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自由派的门槛

作者:周泽雄

字体: 【


  
  三、不堪重负的“鲁宾逊岛悖论”
  
  所谓第三层次的自由主义者,秦晖先生将其概括为“利他的自由主义者”。为了从“逻辑上说明”自己的观点,他假借一个“鲁滨逊岛悖论”开始破题,以便把焦点虚拟性地集中在“鲁滨逊岛上的第三个人”身上。
  在笛福的故事中,众所周知,鲁滨逊岛上有两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秦晖设想了若干可能性,笔锋一转,切入与正题攸关的假设,即当“岛上来了第三个人”之后,“假如这第三者看到的是‘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了星期五’,他会如何反应?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秦晖接着假设道:“如果他当鲁滨逊的帮凶,或者与星期五为伍,他当然就不是自由主义者。如果他满足于‘相互冷淡’的‘消极自由’,既不像鲁滨逊那样强制别人也不像星期五那样受人强制,但同时又对他人之间的强制行为视若无睹,不想‘使人自由’,那么他能算自由主义者吗?”
  假设至此,秦晖郑重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问题不在于“使人自由”有多么高尚,而在于这样的视若无睹等于默认奴役制度。而今天你默认了“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星期五”,明天或许他就会手持利剑来奴役你了。因此,捍卫星期五的权利,就是捍卫你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努力“使人自由”的人,哪怕他自己保有着“消极自由”,也不能称之为自由主义者。换言之,自由主义者必须反对“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星期五”,即便鲁滨逊并没有奴役自己。
  
  我们发现,这个推论中省略的部分,仍然来自德国新教神父那段格言的言外之旨,它被秦晖视为不证自明的第一推动力了,一把用来衡量他物而自身却免于衡量的尺子。
  依我小见,所谓“鲁滨逊岛悖论”只是一种聊供沙盘演习的虚拟袖珍模型,迷恋这个小岛模型,化繁为简,抽绎出几条小道理,不失为一条便捷方式,而欲直面现实生活中“实践的自由主义者”,现实本身的复杂性将使得这座小岛丧失立论的起码价值。通过这个小岛,我们失去的东西远远大于得到的。根据秦晖给出的条件,我甚至可以认为:世界上将不再有自由主义者可言。
  秦晖的条件是:“在存在奴役制的条件下,第三层次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一条,他充其量只是个自由民,却不能说是自由主义者。”我们发现,秦晖没有圈定范围,他没有说:所谓存在奴役,仅指自己所在民族、所处地区。我们通常认为,一名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应该具有宽广而非狭隘的胸怀,他对“存在奴役”的认识,将不会局限于本民族、本地区,而必然扩展到全人类。那么,结论就讽刺了:在我们这座星球上,截至目前,“存在奴役”的地区始终不曾消失过。如果伟大的自由主义者胸怀足够宽广,那么,假设他是英国人,在英国之外的任何地区只要存在奴役,他的身心感受将不会因为他是英国人而有所不同。我们还知道,真正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大多不会热衷于做一名“爱国主义者”,他们更愿意像马克思那样以“世界公民”自命。如此看来,那些没有为存在奴役状态的地区鼓与呼的欧美自由主义者,与生活在“奴役区”但还徘徊于“第二”层次的消极自由主义者,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之别:他们同样没有达到秦晖高悬的“第三层次”目标。秦晖没有理由把他们单独论列,除非他想把人家假设成具有民族主义特征的狭隘自由主义者。
  所以,秦晖若坚持把“存在奴役制的条件”限定为本民族、本地区(实际上他避而不谈),欧美世界伟大的自由主义者,恐怕不会认同,因为这标准不仅不高,还过于“自扫门前雪”了。难道,让被迫处于奴役状态的人重获自由,不是一个具有普世性的理念吗?你不是强调“自由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理想主义”吗?你不是认为“自由主义者自己必须做圣徒,必须有殉道精神”吗?那么,请不要剥夺欧美自由主义者的“理想主义”和“殉道”精神,把通向伟大道路的机会单独留给(比方说)中国的自由主义者。
  一把丧失精度的尺子,既不足以衡物,也无以论人。
  
