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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2年第6期

村学乡学:乡村制度的话语构建

作者:刘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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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讲来,中国老道理的深处细处,不应变。
  
  三
  
  当年的“地方自治”,不足夸耀。像惯常流传所说的,新鲜的洋鬼子规矩,不仅没有给乡村带来生气,反而使原有的礼制田园秩序崩溃了,村民乡民不知所措。它毁掉了中国文化的老根,那老根又在于中国的老道理。老道理有自然而然的一面。就连洋鬼子,也是回过味儿来了。梁漱溟抓住了此处要害。
  接下去怎么办?老道理深处细处变不得,但是,有些浅处粗处还是要变。
  这样,一种新的乡村制度——村学乡学,凸现了。
  村学乡学是个组织。里面有学众、学长、学董和教员。学众,当是村中乡中男女老少一切人。学长,品德高尚,操守数一数二,可以替代原有监委会的位置。学董则是八面玲珑,办事麻利,大体是个村长乡长的意思。教员,专门跑腿,将外边的知识传送到村里乡里,并将本村乡的难题递交到有学问的人手中。
  这“村学乡学”语汇中的“学”字,蛮重要。它嫁接于老根,又是老根里挤出的嫩芽。“学”字表征着“向上求进步”,同时,表征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秩序地向前走”(页668)。其细致意思有三。头一个,大字不识的人,要向满腹经纶的人聆教。第二,聆教不意味着凡事“自上而下”,有时要相互取经,甚至相互妥协。三是,出了问题,对谁都要诲人不倦。串起来概括,则是“交往对话中的说教”。
  梁漱溟自然不绝对反对自治。在他那里,自治只是应该有些折扣。因为,凡事彻底自治,就没了向上求进步的大方向。乡下人有时要妇女缠足,要男孩十来岁娶妻,自己时有吸毒、赌博、懒脏,等等。完全自治,这些东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丢弃(页669)。倒过来,完全他治,保不齐有人以势压人,谋取私利。所以,要将“学”的细致意思引进来。
  若从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对比的角度瞧去,另外要说:
  “……问题的解决,固然要靠有学问有眼光有新知识方法的人;可是我们要知道新的知识新的方法,不经过一番切磋陶炼是没有用的。虽然乡下人头脑简单,没有办法,自己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而单有我们的新知识方法,也同样的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所有的新知识新方法都从外边学来的,拿到乡村去很多用不上。所以必须两相磋商研究,如此得来的知识方法,才真有用,才真能解决问题。”(页684)
  这是基本路向和基本路数的辩证关系。
  于是,村里乡里要议事,和气商量着办。一方面,尊重多数,舍己从人。另方面,顾全少数,彼此迁就。脑筋转动不快的人,要听听灵气十足的人的言语。可前者终究惦记自己的利益,因而,后者反之不能以“先知”的神气偷运自己的私利。少数也有可理解的利益,将其撇在一旁,少数终究不会甘服。两相对照,都要顾及。如果实在无法以“说通”解决,便应像讨价还价一般,各自谦让。“死板的定下服从少数固然说不通;死板的定下服从多数亦不合适。”(页700-1)
  学董犯毛病了,学众犯事了,要婆心苦口。现在有学长,可以撇开内部外部的硬性制约和自上而下的无情“放逐”。学长站在一边,时时提醒村乡头头,常常“敲打”底下小民。对头头,“看他有骄横之处就背地忠告他;看他有阴私之处就赶紧规戒他。……众人要说的话,先都由学长代为说到,自不致激出众人的话来。如果有人反对他,要设法替他解释。”(页705)“总不要众人与他发生正面冲突。到必不可调停之时,即劝……辞职,或速谒县长报告,以便撤换。”(页705)对群众,“应本爱惜他之心而训饬他,或背地里规劝他,不令人知,以给他留面子。不要等他小恶养成大恶”(页704)。
  调解委员会的角色,也退让给学长。村里乡里难免蹦出纠纷不和。要紧的是,学长准情夺理,不死扣法律或者其他规矩的白纸黑字。因为,“这才是乡村和众息争之道”(页705)。至于学长为何不兼事学董,因为,要使“他站在超然地位,自己不致与人争执,自己与人没有不和,好来调和众人”(页696)。
  当然,学长的操守和明理是相对的。学长的自我培养,也是日积月累。“不够十成,就是八九成,甚而至于五成也行。现在没有,将来村学的风气开了,慢慢地就会有啦!……人的好或不好都是活动的,不是死定的,今天他不成,明天也许就成啦!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呀!”(页697)
  
