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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偶像崇拜透视

作者:岳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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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案之二]
  
  比尔·盖茨:崇拜与自卑感
  
  眼下全世界最走红的偶像之一当数电脑大王比尔·盖茨了。
  他当初是电脑界的神童,现在是电脑界的教皇。他的微软市值相当于整个香港的股市,也是西班牙一年的国民总产值。他使人们懂得什么叫“富可敌国”,也亲身体验到什么叫“树大招风”。据说,他现在最大的苦恼是怎样在有生之年将绝大部分的家当捐出去,以尽早摘去 “世界首富”的桂冠。
  面对比尔·盖茨的巨大成就,人们无疑会对他产生无限的崇拜心理。但怎样认同他所代表的价值,看待他所取得的成功,可能会对一个人的自我成长和自信心确立带来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人们看的是盖茨如何的聪明绝顶,如何的强悍精干,如何的鸿运不断,如何的富可敌国,那么人们势必会把盖茨看成一个超级偶像。其结果,盖茨便成为人们心中的一尊神,高高在上,永远令人望尘莫及!相反,如果人们看的是盖茨如何的坚韧不拔,如何的善于创新,如何的吃苦耐劳,如何的谦虚谨慎,那么人们就会更多地从他身上吸取自我成长的养分,进而追逐像他那样的事业成功。由此盖茨便成为一个超级榜样,激发人们自我奋斗的决心。
  据美国最近的一个心理学报告,在五百名十五至四十五岁的抽样男性当中,有不少男性患有“盖茨崇拜综合症”,其突出表现为:面对盖茨会深感自卑自怜,埋怨自己没出息,不能像盖茨那样去创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有人甚至会去饮酒解闷。这些人一方面会因梦幻变成第二个盖茨而疯狂地工作,不顾家人和亲朋好友;另一方面却因永远赶不上盖茨深感气馁,情绪大起大落。这使他们活得很累,也活得很沮丧。
  这种现象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因为这些人把盖茨看成了超级偶像,以至于令其倍感窒息和无用。而如果这些人能够认同盖茨的创业精神,而不一定非要去追逐他的名声和财富,相信他们的自我感受会好许多,至少不会去以酒消愁。而从心理学上讲,当人们无比崇拜某个名人时,就会导致认知上的光环效应,结果把那人的一切都看得神乎其神,高大无比。相反,当人们只看重某个名人的个别特征时,就会导致一种认知上的“聚焦效应”,从而实事求是地看待那人的价值。“光环效应”和“聚焦效应”的对比,是无限扩大和无限集中的对比,也是增强自卑和增强自信的对比。
  盖茨到底是人们心目中的超级偶像,还是超级榜样,这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但有一点应当是明确的:崇拜盖茨不应增强人的自卑,而应增强人的自信。崇拜盖茨是如此,崇拜世间任何其他偶像也是如此。
  
  [个案之三]
  
  麦克·乔丹魅力何在?
  
