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润笔已曾经奏谢
作者:眭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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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和刁约都是江浙一带人。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有亲戚关系。刁约不但把这份表文的底稿给沈括看了,而且还告诉了沈括一件趣事:《宗室乞迁官表》递上去后,有一次刁约见到宰相王曾,王曾问他:“前几天宗室送上来的那份表文是谁写的?”刁约因不明白王曾问话的意思,生怕为此遭祸,就回答说不知道。回家后,刁约对自己这种不敢说实话的行为感到很懊悔,因为此事一旦查清后,无疑更会加重自己的罪责,于是怀着恐惧和悔过的心情,再次来到宰相府,主动把这件事情说清了。王曾说:“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此文写得好,非常喜爱而已。”接着,王曾又告诉刁约:“相府已得到皇帝的明确批示,对宗室迁官已作了安排,过几天就会宣布。”事后果然。从此便有了南班官之授。
后来,沈括在撰写《梦溪笔谈》时,就把此事记载下来了。
六
别人升官要给起草任职文书的秘书送钱送物,秘书自己升官,要不要给同行润笔呢?当然也要。如五代后晋天福五年(940)九月后晋高祖任命翰林学士承旨和凝为宰相时,起草任职文书的翰林学士李浣自认为是和凝的部下和门生(李浣考进士时主考官是和凝),关系非同一般,于是在写好文书之后,故意和先生和凝开了一个玩笑:他擅自打开和凝原来在学士院的办公室,把里面值钱的东西如图书笔砚等物品一洗而空,同时还留下一首诗在和凝的办公室里:“座主登庸(提拔重用)归凤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即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这里指翰林学士院),门生批诏立鳌头(唐宋时皇帝殿前陛阶上镌有巨鳌,翰林学士、承旨等朝见皇帝时立于陛阶的正中,故称入翰林院为“上鳌头”)。玉堂(翰林院的代称)旧阁多珍玩,可作西斋(即西省,中书省的别名)润笔不﹖”从诗意看,李浣显然是要把这些物品当作润笔据为己有的。他的意思十分清楚:和凝反正要给我润笔,何必烦劳和先生亲自动手呢?这个玩笑虽然开得有些过头,但秘书自己升官也要给同行润笔却是确凿无疑的〔8〕。
秘书升官不仅要给同行润笔,而且从唐昭宗乾宁三年(896)开始,还必须向原工作单位翰林学士院提供一笔赞助,名曰“光院钱”。“光院钱”的用途,主要是宴飨同僚,多余部分则作为本单位的“小金库”保存,用来修缮廨署及其他杂费开支。“光院钱”的含义,顾名思义,大概就是为学士院增光添彩之意吧。
为什么说“光院钱”是从唐昭宗乾宁三年才开始出现呢?《旧唐书·陆扆传》是这样记载的:“三年正月,宣授学士承旨,寻改左丞。其年七月,改户部侍郎、同平章事。故事,三署除拜,有光署钱以宴旧僚,内署即无斯例。扆拜辅相之月,送学士光院钱五百贯,特举新例,内署荣之。”
这段话的意思是:这一年的七月,翰林学士承旨、尚书左丞陆扆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同平章事(宰相)。唐朝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自三省(中书、门下、尚书省)超拜他官,需出钱留给本署宴飨同僚,称“光署钱”,而作为内朝官的翰林学士升了官,却没有向本单位交纳“光院钱”的做法,然而陆扆任宰相的当月,却出人意料地给了翰林学士院五百贯钱。陆扆是七月二十七日任宰相的,就是说,他做宰相不几天,就交纳了这笔“光院钱”。翰林学士们本来就羡慕别的部门有“光署钱”打牙祭,现在陆扆也给本单位送来这么多钱,他们自然惊喜异常并感到万分荣幸。陆扆这次任宰相的时间虽然极其短暂:九月十九日,他就因谏阻出兵及亲王带兵未果而被贬为陕州刺史,但自从他开了这个新例以后,学士们升了官,都得向学士院交纳一笔数目不菲的“光院钱”。因为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身份极其特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十分引人注目,他们的每一种做法都势必成为惯例。
据说,交纳“光院钱”的做法从此不仅成了惯例,并为宋朝所沿袭,而且到了后来,还按所升官职大小和收入厚薄规定必须交纳多少钱数,明码标价,毫不含糊。具体价目表是:“将相各二百千(即二百贯。旧时的制钱,用绳子穿上,每一千个叫一贯),使相五百千,观察使三百千,度支三百千,盐铁二百千,户部一百千”〔9〕。
如果说润笔是给起草任职文书的秘书个人的报酬,那么“光院钱”无疑就是给翰林学士院全体秘书人员的集体奖赏。
注释:
〔1〕《全唐诗》卷七百零七。
〔2〕《梦溪笔谈》卷二。
〔3〕参见《宋史》卷三七二“后论”。
〔4〕参见宋·周必大《玉堂杂记》卷下。
〔5〕《宋史·王伦传》。
〔6〕《容斋随笔·四笔》卷六《东坡作碑铭》。
〔7〕《梦溪笔谈》卷二。
〔8〕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二。
〔9〕《唐会要》卷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