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甲申三百六十年
作者:石天河
字体: 【大 中 小】
魏忠贤虽然目不识丁,政治斗争手段却比东林党的文士狡猾得多。他见到这份奏疏后,马上就叫人在皇帝面前演了几出傀儡戏,指着奏疏上“傀儡登场”这句话向皇帝说:这是“讥侮朝廷”。东林党人因此触怒熹宗,文震孟当即受到了降职处分。而且魏忠贤那一党子人,却非常善于利用皇帝的权威,来张大自己的声势。熹宗这时还只是个十几岁的青少年,在宫中贪玩爱耍,喜欢做木工,盖小房子,盖了又拆,拆了又盖,不愿让别人打扰。每逢熹宗盖房子正在兴头上的时候,魏忠贤就指使人拿一大叠奏疏上奏,熹宗听了就说:“我知道了,你们去办吧。”这样一来,对任何事,魏忠贤就找几个外廷的官员做参谋,商量一下,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试想,东林党的大臣们参劾魏忠贤的奏疏,等于是交给魏忠贤去作“朱批”,怎么会不遭“中旨”罚黜呢?“中旨”就出在魏忠贤手上。到天启三年(1623年),魏忠贤使趋附自己的“昆”、“齐”、“浙”党的人加入内阁,东林党的首辅和吏部尚书、都御史等,已经受到彻底倾轧和制约了。到天启四年(1624年)杨涟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时,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没有劾倒魏忠贤的希望。随后,东林党人只得一个个被排挤出阁,或获罪被逐,朝政便完全由魏忠贤一手遮天了。
接着,魏忠贤与外廷的“昆”、“齐”、“浙”党(实际上已融合成听命于魏忠贤的“阉党”)内呼外应,诬陷东林党人“党同伐异,招权纳贿”,大杀东林党人。天启五年(1625年),东林党杨涟、左光斗等十七位大臣,被锦衣卫提拿回京,交镇抚司拷问,竟有十五人被酷刑拷掠,血肉模糊地惨死在狱中,只有高攀龙先期投水自杀,没有被捕受刑。一时“东林”被称为“奸党”,被魏忠贤令人按《水浒传》上的绰号,捏造出一百零八人的《点将录》,株连甚广。凡与东林党有瓜葛的人,几无不遭害。朝廷被弄得阴风惨惨,杀气腾腾。“浙党”乘机为“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翻案,魏忠贤则借此把过去因“三案”而被罚的官员,全部起用复职,壮大了自己的声势。天启六年(1626年),魏忠贤又使人奏请修《三朝要典》,根据为“三案”翻案的理由与经过,按所需要的“曲笔”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方式,为东林党定罪,写入皇家史册,做成铁案。
在魏忠贤得势以后,与东林党对立的各派官员,纷纷投靠到魏忠贤的门下,有的人甚至自称“侄儿”、“干儿”,形成了一股把持朝政的邪恶势力,被称为“阉党”、“珰党”或“魏党”。到天启五年秋,朝廷的内阁首辅、六部大臣以及各地的总督、巡抚,都已经遍布魏忠贤的党羽。于是,巴结魏忠贤的官员,纷纷上表为魏忠贤歌功颂德。到天启六年夏,就有人请为魏忠贤建“生祠”(即活人的纪念堂)。一时间,各地官员群起仿效,魏忠贤的生祠竟遍布天下。甚至把魏忠贤的生祠建到了京城的文庙旁边,“配享孔子”。到天启六年冬,魏忠贤被晋爵为上公,被拍马屁的官员呼为“九千岁”。此时,明朝的朝政大权,实际上已经完全落到了一个目不识丁的太监手里,皇帝的“傀儡”作用都已经可有可无了。
后世的史家,有人以为是明朝的“群臣互制”起了作用,但实际上,在魏忠贤“生祠”遍天下的时候,“群臣互制”的制度作用已经完全破产。客观地看,魏忠贤不敢篡皇帝位,可能主要还在于受到了传统观念与军事力量的制约。一则因为他是太监,历史上没有太监做皇帝的先例,他不能不顾虑天下臣民的不服;二则他并没有掌握足够的军队,明朝所封的藩王随时可能起兵“靖难”,他不能不怕;三则魏忠贤党羽的所作所为都是不得人心的,起“生祠”、呼“九千岁”都只是一时趋炎附势的假象,并不可靠。例如,锦衣卫逮捕东林党大臣时,江南已出现人民自发集合反抗的事件,他自己不能不心虚。总的来说,是因为魏忠贤的把戏,原本是“狐假虎威”,只有“虎”在的时候,“狐”才可以有威,一旦没有了“虎”,“狐”就没有威了。
