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我的抒情散文过敏症
作者:周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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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写作,常常允许目中无人。在李白纵横飞扬的诗句中,我们就能感到一股“我醉欲眠卿且去”的排斥性力量,仿佛读者是多余的人,不相干的人,爱读不读,与诗人并无妨碍。小说家的工作,也具有某种自封闭结构,他不妨沉浸在虚构世界里,对读者不闻不问。但散文家不行,散文家写作时虽然也是孤身一人,但他眼前永远有一个交谈对象。散文是一种直面他人的文体,作者不应让自己处于自斟自饮、击筑高歌的状态,他无权像诗人那样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或摹仿借东风前的诸葛孔明,斥退众人,独上高台,只顾一个人仗剑作法,喃喃自语。当然,同样是面对他人,同样是与想象中的“看官”交流,具体方式也不妨因人而异。有人喜欢与读者咬耳朵,作窃窃私语状;有人喜欢与读者拉家常,话总是说得有一搭没一搭;有人擅长与读者做秉烛之谈,关系密切得好像可以彼此借钱;有人则愿意想象自己站在布道坛上,把读者理解成一群迷途的羔羊;有人喜欢把文字裁剪成一套警察制服,导致读者总有接受盘问的错觉;有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喜欢把文章拾掇成马戏团的服装,将把你逗乐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招数是层出不穷的,但无论何种方式,都要求作者维持诚实不欺的形象,因而也都轮不到抒情来插上一杠子。
从读者的角度考察,我同样不能得出散文允许抒情、鼓励抒情的结论。读者在读散文之前,通常缺乏接受抒情的心理准备,他先验地认定作者是诚实的,他认为作者既然选择了散文而不是诗歌作为表达载体,就表明这位作家只想着与自己进行真诚的交流,作为读者,当然也就相应做好了与作者坦诚相见的准备,他将此视为双方的默契。但是,作者的嗓音突然变了,他抽冷子般地实施起抒情行为了。这算咋回事呢?老实的读者完全可能被他六月飞雪般的激情勃发弄得措手不及,而如在下这样不够老实的读者,最客气的感受也是指责他的犯规。我会说,先生,您越位了,这个进球不算。
出现在散文中的抒情手法,有不公平竞争之嫌。作者趁读者疏于防范之时,骤然发难,突施妖刀,读者还没回过神来,却发现作者已将私人形象瞬间拔高,以巨量封上涨停板。我认为,这属于不正当获利。他将美声唱法悄然混入日常言谈,就读者这一面来说,等于在品尝一杯被人偷偷搀入了蒙汗药的绿茶。作者一边长歌曼舞,纵情歌唱,一边却希望读者误以为他只是在踱小步,聊家常。抒,古义也作“舂”解。散文中的自我抒情,依我看就有拿着石臼死命捣鼓之嫌。文贵有情,情却不必待抒而后止,散文本属再现的艺术,而非表现的艺术。所以,若一位作者在散文里突然表示“我真想跪下”,我是完全可能被他“震傻”的。读杨朔先生的散文,我们也会获得此类丰富的“震傻”体验。在今天个别青年新锐的笔下,我注意到抒情手法又有了开疆拓土的新动向:壮怀激烈地勒令他人忏悔,涕泗交迸地表示自己正因幸福而流泪,或假贴耶稣的面具,一脸苦相地对国人精神状况大摇其头,都不妨被视为抒情术的“与时俱进”方式。
通常,作者都希望讨好与读者的关系——有时,故作高人态,也是讨好的一种伪形——但这份愿望不宜表达得过于露骨。比如,见到有些作者不断表白自己如何热爱读者,不断强调读者与自己的关系已是何等地“鱼水情”,我多会大感仓皇,因为我觉得自己有被他用话语“拿住”的危险。何况,我兴许觉得自己与他的关系根本没到那个份上,如果拒绝领情,他此等肝脑涂地的陈情,便极可能凭空陷我于不义:人家都把心掏给你看了,你还能掉头不顾吗?是的,我会掉头而去;不仅如此,如果有文学法院,我还会以情感贿赂或情感讹诈的名义对他提出起诉。读者未必是散文家的情人或密友,作者的抒情笔法固然有可能取悦一部分具有追星族特色的读者——如果他有的话,却也可能使另一部分原无此心的读者受到情感骚扰。散文家对读者发出的示爱声音,应该以不使读者难堪为限。
