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骑士精神与“女儿”崇拜

作者:刘再复 刘剑梅

字体: 【


  
  (二)
  梅:我也热烈地肯定曹雪芹的天翻地覆,只是觉得,女性至少应包括母性、妻性、女儿性,但曹雪芹过于偏爱“女儿性”,因此也贬低了“女人性”。作为作家的文本策略,突出女儿性,把女儿的青春之美推向极致,我能理解,但从女性的立场,我则认为女人三性都应欣赏,都应尊重。母性母爱的伟大性缺少浪漫,但包含着说不尽的艰辛,林黛玉青春少女的眼泪纯洁美丽,母亲的泪水同样也纯正美丽,而且包含着女性人生的全部艰辛与痛苦。妻性也并非丑陋,为人妻后并不注定就会失去生命之美。曹雪芹认为女儿为人妻后就像“死珠”、“鱼眼睛”,似乎说得太绝对。西欧十一、二世纪的骑士爱慕和崇拜的贵妇人,既有未婚少女,也有已婚的贵妇人,尤其是后者。你所强调的曹雪芹的女儿本体论,实际上也是你的“女性观”和审美理想的一个折射。在我们《共悟人间——父女两地书》中,你就提到喜欢纯洁的未被世俗尘土污染的女性,喜欢能够天然地站立在“泥浊世界”彼岸的女性,只有这样的女性才能引导男性飞升。对你来说,这一“女儿本体论”最好的代表人物是林黛玉,你的这种解读提升了女性“神性”的一面,而不是人性一面。人性总是有缺点,总是不纯粹。林黛玉确实可爱,有你说的“天使”的不被世俗污染的一面,但我也喜欢她的有缺陷的一面,喜欢她的过于敏感,她的直率,她的好妒,她的爱使小性子,以及她的“病态美”,还有她对死亡的痴迷和眷恋,以及她内心的“疯狂”。这正是一些“非天使”的表现,这些弱点使她这一人物形象显得更真实,而不是女神。我觉得曹雪芹建构的少女“大观园”,基本上把上了年纪的妇女都排斥在外,因为她们已经被男性社会污染,成了世俗社会的支柱,变得极其不可爱,甚至可厌可恶。《红楼梦》有这样的一段话:
  