  “乔丹是‘篮球飞人’,他勇于拚搏,永不言败,很强调团队精神。他把每一次比赛都当成了人生的挑战,有着超人的震撼力和领导力。他带领芝加哥公牛队六次获得全美篮球联赛冠军,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篮球的认识,他象征了美国精神……”
  “乔丹是我见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虽然他是个黑人。他高大、威猛、充满了活力和男性的魅力。他的眉宇间流露着刚毅,笑容中展示着自信。他在篮球场上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优美、漂亮。特别是他飞身投篮时的动作,简直令人陶醉万分……”
  以上所言是两个中学生对美国篮球巨星乔丹的赞美之词。它们都道出了人们对乔丹的无比敬佩,也从不同侧面勾画出乔丹的魅力。但这两段话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前一段话重在描述乔丹的内在气质,而后一段话重在描述乔丹的外部形象。那么,这两种偶像崇拜方法有什么不同?对于个人的成才会有什么影响?
  在心理学上,崇拜方法可分为表层性欣赏和实质性欣赏。前一种崇拜其突出特点是重点欣赏偶像人物的形象性(如容貌、身材、发型等)和流行性(如服装、动作等)特征;而后一种崇拜方法其突出特点是重点欣赏偶像人物的人格性(如突出性格、为人等)和气质性(如举止、风度等)特征。这两种方法,一个重表,一个重里,一个重欣赏,一个重认同,反映出个人在偶像崇拜中的不同取向。
  一般说来,青少年在最初的偶像崇拜时,往往会采取表层性欣赏的方式。毕竟一个偶像人物的选择,其外部特征和表现是人们最直观、最初级的选择标准,这恰如“一见钟情”的道理。但欣赏一个偶像的外部特征,充其量只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及其模仿,却不能促进一个人的自我成长。而认同一个偶像的内在特质,会推动一个人去积极辨别偶像身上那些有利于个人成长的特征,从而把偶像所代表的精神内化为自我成长的动力。所以,一个偶像崇拜的理想化过程,应该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欣赏到认同的发展过程。
  其实,任何一个偶像崇拜的过程,都是一种兴趣、智力,甚至是情感的消费。既然是一种消费,就不能不讲究“经济效益”。在此当中,我们除了会从偶像崇拜中获得某种感官上和精神上的“回报”外,还应获得什么其他的“回报”?这个问题只有偶像崇拜的消费者自己心里最清楚。如果他(她)对此不清楚,就可能造成个人兴趣和情感消费上的巨大浪费。难道不是这样吗?
  再回过头来看乔丹,他之所以成为全世界的“万人迷”,除了与其长相英俊、球技出色有关外,还与他在球场内外永远保持一股谦虚谨慎、勇于拚搏的精神有关。例如,1997年芝加哥公牛队在与犹他爵士队的总决赛中,比分一直落后于对方。然而,就在最后的五分钟内,双方的比分开始拉近,但公牛队一直还差二分。可就在最后的三秒钟内,乔丹奇迹般地从对手卡尔·马龙手中抢过一个球,漂亮地绕过他人,投进了一个三分球,惊得马龙目瞪口呆,也引起了全场长时间的雷鸣般掌声和喝彩声。
  可有谁知道,在此之前,乔丹不巧患了急性肠胃炎,比赛前一天还躺在床上打点滴,并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可一上场,乔丹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他奋力拚搏,组织进攻,一场比赛中独得三十八分。而当他在最后一秒钟内投进那决定乾坤的三分球后,便一头瘫在队友的怀中……
  这样的乔丹,能不让人敬佩吗?!
  
  “追星”是一个过渡阶段
  
  “有一个歌星,他的歌声伴我走过了这几年艰难的历程,让我坚强,让我快乐,让 我忧伤,让我思念……”
  “许多人对追星一族抱有成见,这其中有老师,也有家长。我认为,没有偶像的一代是可悲的,问题是怎样引导追星行为,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
  以上两段话摘自《心有星星接》(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这本书记述了一批少男少女们对各自心目中偶像人物的千言万语,其情真意切令人叫绝。我认真地阅读了每一篇文章,获得的一个突出感觉是:当今青少年之追星,实际上是在唤醒自我,追求新的情感寄托。其追之有理,成之自然。
  就一个人的情感成长而言,在进入青少年期(通常指十一至十九岁期间)之前,其情感世界基本上是围绕着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般说来,父母是最亲的人,其次是远近的亲戚街坊,再次是学校的教师和同学,最后是周围相识的人们。与这些人的不同交往,构成了小孩子的全部情感世界。其爱也好,恨也好,怨也好,全都是围绕这些人。
  进入青少年期后,人的情感世界就日趋丰富,也越来越超越身边的人物,并开始捕捉那些远离自己生活环境的人物。于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可能会使你忽然喜欢上某个歌星、影星或体坛明星。因为刹那间,他(她)的某一首歌词,某一部片子,或某一场比赛表现令你感到非常的赏心悦目,大有一见钟情、相逢恨晚之感。就这样,他(她)的出现照亮了你的心,他(她)的形象给你带来了梦幻,他(她)的话语给了你生活的勇气,而追踪他(她)的行踪也自然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渐渐地,他(她)越来越占据你的心房,挤得父母和其他亲朋好友无处容身。直到有一天,你开始烦恼自己是否陷入了某种单恋。而更令你烦恼的是,父母和其他亲朋好友都不甘被打入你情感世界的冷宫,他们要想方设法夺回在你心目中的地位,甚至还要把你的偶像彻底赶出去。
  “牵挂你的人是我,”有没有这种烦恼?
  其实,你大可不必为为此烦恼。因为在心理学上,你的所作所为都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的。具体地说,青少年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发展阶段,人们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和依恋来确定自我的价值,寻求自我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寻求自我新的情感寄托,以获取新的精神力量。正因为如此,同样一句话,出自你的偶像之口,就会比出自你父母或其他长辈的口要值钱得多。这是因为在你的感觉中,后者的话你实在是听得太多了,毫无新鲜感,而前者的话你从未听过,所以充满了新鲜感。
  所以说,一个偶像的出现可能会加速你的成熟,也会使你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在全心全意地欣赏他(她),接受他(她)。而如果你用同等的心思去欣赏、接受你父母和其他亲朋好友,相信你也会发现他们是十分可敬可爱的。但你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青少年时期的心理特点注定了你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心态。这正如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说过的一句名言:“当我七岁时,我发现我父亲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当我十四岁时,我发现我父亲真是什么都不懂;而当我二十一岁时,我发现我父亲其实还是很有智慧的。”总而言之,青少年之追星,本质上是在寻求新的精神寄托和体验。对此,父母要有一点大度,不要因孩子爱上了什么明星就担心他(她)会离开家庭的轨道,要相信孩子早晚会有觉悟的那一天。而对于少男少女们,你们也当懂得自爱。说到底,我们喜欢一个偶像,是为了使自己生活得更明智,更有活力,而不是更自卑,更没劲。难道不是吗?
  这里,我想引用《心有星星接》中的一段说明青少年偶像崇拜的自生自灭过程:“追星”是某个年龄段的心理表现,过了这个年龄段自然会消失,就像青春痘,没必要在意,更不必去“挤”它,尤其是不必采取什么高压手段来试图“消灭”它,最好是顺其自然。
  
