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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吃羊”与“羊吃狼”的文化隐喻
作者:孙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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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防狼的狡诈
自然界当中的狼,似乎也不比其它的野生动物聪明,但世界各地的人们对狼如何狡诈的传说还是沸沸扬扬。大概除了狐狸以外,狼是人们认定的最狡猾的家伙了。狐狸虽然狡诈,但不敢害人(民间传说的狐仙除外),它的狡猾主要是用来逃命,这不过是增加了人与它周旋的乐趣和狐狸皮的价值。而狼则不同了,它的狡诈可是建立在可怕的致人死命的基础上的。特别是在形形色色的文学作品中,有关狼如何狡诈的传说不胜枚举。有的说狼利用人的怜悯之心求生,得逞之后,再去害自己的救命恩人,如《中山狼传》。有的说狼改装易容去接近受害人,如《狼外婆》。有的说狼专门在人们不设防的时机出现,如《撒谎的孩子》。有的说狼还要为自己的残暴行为寻找借口,如《狼和小羊》。
作者小时候,曾听外公讲过一个狼如何捕食猪的故事,那情形与情节至今仍历历在目:狼窜进猪圈,一口咬住肥猪的耳朵,然后用尾巴抽打肥猪的屁股,几百斤重的肥猪就乖乖地跟着狼走了。那时我没见过狼(到现在也没见过野生的狼),但对硕大的肥猪可是熟悉得很。这个故事困扰了我很多年,要是狼咬住我的耳朵该怎么办?我对狼的莫名恐惧也由此而来。那时我乡下的表哥也经常警告我,如果背上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千万别回头,狼常常这样干,你一回头刚好把自己的喉咙对着狼嘴。类似的故事相信在民间到处流传。贾平凹的作品《怀念狼》里,提到人们对狼的恐惧更甚。那里的狼甚至要对女人进行残忍的性伤害!
狼就是这样在各种各样的文本中,通过放大了的隐喻,成了防不胜防的专门害人的恶魔。正因为如此,能够战胜狼的人就成了稀有的英雄。在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类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另一种隐喻。
狼是农牧业时代人们心中永恒的畏惧。自然生态中的狼,突袭大大小小的食草类动物为生。在人类庇护下,丧失了反抗能力的家畜就成了狼最容易得手的目标。随着人类不断入侵狼的家园(狼其实从未闯入人的家园),人与狼的冲突也就此成了拆解不开的死结。
3.声讨狼欺凌弱小
狼对小型食草类动物的捕食,本来是自然界生物链的一部分,但是人却利用了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来审判狼的自然行为。在对狼的宣判中,人似乎是代表了自然界弱小动物对狼的残暴行为进行控诉。用悲天悯人的方式,声讨狼对弱小动物的迫害。在人类对所有野生动物持续不断的大屠杀行为当中,这实在是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这已经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而是“一百步笑五十步”了。“残暴”的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残暴造成任何一种动物的灭绝(相反它们自己正濒临绝境);而“仁慈”的人却用从弓箭到猎枪的所有手段,灭绝了成百上千种野生动物。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的肠胃那样几乎消化吸收过所有种类的野生动物!
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的故事,已经成为人对狼千年诉讼的终审判决。在处理羊与狼的关系上,人扮演了十分虚伪的角色。人把对羊的怜悯,对狼的仇恨,强行解释成“同情弱小,憎恨强梁”。
羊弱小么?
单个的羊与单个的狼相比,羊的确弱小,但是人在这里耍了一个逻辑上的花招,他把人庇护下的“羊”等同于自然状态下的羊,使自己实际上在面对狼的时候,既是原告,又是法官。天理何在?
