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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江西罗明路线”始末

作者:何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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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安,而且在江西其他地区”,要求“江西省委必须最严肃的检查所有边区各区工作,揭发自己过去对于边区工作的指导的政治错误”,“把这一反对单纯防御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深入到群众中去”,并公开提出了反“江西罗明路线”的问题。
  4月16日至22日,在中共临时中央的督促下,中共江西省委召开会议,批评“江西罗明路线”,指责江西有“三个怪”障碍了工作的开展,即所谓的“江西罗明路线”、“自由主义”与“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提出所谓“邓、毛、谢、古小组织”,是“罗明路线在江西的创造者,同时是反党的派别和小组织的领袖”,并对他们进行批判与斗争。但邓小平等4人在原则问题面前并没有退却,他们在这次总结会议上与他们所写的申明书中,坚持了自己的正确观点。
  “左”倾领导者责成他们交出一份像样的申明书,但在第二次申明书中比第一次“检查”更为明确具体。邓小平气愤地陈述道:“我们交的两份检查,写的全是实话。回顾历史,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是对中国革命负责的。”邓小平一方面承认自己是有错误的,这“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另一方面“自己感觉到不会走到小组织的行动”,“反右派与我没有关系”。毛泽覃在声明书中也被迫承认过去在土地问题上犯了错误,但对于所谓的“小组织行为”,是因许多意见“不敢向党提出,仅只秘密地谈论”。古柏的声明书写了15页,对于所谓的“反党小组织”则一字不提。谢维俊的声明书电根本不承认什么“小组织的行为”。
  5月4日,临时中央又在工农红军学校党、团员活动分子会议上,作出《关于江西的罗明路线的决议》,认定邓、毛、谢、古是“罗明路线在江西的创造者”,“邓、毛、谢、古几位无节气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同志,对于四中全会的新的中央领导表示极端不信任,甚至以‘洋房子先生’相称,这与毛泽东同志一贯地不尊重中央领导的性质是相同的……”“这些同志如果再不彻底纠正其错误,我们建议中央局把他们洗刷出布尔什维克的队伍”,要集中“布尔什维克的斗争火力”,开展反“江西罗明路线”的斗争。
  5月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批准了以“江西省委”的名义作出的《对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四同志二次申明书的决议》,指责邓小平“对他自己机会主义路线和派别观念甚至派别行动的全部,始终是隐藏的”,是“企图掩盖和逃避自己的错误”;毛、谢、古3人的申明书中“只说出一些个别的问题和个人的关系,企图掩盖他们反党的小组织和政纲,始终是不愿意向党赤裸裸承认的”;责成4人“必须向党作第三次申明书”,“邓小平同志,必须无保留地揭发他由第七军工作时经过党大会经过会寻安工作直到写第二次申明书至止,一贯的机会主义错误和派别观念,以至派别活动,再不容许有任何掩藏”,“谢毛古三同志,必须向党忠实的从历史根源起彻底的揭发反党小组织活动,和小组织的形成,以及全部机会主义政纲,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办法,宣布小组织的解散”,并以开除党籍相威胁。
  在这一时期,邓小平的江西省委宣传部长的职务被撤消,给予党内“最后严重警告”处分,派到边远的乐安县属的南村区委当巡视员。至于其后,邓小平回忆道:“不足十天,又令我回到省委(据说乐安是边区,怕出问题),不久,即调到总政治部当秘书长。当时总政治部主任是王稼祥,副主任是贺昌。我当了两三个月秘书长后,要求另调工作,于是分配我为总政治部宣传部的干事,除一般宣传工作,还主编总政机关报‘红星’(小报)。这个工作我一直担任到长征途中遵义会议的前夕。”
