈的记忆力,带它们吃上两三次好草,它们就相信你了,吃再大的苦它们都跟着你。最难熬的是漫长的冬天,牧工们总是到牧场周围放放牲畜就行了,谁愿意贴上自己的小命去大漠里冒险呢?据说阿尔泰的蒙古人哈萨克人才冒这个险,他们从来不委屈自己的牲畜,再恶劣的天气,他们都要让牲畜吃上鲜草。他总是把他的羊群赶到大漠深处,遇到暴风雪,他就躲在大石头后边,羊跟他一样也躲在石头后边。羊是冻不坏的,羊只要吃饱,那身好羊毛就是一团白色的火焰。主人就不行了,主人身上披着光板羊皮袄,那毕竟不是他身上长的,奶疙瘩和馕饼子跟冰块差不多,他只能一口一口抽莫合烟,两根莫合烟是不够的,他装了满满一饭盒卷好的莫合烟,他吐出的青色烟团搅在雪雾里,新鲜得不得了。他抗住了严寒,继续赶路。有好几次他遇到了野骆驼,他们相逢在密匝匝的骆驼刺丛里,他手上脸上全是血,骆驼刺跟利箭一样哗啦啦射过来,骆驼流过血,骆驼可不忍心让他流血,骆驼舔他脸上的血,他一把攥住骆驼的舌头,他的手再也融化不掉了……骆驼肉颤抖着,让这个男人感受整个大地的肉体,肉肉的、肉肉的,一身好肉肉啊,骆驼唤醒了他的手。
他爱上一个丫头时,他的情敌都感到害怕,他的情敌可不是一个,那些人太了解这个家伙了。如果说赶着羊群去放牧是因为他太老实太善良,跟动物建立了罕见的友情,那么打猎就不同了,一个男人的狠劲很容易在打猎中体现出来。几个人去打黑熊,受伤的黑熊逃掉了,有两个胆小鬼就别指望有什么收获。再说了,受伤的猛兽有极强的报复心。等它歇过劲舔掉伤口的血迹就不逃命了,它会主动来找人。这个凶悍的汉子不顾大家劝阻,一个人提着枪去追赶受伤的熊,三天后马驮着熊回来了,他在后边远远地跟着,他实在是走不动了。人家围着丫头献殷勤的时候,他远远地看着,好像他才发现大地上有这么一个人,一个白桦树一样结实苗条的丫头出现在世界上,他慢腾腾地走过去,他静静地看着这个丫头,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要盖一栋房子。”
“你想盖就盖,关我什么事?”
“给你盖呢。”
“你神经病啊。”
“我要跟你一起住呢。”
大家全都笑了,丫头都笑出泪来了,“萨郎(即傻瓜),苕子(即疯子),神经病。”
随你怎么说吧,他才不管呢,他在山的阳坡找一块好地方,弄得平平整整,红柳条子扎上了,泥巴抹上了,土块打出来了,晒干了。真是个萨郎呢,不要别人帮忙,父母亲都不要。父亲已经不会发火了,可父亲有时要劝劝儿子,不要这么傻,要惜自己的力气,用完了就没啦。这个萨郎根本不听老人的话。老人嘛,老啦,浑身的力气耗光了,就不愿意看人家用力气。这个萨郎把他的力气灌注到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那丫头远远地看着这里,丫头已经听到一些风声,她本来打算远远看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她的眼睛一下子被屋子吸引住了,她的腿不听她的了,她走过去,问都不问抄起家伙忙起来,萨郎一点也不傻,他好像知道丫头要来,屋子里的细活全给她留着,是那么心安理得,丫头无法拒绝。他们忙了整整一个礼拜。不嫁给他还能嫁给谁呢?这是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事情。
傻小子娶俊媳妇,会发生许多故事,比婚前的交往更精彩,比结婚的场面更热闹。谁不愿意欣赏精彩热闹的故事呢,北塔山牧场的人们也不例外,何况他有那么多情敌,那些人贼心不死啊。让他们兴奋的是新郎还是老习惯,一大早赶着羊群出去,太阳落山才回来。北塔山与阿尔泰之间的天堂一般的金草地他肯定是要去的。更让人兴奋的是新郎还要去大戈壁,戈壁深处那些星星点点的草地强烈地吸引着这个傻乎乎的牧工,他对羊群的热爱好像超过了对妻子的爱。有人当着妻子的面强调了这一点。
“不放羊我们吃什么?”
