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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2期

电影中的诉讼

作者:王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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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如何成为可能
  
  《红色》
  据说红色是象征博爱的。基斯洛夫斯基三色系列当中的《红》,却以相当的篇幅谈及了法律。而法律在我们眼中又常常道是无情。在我看来,这部影片可以表达的主题是关于爱的来源,或者说关于惩戒的来源。
  爱与惩戒的来源都是一个,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
  上帝,既是所有的爱的源泉,也是所有惩戒的源泉。耶和华的主要身份是一个终极的审判者,一个对于善恶和真相进行盖棺定论的命名者。耶稣则是博爱的本原,是对于罪人的垂怜和宽恕。
  而惩戒和宽恕,爱与审判,之所以成为可能,都在于上帝居高临下的那种全知全能。只有全知全能的人才能充当审判者,也只有全知全能的人才可能给予世人以爱和宽容。
  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间,审判如何成为可能?真正的对于世人的爱,如何被包含在法律看似无情的面孔下面?
  世俗的法官,其实就是极力模仿造物和天使的一种人。但法官往往是不由自主的,他被一个现代诉讼制度推向了审判者的位置,企图扮演一个全知全能的角色。而这一角色对于一个凡人而言,是如何的不堪重负。在基斯洛夫斯基“十诫”系列《关于杀人的短片》中,法庭最终宣判了雅泽克的死刑。雅泽克的辩护律师出于负疚找到法官问道:“如果换一个更有经验的律师会不会结果好一些?”法官说:“一点也不会,你的辩护是我听过的最好的。”接着,这位法官说道:“这个案子本该由一个更好的法官来审理。”
  “更好的法官”指的其实就是上帝。但《红色》中的退休老法官,却显然没有在绝对真相面前的这种谦逊。他曾对瓦伦婷讲述过一件由他审判的案件,被告是一个水手,老法官在法庭上宣判他无罪,但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找到事实的真相,实际上那个水手的确犯下了罪行。
  在真相与虚假之间分辨了一辈子的老法官,退休之后亦无法摆脱对于“找到绝对真相”这一使命的恶梦般的纠缠。他竟然在家中窃听和偷窥邻居的秘密,从而企图成为真正的上帝,一个无线电波和摄像头面前的上帝。他对于真相的渴望,以及对于法官生涯中被蒙蔽的羞辱感,已经接近于偏执。他对于“偷窥”的欲望,与莎朗·斯通的电影《偷窥》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在于:一个对于“真相”充满偏执的法官,就是一个好的法官吗?
  老法官的困境其实是整个大陆法系诉讼制度的困境。在成为裁决者之前,法官的角色究竟是一个全知全能的洞察者,还是一个沉默的倾听者?法律所能带来的“公正”是一定建立在对于对绝对真相的把握之上吗?依靠法官的智慧和主动性去把握所谓“绝对的真相”,是否可能?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被获知的,在这样一种绝对自信的理性之上的诉讼模式,是否意味着人类的僭妄,意味着凡人对于上帝的取代,凡人成为新的神?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就无法不联想到另一部影片《魔鬼的代言人》。撒旦看中了法律和律师,他认为法律是这个世界的新的统治者,新的末日的审判者,和新的神灵。撒旦来到人间生下一男一女,让他们成为最优秀的律师,最终希望他们成为最优秀的法官。
  没有了全知全能,没有了爱的惩戒,世俗的法律不过是对于上帝的力量和秩序的一种模拟。但那种冰冷的力量是否真的会滑向撒旦呢?
  《魔鬼的代言人》是一部美国片。即使是在英美对抗制的诉讼模式下,即便法官的身上已经卸下了“上帝代理人”的全能角色,法官已经仅仅是一个程序意义上的裁决者和筛选者。但法律本身的困境也有如此危言耸听的预言。更何况一个法国的退休老法官。他的职业已经年复一年地告诉他,你是一个可以而且能够得知真相的审判者,就像你的前任耶和华那样。
  偏执已经是轻微的,我甚至觉得他应该精神失常才对。
  除了获知“绝对真相”的可能性之外,还有另一重的打击。那个水手被释放之后娶妻生子,从此没有作奸犯科,过着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如果他被判罪处刑,他的未来也许将完全换成另一种模样,他有可能在监狱里学会新的犯罪手法,甚至有可能在心理上变得扭曲偏执。所以老法官即便是通过窃听和偷窥像上帝一样获知了真相,他还是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假如当初宣判这个水手有罪,是不是就会像朱苏力先生对《秋菊打官司》的分析一样,法律的介入反而不如不介入?这是老法官的第二个困境。所以他觉得自己还是无法像上帝那样,理直气壮地作出终极的判决。
  最终,偷窥邻人隐私的老法官放弃了长达数十年的渴望成为上帝的努力,而选择了自首。
  老法官还对瓦伦婷讲过另一个他审理的案子。他宣判有罪的那个建筑师正是他的情敌。老法官曾经目睹这个男人在他女友的双腿之间缱绻。事实证明,法官的审判是正确的。但问题依然出在爱与惩戒的源泉,出在对于上帝角色的模仿上。这不是一个关乎形而下的回避制度、或者关乎什么是绝对真相的问题。老法官内心的复仇心成为法律当中属于撒旦的力量,尽管这种复仇心并未真正影响到此案的审理。如果是上帝,上帝会为此案内疚吗?上帝会在这个案件审理之后像老法官一样提出辞职吗?两个案件,一个偏离了真相,一个接近了真相,但问题都与真相无关,问题与法官的身份有关。
  真正的问题是,高高在上的法官并不是真正的审判者。
  真正的问题是: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间,审判如何成为可能?
  
