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佛教经济学
作者:佩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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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结果证明手段”的观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表明人类信仰并不与自然的真实相吻合。这个概念是人类的发明,是与自然法则相抵触的理性化的权宜之策。信仰本身不是恶,但是当它们与现实相矛盾的时候,它们必然会引发问题。在所有的时代之中,带有极端的政治和宗教意识的人们在“结果证明手段”的旗号之下做出了最残酷的事。不管他们的理由如何堂皇,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毁灭了他们原本试图创造的东西,诸如某种幸福或社会秩序。
从历史中学习,我们必须分析所有的原因和条件,只要它们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产生了作用。包括事件参预者的精神品性。对一个暴力革命的历史的透彻分析,必须要考虑到的不仅是该社会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气候,还应包括革命者本身的情感和理智特征,询问理智观念和所用方法的理性效力如何,因为所有这些因素都对事件发生了作用。
有了这样的分析方法,一个明显的结论就是:按照自然的因果法则不可能创造出一个理想社会,除非有理想的手段。这种理想的手段当然不能是流血的或仇恨的。佛教要说,不是结果证明了手段,而是手段制约着结果。于是乎,残杀与仇恨的结果就会是进一步的暴力和混乱。对此,由暴力革命所产生的警察国家和政府可以提供证明:那里总是不可避免由紧张对立所留下的后遗症,卡玛(Kamma)即欲望的结果,常常是无法忍受的,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解体。这样,手段(流血和侵犯)便制约了结果(紧张对立和不稳定)。
不过,当伦理学从属于这些自然法则的时候,当我们不得不在对与错之间做出道德选择时,道理就不会这样清楚了。事实上,伦理学的问题总是高度主体性的问题。纵贯我们的一生,我们不断地面对着对与错的问题,而且还必须自己加以解答。我们的每一次选择,我们的每一种意向,都包含着某种道德判断。
佛陀有关善与恶的教导可以成为帮助我们进行此类主体道德选择的指南。不过正因为这种道德选择具有主观性,我们不能忘记这种选择不可避免地发生在那个按照原因与条件的客观原则而运作的世界之外。我们的伦理学以及从我们的伦理学自然引出的行为,构成了决定我们是谁的那些原因和条件,也构成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性质以及我们环境的状况。
佛祖教导中的一个最深刻的教诲是这样一种真理:内在的主观价值是同外在的客观现实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精微的认识潜存在所有的伦理问题的核心之中。不幸的是,大多数人只是粗略地知道他们的内在价值如何制约着外在现实。在物理世界中观察原因与结果的规律是容易的:熟苹果掉下树来,溪水流下山岗;但是当人们转而将自身作为从宇宙中分离出的个体加以思考时,却看不到同样的因果规律适用于内在的主观价值,诸如思想和道德态度。由于伦理学是“主观的”,人们就以为它与“客观”现实并无联系。
按照佛陀的观点,伦理正是在内在现实与外在现实之间架设桥梁的。与因果规律相符合,道德以“主观的”原因的面目而运作,无形之中构成了“客观的”条件。举个例子来看的话,这一点就清楚了:道德问题总是以如下方式提出:“我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是有助于还是有害于我,以及我周围的他人呢?”实际上,我们依赖于伦理来调节我们主观现实的不完整的欲望:愤怒、贪婪、仇恨。我们思想的性质虽然是内在的,却不断制约着我们的言论和行为的方式。我们的道德虽是主观的,却决定着我们在外在的、客观的世界中之生活方式。
道德如何制约经济学