于是,狼理所当然地成了可以被赶尽杀绝的对象。据说在1884年至1918年之间,美国仅蒙大拿州就枪杀和毒杀了八万只狼,残存下来的只是明尼苏达北部的很少数。黄石国家公园的狼也在这个时期完全绝迹了。
人们对狼的搜捕与屠杀,到现在也没有停止。请看《内蒙古日报》透露的一则消息:
“1999年开春,苏尼特草原上大量牲畜遭到狼群的侵扰,牧民的损失日益上升。身肩保一方平安重任的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决定打一场特殊的战斗。在向旗委、旗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后,一支精干的特殊战斗小组——猎狼小组迅速成立了。
“猎狼小组找来了当地的牧民,详细地询问了狼害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天清晨,三位全副武装的民警及向导向狼害最重的查干宝力格嘎查出发了。民警们知道狼害最重的地方肯定有最狡猾、最凶残的‘对手’在等待着他们。果然,两天后的午夜,一只肆无忌惮的老狼倒在他们的枪口下。
“在以后的几天里,其他作恶多端的野狼也没有逃出三位猎手的手心儿,九只为害一方的野狼被消灭,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法制日报》2000年7月14日,记者 史万森 通讯员 刘威《 草原能不能没有狼 》)
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这不能不让人想起《寂静的春天》作者所描述的野生动物消失后的可怕情景。公安局和当地政府都自觉地把杀狼当作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们对狼的仇视已经通过“集体无意识”代代相传。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薛文谈到,打狼对内蒙古人来说不是个陌生的话题,早在五、六十年代它就被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政府鼓励,基层组织,牧民参与,而且每年还要评出打狼英雄,披红戴花。也许正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打狼在内蒙古人看来,无可厚非,天经地义。
“打狼?”“该打!”这早已成了内蒙古人的一种集体意识。
人以自然界主宰和大法官的名义,控告狼摧残“羊”(其实是“人的羊”,而非野生的羊);控告狼劫掠人类的财产;控告狼滥用暴力;控告狼非法侵入他人领地,数罪并罚,缺席判处狼死刑。为了这种持续了数千年的指控,人类在文化隐喻的意义上把狼定格为杀无赦的“恶魔”。大批的“人的羊”在人的护卫下,潮水般涌进狼和其它野生动物的家园。饥饿的狼群在不断的屠杀与驱赶中,走上灭绝之路。
真正的“羊”(我是说野生的羊),也已经在人与“人的羊”的合谋中被残杀殆尽。
“人的羊”疯狂地繁殖与扩张,不仅吞吃植被,也“吃”狼等野生动物,甚至也敢“吃人”!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圈地运动”前鉴不远。
狼种群数量的迅速下降,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国际濒危物种公约》已将狼列入其中,我国也将狼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1930年美国西部的灰狼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加拿大北部的北美灰狼会零星地进入蒙大拿州和伊阿华州,但是它们无法生存足够长的时间以等到来年春天繁殖的季节到来。那时候人与狼之间的战争十分残酷,狼变得十分凶残,不仅袭击牲畜而且攻击人类,而人类的反击也极尽杀伤之能事,相互间的敌对直到七十年代才由于狼群的消失和人类态度的转变而缓和。1973年,一道保护濒临灭绝动物的法律出台。八十年代初,灰狼再次成功地返回了曾经属于它们的家园——蒙大拿西北地区。
怀念狼
半个世纪前,如何将狼赶尽杀绝还是人们喋喋不休的话题。欧洲的《狼外婆》童话、《狼和小羊》的寓言,以及中国诸多关于狼如何狡诈,如何凶残的民间传说,都是人对狼过度敬畏的心理表现。贾平凹的作品《怀念狼》对此作了现代性的反思,颇值得玩味。
猎手曾是农牧民中最受尊敬的人物(在很长的时间里,成年男人几乎都是猎手),他们是人类杀狼的急先锋。当他们把妇女儿童挡在身后,死守在牲口栏前,以刀矛弓箭同狼群搏杀的时候,他们也是让人敬畏的,他们是当然值得歌颂的英雄好汉。然而,当男人们拿起火枪的时候,人与狼之间就由双向竞争变成了人对狼单方面的屠杀。狼灭绝了,猎手的职业也随之死亡。人与狼这对地球生命史上的冤家,以狼的惨败而分手。当人们以为这是人的喜剧时,最终却发现这是人和狼共同的悲剧,而且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怀念狼》告诉我们,原来是狼使男人成了英雄,人们杀光了狼的时候,也同时勒死了自己的“英雄”。这恐怕就是贾平凹“怀念狼”的原因吧?
今天的男人在哪里?躲在有空调的水泥“森林”里,躲在有轮子的铁皮壳里。怕冷,怕热,怕风,怕雨,怕光,怕……,怕所有原来是自然的东西。没了狼威胁的男人正在变成软蛋和窝囊废。贾平凹戏称“狼变成了汽车”在公路上吃人。不过,汽车是人造的怪物,人被它吃了浑然不觉,虽然有统计数字表明,死于轮下的人与死于狼口的人根本不成比例,但人对汽车永远都不会产生畏惧感,相反却趋之若骛,争相拜倒其轮下。人类的精神难道没出毛病?
人类庇护下的牛羊霸占了地球上一多半的绿色。可怜的残存的几只狼,现在需要向人的小羊乞求一小块存身之地了。这就是人通过“理性”和“霸权”建立的世界逻辑!
孙绍先,学者,现居海口。主要著作有《女性主义文学》、《英雄之死与美人迟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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