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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黑暗之歌

作者:夏 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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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无力反叛。我不能把父亲遗传给我的基因和血质从我的身体里剔除。
  
  我工作的硐室外边几步远是一个储水仓,方形,用砖石和水泥垒砌的。水仓有时候有水,有时候又没有。有一天早晨水仓里并排放着四个被瓦斯窒息的窑工。这些窑工是被人从掌子面一个一个背到水仓的。一个老窑工把他们并排放在一起然后就到了我的硐室。他垫着他的胶壳帽坐在我对面。我借着硐室昏暗的灯光看到老人的面孔和手掌污黑,头发却斑白。老人等着地上的人下来把那四个断气的人抬走。
  那四个人都不行了,没活头了。老人说。他的口气寡淡,仿佛在水仓里的四个人是睡着的四个人。老人把头埋在放到膝头的臂弯里,他说:真他娘的困,眼皮打架了。我问他:你不怕么?你在一个一个背他们的时候。老人说:怕球呢,都一搭的兄弟。老人话音落下不久我就听到他臂弯里发出熟睡的鼾声。
  我的硐室通往水仓的地方开着一扇小门,那扇门就被风吹着发出哐铛哐铛的声音。那种声音让我不由得要注视那扇铁门,我知道那扇铁门的背后是四个没有了活气的肉体。恐惧是渐次到来的,它们就像缓缓升起的炊烟,慢慢地越来越浓。那个时候我想整个地层,只有我这样一个醒着的生物。我的头脑明亮如镜,清晰地照耀着眼前死亡的现实。
  我本能地就想离开那个硐室。我想回到地面,回到有空气流动有阳光照耀有人声喧哗的地方,我渴望看到世俗生活的图景。我感觉到我内心对那种生活的依赖和眷念。我收拾着带到矿井的纸笔、书籍,我想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回到世俗生活的中心地带。
  在我往出走的时候,我感觉黑暗像粘稠的血糊在脸上,我想到那四个静卧在水仓里的窑工,我克服着自己想要奔跑起来的愿望,镇定自己以平缓的步履行走。我知道我要走的路很长,我不能慌神。我要让自己轻松起来,做一个勇敢的人。我为什么不唱唱歌呢?我就在脑子里寻找自己听过的熟悉的旋律,然后我就把它们哼出来。我变化着我找到的那些旋律,除了哼唱还用口哨。我寻找着各种我熟悉和似曾相识的歌曲,我把它们用鼻音哼唱出来,用口哨吹出来。
  我内心的恐惧就这样被制服了,那些恐惧像一群受惊的幼兽,在歌声的安抚中沉静下来。那些隐匿在黑暗中的物体黑暗中的音响消弭了我在恐惧时刻感觉到的狰狞形容。它们成了一些寻常的事物。我甚至还可以停下来,用矿灯照着那些让我恐惧的东西看个究竟。我唱着歌曲,吹着口哨,接近它们,那时歌唱是我所找到的能跟黑暗相对峙的武器。我用歌唱抵御袭击我的恐惧,粉碎遮蔽我的黑暗的现实。意识到歌唱的力量以后我感觉内心振奋,我不再害怕了。我能自由地面对黑暗,面对险恶和灾难,甚至面对死亡,全是歌唱在帮助我。那时,我这样一个不谙音律的人成了一个热爱歌唱的人,我的内心遍布音韵和旋律。这个事实让我感觉慰藉和幸福。
  
