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一个人张灯结彩
作者:田 耳
字体: 【大 中 小】
年前的款型,诺基亚5110,非常巨大,像个榔头。那手机往托盘里一放,端盘女警员的胳膊似乎都压弯了一些。后面的警察看着托盘,忍不住嗤出声来。老黄那手机和别的手机搁在一起,分明就是象入猪群。
行动那天,老黄有些打不起精神。小崔却是一股子劲,因为动员会已经激出了他的临战状态。那天晚上的行动,却显得寡淡,定了点去捉人、找车,感觉像在自家地里刨红薯一样。老黄小崔这组负责抓一个姓全的案犯,在黄金西部大酒店二楼洗浴中心的一个包间。两人进到里面抓人时,重脚踹开塑钢门,见那家伙躺在一只农村用来修死猪的木桶里,倚着一个姑娘,正舒服得哼哼唧唧,每个毛孔都摊开着。见有人举着枪进来,姓全的案犯神情笃定,一派处惊不乱见多世面的模样。等小崔挨近他身边,他忽然脸一变,扯开嗓门嚎啕大哭起来。小崔厌恶地吐一口唾沫,觉得真他妈没劲,神经绷紧了老半天,却撞到这样一头蔫货。
另一队派往氮肥厂旧仓库抄查的警察,得以见到非常壮观的情景:拉开仓库门,里面整整齐齐堆垛着成山的化肥袋子。但把表面一层化肥袋搬开,里面竟全是车,堆叠着码放。车有偷来的,也有报废的车。该团伙的信誉不蛮好,把报废车维修一下,再喷涂翻新,拿出去当赃车卖,以次充赃,从中赚一份差额。老黄自始至终只关心一件事:有没有于心亮的那台车。这次行动,没有找见那车。之后个把月里,市局顺藤摸瓜扩大战果,跨省追回了四十余辆卖出去的赃车,这其中也没有于心亮的羚羊3042。
庆功会如期进行,刘副局当天十分抢眼,嘴巴前面搁着或长或短的话筒,简直像一堆柴。刘副局说了好多的话,都有些说醉了。当晚,分局的人被刘副局死活拽去K歌。老黄小崔随了前面的车一路走,再次来到黄金西部大酒店。里面有很多妹子,行尸走肉般来去穿梭,一眼便可瞥出来,都是卖肉的。小崔觉得这有些滑稽,怎么偏偏来这地方呢?他睃了老黄几眼,想知道他的看法。老黄似乎没注意小崔的脸色。话筒递到他手上,他唱起了《有多少苦同胞怨声载道》。本来是两个人的唱段,一帮年轻的警察蛋子哪配得上腔?老黄只好一人两角,既唱李玉和,又扮磨刀人。其实老黄看出来了,小崔心中有疑惑。他又怎么好告诉他,这家大酒店,刘副局参着暗股。把皮条生意做到如此规模,如果没有公安局的人参暗股,可以说,一天都开不下去。当然,老黄是听熟人说的,也不能确定。虽然这样的事熟人不可能胡乱开口,但老黄作为一个警察,更相信证据。
既然这次行动没有找到于心亮的车,老黄就可以跟分局提出来,把于心亮那案子单独办理。这件事自然由他主抓。他点了几个人。其实这一拨人,早就确定了的。
这以后不久,小崔从美特邦团灶店得来一个消息,有个女哑巴也曾来买过这款型的帽子。该店员请假刚回来,她把买帽子的女哑巴记得很牢靠。要是一个正常人买一件小货,很难记得牢靠,或者张冠李戴,本来是买裤衩却记成了帽子。但一个女哑巴来买男式便帽,店员就留心了。女哑巴用手势比划着跟店员讨价还价,该店员好半天才跟她说通,店里一律不打折,这和地摊是不一样的。店员以为哑巴若得不到打折就不会买,但她还是买了。小崔记录着女哑巴的体貌特征,又听见店员说,时不时还看见那哑巴从店门前走过去。
