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老狗三毛的遗言(小说)
作者:蒋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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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的安排还算叫我满意。他们给我洗了澡,又给我吃了一根火腿肠,虽然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吃火腿肠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克制自己,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以防他们觉得我不懂事。睡觉前他们做出了一个令我意外的决定,把猫咪关在凉台上,让我在卧室里呆着,免得我独自呆在陌生的地方害怕,当时我感激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赶快找了一个不碍事的角落卧下,一声不吭,连大气儿都不敢出。床上那两个人很快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说不定已经进入了梦乡,可是我一直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想心事,一整夜都没睡着,一只自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前途未卜的狗,怎么能安心安意地入眠呢?跟我一样,那只宝贝白猫也没睡着,凭着我灵敏的听觉,我隔着两层门听见,它在凉台上一会儿挠门一会儿喵喵大叫,还在窗台上下跳来跳去。我揣摸那只猫现在一定比我痛苦多了,心里忽然对它充满歉意,本来人家跟主人一起生活得好好的,却因为我的到来打破了平衡。我决定明天再见到它时,不管它怎么凶神恶煞般对待我,我都得友善地回应它,不跟它计较。谁让我是一只狗呢?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直到我到了后来的主人家里,听他给我念过一些关于狗的书,才知道这是因为我们的天性使然。有一本书叫作《了解你的狗》,里边说:狗的真正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称这种友善为“本能”并不为过,因为我们很难压抑它。书里还以一种叫灵提的赛狗为例,说明狗的天性友善。灵提是跑得最快的一种狗,时速可达到每小时六十四公里,虽然它们生性温和,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人的抚爱。因为人认为它们作为赛狗不能有情感的羁绊,所以它们除了在赛跑时被放出来外,一生都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当短暂的比赛生涯结束后,它们没有了利用价值,又不能当宠物,就全部予以销毁。有一个好心人痛心于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运动,专门救助它们,惊讶地看到这些受忽视受虐待,被利用过后就弃若敝屣的狗,仍然以充满信任和友爱的眼神注视每个接近它们的人,表现出一种几乎是超自然的宽宥能力。
还是回到我彻夜难眠的那个晚上吧。我敛声屏气地趴在黑暗里,等待着黎明的到来,这时候我多么想念我的主人和他那辆破烂的小货车呀。我常常跟他一块去拉货,陪他一起走过漫长无聊的旅途。虽然他的生活很艰难,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对我的责任,每次有点肉荤,他都会省下一些来留给我吃,跟朋友们聚会也从来不会忘记把餐桌上的骨头和肉皮包起来带给我。有的人说,只有富人才会善待自己的宠物,穷人根本不懂感情,甚至不配养宠物,这完全是一种偏见。以我一生的经历完全可以证明,人能不能善待动物,跟他们有没有钱根本没关系,关键在于他们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可是,我一不留神与我贫穷而善良的主人失散了,我真的恨自己呀。
