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一代影星阮玲玉遗书之谜

作者:于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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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后的唐季珊不久便原形毕露,当初持重儒雅的风度、甜言蜜语的表白荡然无存。随着阮玲玉名气的提升,唐季珊更加喜怒无常,不可捉摸。唐不准阮玲玉参加应酬等社会活动,总是说:“玲玉,今晚我不想你离开我,你留下来陪我好吗?”如果阮玲玉外出了,唐会阴沉着脸一句话都不说。有一次她拍《香雪海》回来晚了,被关在门外,她在门外哀求啼哭了两个小时,唐季珊就是不开门,还是邻居梁赛珍姐妹从舞场回来才让她在梁家住了一夜。这件事伤透了她的心。唐浪荡浮夸,与年轻貌美的舞女鬼混;唐面目狰狞,甚至在街上当众殴打她。阮玲玉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一次“也是吃亏上当了”!她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
  
  天堂上托举的芳魂
  
  偏偏在这时,更大的难堪接踵而至。
  1934年12月27日,唐季珊收到张达民委托律师写来的信,声称阮玲玉“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三千余元,并私刻张氏之图章”。阮玲玉不想把事情闹大,但唐季珊非要请律师控告张“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不可。
  1935年1月10日,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在之前的报界已将此事炒得沸沸扬扬,阮玲玉更是成为被渲染的对象,人们都巴望着开庭时看到一出“好戏”。她没有勇气面对这样尴尬的局面,所以称病没有出庭。
  但在法庭上,张达民偷梁换柱,说阮玲玉是自己的“妻子”,而将唐季珊诉其“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一笔带过,唐准备不足,没有进行有力地辩驳。于是唐败诉。阮玲玉没有料到,更大的袭击向她涌来。
  2月27日,阮玲玉接到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发来的传票,原来是张达民在刑事初级厅起诉她侵占和伪造文书罪,在刑事地方厅起诉她和唐季珊妨害家庭和通奸罪。而且刑事诉讼中规定被告必须到庭,还要被告站进审判台右角一个高及胸口的方形木桶内,并要“庭谕交保”,即被告必须找一个店铺担保下次传讯准时到案。这天,还没到开庭时间,法院门前就人山人海,挤满了前来看热闹的人。阮玲玉就是这样站在一个大木桶里被围观着、议论着,她简直无地自容了。
  虽然这次开庭没有什么结果,但舆论已经形成。各报连篇累牍地报道阮玲玉和两个男人的“风流”故事,什么《张达民将控阮玲玉通奸》、《阮玲玉通奸案发》、《背张嫁唐都是为了财产》、《三角恋爱纠纷未了,继以通奸罪起诉》等等,真假掺杂,绘声绘色,诬蔑、攻击、谩骂……一盆盆脏水泼向阮玲玉。那么,舆论界为什么会如此不留情面呢?原因是案发时正好上映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新女性》,片中有无耻记者利用舆论杀死女主角的情节,影片对黄色小报记者的下流心态和以造谣为能事的特征进行了入木三分的刻画,从而引起某些记者的强烈不满,所以他们就乘机对阮玲玉落井下石。
  对阮玲玉来说,生命的意义首先是名誉、事业和爱情。对爱情不再有幻想,不再有奢求的阮玲玉,面临的是名誉扫地,事业毁灭。她绝望了。
  3月5日,阮玲玉一如既往地走进摄影棚,拍完影片《国风》的最后几组镜头。
  3月7日,《国风》的内外景戏又补拍完毕。晚上,阮玲玉参加了联华公司总经理黎民伟招待美国音响师史坚纳的家宴。她频频举杯,谈笑风生。散席后,阮玲玉深情地吻别黎民伟的两个小孩黎铿和黎锡,谁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阮玲玉当晚离开黎宅之后,又到扬子饭店与唐季珊等人一起去跳舞。