  毛、谢、古3人的遭遇分别是:毛泽覃劳动了一段时间,调到苏区互济总会当宣传部长。这是一个闲差,没什么事干,后来李维汉将他调到中央组织局工作。古柏被给予“最后严重警告处分”,撤职“改造”了一段时间,分配到会昌县任扩红突击队长。因他不搞强迫命令,未能完成任务,于1934年初被开除党籍,2月到中央粮食部当秘书。谢维俊被调到地方参加突击队,挖工事,抬担架,后在乐安当一般干部,长征前夕才调到红军大学学习。
  五、江西大反“罗明路线”
  江西各县相继召开类似的“反罗明路线”为中心的党代表大会,批判斗争了一些坚持正确路线的领导干部。闽赣军区司令员萧劲光成为红军中的“罗明路线”代表遭到批判,被开除党籍和军籍,还判了刑。反“江西罗明路线”历时一年多,由上层到基层、军队,打击了不少坚持正确意见的干部,给江西地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反“江西罗明路线”,临时中央提出了“将反机会主义的斗争深入到下层去,深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的口号,提出“要将这一斗争开展到全体党员中去,不让一个党员站在这个斗争的阵线之外。要在斗争的过程中检查每一个同志的思想,检查每一件具体的工作”,大搞人人过关。1933年6月到8月,各县相继召开了以反“罗明路线”为中心内容的党代表大会。
  9月27日到10月3日,中央组织局召开江西全省党代表大会,指责宜乐祟中心县委书记胡佳宾“是罗明路线的执行者,是两面派的标本”,严厉批评江西省苏维埃聂昭良、洪兴的发言“完全是污蔑苏维埃”,“是庇护罗明路线”,犯了“机会主义”和“两面派”的错误,提出要“开展反对以胡佳宾、聂昭良为首的机会主义,并更具体的反对在第五次‘围剿’前面新的机会主义的动摇,肃清罗明路线残余,巩固与发展党的组织”(《红色中华》1933年10月12日)。12月下旬,中央组织局又召开了江西省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则进一步把苏维埃系统的反“罗明路线”斗争推向了高潮。大会说省苏维埃主席团对“古柏、聂昭良等机会主义”的斗争没有开展,对省苏维埃财政部副部长袁隆昌、省苏维埃工农检察部的吴家骏“扩大红军的机会主义错误”没有察觉,犯了“严重的腐朽的自由主义的错误”等(《红色中华》1934年1月1日)。
  同时,被中央报刊《斗争》、《红色中华》等点名批评江西的“罗明路线”党组织的,就有会寻安、永吉泰、宜乐崇、建黎泰等中心县委,石城、于都、永丰、信丰、崇仁、南广、公略、万泰、吉安、泰和、赣县等县委,以及陂头、冠朝、元坑、塘上、折桂、古县、七都、鹿岗等区委。江西省几乎所有的中心县委和县委,都被打成了“罗明路线”者。
  在反“江西罗明路线”斗争中,“左”的中央领导人还推行了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大批“洗刷”戴有“江西罗明路线”帽子的老干部,轻率地提拔随声附和的新干部。仅广昌县在1933年5月到8月,就洗刷了县苏维埃主席、区委书记、区苏维埃主席等主要干部17名;由谢维俊担任司令员的江西军区第二分区,洗刷干部50多名。1934年4月到6月,全省绝大多数县委书记,都被打成了“两面派的机会主义者”而被撤职;而新干部缺乏经验,在“进攻路线”行不通时又被撤职。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既打击了老干部,又损害了新干部,极大地削弱了全省的党组织。
  周恩来后来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评论:“一九三三年又反对罗明路线,反对邓、毛、谢、古,正确的同志都受到打击。搞得最凶的是江西,因为临时中央一九三三年初到了江西,执行国际路线。结果使党在白区的力量几乎损失百分之百,苏区的力量损失百分之九十。”(《周恩来自述》连载之二,《大地》2002年第6期)
  六、“谢毛邓古剩小平”
  反“江西罗明路线”直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出发时才结束。邓小平作为中革军委总政治部《红星报》的主编参加了长征,谢维俊也参加了长征,毛泽覃和古柏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毛泽覃担任了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1935年4月25日,毛泽覃率领游击队在瑞金附近山区坚持游击战争时,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反复“围剿”,部队伤亡惨重。在游击队突围时,毛泽覃不幸被敌人子弹击中,当场牺牲,年仅30岁。敌人从他遗体的口袋中搜出一张被鲜血染红了的毛泽东的照片,照片背面有毛泽东写给他的字,才知道他是毛泽东的弟弟。
