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性格学者吴秋辉

作者:王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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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吴秋辉看来,秦朝以前的书籍都是用古文写成的,这些古文应该和金文、甲骨文是同一种文字。众所周知,秦始皇将文字统一为“小篆”。可见,秦以前的文字是杂然并陈,写法不一,而且金文、甲骨文本身也因为时间和空间的不同以及传播的原因,同一文字符号也会有不同的写法,加之甲骨文译钟鼎,各国文字互译,大篆译小篆,小篆译汉隶。这样侥幸逃过秦始皇焚书的大火而流传下来的,到了东汉时的许慎,毫无疑问便是传抄译本了。如此译来译去,出现错误也就不可避免。吴秋辉说:“古书之流传,胥赖手抄,得风原本甚难,故讹变特易。许氏之所本者,虽为壁中书,实则壁中书初亦不必然也。”许慎据此作《说文》其结论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是吴秋辉认定《说文》并不完全可靠的原因之一。
  吴秋辉推断,《说文》所收之古文,“最古者,亦不过极于中古时代而止,故其文已局于间架”。篆书“是秦人所行一种文字,初不必尽有当于古文。世多以为古文隶书之间,别有篆书之一阶段,实未经深考之谈也”。他认为,篆书至汉已基本为隶书所取代,“惟初试为吏时一讽诵之,故篆书之传讹特甚”,而且秦代篆书与《说文》所载汉代篆书在写法上也有所不同,汉人作篆,“故意屈曲,回旋作势”,逆文字日趋于简之演化进程而趋于繁,且多有臆造,许慎订正篆书的目的并未达到,而《说文》又是“根据篆文的字形说解”,此可谓一错再错,所以《说文》所存之古文,有的指鹿为马,张冠李戴,有的则根本出于臆造。于古文不甚了然,而欲探其本义,这是《说文》谬误百出的原因之二。
  原因之三,在于语音。语音和字形一样,并非一成不变。吴秋辉认为:“语音乃代有转变者,不唯此古与彼古不同,即同一时代,而因地域上之关系故,彼此亦不能无稍异。此就《三百篇》考之即可得。”《说文》有不少字的古文不能照汉以后的字音去读,如“华”字,古音如“胡”,等等。
  原因之四,在于《说文》“强以今文上合古文”,此考古之大弊。吴秋辉说:“时代几经转变,往往古文之甲,适同于今文之乙,使必固执乙之义意,以上合于甲,终将无望其能通矣。”如古文“中”字,适为今“仲”字,而古文实别有“中”字。
  吴秋辉指出,古文创制之初,于“六书”只有象形、假借,至虞舜仓颉造字,又有指事、会意,“时至商周间……又形成有两大部分之新例……则转注、形声是也。二者之用本相反,而其结果则从同。故前人往往误合为一。即在今人言之,亦无从一一为之区画清楚。无惑乎许氏作《说文解字》不知转注之义例,而误以伦理学上之循环定义当之也(循环定义,乃伦理学上之大忌,如甲者乙也,乙者甲也。二字互相推诿,终于全无义意。许氏之所谓‘考者老也’、‘老者考也’,例正如此)”。此外,还有“踞者蹲也”、“蹲者踞也”,等等。不知“六书”之义旨,是《说文》致误原因之四。
  关于《说文》致误原因还有不少。研究的结果,吴秋辉说,汉以后研究《说文》的学者都被许慎骗了,就连自认为是经学家、文学家的章太炎也被许慎骗了。
  吴秋辉先生治《楚辞》,始于一次偶然。民国六年(1917)夏,他旅寓济南,无所事事,寂寥特甚。正好有一个朋友携新购《楚辞集注》来访,吴先生便将书留下来,借以打发时光。其实,书中有许多诗句吴先生都能背诵下来,但这一次的阅读,却使他发现不少以前不曾注意到的东西。他发现《楚辞》有许多字讲不通,还有许多字音不能照汉以后的音法去读。前者如《离骚》中“九疑纷其并御”,“御”误为“迎”;“求矩雉之所周”,“周”误为“同”。后者如《天问》中“会朝清明”,误为“会晁请盟”;“妖夫曳率”,“率”误为“衒”;“黑水交趾”,“交”误为“玄”等等。吴秋辉认为,《楚辞》原系古文,汉景帝时淮南王刘安将其译为今文。汉行隶书,对小篆中的有些字不能正确辨识,而比附推测的结果是十有八九不能与古文相合。
  
