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哲学的发展
第一章 提纲

  按照我所关心的一些问题,按照做过对我有影响的研究工作的人,我的哲学的发展
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只有一件我念念不忘的事,没有改变:我始终是急于要发现,有
多少东西我们能说是知道,以及知道的确定性或未定性究竟到什么程度。在我的哲学的
研究中,有一个主要的分界:在一八九九——一九○○这两年中,我采用了逻辑原子主
义哲学和数理逻辑中的皮亚诺技术。这个变革是太大了,简直使我前此所做的研究(除
去纯数学的以外)对于我后来所做的一切,全不相干。这两年的改变是一次革命;以后
的一些改变则属于演进的性质。
    我最初对于哲学的兴趣有两个来源:一方面,我急于要发现,对于任何可以称为宗
教信仰的东西,哲学是否可以提供辩护,不管是多么笼统;另一方面,我想要我自己相
信,如果不在别的领域里,至少在纯数学里,有些东西人是可以知道的。我在青年时期,
在孤独中,不用书籍的帮助,曾思考过这两个问题。关于宗教,我终于先是不相信自由
意志,以后是不相信不死,最后是不相信上帝。关于数学的基础,我是一筹莫展。尽管
我颇偏向于经验论,我却不能相信“二加二等于四”是从经验归纳概括出来的,但是,
对于这个纯乎是否定性的结论以外的任何东西,我仍然是怀疑的。
    在剑桥给我灌输的是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但是G.E.穆尔和我后来一起弃绝了
这两种哲学。我认为,虽然在背叛上是意见相投,我们各自所强调的却有重大的分歧。
我认为穆尔最初感兴趣的主要是,事实是离知识而独立的,以及否定康德那一整套铸造
经验而不铸造外部世界的先天直观和范畴。关于这一点,我热情地同意他的意见。但是
我比他更加关心的是一些纯乎是逻辑上的东西。其中最重要并且在我后来的哲学中占优
势的是我所谓“外在关系学说”。一元论者主张两项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总是由两个分离
的项的性质和这两项所组成的整体的性质所构成,也可以严格地说,两项之间的关系只
是由这个两项组成的整体的性质所构成。我认为这种看法使数学无法得到解释。我得到
的结论是,关系并不意味着相关的项中有任何相应的复杂性,并且,一般说来,不等于
两项所构成的整体的任何性质。正在我在我的一本《论莱布尼茨的哲学》的书中想出这
种看法来以后,我发现了皮亚诺在数理逻辑中的研究。这使我有了一个数学的新技术和
一个新的数理哲学。黑格尔和他的信徒们惯于“证明”空、时和物的不可能,并且广泛
说来,证明普通人所相信的一切东西都不可能。深信黑格尔反对这个或那个的那些论证
都是不能成立的之后,我的反应是走到那个相反的极端,开始相信,凡不能证明为伪的
东西都是真的,例如,点、瞬、粒子和柏拉图的共相。
    可是,在一九一○年以后,我做完所有我想做的关于纯粹数学的研究之后,我就开
始考虑物理界。由于很受怀特海的影响,这使我对奥卡姆剃刀有了新的应用。在这以前,
因为奥卡姆剃刀在算术哲学里有用处,我早就喜欢奥卡姆剃刀了。怀特海使我相信,不
先假定点、瞬是世界的原料,我们就能够研究物理学。他认为(在这一点上,我后来也
同意)物理世界的要素可以由事件构成,每一事件占据有限量的空-时。凡运用奥卡姆
剃刀,我们就不必否定我们所不用的那些实体的存在,我们却能不确定其存在。这有一
种长处,就是减少解释不管哪方面的知识所需要的假定。关于物理世界,证明没有点-
瞬是不可能的,但是证明物理学没有任何理由假定有这些东西,是可能的。
    同时,那就是说从一九一○到一九一四这些年,我不仅对物理世界是什么,而且对
我们如何能认识它,发生了兴趣。
    从那时起,知觉和物理学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我断续研究的问题,我的哲学经历其最
后重大的变化正是和这个问题有关。在此之前,我本以为,知觉是主体和客体两项的一
种关系,因为这就使得比较容易了解知觉如何能够供以关于主体以外的事物的知识了。
但是因为受了威廉·詹姆士的影响,我终于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也可以说,无论如
何,是过于简单化了。至少感觉,甚至视觉或听觉,在我看来,在其本质上也不是关系
性的事件。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当我看见什么东西的时候,在我和我所看见的东
西之间没有关系;我的意思是说,这种关系比我原来所想的要间接得多,并且,当我看
见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之所感,就其逻辑结构而论,即使在我之外并没有任何我可看见
的东西,也很可以发生。我的意见的这种变化对于连结经验和外在世界所牵涉到的那些
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困难。
    大约就在同时,那就是说,约在一九一七年,还有一个问题使我开始发生兴趣,就
是语言与事实二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和词汇有关;第二
部分和造句法有关。在我对于这个问题发生兴趣以前,已经就有不少人论述过了。威尔
背夫人写过一本讲这个问题的书。E.C.S.席勒一直是强调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但
是以前我一直认为语言是透明的——那就是说,语言是一种中介物,我们可以使用这个
中介物,而不注意它。关于造句法,是数理逻辑中发生的矛盾迫使我不能不认为这种看
法是不妥当的。关于词汇,是研究了在多大范围内知识能用行为主义来解释,我才有了
语言的问题。有这两种理由,使我对知识论的语言方面比以前要注重得多。但是我对那
些把语言当做自主范围的人从来不表同情。语言的要点是,语言是具有意义的,——
    那就是说,它是和它以外的某种东西有关,那种东西一般说来是非语言性的。
    我最近的研究是和非证明的推论这个问题有关。以前经验主义者认为,这种推论可
以成立的理由是靠归纳法。可惜可以证明的是,如果不顾常识,用简单枚举的归纳法,
导致错误的时候多,得到真理的时候少。如果一种原理在能安全使用以前,非需要常识
不可,这就不是一种能使逻辑学家满意的原理。因此,如果我们要接受科学的大致的轮
廓,接受常识(限于无可辩驳的常识),我们就必须在归纳法之外,寻求另一种原理。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除了指示寻求解决的路线以外,我不能自以为还有什么成就。
    自从我放弃了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以后,我一直是用分析的方法来寻求哲学问题的
解决。我仍然坚信(虽然近代有与此相反的倾向),只有用分析才能有进步。举一个重
要的例子,我发现,借分析物理学和知觉,心和物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可以完全得到解
决。不错,我所认为的这个解决还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承认,但是我相信,并且希望,这
只是因为我的学说还没有为人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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