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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禁约乡规(1857—1988)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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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谕示禁碑
立碑地址:文昌市龙楼镇山海、刚大村
立碑时间:清咸丰7年(1857年)
石碑规格:高1.3米,宽0.48米,厚0.15米
碑文:
近来盗贼滋甚,此非风俗之偷,实由乡禁之不显耳。遍开名都,图皆有弭盗要策,独我处此举未备。今圆得云梯岭四面,遵圣谕联保以弭盗贼之条,称家捐资生息,以资巡×(碑文不清,以×代替,下同——编者注),严赏罚务,使游懒者警,狗盗风熄,将人皆托业农,有所储士,有所储立,见风俗还淳,则乡×之中,虽赏不窃矣,敬将条规开勒于石:
窃盗家财衣服耕牛捉获者,赏钱乙千六百文,窃盗罚钱演大戏三本。
窃盗家器物件捉获者,赏钱五百文,窃盗罚钱演小戏三本。
窃盗田园物业捉获者,赏钱乙千五百文,窃盗罚钱演小戏六本。
窃盗小六畜海子棠,乱砍青叶树木各物件者,随众议罚,捉者随众议赏。
窝盗者与捉盗私和者,加倍议罚,有家当为盗者,任众重罚,捉者赏亦加,接贼者同窝论。
凡捉盗者,俱要连状送出方准有赏,不得凭例,呈凶过甚。若盗贼有不遵罚,恃×撞命者,众例担当送官究治,与捉盗者无干。
山海刚大天赐官园
卿里古园后岭岭脚
堆头田城东坑边港
西山白土园
众村同立
奉道宪禁碑
立碑地址:琼中县县城营根镇
立碑时间:清光绪32年(1906年)10月20日
碑文:
琼州抚黎总局为晓谕事,光绪三十年四月初十日,据岭门抚黎分局委员范云梯禀称,现据红毛峒总管王定明、南蛇峒总管王家充、水满峒总管王德明、什万峒总管王元丰、加钗峒总管王传禄、喃唠峒总管王新龙、光螺图,首家功职王有雷,屯总管王家茂,思河图首家王源丰,乐会峒总管王照丰,首家王有义等,窃思朝廷首律法×党有规条,不立则律法无所信守。兹查自光绪二十年曾经琼、定二县客民徐益昌、刘运连、王明诗等已集众会议禁条,禀前×道恳扬×尝准施行刊发告示,通饬各图屯管人等,禀遵在案,借后来人心不古,风俗日偷,不法之徒日以买红藤为名,夜则盗窃牛马,肆行无忌,而熟悉黎峒之人,往往入黎唆诈,贻害无穷,况且有黎峒凶徒偷盗牛马,如有人拿获贼者,竟然恃蛮凶殴扭送公庭,反被怀隙,禁人魄魄,丧命不少。人人伤心切齿,迫得民等爱里各峒近日之事提议节禁数条,叩恳转禀,道宪赏准给示,勒石以垂永远。×情××据此代查该总管等所呈各条,×为靖安黎峒起见,是否可行理合具禀察核示遵等情。计呈×禁数条到本总局,据此,查所禀禁条系为杜绝黎峒滋事,应准出示,晓谕遵办,除批印发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峒屯图×色人等知悉,×后务须恪遵禁条,安分守法,不得稍有违犯,倘敢故违饬,该总管等×送×局员究治,决不姑宽,凛之毋违。特示,计开禁条予×。
一查造魔克符书×诅杀人并下毒药害人,按律照依谋杀论,××后××务宜安分××。
一查偷盗别人牛马,及偷盗别人谷稻麦菜果等物,及纵牛马损食人物,亦应办罪。
一查偷盗曰野有生之物,亦应照窃贼计×办罪。
一议埋棺脏以离田三丈六寸为官土,如在黎内应照各×议土价钱二千四百,如三日×者免送土价。
一议客(“客”为汉人称谓——编者注)黎买卖货物斗秤须要公平,彼此交易有买有送,不得强牵牛马及将儿女抵债,违者送官究办。
一议客民入黎峒要有定止宅主,如有强人生妻幼女,欺诈×黎该宅主究论,违者一并送官究治。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峒屯图同立禁碑以垂不朽
乡规民约碑
碑址:现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位于海榆中线11公里处的山稼亭)
立碑时间:1988年6月
碑文:
一、拥护政府各时期的政策法令,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是特区开发建设,加快农业等各业发展步伐的基本保证,人人必须遵守。
二、在开发利用本地区资源时,要爱护一切果树和益鸟,保护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严禁乱砍和捕杀行为。
三、大兴精神文明之风,反对宗族械斗,反对封建迷信、诈骗钱财、迷惑愚弄民众的活动行为。
四、为正乡风,凡为首聚众赌博,集结团伙,尽干坏事,或拦路强奸抢劫,或撬门盗窃及一切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之严重行为者,立即呈报政府,从严惩治。
五、反对旧观念,大兴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之风,积极引进进步的新技术,让它在本地区结出丰硕成果。
六、严禁纵放牲畜糟蹋庄稼,但任何人不得故意伤害耕牛,如有糟蹋或伤害者,要给予赔偿。
七、要孝敬父母、尊长爱幼,要教育尊重人才,鼓励青年后代勤奋读书。至于早年不幸失去父母而聪明好学之子弟,困于经济条件者,要尽量帮助以求成才。
八、倘若有××或少数人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只能以理服人,协商解决,要是某方有意兴风作浪,借外地势力伤害对方者,此乃耻辱乡里行径,要坚决反对,从严处治。
九、倘若好逸恶劳、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有识之士要多方加以劝导,让他走向正道,勤劳生产,立业成家。
十、保护外地人员在本地区投资设施的一切权益,人际关系要一视同仁,他们也要尊重本地区的风俗习惯,决不允许他们搞非法活动。
十一、亭中公物要加以爱护,不得损坏。
以上条例经各村代表讨论通过,永兴镇政府审批,凡触犯者严惩不贷。
一九八八年六月建立
资料整理者:王俞春,公务员,现居海口。陈耿,记者,现居海口。以上资料由陈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