  宝玉又恐他们去告舌,恨得只瞪他们,看已去远,放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
  
  小说中描写的“嫁了汉子”的女人都“染了男人的气味”,变得俗不可耐。但是曹雪芹为了提升少女的纯洁和美丽,好像故意“妖魔化”上了年纪的女人。当然古往今来,上了年纪的女性历来就不是文人作家所歌咏的对象,除了她们身上的“母性”得到称颂之外,她们的“女人性”常常是中国文人既利用又鄙薄的对象,其主要原因是她们已经变得年老色衰,不再美丽了。而且不仅是上了年纪的女人,就连美丽而嫁了人的“少妇”也不是曹雪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
  复:你的质疑很有意思,我还想听听你的进一步论证。
  梅:“女儿本体”的思想精髓,确实有极大的原创性,以“女儿”为审美理想,也有极大的诗意和美学的内涵。以后我们还可再论。但是我总觉得曹雪芹在充分肯定“女儿性”的时候,却未能充分肯定“女人性”的价值。女人婚后的魅力不是只有王熙凤似的邪恶魅力,她们往往还有另一种成熟的情欲的魅力。相对而言,西方文学对现实中充满情欲的复杂的女性则给予较多的理解和同情,极少用道德尺度来衡量这类女性。像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凯特·肖邦的《觉醒》中的爱德纳等女性,虽然都有舒适的生活环境,但是精神苦闷,视家庭和孩子为束缚她们的囚牢,于是大胆走出家庭,寻求真正的爱情。她们出走后的悲剧结局,是一种人性的悲剧,而不是道德的悲剧。我最近重读哈代的小说《还乡》,也非常喜欢其中的女主人公游苔莎。她是一个美丽聪慧、充满魅力、热情奔放、特立独行的女性,荒原人视她为“女巫”。她嫁给姚伯,不仅因为爱情,也因为世俗的“目的性”:她希望通过嫁给姚伯而离开荒原,摆脱沉闷无聊的生活,去巴黎享受城市的快乐。可是偏偏姚伯厌倦了城市的生活,返回家乡,想投身于乡村的教育事业。于是两个人在人生向往与道路选择上便有了巨大的冲突,最终导致悲剧。表面上看,游苔莎似乎是个轻浮虚荣的女人,向往城市的物质生活,其实她是一个有独立思想、勇于冒险的女性。丈夫的理想不是她的理想,她不想委曲求全、苦苦等待,而是出走、私奔、寻找自己的道路。哈代对她没有任何道德的谴责,而是把她塑造得很美,很有生命光彩,不仅有着强烈的欲望和激情,而且有着复杂的内心世界和精神追求,绝对不是简单的为了丈夫而活着的女人。她不像“女神”,在世人眼里倒像一个“女巫”,其实,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人。虽然曹雪芹是一个男性的女性主义者,可是他还做得不够彻底,只讴歌了“女儿性”而忽视了“女人性”。女儿性优美而单纯,而女人性则具体而现实,甚至有时候是叛逆的。曹雪芹以“清”和“浊”来区分和定义“女儿性”和“女人性”,说明他在追求诗意的审美王国的过程中,在纯净化的过程中,过滤掉了更加复杂的真实的有关女性的定义。我认为,这恰恰是他的局限性和值得争议的地方。
  复:女性主义者总是为女性整体说话,你也是这样。曹雪芹确实把婚姻视为女子的分水岭,区分出嫁前的青春少女与已婚妇人。但这种划分属于自然分际,不是人为分别,即不是好与坏、善与恶的两极划分。以少妇而言,秦可卿、王熙凤、平儿、李纨等,其人性比青春少女更为多面,对此曹雪芹也都有理解的同情,并没有把她们描述成死物邪物。而对王夫人、邢夫人、赵姨娘等,倒确实有许多微词。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中说:“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直接鞭挞的应是在王夫人面前挑拨的王善保家等一干妇人,还不至于直指王夫人,但王夫人却是逼死晴雯的第一凶手,用“悍妇”称之也无不可。王夫人在贾府中属一等贵族夫人,但城府极深。邢夫人则是丈夫贾赦的一条走狗,竟然为贾赦纳妾(鸳鸯)奔走,形同小人,而王夫人的双手则直接沾上金钏儿、晴雯的鲜血,形同忍人。但即使对王夫人,曹雪芹也没有把她写得“绝对坏”,特别写道:“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的人。”(第七十六回)这句话固然有少女出嫁后变质的意思,但也有为她们的行为辩护的意思,即她驱逐金钏儿和晴雯,只是一时愤怒,并非刻意谋杀。从对王夫人的这一辩护词中,可看出曹雪芹对已婚妇人也没有“抹黑”,没有仇恨。不过,应当承认,曹雪芹关于两个世界的自然划分是很清楚的,以男人为主体的泥浊世界和以少女为主体的净水世界是不可混淆的。在他的世界观中,女性只有在她们的青春年少时期才站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一旦出嫁,就走出净水世界而进入泥浊世界,就难保持原先的本真状态了。所谓变成“死珠”与“鱼眼睛”,不过是丧失本真状态的一种形象表述而已。像王夫人这样,成为贵妇人后就完全丢失了天真烂漫,甚至完全容不得其他少女的天真烂漫。男人社会的污泥浊水确实腐蚀了她的人性。
  梅:希望青春少女不要出嫁,永远站立在净水世界之中,就像花朵永远含苞开放,但不要凋谢,这是曹雪芹的梦,我能理解。但是,少女出嫁后是不是一定落入“死珠”的宿命,即是否注定要丧失美,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想与曹雪芹的伟大亡灵商讨。我承认,《红楼梦》文本并没有把已婚妇女完全“妖魔化”,未嫁少女和已嫁妇人并没有形成“天使与魔鬼”的两极,无论是少女形象还是妇人形象都具有性格的丰富性。王夫人与晴雯的冲突,我也宁肯把她们视为性格的冲突而非阶级偏见与善恶斗争,但是,说走入男人社会就会丧失美、丧失本真状态却未必。你曾经和我讲过托尔斯泰的转变。他在《战争与和平》中,观念与曹雪芹相似,少女娜塔莎在未嫁时天真烂漫,非常美丽可爱。嫁给彼尔后特别是生了孩子后却臃肿肥胖,失去了原先的美。可是到了《安娜·卡列尼娜》,观念就不同了。主人公安娜出嫁后仍然非常美,非常有魅力,而且虽然心理复杂,但心性仍然非常单纯,如果不是单纯,她就和渥伦斯基一走了之算了,可是,她却放不下儿子,具有母亲的责任感,结果便在情爱与母爱中挣扎,女人性与母性都在,都美。我觉得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其女性美很有深度,而且是已婚女人的女性美。
  

[1]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