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润笔已曾经奏谢

作者:眭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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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婉容刘氏进封为贵妃的时间是绍兴二十四年(1154)正月二十三日。不久前,王伦因御史中丞魏师逊的推荐,才从敕令所删定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兼权兵部郎官调任监察御史。此时南宋政权已建立二十多年,早已稳定下来了,朝廷秘书缺员情况并不严重,而宫女进封贵妃的制书又只是一篇格式固定的官样文章,任何一位学士都可以把它写好,王伦虽说自小聪明伶俐,十岁就能写文章,但在此之前他并没有做过秘书,更没有写过公文,在公文写作方面完全是个新手,朝廷临时叫他代理学士之职,起草刘氏进位贵妃的制书,确实使人莫名其妙。据史书记载,独相十余年的秦桧在晚年很想笼络士人为己所用〔3〕,秦桧和王伦又同是建康(今南京)人,而当时撰写这样一份制书又可获得折合金子两百两的润笔钱物〔4〕,习惯弄权的秦桧不顾成规,让王伦获得这么一笔意外之财,确实很有可能。周煇把人们的这些议论记下来,自然并非毫无根据。
  按理说,王伦受到秦桧的拉拢照顾后,从此对秦桧本应俯首帖耳,感激不尽,但他对这位建康老乡和权相实在没有什么好感。当年五月,王伦就因和秦桧意见不合而遭到当初推荐他担任监察御史的魏师逊的弹劾,魏师逊说他“智识浅昧,不能知纶”〔5〕。王伦因此罢官而去。一年后,秦桧死去,王伦才重新回朝任职,并先后任过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之职,兼任朝廷秘书,起草了不少公文。
  
  四
  
  起草公文是秘书的职责,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推辞不干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秘书奉命起草“有偿公文”,就能理直气壮地以不想得润笔的名义推辞不干。唐朝的萧俛和宋朝的苏轼,都曾坚拒过这种差事。
  萧俛是唐宪宗朝翰林学士,穆宗继位后升任宰相。萧俛是一个重名轻利之人。据《旧唐书·萧俛传》记载,有一次,唐穆宗要他撰写《故成德军节度使王士真神道碑》,他拒不服从。因为王士真是割据一方的藩镇诸侯,而他的儿子王承宗又曾经反叛过朝廷,后来王承宗虽然归顺朝廷,现在又已经死了,但名声毕竟太坏,萧俛自然不愿为这种人写拍马屁文章。他对唐穆宗说:“臣气量狭小,请皇上不要勉强臣去做这件事。王承宗是先朝叛臣,没有值得一写的事情。如果硬要让臣写,肯定没有什么好话说。而碑文写好之后,按惯例臣会得到不少酬金,若臣拒绝接受,则有违陛下招纳抚慰之意;臣若勉强收受,则又与臣平生志趣不相符合,臣实在是不想写这篇碑文。”唐穆宗听了后,不但免了他这件差事,而且表扬夸奖了他。
  苏轼是和韩愈齐名的大文豪,但他不像韩愈为了“谀墓钱”而轻易给人写墓铭。苏轼说过:“轼于天下,未尝铭墓。”〔6〕因此,即便是地位很高的皇亲国戚、宰相一类的人相求,他也不答应。翻一翻他的文集,苏轼平生只给七个人写过墓志铭,而真正属于他自己写的,也就是富弼、司马光、范镇等五人。另外二人,是代别人写的,严格说来不能算作他的文章。就是他自愿写的五个人的墓志铭,也是各有特殊情况,其中富弼等二人的墓志铭,就是奉诏而作的,属于完成工作任务性质。
  苏轼极少铭墓之作,珍惜自己的名声固然是其主要原因,但同时也表明他是一个看轻钱财之人。正因为有着重名轻利的良好声誉,所以苏轼做翰林学士时,当要拒绝皇帝的旨意,不作墓铭,也就显得十分理直气壮。如元祐年间他任翰林学士时,宋哲宗有一次下令要他为故同知枢密院事赵瞻书写神道碑,苏轼便毫不犹豫地上表推辞说:“臣平生从来不为人撰写行状、碑铭、墓碑,这是士大夫们所共知的。近日撰写《司马光行状》,只不过是司马光曾为臣的亡母程氏撰写过碑文。为范镇撰写墓志铭,是因为范镇与臣的先父交情很深,不可不写。至于奉诏撰写富弼等人的碑文,是在难以推辞的情况下写的,然而终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况且臣年老多病,学业荒废,文辞浅陋,不能满足人家的后代要显扬亲人的意愿。希望陛下能另外叫人写这篇碑文,免除我这个不愿干的差事。”换了韩愈,他就不能推掉这件差事,即使要推,说话的口气也不可能如此底气十足。
  能把银子看轻看透,胸中自有凛然正气;金钱可以束缚人的自由,却也可以使人找到获得自由的理由。这真是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很值得玩味。
  