  《诗经》妙解
  
  吴秋辉对《诗经》的研究是系统深入的。他废寝忘食,跑古董铺、跑旧书坊、跑世家大宅……越研究越不满意,怀疑也越大。研究的结果——他对所有注《诗》人的见解都不赞成。他发现《诗经》三百篇,几乎没有一篇无问题:原文的误谈,注释的错误,“转注”、“假借”的胡写乱写,各国方言的以讹传讹等甚多。人们都说孔子是删《诗》的,而吴秋辉却认为孔子是增《诗》的。《诗经》本来只有三百篇,而现在人们看到有三百零五篇。这多出来的五篇,便是孔子增加的。因为孔子是商的后人,为保持其宗庙之乐,故而增加了“商颂”五篇。
  吴秋辉认为,《诗经》中有不少“帮闲”的字,不是整个字的帮闲,而是一个字的偏旁或部首的帮闲。《关雎》这首诗是《诗经》的首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谓是妇孺皆知。而“雎鸠”到底指的是什么鸟儿,多少年来都莫衷一是,或曰是鸳鸯,或曰是鸷鸟,或干脆说是不知名的水鸟。吴秋辉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数千年来的大儒学者没有一个真正弄明白“雎鸠”是什么鸟的。而弄不清“雎鸠”这一名实,就休想搞明白这首诗的奥妙所在,更谈不上真正理解这首诗。若说“雎鸠”是水鸟,吴先生认为水鸟有那么多种,到底是哪一种呢?若说“雎鸠”是鸳鸯,吴先生认为也不对,他说鸳鸯太狎昵了,怎么配比“君子”和“淑女”呢?若说“雎鸠”是鸷鸟,吴先生说这更不对,鸷鸟是鹰雕鹫鸢之类,这类鸟以凶悍残暴著称,和“君子”、“淑女”的德性差得更远了。吴先生为此查阅了许多资料,反复对比研究,最后断定“鸠”是一个普通名词,“雎”是一个形容词,且只是“雎”字的左旁“且”字是形容词。“且”是“祖”的古字,是“大”的意思。而“雎”字的右旁“隹”字就是帮闲的摆设。“雎鸠”只是形态上的复词,与“鸳鸯”、“鹭鸶”等形成形式上的相同。“雎鸠”就是大鸠,就是“鸠类”中最大的鸟,它就是鸿雁。因为雁的特性是雌雄不肯乱配,雁群中如发现有孤雁,那便是寡妇或鳏夫,可见它们的爱情非常真挚。所以,拿这种鸟来比“君子”和“淑女”,就恰如其分,非常贴切。
  再如,“参差荇菜”的“荇菜”,其“荇”字也可依此类推。朱熹把“荇菜”分为两种东西看,说“荇”是“接与”,世上哪有这种草名呢?从下句“左右流之”来看,应是一种参差不齐、生于水中又被水冲得摇摆不定的草。所以“荇”应作“行”解,是“动”的意思,它头上的草帽,是作者故意给它戴上去的。
  《诗经》中还有不少拼音字,它们或把一字分为两字写,或两字合为一字写。《芣苡》是《诗经》中的一篇,历代的学者都认为,“芣苡”是“车前子”,而吴先生却认为这是毫无道理的。车前子是一种药名,服之可利小便、治难产,难道古代的妇女都是小便不利吗?都生不出孩子来吗?果真如此,那这首诗也就诗意全无了。而且车前子颗粒很小,是不容易“薄言采之”、“薄言掇之”、“薄言袺之”的。吴先生从音韵学的角度对“芣苡”进行研究后发现,“芣苡”就是“非”字的切音。“非”是一种草,俗名“三棱草”,根小易拔,其用途广泛,可编成“扉(门)”、编成“匪(筐)”,而且易于“采”。这样农家妇女到田间去拔“非”这种草来编织日常用的东西就容易让人接受了,而且可以让人们从诗中体会到她们在劳动时的欢快。至于为什么不直说“采采非”,而说“采采芣苡”,则是诗的要求所致,因诗讲求形式美;如果给它谱上曲唱起来,也会舒服得多。
  “芣苡”是把一字分为两字写,而“薄澣我衣”的“薄”字,则是两字合为一字写。“薄”字是“不要”二字的切音,其意义就作“不要”二字讲,“薄澣我衣”就是“不要洗我的衣服”,是心口想念的一种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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