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剔除“皇粮国税”的概念

作者:李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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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中国的经济结构是分散经营、“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为主体成分。自然经济与皇权专制相结合,这样的体制下,总是有这样一条规律在起作用:如果农民有一块稳定的土地可做生活资料的来源,他决不会造反;如果他失去了小块耕地,不得不去为人作佃,交纳高额地租,他决不会造反;如果他佃户也做不成,那他会逃荒要饭,半饥半饱只要能维持生存,他也不会造反。但如果一切机会都没有了,再下去就是死路一条了,那他也就只有“揭竿而起”了。造反是死,饿死也是死,既然都是死,不如起来革命,也许能闯出一条活路来。这样,连最分散和最难以团结一致的农民阶级都组成起义大军与政府作对,这样的政府还能生存下去吗?所以,中国历史上一次次地爆发全国性的反抗苛捐杂税、要求均平赋税负担的农民起义(只要皇权专制社会存在,这种农民的反抗斗争就不会终止),一次次地改朝换代,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而且中国皇权专制社会始终没有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这个怪圈。
  显然,人们以往习惯用“封建主义”来概括中国皇权社会的性质是不恰当的,如黄仁宇先生所说:“有些历史学家把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解释成为一个‘封建社会’,极不合理。”马克思曾指出,封建社会是一种政治性的等级社会,中国的中间阶级被消灭了,所以不是这样的社会。直至十九世纪末西风东渐之前,中国也从来没有作为地租剥削者意义上的“地主”概念,中国人观察自己的社会分层,也从未将“地主”与“农民”作为基本范畴,而是区分为“官”与“民”(又分为士、农、工、商,所谓“四民”也)。中国也从没有爆发过一场像样的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的战争。显然,无论从哪个方面说,秦以后的制度演变都不具备“封建社会”的特质,用“地主”和“农民”的对立解释不了中国皇权专制下的基本社会分野,国家政治资源及物质财富的分配的决定性力量从来都是皇权,而不是其他。所以,在中国,秦朝以降并不存在什么“封建主义”,而是彻头彻尾的“皇权专制主义”。李慎之先生为它“杜撰”了一个英文名词,叫做emperorism。在对社会实施统治方面,中国的皇权专制较之西方的封建制度更为严密、更为强化,也更为残酷,这从以上我们对中国社会赋税征收过程的分析可以清楚地观察出来。而专制制度的必然结果,就是无限政府的形成。由于国家政治权力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得不到来自法律和社会的任何有实质效力的限制与监督,呈无限扩展的趋势,久而久之,这个国家的民众和社会就逐渐失去了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人们再也没有能力甚至不会想到去抵制政府对社会、对私人领域的任意干预了,也不会有意识和有组织地抵制国家的横征暴敛行为,因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也就是说,人民不得不完全放弃对政府的权力,或者说,他们的权力已经被专制制度完全剥夺了。
  毫无疑问,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政府就是一种典型的无限政府。皇权专制的政治结构意味着皇帝拥有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建立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包括众多的行政机构、专职官吏和职业军人,以充分体现皇权的威严和实现高度控制整个社会的需要。
  赵国君:一个无限权力的皇帝,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其实不过是皇帝的雇佣兵或助手而已,也就是一张张伸向民间贪婪而蛮横的嘴,来势汹汹,咄咄逼人,谁来限制?
  李炜光:其实,为了维持庞大的宗法和官僚体系内的平衡,皇权专制制度在其自我调整空间比较充裕的时候,也会对自身过分专制化的趋向加以一定抑制,有一些对君主权力的法定限制手段,如议、封驳、台谏制度等。但这种对自身过分专制的自我抑制实际上是失灵的,只能局限在极其有限的范围之内,皇权的专制性不仅不可能从根本上铲除,相反会随着自身逻辑规定的方向恶性发展。
  由于政府的无限扩展和官本位文化的蔓延,社会中几乎一切事情都是“官”说了算,腐败便不可抑制了。人类历史无情地表明,尽管各种类型的社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现象,但只有无限政府下的腐败最为严重,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不可抑制的腐败。在这样的社会中,官员们关心的,已经不再是什么公共事务或公益事业,而是如何保护自己的职位和利益,如何继续“往上爬”。即使他去做某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首先也是对他的“乌纱帽”负责;而他的上级在对他提出工作要求时也动辄以官职相威胁,官的需要第一,官的利益第一,官的权威第一,这就必然走上一条无限政府的路径,并且不可逆转地沿着其特定的路径继续演化下去。
  赵国君:这么说,皇权专制的社会必然是机构膨胀、冗员繁多了,进而效率低下,腐败横行了?