在明朝的文官们忙于内斗、忙于给魏忠贤建生祠的这段时间里,北方的战场却已“全线崩溃”。原先担任经略的熊廷弼,在杨镐十万大军兵败以后,审时度势地采取据险固守的战略,力保危城,本来已经稳住了北方战线,但是,熹宗一登基,马上听信几个文官无是生非的参劾,认为熊廷弼“师久无功”,把他撤换回京问罪,而换上不熟悉边情、一心只想“收不战之功”、大量招收“降卒”当经略的袁应泰,结果,一位驻守沈阳的总兵,一下子收了被后金军派来做内应的十万“降卒”。到天启元年三月,后金军队进攻沈阳时,后金外攻,降卒内应,沈阳一攻即破,后金兵直逼辽阳。而袁应泰出城督战,“降卒”又开城内应,袁应泰只好自杀。结果,明朝的官员和将领,有的自杀,有的战死,辽东七十余城,都投降了后金,京师只得为之戒严。这时,明朝只好又派熊廷弼去经略辽东的同时,先派一个不知兵事的王化贞当巡抚。熊廷弼主张固守,王化贞则夸口自己能“以六万人荡平辽东”。两人意见不合,而朝廷的文官都附和王化贞。结果,熊廷弼驻守广宁,王化贞轻率地去进攻西平堡,部将投敌,全军溃散,大败后逃回广宁。熊廷弼只好分五千兵给王化贞,全师保护难民撤退入关。这一仗,失去了广宁和辽东四十余城,朝廷命逮两人回京治罪。按说,王化贞应负战败的罪责,但魏忠贤为了要诬陷东林党接受熊廷弼的贿赂,竟把一个知兵能战的熊廷弼冤杀了,王化贞反而被放过。后来,朝廷另派孙承宗做经略,用袁崇焕守宁远,才又暂时稳住了北方战线。
熹宗在天启七年(1627年)冬去世,他只活到二十三岁,还不到“三十而立”之年,故不能说是“短命”,只能算是“夭亡”。之所以会这样,明末的一些野史上说,是浙党的尚书霍维华进献了一种名为“灵露饮”的春药,使得熹宗长期服用,身体就垮下去了,死时,身体浮肿。明朝议谥叫他“熹宗”。中国二十四史上的皇帝,只有他得了这个“熹”字。熹字本有光明的涵义,但对他来说,只是“熹微,日欲暮也”,是明朝垂亡的象征。《明史》用这样几句话对他作了个结论:“以帝之庸懦,妇寺窃柄,滥赏淫刑,忠良惨祸,亿兆离心,虽欲不亡,何可得哉!”
五
明王朝的灭亡,除了这几位皇帝的失误以外,深层原因主要还在于皇帝高度集权的体制。可以说,明王朝并不是亡于李自成,而是亡于它自身。
李自成的农民军,既没有一个可以安天下的政治纲领,又没有稳固的后援基地,其军事力量原本不足以推翻明王朝。只是仅因为明王朝自身积累起来的许多弊病,造成了吏治腐败、官贪民困、藩王敛财、人心怨怼,加上朝廷长期内斗,主计失策,辅臣庸懦,经略无方,军饷不继,士气低落,形成总体力量的虚弱,这才使得李自成在到处迎降的情况下,长驱直入地攻入北京。从李自成“北京四十天”后便走向溃败的事实看,李自成之攻入北京,只是历史的偶然事件;明王朝的灭亡,没有李自成也是要亡的。其实,李自成即使成功,至多也不过是朱元璋的再版。他一进北京,急忙称帝,龙廷未稳,内斗已生,一听谗言,就杀功臣,拷掠索财,全无大志,既不防边,又不安民,有哪点比得上朱元璋呢?所以,李自成本人并不是一个能超越封建帝王思想的革命者,只是一个农民军的首领,“北京四十天”的历史过客。其攻入北京,不能算是成功;其“四十天的皇帝”,已兆其必然失败。即使当时与李自成一同领导农民起义军的李岩、宋献策、刘宗敏等人,也没有哪一个是能超越儒家文化意识牢笼的真正的革命者。他们的最高目的,无非是夺取明王朝的皇位,“打扫龙庭坐天下”,并没有“改弦更张”、“与民更始”、改变明朝体制与虐民敝政的打算。故其成败得失,实无足深论。
从根本上说,明朝的政体本身就蕴藏着危机。首先是作为最高独裁者的皇帝,只能是一个“圣心独断”的孤家寡人。而他一个人,无论如何伟大、英明、正确、神文、圣武、雄才、阴险、诡诈、残忍……总归是无法统治一个国家的。真正要“日理万机”,不到二十四小时就会把他累死。所以,他必须要有一个“朝廷”,有许多臣子来帮他做事。而且,在全国各地还必须有许多分支的“小朝廷”,去帮他管理地方行政。而要有人帮他做事、帮他管理,他就必须给他们一定的权力。因此,所谓的“高度集权”,本身就包含着“必须分权”的矛盾。要使这矛盾统一,皇帝的高度集权,至多只能是把“最后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规定朝廷大事必须由皇上“朱批”,各级官员必须由皇上任命,同时,还必须“群臣互制”,共同受制于皇帝。这样才能使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有效地运转。
但问题在于,在封建等级制甚严的朝廷,每个臣子都想往上爬,借“互制”而打击别人抬高自己,便是不可避免的。发展下去,党同伐异,就使得“群臣互制”变成了“朋党内斗”。如果皇帝不能公正地对待问题,而是有所偏敝、有所偏私,朝廷中的“党争”便难于平息,甚至使皇帝陷入与群臣对立的地位。神宗朝的疲敝,便是这种体制内在矛盾恶性发展的结果。