  四、反对,是个变量
  
  在秦晖的自由主义实践者“第三层次”里,他只是强调了“存在奴役状态”具有不可或缺性,却没有对该状态的范围进行界定。同样,他将是否“反对奴役”视为判断的唯一标准,却不愿意费点力气说明:什么才是反对。谈论自由主义实践者是不能依赖实验室数据的——“鲁滨逊岛”不过是个真空态的实验室而已——而必须在现实中接受考量,忽略“反对”的种种复杂性,同时再三重申“反对”之必不可少,并不足法。以之振奋一点士气或许可行,启迪智慧就谈不上了。
  谈论“反对”,必须先行面对一个概念,即,反对是个变量,不是常数。
  很简单,考察一种行为是否算得上“反对”,不能单纯看该行为的造型价值,而务必结合它所面临的条件。一个人在弹簧垫上玩蹦极,与在沙坑里摸高,姿态的华丽性一定不可同日而语,但因此判定弹簧垫上的人获胜是不公平的。伟大的甘地在英属殖民地里以绝食相抗争,固然是一种非凡勇气,但以之来嘲笑那些连“绝食”的权利都不存在的古拉格囚犯缺少勇气(详《古拉格群岛》第十二章“监禁”),只能让人苦笑了。
  在所谓封建专制时代,不食周粟或归隐田园,都不失为一种“反对”,倘能秀一把“挂冠而去”的动作,吟几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就更让人赞叹不已了。我们看过去那些烈士就义的场景,不乏让人心潮激荡的例子。小学课本里有篇关于吉鸿昌就义的文章,临刑前还能潇洒地勒令刽子手拿把椅子过来,而刽子手竟然亦步亦趋,小心侍候着。没有大清监斩官的宽容,金圣叹如此优雅的临终遗言,我们也是无缘听到的,更别提嵇康“广陵散从兹绝矣”的酷毙造型了。京剧《杜鹃山》里的柯湘,临刑前刽子手们竟然允许她高唱一曲,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过去有部朝鲜电影,其中一位英雄在冰天雪地里迈着昂然的步伐前进,气概之非凡与京剧《红灯记》里李玉和唱“狱警传,似狼嗥,我迈步出监”时的出场动作有一比。但是且慢,知道斯大林会让那些试图英雄一把的人怎么走路吗?索尔仁尼琴告诉我们,是这样:“‘抓住脚后跟!’意思是,凡是空着手的人,都要用两只手抓住自己的脚踝骨附近的地方。现在——‘齐步走!’。”在《古拉格群岛》“第二章”作者还告诉我们,有个造纸厂厂长被人抓走,只是因为在一次疯狂的、近乎变态的长时间群众鼓掌中,他第一个停止了鼓掌,尽管他已经鼓掌了十一分钟。
  这就是一般封建专制、殖民统治与现代极权专政的区别。当然,区别只是程度上的,但谁说程度之别不是性质之别?我们早年耳熟能详的哲学教导里,不还有一句“由量变到质变”的话吗?
  当一个人甚至可以因为名额的缘故而被打成右派,当仅仅没有被动揭发别人就可能被关进牛棚乃至发配到夹边沟,那个拒绝揭发的人是否已足够勇敢?当仅仅没有经常性地向领袖效忠、或虽然效忠但姿态尚不够诚恳,或自以为诚恳却未蒙红卫兵小将的认可,就可能面临灭顶之灾,那个拒绝表态并在著述里自始至终对领袖教导置若罔闻的人,是否已堪为非凡?他实际上所能起到的表率作用,是否已略近于甘地的当众绝食?
  要求秦晖先生在申说反对之必要时,酌情考虑“反对”的变量特征,以便把“知世”纳入“论人”的条件中,不算苛求吧?
  正义是一门学问,高贵不会是一种姿态。如果树立一个高标准,最终只是封杀了民众见贤思齐之心,并导致符合这类标准的人难以存在,该标准就只堪用来仰望,而无法指导我们的现实人生了。据说,犹太教的拉比们反对禁欲主义的理由是,当“一种教诲为绝大多数人设置了不可企及的标准,那么,这种教诲只能降低其本身的价值或者迫使人们侵越其法律戒律”。参照秦晖的标准,我沮丧地发现,胡适,这位被赞誉为东方“民主男神”的自由主义实践者,竟然仍然不配得到秦晖的认同。这不该是胡适的错吧?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