“没必要跑那么远嘛,多危险呀!”
女人的心悬起来了,女人坐不住呀,女人毕竟是女人嘛,女人心乱如麻的时候既可爱又软弱,女人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天,苍天会保佑丈夫的。女人的目光回到地上时女人一下子就清醒了,她再也不理客人了,也不管人家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有多尴尬,她从牲口棚里端来一堆热腾腾的牛粪,跪在地上擦啊擦啊,丈夫归来的那条小通道一下子亮起来,跟镶上玻璃似的。客人摇头叹气。
“铺上砖不就行了嘛,铺石头也行啊,至于这样嘛,跟日本娘儿们似的。”
一脚一脚踩实的土路反复打磨,亮晃晃的。
女人又把屋子擦了一遍,身上全湿透了,透过汗的身子轻爽得像早晨的风。女人哼起了《白天鹅》,草原上的白天鹅,从阿尔泰山到北塔山,金色草原上的白天鹅就是牧人的妻子啊。马扬起蹄子马要吃了那颗肥壮的太阳。女人啊,女人,女人一遍又一遍地擦着墙壁,厚厚的墙壁是红柳条子扎起来的,是用泥巴糊起来的。女人的额头贴着墙壁,丈夫的手印显出来了,女人用手指划一下,女人慢慢退出来,退到院子里,女人再也哼不出《白天鹅》了,女人的胸腔里汇聚了所有的牧歌。马扬起蹄子马就能吃掉那颗雄壮的太阳,白桦树和红松把树根上的力量使出来,就能把北塔山扛在肩上,让白云停下来;羊羔一样的白云停在哪儿,哪儿的人就有好日子。
这个疯女人,把整个房子举起来了,从远处看,房子就在她手上,她举着双臂站在院子里使出那么大的力气。那个给女人动坏心眼的男人亲口对大家说的,也是大家亲眼看到的。从北塔山上往下看,房子就在女人的手上,女人举着一个大箱子在草原上走呢。
“她想男人了。”
“她想自己的男人。”
“她男人又不在北塔山,她男人在戈壁滩上呢。”
“好女人啊。”
“是他妈房子好。”
“你们都错了,你们还记不记得他当年赶走的那匹骆驼?”
这显然是个有心人,这个有心人一边说一边喝着酒,也不敬大家一杯,就这么对着酒瓶吹喇叭,“那骆驼他妈成了野骆驼,我他妈追了一个礼拜才追上。”
“后来呢?”
“后来他就醉啦。”
大家轰一下全笑了,这个醉鬼一瘸一拐的,不笑他笑谁呀。他太可笑了,野骆驼与人家俩口子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你们没看见他跟骆驼的亲热劲儿,野骆驼啊,亲热了野骆驼再去亲热女人,啧啧啧。”
“我们也亲热我们的马,这家伙喝多了。”
说是这么说,可野骆驼的存在是不用怀疑的。
没有桃色事件的故事是令人失望的,北塔山牧场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细心人很快就发现这对夫妻的长相越来越像,几十年的老夫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出现在少年夫妻身上简直是一个奇迹。更让人受不了的是那女人有了孩子。可怕的事情一个接一个。孩子刚断奶,野骆驼来到他们家,大家都看到了野骆驼闪闪发亮的膝盖,那是野骆驼耗尽心血打磨出来的红红的铜。骆驼老的时候就这样报答它的恩主。
我们的主人公很顺利地剥下了骆驼膝盖上的皮,把里边的油刮干净,用沙子擦干,趁皮子软和的时候揉成碗的形状,烟火薰三年,用细沙子打磨三年,孩子就长起来了。孩子去上学的时候,他开始给皮碗上光,用整整一年时间在野外赶着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金色草原的花草树香烈风冰雪全打磨上去了。骆驼皮这时候才成为真正的铜,手指轻轻叩击,就发出纯正的金属的声音。最后一道工序太重要了,雕上图案,碗的神气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