同时,在这种体制下,要想群臣共同受制于皇帝,皇帝就必须具有对臣下进行奖励与惩罚的威慑力量。权无威不立,威也是一种权力,是高于一切臣下之权的特权。那么,皇帝之威从哪里来呢?最重要的自然是军队,其次是银子。奖励是比较简单的,封官晋爵、给称号、给银子,都是羁縻之道,牢笼之术。只要皇上高兴,给什么是可以随意的。而惩罚却比较麻烦。除了要依靠足以进行征伐的军队在特殊情况下能平息叛乱外,平时,还必须要有对臣下进行侦查、搜捕的特务组织,以及随时可以执行刑罚的特种刑事监狱,用于对臣下的监控。这是集权体制维护皇帝权威与安全的杀人工具,等于是皇帝的金戈黄钺。
这些杀人工具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呢?由于皇帝只能使用亲信的内官太监来统辖和掌管这些部门,无形中便使得皇帝的权威转移到了这些“位卑权重”的内官手里。但这样做与巩固皇帝权威的目的实际上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近臣和太监在文臣武将眼里,只是些宫廷厮役式的小人。皇帝重用这些小人,皇权便会在群臣心目中失去威信。而且,这些不学无术、素质低下的小人一旦掌握了大权,必然胡作非为,锄诛异己,颠倒黑白,诬陷忠良,使朝廷陷于混乱与破败。熹宗朝的“魏忠贤专权”,就正是这种体制的产物。
皇帝高度集权的目的,不仅要保证开国皇帝无人篡位,而且要使皇位“万世一系”地传承下去,永远不会“大权旁落”。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建国以后,之所以大杀功臣,要把原先和他一同起事、曾经平起平坐、可能和他有争权争位的人全部杀掉,是为了维护天下只有一个“最高独裁者”的需要。为了这一切,必须这样做,而不能考虑冤与不冤的问题(这也不独明朝为然,差不多从古以来都是如此)。朱元璋就曾这样教育过他的儿子:他把一根棘刺丢在地上,叫太子去拈起来,太子不敢拈,他说:“你怕刺手,我帮你除了,不就好了吗?”
可是,一切问题总有难于考虑得十分周全的地方。因为每一代皇帝不可能只有一个儿子,儿子也不一定都聪明睿智,神文圣武,而智愚、贤不肖又不容易分辨。这就为确定皇位带来了难题。在别无良法的情况下,就仍然只好将自古相沿的儒家礼法“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定为“祖制”,谁也不许违反。但是,问题在于皇帝对后妃的感情不可能是绝无偏爱的;对传位问题的考虑,也不可能不受这种感情的影响。因此,对皇位的“接班人问题”,皇帝自己并不一定想遵守“祖制”;而皇妃的家族,也不能不极力参预;同样,朝廷的群臣要考虑拥戴谁做未来的主子才会对自己有利。所以,皇位“接班人问题”在每个朝代都是政治斗争的焦点。特别是在皇后无子的情况下,这种斗争便很容易触发。神宗朝“立太子”的问题,便是由于皇帝想超越“祖制”、群臣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要维护“祖制”引起的,从而演出了祸害三朝的“梃击案”,延伸到熹宗朝的“红丸案”、“移宫案”。最终导致了“党祸”与“太监专权”。由此也可见,皇帝高度集权的体制,最无法防止的破坏者,就是皇帝自己。
从神宗到熹宗,由“立太子”引发了神宗皇帝与群臣对立、皇帝怠工、群臣内斗、大臣挂冠、朝政疲敝,最后导致熹宗在青少年时登基,听任妇寺窃柄、太监专权,皇帝自己变成了傀儡,旁人无法制止。在“阉党”残杀“东林党”的“党祸”落幕时,朝廷已经变成了难于收拾的烂摊子。在皇帝高度集权的体制中,在皇帝想破坏“祖制”、“废长立幼”因素的诱发下,各种潜伏的内在矛盾,在火星一闪之际陆续地爆发出来了。这样,使这个自身极不合理的体制和皇家的一切特权,也就都伴随着国家的衰亡而冰消瓦解。
六
中国历朝历代的封建体制都是依据儒家经典理论建立起来的。在这里,儒家经典,即所谓“孔孟之道”,被看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传之万世而不敝”的永恒真理,两千多年来,早已成为皇家的指导思想,并形成了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它是千秋供奉的经典,几乎从没有什么“改革”。因为凡是经典,都只准学习、背诵、注释、引用,照搬教条,不许有一字之差。谁要是想稍微地“修正”一下,都会是弥天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