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3期
出售英雄
作者:吴 思
字体: 【大 中 小】
现在他真来投案了,却加强了他们心中的愧疚。此时此刻,如果官府的态度稍有失误,哪怕是动他一个手指头,就可能有人绷不住大声喊打,再次闹翻天。
进了后堂,段光清与毕知府商量了一个办法,认为此案不能在这里办。按律条惩办周祥千,民心不服。释放周祥千,案子太重,对上头交代不过去。最佳方案,莫过于把此案推到上边,请周祥千到上边投案。周祥千一走,围观的人自然就散了,此事就彻底平息了。到了省上,还要建议缓办此案。立即严办,石山衙的党羽就不易散伙了。商议已定,当天便礼送周祥千赴省投案。到了臬司那里,他们果然整天酒肉款待,显示了对周祥千的人格的尊重。
时隔一个半世纪,我在书本和实际生活中见过了一些类似的事情,便知道周祥千还是有其他选择的。投奔“解放区”自不必说了,更有利于闹事首领的策略,就是把事情挑大,得寸进尺地将目标提高,让官府难以让步。对周祥千来说,最理想的结局就是激化官府和民众的冲突,联合东乡揭竿而起,率领一支人马加入太平天国运动,甚至自己闹出一场太平天国运动。那些中农自然是不容易卷入的,但是还有贫农,还有闹事的积极分子,可以利用他们组建纠察队,严厉打击一切企图与官府妥协的机会主义倾向。按照律条,周祥干反正也是一死,何不闹他个痛快?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英雄,在他们可以挑拨激化事态,可以裹胁和利用民意的时候,主动放弃自己的最后一线希望,挺身当了民众贡献给统治者的牺牲。我对他们充满同情和敬意。
五
假如周祥千不去投案自首,我们也能根据张潮青和俞能贵的遭遇推测出他的结局。
段光清去石山衙谈判的时候,与张潮青和俞能贵的谋主李芝英私下交换过看法。段光清问李芝英最后是不是要造反,李芝英说,百姓抗官出于无奈。官府不问罪,百姓就不会主动进攻。段光清也告诉他,此事闹大了,官府不可能完全不问罪,但只要抓到挑头的人,也可以敷衍了事。段光清劝李芝英及早为自己考虑后路。李芝英没有接茬。
周祥千投案后,段光清通过一个医生约李芝英私下会晤,以免罪的许诺换取他的合作。李芝英此时面临的抉择是:或者与官府合作,或者造反。与官府合作,干脆说就是当叛徒,是个人风险最小的选择。不合作,长期拖延下去肯定不是了局,东乡不可能长期维持一支足以对抗政府的军队。那就要将事情闹到造反的程度。事实上当时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主张,一个邻县的举人,建议他们先打下宁波,再打下绍兴,然后占领杭州,同时派人与广西的太平天国取得联系。这个彻底革命的方案显然很对张潮青和俞能贵的心思,举人的名头也比李芝英这个监生高一大截,因此这位举人几乎成了东乡的谋主。目前企图造反的领袖正努力说服大家跟他们干,所谓“日扬狂言,煽惑人心”。如果李芝英选择这条路,风险极大不说,利益也很不确定。毕竟谋主的地位已经归了举人。
李芝英最后选择了与官府合作。他建议立刻划定盐界。这大概是良心上最容易通过的背叛方式:出卖了造反首领,却为乡民争来了实际利益。段光清立刻接受,备下上百根石柱,刻上肩贩地界的字样,同时晓谕全县。界桩很快就大张旗鼓地安插到位,“天下已定”的局面又在东乡形成了。
李芝英明白此事的意义,界定之后,便卧床不起,好像大病了一场。俞能贵前往探病,李芝英流泪道:盐界既然定了,大家各自安居,谁还肯和我们一起抗拒官兵呢?我也要像周祥千那样去投案自首了。俞能贵这时才明白过来,骂道:原来我们中了毕、段二贼的计了!邻县那位举人也明白大势已去,当晚潜逃回乡。
进入五月,张潮青和俞能贵仍然占据石山衙,然跟随者却日益减少,最后只剩下十余人,而且防卫懈怠。时机成熟了。
官府方面继续贯彻分化方针,发布公告,专拿张、俞二人,其余概不株连。公告说,乡民有能擒两犯送案者,每名赏洋八百元。以粮价折算,这笔钱大约有十五六万人民币,三四十户农家苦干一年也未必能挣这么些钱,其诱惑力可想而知。
六月的一天,段光清正在坐堂问案,街上忽然大乱,哄传东乡数百人手持器械蜂拥入城。正询问时,一个穿着湿衣服的东乡乡民跪到堂前说,他们把张潮青抓住送来了。他说,昨夜张潮青自石山衙潜回村里,村中数百家共同商议,说县里已经出了告示,只抓张、俞两人,不连累东乡,而且有重赏。我们东乡为什么不拿张潮青归案,以保东乡安宁呢?于是全村同心,黎明时分一起行动。张潮青听到风声,翻后墙逃到河里,乡民又在河里捉住他。现在我们乡民一同来送张潮青归案。
六
在最后结案之前,我想站在乡民的立场上算算帐。他们一直隐蔽在幕后,却又是真正的主角,他们的利益和心态是如何变化的?
假定这位白封小民是一户殷实的中农,有五六口人,十五六亩地,五六间房的院落,总计十余万人民币的家产。纯粹从经济角度计算,他愿意带头闹事吗?
清朝各地征收的地丁银子数量不一。以每亩一钱二分计算,十六亩地约交二两银子,这笔银子是折钱交纳的(清代浙江省田每亩科银的幅度从三分二厘至一钱四分三厘不等。另加米一合一勺至一斗九升六合七勺不等。参见袁良义:《清一条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20页。我在这里以每亩七分银子另加三升米的税率计算)。按照土政策,白封小民以3200文钱折银一两,红封绅衿却按市价以2200文钱折银一两。这一场大闹如果成功,与红封阶级享受同样的折算率,该中农每年可以少交二千文钱。以粮价折算,这个数字大概相当于123元人民币(据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道光二十九年记载,浙江海盐一带平年的米价为每升34文,灾年时民间米价每升50文)。但是全交红封,政府的小金库就空了,官吏衙役一点外快也没有了。这个目标太高,恐怕不能指望。真正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是大家分担陋规,绅衿不要按2200文折,小民也别再按3200文折,折中之后再减少一点,大家都按2600文折。这样算来,闹事的利益也就是每年少交1200文钱,约合人民币70元左右。这大概相当于中农全家七八天的生活开支。
这笔钱足以让他动气,让他愿意参加闹事,但是不足以让他挑头。假如他是四十出头的男人,在中国社会摸爬滚打多年,自然知道政府是多么不好说话。不管小民的请愿有理没理,公道不公道,只要他看着不顺眼,说抓你就抓你,说杀你就杀你,最后肯定还是政府有理。带头惹政府生气,不是玩命也是玩火,这风险岂是百八十块钱所能抵偿的?把那十万家产都搭上,也未必抵偿得了!
算清了这笔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潜规则通行数十年而不遭抵抗。大家都愿意搭便车,最多不过出力拉拉边套,谁也不肯驾辕。驾辕者必须是一个不计较物质利益、不怕或不知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受儒家理想主义精神熏陶的周祥千恰恰满足了这些条件。他是红封阶级的一员,却热情地为白封阶级争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