  李炜光:就是啊,在皇权专制社会中,整个社会不得不用有限的资源来养活一个职能上越来越不受限制、规模上越来越庞大的政府,这个无限扩张的政府对资源巨大的和无益的耗费,会带来大量的失业人口和贫富分化的社会结构,而不良的经济状况最终会妨碍、损害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作为皇权专制社会里生活的个人来说,当一名政府官员比从事任何职业都要来得稳妥可靠时,人们便会想尽办法挤入官员的行列,“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一职数官,一官数职”。文人读书目的是做官,商人经商赚钱是为了捐官,小官钻营取巧是为了做更大的官,人们活着就是为了做官,就必须一生围着官转来转去,由此形成全民性的“官文化”。不管是哪个民族,官文化一旦形成,是很难再用别的文化取代的。
  赵国君:难怪官本位的思想这样根深蒂固!
  李炜光:无限政府最明显的外在特征是机构膨胀、官员冗多,其飞快发展的趋势,使得任何改革措施都变得无济于事,最终成为社会和人民的一项无法摆脱更无法承受的负担。为了巩固皇权专制,历代王朝不断地分散削弱各级官僚机构的事权,使之上下相制,内外相维,叠床架屋,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的规模因而越来越庞大,以至于达到无法控制的程度。宋英宗高皇后曾惊叹:“官冗之患,所从来尚矣。”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官冗”绝非某一王朝的特殊现象,而是皇权专制制度的通病!
  随着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激增,官俸便成为历代财政数一数二的大项开支。但问题是,这样一个庞大的并且越来越庞大的政府却是建立在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脆弱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用胡如雷先生的话说:高度集中的皇权专制制度以及这种制度所制造的庞大的政府“就好像一个还没有成年而且身体羸弱的人勉强穿上了一套不胜负担的铠甲”,表现出政治上的高度集中与经济上的极端落后分散这一对中国皇权专制社会永远无法调和的矛盾。
  政治上的集中要求有大量的官员和军队为之服务,经济上就必然要求有大量的财政经费以供其消费,而自给自足的和脆弱的小农经济却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如果这时候皇帝的征税权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事情也许还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可是与西方的王权相比,偏偏中国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他所建立和以他为总代表的政府是“无限”的,这个政府所拥有的征税权也是“无限”的,任何一种社会力量都没有可能对他进行哪怕一点点的制约。于是,赋税、徭役的征收便越征越多,越征越重,就像一辆因失控而狂奔不止的马车,不到造成严重破坏的程度和受到外力的强力制止停不下来。皇权专制制度对于农民及其一切财产予夺生杀的“天然权力”在唐宋以后发展到赤裸裸的程度:毫无限制的权力体制通过赋税、税外加税、费外加费等名目,不断加重对农民的掠夺,通过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的方式直接牟取暴利,如:通过“鼠雀耗”、“火耗”之类荒唐的名目进行公开掠夺,利用禁榷制度和垄断权如盐、茶、酒、醋课(专卖)等暗中掠夺,利用采办、进御、上供、采造、织造、采木等机会无偿征调和占有农民财富,占据通衢要道开设“皇店”和权贵的“家店”、“官店”以获取暴利,等等,于是赋税就越发像一个人间的怪物,成为残害人民、破坏社会再生产能力、导致财政危机和政治危机、引发周期性社会动荡的根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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