  五
  
  古代秘书撰写公文,还有作者不敢得润笔的,这个人名叫刁约。
  刁约生卒年不详,字景纯,世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年轻时刻苦好学,应举京师,与欧阳修、富弼声誉不相高下。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为诸王宫教授,后为馆阁校勘。庆历初与欧阳修同知太常礼院,又并为集贤校理。曾出使契丹,回朝后改判度支院。嘉祐四年(1059),出为两浙转运使,后任判三司盐铁院、提点梓州路刑狱等职。又出知扬州、宣州。宋神宗熙宁初年判太常寺,告老回镇江。
  刁约为人忠厚好客,在京师任官时,对宾客均热情接待。他从不登权要之门,在四十年间均周旋馆学,时人称他为刁学士。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对他都很尊敬。刁约回镇江后,修葺自家的园林住宅,取名藏春坞。据传遗迹在范公桥东,即今镇江市区丁家巷一带。坞西临水,建有逸老堂,在小山阜上种了许多松树,称做万松冈。刁约曾作诗纪念,诗云:“城南已葺藏春坞,溪侧方营逸老堂。岭上万松山径合,江中千稻一丘黄。”刁约在此度过晚年,享年八十四岁。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似乎没有发现刁约做过秘书,这是对的;但他确实撰写过公文,这也不假。刁约撰写公文一事,发生在他担任诸王宫教授的时候;委托他写的,则是他的直接领导和衣食父母诸王宫宗室人员:“故事,宗子无迁官法,唯遇稀旷大庆,则普迁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缘大礼乞推恩,使诸王宫教授刁约草表上闻。后约见丞相王沂公,公问:‘前日宗室乞迁官表,何人所为?’约未测其意,答以不知。归而思之,恐事穷且得罪,乃再诣相府。沂公问之如前,约愈恐,不复敢隐,遂以实对。公曰:‘无他,但爱其文词耳。’再三嘉奖。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更数日,当有指挥。’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属自初除小将军,凡七迁则为节度使,遂为定制。诸宗子以千缣谢约,约辞不敢受。余与刁亲旧,刁尝出表稿以示余。”〔7〕
  此事发生在宋仁宗景祐(1034~1037)年间。教官掌笺奏,在宋朝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洪迈在《容斋随笔·四笔》卷第十五中就曾专门论述过此事:“所在州郡,相承以表奏书启委教授,因而饷以钱酒。予官福州,但为撰公家谢表及祈谢晴雨文,至私礼笺启小简皆不作。”可见,刁约为诸王宫宗室人员撰写公文,非常正常。他是没有秘书之名而有秘书之实,在教书的同时也承担着王室的公文起草工作。
  宋朝建立后,皇帝在任用宗室子弟为官方面异常谨慎。为防他们威胁自己的统治地位,皇帝决不轻易让他们做有实权的官,所以一帮皇子皇孙无所事事之下就会把精力用在文学艺术体育上,不少人因此精于琴棋书画、吹拉弹唱、骑射蹴鞠,产生了很多文学艺术家和体育高手。
  按照宋朝的有关规定,凡宗族的公文都通过大宗正寺掌管进奏,宗人有事不得直接上奏皇帝,必须先由大宗正寺仔细审阅可否后才能上报。宋朝也没有宗室成员迁官的规定,宗室成员自己请求迁官的做法更是少见,只是碰到重大喜庆日子,朝廷普遍给官员升官晋级时,宗室成员才能爵加一等。这次宗室成员自己要求迁官的举动,显然是一次有望作无望的试探性行为,当然也是一种违规的小动作。刁约就是为宗室人员写了这么一份《宗室乞迁官表》(请示)给皇帝。意想不到的是,皇帝不但没有怪罪,反而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宗室成员自然欣喜万分。他们准备了一千缣(双丝的细绢,非常名贵)润笔费,对刁约表示感谢。自写了这份《宗室乞迁官表》后,刁约一直提心吊胆地过日子,生怕祸临头上,如今哪里还敢要什么润笔?因此坚辞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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