  赵松也热爱歌唱。
  赵松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关系一般,离开学校以后却过从甚密。他在毕业的那一年,身体突然就发育猛长,个头到了一米七。他的声音突然奇怪地变异,嗓音变得浑厚宽阔充满磁性,班里的同学们开始注意他的声音,他经常在教室里哼唱着什么歌,歌声听起来让人感觉意外地好,想不夸他都不行。但是他的功课和我一样,糟糕得一塌糊涂。我们都是被高考的战车丢弃的流寇。
  我在矿井遇到赵松的时候总见他唱着什么歌,他在离开学校以后是太喜欢歌唱了,有人在河边,在树林,甚至有人在厕所方便的时候也能听到他练唱的声音。骑车在马路狂奔的时候他的歌声和他的长发就在身后飘荡。而我是经常在矿井里听到他的歌声,蜿蜒延展的巷道使他的歌声表现得千回百啭,他的声音激情饱满,富有力度。他是太热爱歌唱了,他经常干着活儿就会唱起来。我知道赵松和我一样一直想着能脱离矿井的艰苦劳作,梦想着能到矿区的文工团做一名歌手。他和我一样经常可以看到文工团男女演员在大街自由游荡,他们在演出的时候获得的掌声和鲜花也令他心动。文工团男女青年优雅、闲散、富有艺术情调的生活成为我们共同的渴望和梦想。
  我和赵松有了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摇滚乐。我们喜欢约翰·列农,喜欢鲍勃·迪伦,我们从盒式录音带和VCD中学习披头士的演唱风格,学习鲍勃·迪伦的摇滚艺术,我们当然不懂约翰·列农和鲍勃·迪伦的原声,但是我们熟悉它的旋律和节奏,熟悉它的情感、立场和生活态度。我们知道面对生活和现实,我们的愤怒和反抗彼此孪生不分国界。
  1959年,美国的摇滚歌手鲍勃·迪伦刚刚高中毕业,他离开老家明尼苏达州的矿区希宾,来到纽约的民间艺人聚集的格林威治村过他的波希米亚式的生活,那时他还是一个怕羞的孩子,但他的歌声已经像一个饱经风霜的黑人歌手。我们在盒式录音带里听他在一首《大雨将至》的歌中唱道:
  
  我要在大雨降临之前回家去,
  我要走进最密的黑森林深处,
  那里人丁繁众,可都一贫如洗,
  那里毒弹充斥着他们的水域,
  那里山谷中的家园紧挨着潮湿肮脏的监狱,
  那里刽子手的面孔总是深藏不露,
  那里饥饿难耐,那里灵魂被弃,
  那里黑是唯一的颜色,
  那里无是唯一的数据
  
  据说,鲍勃·迪伦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演唱这首歌的时候,全场到处亮起火柴和打火机,很多人都点燃蜡烛,人们怀着激情伴随着歌声舞动。那样的场景令人感动。这首歌成为我们热爱并奉行的经典。鲍勃·迪伦作为游吟诗人的质朴诚挚和他作为摇滚乐手的咆哮哀鸣一样打动我们的身体震撼我们的灵魂。我们感到和鲍勃·迪伦在精神上的相通。
  我们喜欢迪伦,还热爱昔日的崔健,我们模仿崔健唱《一无所有》、《一块红布》、《假行僧》、《花房姑娘》,崔健的呐喊也是我们的呐喊,崔健的不平也是我们的不平,我们热爱自由,向往出走,崇尚叛逆,厌恶暴力和压迫。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歌唱,我们的歌唱肯定不成气候,但是我们确实喜欢。
  在那样一个僻远、封闭、荒蛮的环境之中,我知道我们的想法和行为会让很多在常规中囚禁的人感觉不正常,很多人都在用怪异的眼光看待赵松,就像有很多人用怪异的眼光看待我。但是我们不在意。我行我素,独来独往,踢足球,练拳击,梦想把身上的肌肉锻炼得结实无比,我们希望获得一个强健的体魄有一天能够真正出走浪迹天涯。甚至我们策划偷越国境偷渡公海,梦想去异国他乡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
  
  对歌唱的向往是我找到的通向未来的异质的道路。虽然我资质平庸,但它们代表了我对生活的全部梦想和渴望。还有我爱着文工团一个叫伊的女孩子。伊是文工团的一个沙锤手,她在文工团演出的时候就在乐队的边缘,在需要的时候舞动沙锤。这不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因为一场演出需要她舞动沙锤的时候很有限。我去看文工团的演出,就特意在台下看舞动沙锤的伊。伊不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她的动作和文工团别的人比起来就显得比较拘谨,缺乏激情和动感。不过伊的相貌不错,五官清秀,皮肤白皙细致,身材也很好,这是她能到文工团的理由,也是我爱她的理由。
  我没有对伊说过我对她的感情,我把对她的感情都书写在一个蓝色封皮的笔记本里,我随身携带着那个笔记本。在我不工作的时候我就攀上俱乐部附近的那道山梁,山梁种植着很多杨树,我就在杨树林里坐着,面对着伊所在的方向沉浸在自己的缅想中。我把自己对一个女孩子的缅想书写到笔记本里。但是直到我写满一个本子以后也没有勇气送给她。我幻想我能有一个成功的时刻,在那个时刻来临之前我不愿意把我的爱情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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