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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3期

身体的殖民主义

作者:吴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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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的需要化为精神的优美
  
  西方艺术史上有一个著名的雕塑“拉奥孔群像”。温克尔曼和莱辛都曾经探究过被毒蛇缠身的拉奥孔雕像为什么没有嚎啕惨叫这一问题。温克尔曼认为,雕像中那种对于痛苦的克制是出于表达心灵之伟大的需要。拉奥孔忍受着痛苦,“这种伟大心灵的表情远远超出了优美自然所产生的形状”。也就是说,对于身体痛苦的忍受本身是一种精神力量的胜利。这种观点恰好可以解释英雄关云长在“刮骨疗毒”中表现出来的自制力。
  但是莱辛不同意此论。因为何以诗中描绘的拉奥孔反应极度强烈而雕像中却有着一种隐忍呢?而且也无法解释别种现象。“号喊是身体苦痛的自然表情,荷马所写的负伤的战士往往是在号喊中倒在地上的。女神维纳斯只擦破了一点皮也大声地叫起来,这不是显示这位欢乐女神的娇弱,而是让遭受痛苦的自然(本性)有发泄的权利。就连一般的战神在被狄俄墨得斯的矛头刺疼时,也号叫得顶可怕,仿佛有一万个狂怒的战士同时在号叫一样……”,而从诗歌《伊利昂纪》里可知,菲罗克忒忒斯号叫、悲叹、诅咒、呻吟而且怒吼。临死的赫拉克勒斯痛苦得又叫又吼。莱辛认为从对于痛苦的克制才见出英雄本色的观点是较迟的事情。在古希腊的时候人们都是忠实于一般人性的,要哭就哭,要喊便喊,要骂便骂。所以莱辛在反驳温克尔曼的时候提出了著名的诗画分界之说。造型艺术是刻意要表现那“最有包孕性的瞬间”的,之所以不能听任身体的痛苦得到尽情表现,是因为“身体苦痛的情况之下的激烈的形体扭曲和最高度的美是不相容的。……这并非因为哀号就显出心灵的不高贵,而是因为哀号会使面孔扭曲,令人恶心”。后来的康德也认为,美的一种主观形态崇高感源于对痛感的克服,因此是一种“痛感中的快感”。
  现在从我的眼里看来,温克尔曼与莱辛观点之间的差距并不是那么大。无非一个说对于身体痛苦的克制可以见出“心灵的伟大”(大体相当于“善”),而另一个人说在表现身体痛苦时的扭曲和挣扎是丑陋的,不合乎“美的法律”。在人类的文明之初,美善统一,美常常指美德或荣光的行为。古希腊语中,“美”这个单词有高尚的意思,亚里士多德著作《尼齐马可斯》中用“美”来表示“最高尚的死”的意思。从中可以发现,那种认为临死前惨叫哀号就是恶心的美学标准是如何得到确立和公认的。在对身体本能表现的刻意规避中,难道不同样可以发现人们身体态度上的微妙之处?古希腊时代确实是尊重身体的自然性的,那么多阳光下的人体雕塑就是明证。但正是在对于“疼痛中的人体”、“精神与肉体冲突中的人体”的具体表象中,已经隐隐约约透露出后来被不断放大的信息:人体的肉身性逐渐被精神性所压倒,身体以及各种感官欲望将成为人类原罪的寄寓之所,在漫长的岁月里受到贬抑。身体迟早会成为人类焦虑的中心。
  西方的中世纪,身体的合法性被侵吞了,人类进入一个可怕的“纯洁化”的禁欲主义时代。我们知道,神学家们最喜欢阐发的一个观点是:感官是低贱的,经验世俗是有待超越的,灵魂或精神不断地克服肉身和尘世,沿着一架“梯子”层层攀援,向着更高更纯粹的存在飞升。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选择”。他们还擅长划出不同的等级,在这个序列或谱系中,感性的存在就像杂质一样,处于最低阶,必须被过滤掉。美始于感官而必定超越感官,个体灵魂奔向自己的乐土,直至抵达那永恒的澄明之境。这是一条个体肉身的净化之旅,是个体灵魂归并于神性、如水滴融于大海的“天路历程”。