  据毛泽东的外孙女孔东梅在毛泽东110周年之际撰写的文章中说,毛泽东与这个小弟感情笃厚,在紧张艰苦的战斗岁月里,他们二人曾发生过一段“共产党用的是党法还是家法”的小小“纠纷”。当时他们对工作有不同看法,起了争执。毛泽东说不服弟弟,气头上随手抄起家伙追打起来。毛泽覃边绕着桌子跑边大声说:“这里是共产党机关,还是毛家宗祠?共产党用的是党法还是家法?如果是党法,你这样就是错误的!如果是家法,你是我哥,在毛家宗祠是可以的……”毛泽东深有感触。此后他多次在党的会议上讲过此事:“毛泽覃是我的弟弟,这个同志已经牺牲了。有次我在气头上要打他,他问我这里是不是毛家宗祠?共产党用的是党法还是家法?后来,他还到处讲我打他了……”言语之间,透着大哥说小弟那种特有的亲切,还有难以言喻的伤感。
  古柏在中央红军长征后担任了闽粤赣红军游击队司令。1935年2月下旬,在前往广东龙川县鸳鸯坑时,由于叛徒出卖,被国民党军包围,古柏在突围中不幸中弹牺牲,时年29岁。1937年,毛泽东为古柏题词:“吾友古柏,英俊奋发,为国捐躯,殊堪悲悼。愿古氏同胞,继其遗志,共达自由解放之目的。”
  谢维俊随中央红军长征到了陕北。1935年底,他在保安与土匪的一次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年仅27岁。
  后来在1943年整风运动进入全面检查总结阶段,林柏渠在中央会议上多次批评过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干部路线,提出应解决所谓“罗明路线”及批判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的问题。他回忆起往事,并写了《偶忆》一诗,以吸取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偶忆往事便心惊,谢毛邓古剩小平。割截无情读八股,江西路线有罗明。”(《林柏渠同志诗选》,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版,第56页)
  的确,当时“邓、毛、谢、古”4个人,除邓小平外均已牺牲。林老“偶忆往事便心惊”,痛心疾首感叹“谢毛邓古剩小平”,而且深恶痛绝那些被左倾机会主义葬送了的整个中央革命根据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的教训,永远不能忘记。1943年11月,毛泽东在一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动情地谈起了当年的“邓毛谢古”:“反邓、毛、谢、古,是指鸡骂狗,毛、谢、古死了三个人,希望邓要为党争气。”
  反“罗明路线”的矛头实际上指向毛泽东,这是许多人都看得清楚的。那么,为什么没有公开地点名批判毛泽东?博古等人不是不想这样做,而是因为毛泽东在国内外都有很大影响,共产国际执委会有过一个电报干预这件事:“对毛泽东必须采取尽量忍让的态度和运用同志式的影响,使他完全有可能在党中央或中央局领导下做负责工作。”(《毛泽东传[1893—194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05页)
  当时反“罗明路线”的领导者博古,在觉悟后以此为终身憾事。他为此曾多次作过检查。1945年5月3日,博古在中共“七大”上检讨说:“苏区反对罗明路线,实际是反对毛主席在苏区的正确路线和作风,这个斗争扩大到整个中央苏区和周围的各个苏区。”“更沉痛的是由于路线的‘左’倾错误,再加上一个错误的肃反政策,而使得许多同志,在整个时期中,在这个肃反下面被冤枉了,诬害了,牺牲了。这是无可补救的损失。”(《遵义会议文献》,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6—107页)
  1972年8月14日,毛泽东在邓小平给他的信上作出批示,列举了邓小平在历史上的4条功绩,建议将此信“印发中央各同志”。其中说:“他在中央苏区是挨整的,即邓、毛、谢、古四个罪人之一,是所谓毛派头子。”(《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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