  “遥亲感”与“即亲感”
  
  一天,欣突然问我:“你这么爱刘德华,可他却不知道你的存在,你不难过吗?”其实我也为这个问题伤心过无数次,可我始终认为,纵使他不知道我的存在,纵然我对他的爱得不到回报,我也不会后悔,永远不会!猛然间,我想起一句不知在哪本杂志上看到的一句话:“隔着距离看,朦胧才是美。”我禁不住潸然泪下,电台正在播放张惠妹的一首《爱到不能收》,愿这首歌能随着电波传到远方的刘德华那里,但愿他能够感应到我对他的爱,永远,永远……
  ——摘自《心有星星接》
  
  上述这段话道出了追星族的一个共同烦恼——爱无回报难自拔。
  不知始自何时,一个偶像的出现,犹如天空中浮过一道彩虹,突然占据了少男少女的整个情怀。于是乎,什么“爱意绵绵,情思切切”、“天地悠悠,有情相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之类的句子不再是文学描述,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体验。但是,爱也温馨,情也真切,不可改变的事实是这一切都是单相思,独厢愿。于是,痴男痴女们千万次会问:远在天边的你,知道我为你付出的这一切吗?
  那么,爱无报,情无应,为什么还要“我心依旧,爱无止境”呢?痴情男女们就是不明白:自己是中了什么邪,怎么这样自讨苦吃还心甘情愿?
  对此,心理学的答案是:青少年的自我成长需要“遥亲感”,以弥补“即亲感”的不足。
  具体地说,遥亲感泛指青少年对个人心目中高度理想化、浪漫化的偶像所建立的一种特殊的情感依恋。这种依恋本质上是一种间接的、虚幻的、一厢情愿似的情感交流。它具有非对等性、非直接性和非互惠性等特点。它不因少男少女与其偶像之间有无任何实际接触而改变其依恋程度,也与偶像的性别无绝对关系。可惜,遥亲感的建立,常会使少男少女对其偶像产生一种自贬式依恋。它具体表现为:愈是迷恋一个偶像,就愈感到自己的渺小和无能。
  较之遥亲感,即亲感的表现和交流更自然、更实惠。即亲感泛指青少年对身边人物所建立的亲密关系,这些人物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即亲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情感交流,它具有对等性、互惠性和频繁接触等特点。它真实于现实生活,无任何虚幻的成分。正因为如此,即亲感的交流掺杂了各种情感体验,这当中既有正面的情绪体验,也有负面的情绪体验。
  在青少年时期,人们从自我的迷茫状态中走出来,需要通过对一些偶像的依恋来实现对自我的确认和定向。在此当中,遥亲感的建立常可给青少年带来一种近似童话世界的精神满足,青少年的自我成长需要有这样的精神体验来梦幻自己未来的情感生活和事业发展。但其情怀也常会使青少年沉缅于对其偶像的种种遐想,对他(她)产生一种近似狂热的追逐和迷恋,把他 (她)看成是世上最完美的人物。与此相反,即亲感却随着遥亲感的出现而变得越来越淡漠,此时青少年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注重相互间的关心和爱护。由此,即亲感也越来越失去其原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换言之,遥亲感完全是一种自我陶醉似的情感体验,它给人的满足恰恰在于其假想性和虚幻性。而即亲感正是因为太真实,太贴近而无法使人产生遥亲感中的那份朦胧感和陶醉感。所以说,青少年之追星,本质上也是在寻求遥亲感的满足。此时此刻,人们才会有那种“隔着距离看,朦胧才是美”的感觉。
  然而,正如偶像崇拜是青少年自我成长中的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现象,少男少女对偶像的遥亲感也会随着岁月流失而渐渐淡漠下来。随之而起的是对生活中可以看得见、说得话、牵得手的情侣之即亲感的建立。这是实实在在的相亲相爱,当中不许存有任何的弄虚作假。到那时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当初单相思过的偶像,大男大女们不禁会感到有几许好笑,几许自嘲,甚至几许惆怅,几许无奈。
  自嘲也罢,惆怅也罢,对昨日星辰的单相思,独厢愿,都是自我成长中的一个里程碑,都记录了对当初天涯海角的一段心迹。作为当事人,既然是青春无悔的事儿,也就有所谓无所谓了。而作为父母,也不必大惊小怪,喋喋不休的。
  反正Whatever will be,will be(将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偶像与榜样之间
  