  《罗生门》
  芥川龙之介的两篇小说被糅合在一起。这部电影在精神上是《罗生门》,在故事上则取材于《莽丛中》。如果庸俗一些,我就只把它当作一部侦破片来看,也算是对微言大义的一种解构。因为黑泽明去世不久,我就在电线杆子上看到一种治愈秃头的广告,宣传的药物就叫“黑泽明”。我当时就觉得世俗的智慧对于所谓思想家,处处都是嘲讽。
  如果只当它是侦破片,侦破片就有两种拍法。一种是把观众当作类似英美法庭上沉默寡言的法官。坐山观虎斗,看人物各抒己见。我们像一张白纸一样走进黑漆漆的剧院,事先完全不知会发生什么。《罗生门》就给人这种感觉,一场莽丛中的命案,涉案各人一个个跪在镜头前陈述自己的所见。审案的“大人”一直没有正面出现,黑泽明就是安心让观众来当一回裁判。那些证人其实就是跪在我们面前的。我们花钱来看一场电影,自然和电影里的是非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做到了绝对的中立。我们又知道那是虚构,自然也不会像真正的法官(尤其是我们生活中的法官)一样容易“冲下竞技场,使视线被冲突的烟尘所蒙蔽”(格林勋爵,英国大法官)。所以听完看完了呈堂证供,我只有一个感觉:究竟是谁杀了人?晕了。
  我知道很多人看了这部电影都是这样,所以他们开始思考何谓真实。再比如一部好莱坞的《本能》,看的人热血翻涌,最后,还是傻乎乎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人。也许包公来看电影就不会这样。但是作为一个案件,无法判断绝对真相的观众(法官)又该如何去宣布官司的输赢?或者用一下宏大叙事,说:又该如何去伸张正义呢?
  据说有一个历史学家终于写完了一部世界通史,他搁下笔,起身,望向窗外,看见楼下有几个小贩在争吵、闹事。他饶有兴趣地看完了这部现场直播的历史纪录片,等到小贩们散去,有两个围观者又开始争论。一个说:是甲开始动手的,一个说:不,是乙先动手。历史学家怔住了,因为他明明看见是丁首先发难。经过一番顿悟,这个历史学家便毅然将自己的手稿付之一炬。
  有点像六祖慧能“心动风动旗动”那个公案的现代版。这样的历史学家要去当法官,一定是糟透了的法官。因为诉讼中的所谓“真相”,只能是蒙着眼睛、通过程序和举证的游戏规则去触摸的程序性的事实,而且靠这个来定输赢名分。就像我们看《罗生门》这样的电影一样。而另一种拍法就比较幼稚了。它的镜头像是上帝的全知全能的眼,先把杀人现场给你看了,然后让不同人出来作证。我奶奶就常常指着电视机说:就是他,就是他!哎哟,啥子人这么笨嘛!如果杀人者竟然被无罪开释,每个观众就都会想:法律怎么能这样不公平?把明明是杀人犯的家伙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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