小崔把那条记录给老黄看,问老黄想到了谁。老黄眼也不眨,第一时间就反应出了小于。小崔也点点头。于是老黄蹙起眉头,说,是不是,小于买给她哥的?难道这顶帽子是戴在于心亮头上?于心亮没有戴帽子的习惯啊。小崔认为有这可能。他说,于心亮不是跑出租了嘛。司机一天在外面跑,都喜欢戴顶舌檐长的帽子。小于要送她哥哥一顶,完全说得过去的。
为确认那个哑巴,小崔在美特邦团灶店枯坐几天。直到一个下雨的午后,那店员忽然在他肩头一拍,说,就是她,就是她。循着指向,小崔果然看见了哑巴小于。回到分局,小崔认为帽子这条线索应予作废——很明显,小于买帽子是送给于心亮的,因此帽子是从于心亮头上掉落的。老黄的意思是,不忙惊动小于,观察她一阵,看看她平时跟哪些人接触。
次日,小崔按老黄的安排去了笔架山,以小于店面为原点,观察周围情况。对街有一栋漆黑肮脏的楼房,五层高。他爬到楼顶平台,在一间用油毡盖顶的杂物间找了个观察点,呆在里面向下看。在小崔看来,小于的生活最简单不过,每天开门关门,有的晚上会去赌啤酒机。她两天挣的钱,只够买五六注彩。在场子里,小于基本上是用眼睛看别人赌。有一天她押中一个单号,赢了32倍,其后一整天她都没有营业,全呆在场子里,直到把钱输光。
第四天,小崔看见小于搬来很多东西堆到自己店子里。看情形,她打算吃住都在店里,不回家了。小崔断定小于身上不可能有什么问题,于是他下了楼,走过街进入小于的店子,看自己能不能帮上忙。小于认得小崔,知道是哥哥的朋友,在干警察。她把东西堆在屋子里,不作整理,脸上挂着呆滞的表情。小崔把那顶帽子拿出来让小于看,小于眼泪扑簌簌流了出来。不用问就知道,帽子是她送给于心亮的。她想把帽子取回去做个纪念,但小崔摇了摇头。
这条线索断了,几个人都不免沮丧。在这件事情上,众人花费不少时间,却是这样的结果。小贵忍不住说了一句,怎么早没想到,帽子有可能是死者戴过的。老黄没有作声。他自嘲地想,也许,我就懂观察脚上的鞋啊,观察帽子又是另一种思路了。
当晚,老黄坐在家里,看电视没电视,看书也看不进去,把玩着那顶帽子,发现左外侧有一丁点不起眼的圆型血斑,导致帽子布面的绒毛板结起来。帽子是黑色的,沾上一丁点血迹,着实不容易辨认。他赶紧拿去市局技术科,请求检验,并要跟于心亮的血液样本进行比对。他也搞不太清楚,这么一丁点血迹能否化验。技术科的人告诉他,应该没问题。结果出来了,报告单基本能认定,血迹来自于心亮。老黄更蒙了。尸检显示,于心亮的鼻头被打爆了,另一处伤在颈右侧,被致命地割了一刀。
他想,如果是于心亮自己的血,怎么可能溅到自己的帽子上呢?血斑很圆,可以看出来是喷溅在上面的,而不是抹上去的。中间有帽檐阻隔,血要溅到那位置,势必得在空中划一道屈度很大的圆弧,这弧度,贝克汉姆能弹钢琴的脚都未必踢得出来。
那天钢渣打开房门刚要下楼,见一个人正走上来。这人显然不是这里的住户,他一边爬楼梯一边不停地仰头往上面看。这人行经钢渣身边时,钢渣朝门角的垃圾篓吐一口唾沫,然后缩回房间去。他一眼看出来,这人也是个绿胶鞋——他左胯上别着家伙,而手机明明拽在手上。钢渣去到朝向小于理发店的那扇窗户前,用镜面使阳光弯折,射进店子里,晃动几下。小于发觉了,刚站到门边,钢渣就用手势告诉她,不要过来,晚上他会去找她。
当晚小于去到啤酒机场子,果不然,那个绿胶鞋后脚跟来了。钢渣愈发认定,这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