  “我从来没有把张学友当偶像看,我从来都是将他当作我的一个突出榜样来看待。虽然至今我还没有见过他,但在我的感觉中,我们已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我时常感到,他就像我的一个兄长……”
  “我觉得我中学的老师才是我真正的偶像,他有才气,待人热情,长相也相当英俊。我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当初教导和指引的结果。所以在我心目中,他是超越一切偶像的偶像……”
  这是两个中学生对自己心目中偶像的描述,它突出说明一个问题:并非所有偶像都给人那样高不可攀的感觉,也并非偶像都必须是个名人。日常生活中,名人可以给人感觉很平常,很和蔼可亲;同样,平常人也可以给人感觉很非凡,很具有明星气质。
  在我对“偶像和榜样”的研究中,我得出一个结论:偶像和榜样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他们其实是一个蜿蜒不断的连续体,其中偶像中可有榜样的成分,而榜样中也可有偶像的光彩。更具体地说,在当今青少年的偶像和榜样崇拜中,大约可分出四类人物:纯偶像,榜样型偶像,偶像型榜样和纯榜样。
  一般说来说,纯偶像包括那些青春派偶像,如大陆的巩俐、姜文、蔡国庆、赵薇等人和港台的刘德华、张学友、黎明、王菲、成龙、张信哲、苏有朋、李玫、张惠妹等人,以及美国的杰克逊、麦当娜、莱昂纳多、乔丹等人。这些偶像可给少男少女的精神世界带来极大的向往和幻想,使他们沉湎在追逐和依恋当中,不可自拔。而在当今社会,纯偶像的出现是与商业包装和炒作密切相关的,其包装形象往往完美于其真实形象。
  榜样型偶像包括那些非理想化、非浪漫的社会名人,如毛泽东、邓小平、周恩来、牛顿、爱因斯坦、居里夫人、达·芬奇、拿破仑、李嘉诚、盖茨、德兰修女之类的人物。这些偶像虽为社会所熟知,但他们通常不会给青少年带来什么浪漫幻想。他们多以其突出的成就和感人事迹来影响青少年,为他们的自我成长和奋斗树立榜样。所以,较之纯偶像,榜样型偶像主要是靠其个人的气质、成就和人格魅力来感召青少年。
  偶像型榜样则包括那些被赋予非凡气质和影响力的平常人,如那些深受青少年喜爱和尊重的同窗好友、师长父执等。这些人虽然不具有名人的名声和感召力,却胜在贴近青少年,可随时给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与之直接交流思想。所以在青少年心目中,他们也可成为自我奋斗的动力和精神支柱。他们之所以成为偶像型榜样,完全是因为青少年在感觉当中,他们具有与那些明星大腕同等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纯榜样还包括青少年身边的人物,如父母教师、兄弟姐妹、同窗好友、邻居街坊等人物。他们可能平凡无比,却在生活的具体方面实实在在地引导青少年成长,并赢得他们的尊重和信任。而据我以往的调查,香港的大、中学生都将父母教师摆在最受钦佩人物之列。这说明,纯榜样人物对青少年的成长仍起重大作用。
  划分这四类偶像和榜样人物,可使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广泛地选择那些值得自己欣赏和模仿的偶像和榜样人物,而非将他们限定在少数的明星大腕儿当中。换言之,青少年的偶像崇拜需要建立一个多元化、层次化的人物结构,而非建立单一化、极端化的人物结构。这就好比在股票投资当中,只有学会分散投资,才会最大限度地确保投资人的收益。
  事实上,我们崇拜某个人,本质上是因为他(她)身上具有某些令我们欣赏和学习的成分。所以,一个人,不管他是名人还是非名人,可以结交到的还是不可结交到的,只要他有令我们钦佩的特质,他就可成为我们的偶像或榜样。同样,如果我们身上具有令他人钦佩的一技之长,我们也可当之无愧地成为他人的偶像或榜样。在这层意义上讲,偶像与榜样崇拜的“大同世界”应是“我学人人,人人学我”的境界。
  
  岳晓东,学者,现居香港。有论著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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