可以肯定,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差异并不难辨识。对于任何一种经济问题,我们既可以从全然的经济观点去考察,也可以从全然的伦理学的观点去看。比如,你正在阅读这本书。从伦理的观点看,你的阅读是一件好的行为,你被求知的欲望所驱动。这是一个道德判断。从经济的观点看,情况就不同了:这本书可以被看作是没有利润的原材料浪费。可见同样的情况可以从不同方式去理解。
然而,两种观点却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一方面是现代经济思维对于像伦理学这样的主观价值的拒绝,另一方面伦理学在经济事务方面的影响又清晰可见。如果某一个社区不安全——那里窃贼群聚,暴力横行,道路也事故频发,那么显而易见的后果是:商人不会去那里投资,旅游者不会去那里观光,经济因而受到牵连。反过来说,如果该社区的市民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与清洁,那么必然会大大增加那里的商业机会,市政部门也无须在维持秩序与治安方面过多投入了。
不道德的商业活动会直接导致经济上的后果。假如商人在食品生产中试图用不合标准的成分以求增加利润,比如在儿童食用的糖果中添入服装颜料以增加色彩,在橙汁中加入化学制剂,给肉丸子中加入硼酸(所有这些都是泰国近年来所发生的),消费者的健康就因而受到损害。这些伪劣商品的受害者要付出额外的医疗费用,政府也要花钱雇警探去调查和惩治肇事者。更加长远的影响还有,受害者因身体状况不佳而降低了工作效率,导致生产的下降。在国际市场方面,那些以次充好的非法经营者所冒的风险是失去顾客的信任,以致失去海外市场,他们从那些市场中获取外汇的可能性也就大打折扣。
道德品性同样对工业生产发挥着作用。如果工人们乐于工作而且勤奋进取,产量就会增高。反过来说,如果他们不忠于职守,沮丧或者懒散,这就会对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数量产生负面的影响。
进入消费领域来看,如果某一社会中的消费者崇尚奢华的价值观,那么他们就宁愿追求那些华而不实的产品,而不喜欢质量上乘而外表朴素的产品。在另外一种崇尚务实精神的社会里,社会的价值观并不倾向于奢华和虚浮,消费者会按照实用性来选择他们的商品。显而易见,在这两种不同社会中的商品消费将会导致不同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广告可以刺激经济活动,但是往往付出的道德代价过高。广告注定要追求流行的价值:广告制作者追踪大众的渴望、偏见和欲求,以便制作出与之相适应的广告节目。广告还利用社会心理学,为了经济的目的而操纵大众的价值观念。由于其对大众心灵的巨大影响,广告具有相当的伦理意义。广告的数量可以引起物质主义的高涨,而不合适的形象或信息则会伤害公众的道德水平。绝大多数的广告都向公众灌输着一种对自私自利的偏好,它们让我们成为完美的消费者,除了尽情消费现代工业的各种产品之外,不再有更高的生命追求。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被塑造成了一批“饥饿的鬼魂”,为了满足永不消失的热望而追逐不停。而社会也就变成了利害冲突和物欲横流的场所。
更有甚者,广告增加了产品本身的价格,这样一来,人们就得付出不必要的费用去购买不必要的东西。还有更多的奢侈和浪费:商品仅仅使用了较短时间就需更换,尽管它们的性状还是良好的。广告还迎合人们要求炫耀其拥有物,以此作为获取社会地位之手段的心理。一旦品牌和派头成为主要的标准,人们便盲目地花费不必要的钱去追逐昂贵的商品。在极端的情形中,人们受到追逐时尚的需要之驱动,几乎丧失了自主性,他们不能等待片刻,省下钱去追求最新的流行物,他们只知道用信用卡付帐。花费大于收入的现状将会导致恶性循环。一种更新潮的模式或时尚已被播下了种子,人们为了追新而日益陷入债务之中。在这种方式中,不道德的广告会引诱人们走向财务危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今日社会有了“信息技术”的大量的应用机会,而这些技术却多半用于产生“误导信息”或制造新的迷惑。
在政治层面上,有关广告管理的决策有待于制定和完善。是不是应该有某种调控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该是怎样的调控呢?人们如何才能在道德关怀和经济利益之间求得恰当的平衡呢?这就涉及到教育。应该找到教育人们认识广告运作和影响的有效方式,同时让人明白广告的可信程度有多少。良好的教育应该寻求让人更加理智地做出购物决定。以上关于广告的问题显示出在社会中的行为应如何从多种观点去考察,而这些不同观点又是相互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