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1期
爵士乐:善恶树上的苹果
作者: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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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今天的爵士乐“听起来像爵士乐而它已经不是了”?因为爵士乐如1960年代美国的迷幻音乐或1970年代英国的朋克音乐一样是一种意蕴广泛的文化活动/现象,如果仅将它们称为一种“音乐”,一种曲式和演奏风格的话,那将是质的歪曲,是对构成其内容的其它因素的压制或忽视。事实上,爵士乐还意味着一种生活方法、一种价值观一种状态、一种被清晰分类的群体存在模式,甚至落实到发型、舞步、酒的牌子、抽烟的手势和最“Jazz”的粗口,正是这些因素使1970年代以前的爵士乐成为爵士乐。而当这些因素已被时间消解,爵士乐几乎完全成为一门“音乐”的今天,它也就不再是文化意义上的“纯种”爵士乐。
如果将现代亚文化音乐的发展大致分为爵士乐——摇滚乐——流行乐(Pop)三个阶段,从它们的艺术性来审视会发现一条斜度非常大的下滑线,摇滚乐继承了爵士乐的所有缺点,却几乎一点优点也没有留住,而流行乐对摇滚乐而言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完全归咎到音乐工业所要求的娱乐、表演性和被复制对音乐艺术性的破坏上,而应该将目光放到更广阔的文化范畴中去,可以拿来这种说法——“人类的现代史就是地球的加速缩小史”,我相信只有当艺术属于个人时它才会具备独立性,而独立使它自由而无所顾忌,随之可能进步和卓越,而当一个日本人和一个巴西人在审美、价值观,甚至每天观看的电视节目都日趋一样的今天,“个人”所负载的“独立人格”、“自由意志”之概念已蜕变隐去,又怎能指望这样的“个人”做出“独立”的艺术来?爵士乐是黑人作为一个独立阶级自发地对本我个性文化根脉的抢救,它先天优越于被体制用于衬盘的后商业音乐;绝大多数爵士乐是不需要演唱和歌词的,它在情感、知性和美学上更接近音乐的原始模式,大多时候它不会像摇滚乐或流行乐那样仅去搔你肉体的痒,而是在不知不觉中寻到与你灵魂深邃处共鸣的点。
8.
无疑,爵士乐是上世纪音乐艺术的巅峰,而其魅力竟然用了超过一百年的时间才绕过半个地球,唤起了中国人的隐欲。今日中国,至少在盗版和打假市场上渐已泛滥的爵士乐说明了三件事:一、多年的肃清、压抑和羊肠小道之后,缺乏时尚性和娱乐价值的爵士乐——这种携着显著地域/种族性的纯西方音乐的被宠表示华夏人的骨髓里终于避无可避地注上美帝文化的基因;二、爵士乐于中国至多是一种品位,或言是一枚胸章,它的通行证上涂了阶级分化的血迹,它的享用者中无一无产阶级;三、从爵士乐的起源再追溯其文化本质,我们揣测到:我们这个民族终于开始成批地分化出一类人:他们一边因独立而个人的审美倾向而向自由并反体制的人格射去欲望之箭,另一边则缺乏勇气和尊严地沉浸于自我疏离于整个社会的自怜式凄美之中。
爵士乐对中国人来说,也不知是显得太老,还是来得太迟。
9.
最后,我想引用两段文字作为本文的结束。
1920年,美国出版的《音乐评论》中一个难考其名的白种人对爵士乐大肆诋毁,这段文字的神奇之处在于,八十年后,这些恶毒的骂辞竟变幻为极致的颂扬,就像上帝告诉亚当那棵善恶树上的苹果有毒——“吃了必死”一般,谁知道这谎言是不是一种玄机重重的怂恿呢?
“反讽的是爵士乐是一群在伏都(voodoo,一种原始宗教,此处为邪教、巫术、迷信之意)森林中仍没有分立的大拇指,足趾仍具有抓劲的兽类的交响乐曲。这种音乐完全没有节制,因此光是单调不足以形容之;就像让猴子自行其事,没有道德、没有自律、完全为本能所主宰,显示出它的自由仍是卑污的。这些奴隶必须加以臣服,否则眼里就没有了主子。他们的得道是一种耻辱。这种耻辱来自丑陋及其胜利。”
1997年,七十二岁的美国黑色幽默作家冯内古特完成了自己的封笔之作《时震》,在这篇小说第二十四章的结尾,这位值得尊敬的开玩笑老手移用《圣经》“创世纪”中的宗教典故,写道:
“……我也要说,做爱,如果是真诚的,是魔鬼放进苹果让蛇交给夏娃的最好的主意之一。然而苹果中最最好的主意是创造了爵士乐。”
杨波,编辑,现居广州。曾任《自由音乐》、《音乐天堂》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