  他们回到新闸路沁园村9号家里,已是3月8日凌晨一点。他们是一路争吵着回到家的。她吩咐女佣给她准备一些点心,一边上楼进了卧室。她对唐季珊说:“很晚了,你先睡,我记好零用账就来睡。”
  谁也不知道一个行将远去的苦命女子心里到底想些什么,但表面上她还是镇定而从容的。后来在现场看到,有她吃剩的点心和3个装安眠药的瓶子。
  唐季珊发现她服药后,即刻叫来阮母,两人一同将她送往医院抢救;但医院却没有值班医生,等医生赶到已是清晨5点。由于耽搁时间过长,失去救治最佳时机。当日下午6时38分,一代影星阮玲玉溘然长逝,离开这个令她心力交瘁的世界。
  阮玲玉在她短暂的25年生命中,主演了29部电影,其中《三个摩登女性》、《城市之夜》、《神女》、《新女性》等影片,被认为是中国早期电影的经典之作,阮玲玉以她朴实、细腻和传神的表演,征服了无数观众的心灵。她与角色同悲同哭,从一个纯粹本色的演员逐渐成为一名演技高超的悲剧明星。其实正是她生命之花的创造与烛照,从而确立了她在电影史上不可替代的地位。阮玲玉逝世的消息传出,整个上海乃至全国为之震惊。海内外急电交驰,所致哀悼之辞不可胜数。
  著名编剧、导演孙瑜在《联华画报》上发表文章说:“一点毫不夸张地说,阮玲玉的卓绝演技是霸占了中国影坛十几年以来的第一位。她的一生是一页挣扎向上的史实。”“阮玲玉的天才演技,是中国电影默片时代的骄傲。”联华公司总经理黎民伟在追悼会上说:“阮女士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她从最低微的地位,挣扎到今天的地位。阮女士上演了多少感人肺腑的影片,她伟大的天才,精深的艺术,永远留在人们的纪念中……”鲁迅先生在病中也写下《论人言可畏》,激愤地指出:“……不过无拳无勇如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额外的画上了一脸花,没法洗刷。”
  3月14日,阮玲玉的葬礼在胶州路万国殡仪馆举行。灵堂里摆满了花圈和挽联,阮玲玉身穿蜜色绣花旗袍,躺在百花丛中,脸上似乎还留有泪痕。从殡仪馆到联义山庄墓地10公里,灵车所经之处,万人空巷,长长的马路被挤得水泄不通,租界派出大批警察来维持秩序。有的影迷专程从南京、杭州赶来致祭。下午1时10分,由金焰、孙瑜、费穆、郑君里、蔡楚生等12位电影界明星大腕,将灵柩抬上灵车,他们“含泪将一个美丽的灵魂托举到天堂之上,空中的白云宛如天使的翅膀,远远地踏着春风来迎接她”,报纸上这样描写。美国纽约的报纸称,“这是世界最伟大的哀礼”。洛杉矶的报纸也报道说:“仰慕阮女士才华而专程前往瞻谒遗容者逾十万,悲壮热烈之情形,在中国当属空前。”
  就在阮玲玉香消玉殒后,有不少喜爱她的影迷竟“以身殉爱”,追随她而去。上海戏剧电影研究所的项福珍旋即吞下鸦片,绍兴的夏陈氏当天吞下毒药。单是3月8日这一天,上海就有5名少女与阮玲玉结伴西行。她们留下遗言说:“阮玲玉死了,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扑朔迷离的遗书
  
  阮玲玉去世后留有遗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向唐季珊要,但唐没有拿出来。直到第三天,即1935年3月11日,那天在万国殡仪馆为阮玲玉举行入殓仪式,在人们的追问下,唐季珊拿出一份阮玲玉写的《告社会书》,说是写给张达民的,提到“人言可畏”。一些熟知阮玲玉的电影界同仁认定她另有遗书,一再追问下,唐季珊说是“阮玲玉还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我很好,这一天我不愿意拿出来,我不想标榜自己”。
  后来人们从1935年4月1日联华公司出版的《联华画报》上,读到这两份遗书的全文。画报在封面上标明“阮玲玉纪念专号”,登有阮玲玉114幅图片、20多篇纪念文章、年表及报纸评论等。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阮玲玉两封字迹潦草的遗书影印件了。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阮玲玉纪念画册和见诸文字的纪录。这两封遗书的内容是:
  
  告社会书
  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冤(怨)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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