到了举例说明的时候了。这样的例子原本举不胜举,也正因此,寻常的例子我反而嫌不过瘾,那就干脆举个“犯上作乱”级别的:我觉得范仲淹先生千古名篇《岳阳楼记》中的那句“千古名句”,也未必不值得质疑。我刚才用两分钟时间又把这篇雄文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遂进一步确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出现,具有莫名其妙的全部特征,与该文此前的风景描述及朋友滕子京的嘱托,根本谈不上有何内在联系。它是作为一块天际陨石,猛不丁地敲破在读者额头上的,读者对它的肯定,很可能属于头脑敲蒙后的条件反射。登高望远,面对眼前的汤汤湖水,感慨系之自属难免,但以拟人法说两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话,应该已经够意思了,无论读者还是洞庭烟波,想必都已领情,谁知作者见好不收,非要把话说到水若有灵必将含羞枯死的地步,则不识居心何在。如果作者当真认为“微斯人,吾谁与归”,他将使自己陷入孤家寡人之地,孤芳自赏之乡,因为“斯人”并不存在,“斯境”也从来不曾属于人类。它也许是佛陀的境界,基督的境界,却永远不会是、永远不该是人的境界。我们有权追求伟大的人生,但不应付出让自己变得荒诞的代价。如果再功利一点,我还想说,在神州大地出现这句响遏行云的对子之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国人的人格境界、精神操守曾经得到过微量提升,我们看到的只是,它使得中国的正人君子从此无端多出一件哄抬自身、打压他人的语言利器。一桩没有一个凡人可以做到的伟业,一种在根子上违反人之常情的心理,竟具备众煦飘山的神功,历千年而不竭,这等怪力,也只有抒情散文能够办到。瞧瞧,一条名叫抒情的小虫子,爬了近千年之后,就会赫然长成一具文化恐龙。
我认为抒情散文并非为全人类共同接受的文学样式,它只是在中国文学中才蔚成大观。倘此论成立,我们接着就得询问,中国文学传统中究竟潜伏着一块怎样的酸性土壤?我的观点是,我国有一个独特的道德文章传统。得到中国人一致认可的文人,通常都是那些其作品可以最终被表彰为道德文章的人,而所谓道德文章,除了必须大致满足文学上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能够对人类的道德——常常表现为符合我们好动的时代即兴之需的年鉴式道德,类似期货市场上的浮动价格——作出有力的歌颂或呼唤。此等“道本位”的文学传统,必然会对种种道德秀加以鼓励,抒情散文之横空出世,也就无足骇怪了。国人对道德文章的饥渴是如此深重,以至道德审美常常还会凌驾于文学审美之上。一名虽然写过大量出色作品但从不曾华丽地作过道德表述的文人,如李商隐或沈从文,在中国文学史上几乎注定得不到最高褒奖,除非他像元曲大家王实甫那样,一边笔下生花,一边还能忙里偷闲地说一句大腕级格言,道是“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便够了,我们立刻可以把反封建、反对包办婚姻的道德奖章颁给他,至于“手指儿告了消乏”之类的“淫词艳曲”,一概不予追究。同样,具有若干老流氓习气的英国人培根,也正是因为一句符合我们即兴道德的格言“知识就是力量”,而在中国身价百倍的;巴金先生二十年前“要说真话”的真诚呼吁,按照我们现时的道德汇率,其身价也已明显超过了他作为一名出色小说家的全部劳作。这样的例子我们还没见够吗?中国人提到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因为他写过一句格言:“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另有百分之九,则与那句俏皮话有关(指“克莉奥佩特拉的鼻子如果更长一些……”,据我所见,从未有人把这句话引全过,从未有人提到它的下一句话:“克伦威尔的膀胱如果没有阻塞而能活得更长一些”,真是非常奇怪);虽然作为大作家的鲁迅先生最渴望获得的荣誉乃是当一名文体家——他确实当之无愧,但这事由不得他做主,谁让先生还写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或“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之类的道德名言呢。
看来,欲颠覆抒情散文的合法性,我们先得否认道德文章的合法性,甚至敢于断言:道德文章根本不符合文章道德。然而,这事儿谈何容易,我今天也只是说说而已。
我还想说,对一位有尊严的散文作者来说,抒情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何况,抒情还具有反幽默的特点。在中国庞大的抒情散文作者队伍中,我们见不到一位幽默家,这绝非偶然,因为抒情本来就是幽默的天敌,正如幽默本来就是散文的施主。
周泽雄,作家,现居上海。主要著作有《说文解气》、《耳朵的立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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