  四
  
  民国的历史语境,使人深感西来强势文化的挤压。国人与洋人过了招儿,因为抵挡不住,遂羡慕其文明,试图改变自己以学他。废科举,兴学堂,练新军,建船厂,修铁路,念洋书,穿洋服,说洋文……等等,处处试图“以夷制夷”。舶来的制度话语随之日渐昌盛。
  然而,村学乡学的叙说,在三个深度层面上彰显了另一话语理路。
  其一,制度是需要老根子的。老根子本身又是语境化的。洋人的一些制度由其本土培育、滋生、扩张,和那里的风土人情相互包容。单说那阵儿的英国,七成人口在城市,三成人口在乡村。中国则是与这全拧,几乎八成人口在乡村。英国以城为本,中国以乡为本,这是明眼可以瞧见的。城里人流动往返,“躁动不安”,乡村人倒是安详、宁静。在前者里面自然少有后者的发自内心的尊贤、深重情义。这样,城市的自治制度照单全部搬到乡村,便要生出问题。社会人类学有时正是这么说的。
  老根子有历史。历史生成一段,自然有个道理放在那儿。制度变迁由此也并非是直线向前的。从这往大了说,不论在何处,“现代性的方案”有时不仅一厢情愿,而且简直误事,酿成糟心的破坏损失。在老根子的浅处粗处嫁接新文化的嫩芽,才是有益新陈代谢,焕发春青。
  第二,道理藏在老根子里,道理时常“揭露”了生活的一个向度,视而不见,有悖生活的一类自然秩序。源自老根子的制度架构,时时稳健踏实。不过,道理终究是一类话语,张扬自己之时亦会压抑他者,稳健踏实的制度,打这,便会损害他者的利益需求。这也不是很妙的。
  就说尊师尚贤和顾及多数意愿,两者都是一种道理。在知识上,有人懂得少,有人懂得多,非说小孩子和大人一样可以看清远处的东西,是硬掰。小孩子跟着大人走,会少栽跟头,活得有益滋润。但是,处处执意“有人明白、有人稚嫩”,等于暗自输出绝对真理说。制度政治的绝对真理说也会带来灾难。这例子是常见的。所以,小孩子凭感觉走,有时也可能不栽跟头,正如大人凭“理性”走有时照栽不误一样。需要尊师尚贤,又需要顾及多数意愿,因为道理话语原本就是多重、异样、互补、彼此发明的。
  第三,制度的道道儿,根植于语境化,亦在具体语境中才有生命力。在大方面讲如此,在小方面讲还是如此。村学乡学不太在意“文字化的规矩”,更多喜好“商量着办”、“交往对话”。因为,文字规矩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僵硬的普遍化倾向。生活固然有“重复的谱系”,可也有“常新的谱系”。如此,村学乡学的柔性机制自然不是多余的。再者,村民乡民原本就是偏爱准情夺理,疏远刻板规矩,这更使柔性机制如鱼得水。
  文字规矩是个制度安排。但制度安排更喜欢“行动化”,而非“本本化”。“本本化”的东西,对未参与制度安排的人和“后来人”,需要驯化直至强加。这是不自然的,有时会引发“走样”、斜视、逃避。起码,驯化强加的成本资源需要付出。“商量着办”,时时对个话,意味着在自觉原则和节减原则中磨合孕育“行动中的制度安排”。行动中这样做了,过时的旧规矩秩序油然而灭,有益的新规矩秩序油然而生。而且,被挤压的话语、利益、需求,也有宣泄的机会和出口。
  
  最后余话两句。民国的村学乡学,实际已经隐去。今日大家更为瞄向了小型的“准法治国”的乡村自治。但是,那“学”还是提醒了自治里面需要一些甚至更多的本土佐料。老根子需要嫁接新嫩芽,嫁接的新嫩芽离不开老根子。制度文化的交流,是否蕴涵了这个意思?
  
  刘星,学者,现居广州。主要著作有《法律是什么——二十世纪英美法理学批判阅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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