窗帘后边渐渐亮了起来,我听见那夫妇俩在床上翻身说话,马上跑过去在床边冲他们猛摇尾巴表示问候。这是我们狗对人表示友好最常用的动作,可能是他们的宝贝猫咪从来不会这样表示,这一着居然叫他们喜出望外。那个女的说,这只狗多懂事呀,咱们就把它留下来,给它起个名叫三毛吧。男的说,能留下来当然好,就怕猫咪不接受,观察一下再说吧。以后的几天里,他们多次安排我和白猫接触,那只猫非但没有任何和解的意思,反倒因为我睡卧室它睡凉台更加敌视我了。更要命的是,它的表情还发生了变化,不再张牙舞爪,而是郁郁寡欢地远远躲着我和它的主人们,两只碧绿的圆眼睛,闪着一种哀怨的光,别说与它共处多年的主人看了心酸,连我都不忍与它对视了。人类有一种说法叫哀兵必胜,白猫就是哀兵一个。好几天它不光总是一副楚楚可怜的小样儿,还不吃不喝,病恹恹的瘦了一圈。它的主人们沉不住气了,怕它得上要命的忧郁症,急得到处打电话,要找个好人家把我送出去。对这一切我只好认了,谁叫我碰上这么两个喜新而不厌旧的人,碰上这么一只资深而小气的老猫呢。再说,我不过是一只并不出众的狗,何德何能要掠人之美呀,站在老猫的立场想一想,把我送走也在情理之中。
就这样,我的主人被他们的电话召到了我的面前,从此我成了他的狗,开始了跟他们一家朝夕相处七八年之久的生活。
一开始我和我的主人关系其实并不铁,相互间都有点三心二意。后来我才知道,我的主人应朋友的要求把我带回家,还没有下决心永久收留我。倒不是他不喜欢我,而是因为他多年崇尚的儒家正统思想,在这件事情上成为了他的障碍。儒家的先贤们都赞同一种说法,叫作“玩物丧志”,一个正经读书人,是不能沉溺于那种“左牵黄,右擎苍”的生活的。我的主人是一个严肃的作家,也算得上一个正经八百的读书人,工作写作都很忙,突然间喂起狗来,似乎真有点不伦不类。难怪开初他每天两次下楼去遛我的时候,总是躲躲闪闪不咋理直气壮,逢到熟人打招呼,也总是解释说,朋友在街上捡了只狗,家里有猫喂不了,放在他这儿寄养一段儿。我看着听着,心里很是不受用,读书人就是有这么些毛病,干什么都得讲究个名正言顺,不像我先前的主人,地道劳动人民,想干嘛就干嘛,自己高兴就成了。我的旧主人带我出门,从来毫不含糊地表示着他对我的热爱,有时候还当着别人亲我呢。于是,有好几次一种寻找旧主人的冲动支配着我,乘我的主人正跟旁人寒暄,瞅个空子我撒腿就往大街上跑,幸好都被我的主人及时发现,又把我追回来。从此,他遛我总不忘给我戴一条链子,以防我再次走失。
我的表现说不定让我的主人以为我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见我老是心有旁骛,就问我说,三毛,你原先的生活是不是特别好,所以你在这儿不安心呀?我冲他叫了一声,表示他说得不对。说实话,这位主人家里的条件比原先那家要好得多,每顿饭他们都会给我吃肉,还买了专用的草筐给我当床,发现我身上有跳蚤,马上去宠物商店买进口浴液来给我洗澡。可为什么我还是不能忘记我的旧主人呢,还不是因为旧主人在心里对我接受得更彻底呗。我的主人误以为我嫌贫爱富,说明他是头一次养狗,根本不了解我们。
我真想把一段为狗作证的话背给他听,那是我和旧主人一块出车的路上,从收音机里听来的,虽然那些话是人历十九世纪的一个美国人说的,我还是听了一遍就牢牢记住了。他说:不论贫富贵贱,狗永远与主人同在。冬日寒风刺骨、雪花纷飞时,只要能跟随主人,它愿睡在冰冷的地面。它愿亲吻没有食物供它充饥的手,它愿舔舐随无情世界而来的伤口和疼痛。它看顾乞丐入梦,正如他是君王。所有的朋友弃我们而去的时候,它依然忠实如故,当财富消失、名誉毁坏的时候,它依然持续地爱我们,一如太阳在天空运行。当最后的一刻来临,死亡拥主人入怀,不论其他的朋友是否一哄而散,他的坟前永远可以找到他们高贵的狗,头并在两爪间,眼睛里满是哀愁,但依然保持警觉、忠实和真诚,至死方休。
你听,他说得多好!全是我们狗的心里话,那个叫韦斯特的人,如果不是一只会说话的狗,就一定是被上天派来替我们说话的。可是当时,我的主人显然没听过这段广播,就算听过,没有切身体会他也很难相信。因为我离心离德的意图表示得太频繁太明显,我的主人几乎要失去耐心了。他背着我联系了一个想领养一只狗的单身汉,据说那个人特别喜欢狗,郑重承诺要好好待我,我的主人认为那人的家是我更合适的去处。打算把我送走的那天中午,我的主人通知了他的朋友来跟我告别,就是那天晚上把我从街上捡回家的女人。
那女人进来的时候,我的两个主人正在给我洗澡,他们是想把我打扮得干净可爱些,好让新主人对我一见钟情。我发现他们把朋友让进屋来不像往常那样有说有笑,一个个全都沉默不语,那女人更是面有悲戚之色,顾不得坐就拿起电吹风和梳子,动手整理我乱糟糟的湿毛。即使他们没当着我的面议论这件事,我也凭着一些蛛丝马迹,知道自己马上要离开这个家了。但我不能抱怨任何人,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咎由自取。假如我不乱跑,到了现在的主人家,一心一意跟他们过,也许就不会再有这样节外生枝的变故。事到如今,我除了懊恼还能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