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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2年第1期

农民的生存伦理

作者:刘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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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积极追寻的目标,现代化浪潮在当今世界方兴未艾。尽管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对于现代化有着不同的诠释,然而,不可否认的一点在于,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完成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这一转变,实际上就是一个农业社会逐渐解体、农民阶级逐渐消逝的过程。那么,作为传统农业社会主体的农民,该如何顺应和完成这种消灭自身的痛苦的转变过程呢?这是许多从事现代化研究的学者们一度忽略或者不愿涉及的问题。对于作为现代化牺牲者的农民问题的忽视,成为现代化研究的一大缺憾,然而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民学”的兴起恰恰填补了这一缺憾。“农民学”以现代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为关注对象,深入探究与农民相关的各种问题。到了1970年代中期,农民问题研究开始进入“辉煌的十年”的顶峰阶段。1976年,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的《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文版已由南京译林出版社出版)出版了(该书的中译本已经于2001年6月由译林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立即在西方学术界引起巨大轰动。斯科特在书中不仅全面阐释了以往学术界所忽视的农民所特有的“生存伦理”,以此为中心构筑了“农民的道义经济学”,而且对于延续几十年来的德国“农场主的困惑”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答。
  
  农场主的困惑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一本书中,曾提到十九世纪末德国农场主经历过这样一件怪事:在庄稼收割的农忙季节,为了加快收获进程,农场主们决定用增加计件工资的办法,以图增加工作量。然而,“农民们对工价提高的反应不是增多、而是减少其工作量”。举例来说,以前的工价是每英亩1马克,通常农民每天收割2.5英亩,得到2.5马克的报酬。而现在,农场主将工价提高到每英亩1.25马克(提高了20%),他们原以为农民每天会收割3英亩(多干20%的活)以挣得多于原来50%的报酬(共3.75马克)。可适得其反的是,在工价提高以后,农民每天却只收割2英亩(比原来减少20%),而得到的是与原来同样的工资。 农民们为什么不愿意多干一点活而挣得更多工资,反而减少工作量而不图更大收益呢?这令当时的农场主极为困惑,因为农民们的做法,明显违背了古典经济学中有关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最为基本的假设。实际上,德国农场主所经历的这件怪事,在其他国家的前现代农业社会中也极为常见。而自从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这一违背古典经济学常理的现象作为一个难题提出以后,来自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等领域的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但很少有人能对此作出令人满意的诠释。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西方“农民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加入对于这一命题的讨论之中。而其中作出开拓性贡献的,无疑要数美国学者詹姆斯·C.斯科特了。斯科特以二十世纪东南亚国家农业社会和农民经历为研究案例,系统地提出并阐明了农民的“生存伦理”,并且用其“生存理性”理论解除了农场主的困惑。
  
  生存理性
  
  要深入探究十九世纪末德国农民的行为动机,我们就有必要了解“理性选择”的相关理论,这是经济学、社会学以及伦理学等学科非常关心的热门话题。在传统的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中,对于具有“理性行动”的“经济人”的假设占据了主导地位。古典经济学的开创者亚当·斯密认为:人通常都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其表现是,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人会自然地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最大需求。而当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地去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时,整个社会的发展由此得到推动。可见,在古典经济学家的眼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经济理性”的最基本的假设。然而,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则对“经济理性”的假设作了三个方面的修正:一是改变了传统的完全理性化的假设;二是承认人的行为有时也具有非理性的一面;三是关注制度文化等因素对于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社会学的选择理论可以归纳为:以宏观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以微观的个人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合理性说明有目的的行动。我们不妨将此称为“社会理性”,其最基本特点就是寻求自我的满足,寻求一个令人满意的或足够好的行动程序,而不是“经济理性”中的寻求利益最大化。因此,满意准则和合理性是“社会理性”行动者的行动基础。
   “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假设,确实能解释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现象,但它们决不是万能的。在解释前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相关行为时,这两种理论就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样,以农民为关注对象的、从道德伦理角度出发而建构的“生存理性”理论应运而生,其重要的代表性人物就是詹姆斯·C·斯科特。斯科特根据他长期以来对东南亚农民社会的研究,在系统分析农民“生存伦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关“生存理性”理论,构筑了“农民的道义经济学”。
   “道义经济学”这个概念,最先是由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E.P.汤普森发明的,用来指十八世纪英国民众文化中的一种倾向,即人们在一事当前时往往不先算经济帐,不以获取最大利益为行为动机,而是先看它是否违背其传统的以生存为中心的道德习俗。在对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东南亚农业社会进行研究时,斯科特无疑借用了汤普森的这一概念。在斯科特看来,生存而不是发展或利益最大化,组成了农民的生存逻辑;或者说,在严酷而强大的生存压力面前,农民实在无暇顾及发展或利益最大化。生存取向而不是利益取向,构成了农民的理性与资本主义经济理性之间的巨大差异。
   斯科特发现,这种“生存伦理”,不仅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东南亚,而且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俄国、意大利等国的农业社会中,都有着十分明显的表现。斯科特认为,“在大多数前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中,对食物短缺的恐惧,产生了‘生存伦理’”。这似乎不难理解。在前现代社会中,穷困是几乎所有国家的农民所面临的最大的现实难题。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仅能维持温饱,接近于生存线的边缘。一旦遇上天灾人祸,就难免陷入生存线以下。生活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就像一连串无法预测的意外:天灾、疾病、战乱、歉收等等。一切几乎都在他们的人力控制范围之外,他们无法计划生活,只想在维持生存的间隙中,“抓住每一个可以轻松和享受的机会,无论它们多么微小和短暂”。这样,“典型的情况是,农民耕作者力图避免的是可能毁灭自己的歉收,并不想通过冒险而获得大成功、发横财。”换言之,农民们首先考虑的是家庭的生存需要,并把它作为一切行为所围绕的最基本的目标,这就是农民的“生存伦理”。
   农民的“生存伦理”考虑的是“以生存为中心”的基本原则,而不是追求需求的满足和利益的最大化。由此看来,十九世纪末德国农场主的困惑就很容易得到解释了。因为对于这些农民来说,他们所关注的首先是自身的生存,即“我干多少活,才能挣到我已习惯得到的钱来满足习惯的生活需求”,而并不关心多干活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也许有人为此而指责农民的懒惰,指责农民不具备“理性”,但我们认为这种指责有失偏颇。德国农民的行为尽管违背古典经济学的“经济理性”,但是它符合农民的“生存伦理”,体现了农民所特有的“生存理性”。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的这种“生存理性”完全超越了“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并且主导着他们的行为。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倒是可以从一个侧面诠释农民以“生存理性”为中心的“生存伦理”。在马斯洛看来,人类的基本心理需求包含五个层次的结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它们是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只有满足了较低层次的需求,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产生。马斯洛认为,生理需求是人生最基本、最原始的需求,这种需求如不能得到满足,其他的需求将无从谈起。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相对应,我们不妨根据人们追求目标的不同假设,将人们的理性行为划分为三个层次: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我们可以认为,在这三种理性选择中,生存理性是最基础的层次,只有在生存理性得到充分表现和发展的基础上,人们才能进一步产生经济理性以及社会理性的选择。在传统社会中,当农民成天在为生存问题而劳碌时,他们所选择的只能是“生存理性”,“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即便存在的话,也只能是其次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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