  精神化在个人身上的落脚点就是基督教道德。几乎已经成为常识,尼采的著作中充斥着对于基督教道德的深刻批判。他认为那种道德是人类生命力退化和虚弱的表征——“禁欲主义的理念起源于一种正在衰退的生命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拯救的本能。”基督教给人带来身体上的罪感,使人厌弃自己的肉体和感觉。人就是在对于感觉的超越中寻求自我宽慰的,并把这种超越感视为抵抗疼痛的麻醉剂。所以苦难自身就具有了美学意义,而忍受苦难也成为美德,成为叙事美学中的影响深远的重要维度。“人们不再抱怨疼痛!人们在渴望疼痛:‘再多一点疼痛!再多一点疼痛!’”拉奥孔雕塑中对于疼痛的忍受已经表达了人类将苦难优美化的最初意向,虽然那时候并没有基督教。
  高度道德化的、迷恋于优美的人也就是深具罪感和耻感的人。在另一本书中尼采写道,基督教“从本能中蒸馏出罪与魔”。经过基督教的洗礼后,人的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本该有的主权和合法性,那种被称作“精神”的东西开始占据了人的存在,成为身体的绝对主人。人们开始“蔑视自己最基本的本能,把它们看作是某种伤害性和诱惑性的力量,而‘精神’则只是漂浮在一种纯粹的自为状态中”。英雄们圣徒化了,他们不再像狂怒的战士和临死的赫拉克勒斯那样狂呼乱叫了。他们的生命力衰退了,本能冲动减弱了,他们像病人一样忍受着,在精神的高烧里期待天国的救赎。
  那些禁欲主义的羔羊当然不用说了,在弱化、践踏自己身体的同时寻求一种更高的肯定,并且因为这样的肯定而欣喜。即使像伟大的歌德在狂飙突进的年代所塑造的少年维特形象,也仍然烙刻着那种基督教框架里“精神至上”的印记。他感受到了生命本能的冲动、体验到了男女身体之爱的狂热,可是他觉醒的身体却还无法突破边界找到出路,他只能以对肉体的厌恶和消灭——自杀,来摆脱绵延千年的精神桎梏,保持自己对于优美的生存的渴望。他的身体是远远未获自由的。难怪莱辛在尼采之前那么久就已然发出如此感慨:“惟有基督教的教育才能成功地造就出那种伟大而又渺小可鄙而又令人敬重的原型:因为这种教育知道怎样把身体的需要如此美妙地化为精神的完美。”
  对少年维特来说,身体仍然是可耻的。几乎所有似乎已从中世纪精神桎梏中解脱出来的思想家,都仍然迷恋于精神的所谓高贵,认为精神自足自立,充满光辉,是生存的依托和目的本身,而肉体无非是一个工具性的乞怜于精神的存在,当它妨碍了那种精神,理应被取消,就像席勒说的那样:“审美趣味以自己轻柔的面纱覆盖着肉体的欲求,以免这种欲求在赤裸裸的形态下会辱没自由精神的尊严。”
  而匍匐着的身体自身是没有丝毫尊严可言的。它只是作为高贵的灵性美学的一个物质载体而存在,是一个显示光明在场的阴影,一份透露精神秘密的证词。个体精神得到了解放,但人仍然不是自己身体的主人。
  “把身体的需要化为精神的完美”,“用审美的轻柔面纱覆盖肉体的欲求”,这正是身体逸出自身、被精神所主宰和规定的重要一步。有关身体的叙事总是被精神的高明优雅所笼罩。精神的美学剥夺了身体的意欲,生存的艺术驱逐了身体的游戏。因此,身体的不同表现会得到完全相反的美学评价,比如,拉奥孔的挣扎是丑而关羽的忍耐是美,战士的尖声惨叫是丑而男高音如上吊般的发飙是美;身体的不同部位也自有高低雅俗之分,撒尿不可接受而流泪却诗意脉脉,“光着脸是雅的,光着屁股就不雅”,米兰·昆德拉小说中的女主角就“不懂为什么从眼睛里流出来的带咸味的水是高级的、富有诗意的,而从膀胱里排泄出来的却是让人讨厌的”。当然,身体的不同部位的快感也是不平等的,福柯好像还在《性史》中追问过这么个问题:为什么运动后用毛巾热敷产生的快感是高尚的,而性交产生的高潮快感却似乎是羞于启齿只能躲在暗处呢?我的理解是,在身体不断被“超越”、被“精神化”、领获“意义”的过程中,它也被点染了价值色彩,价值是有层次的,身体当然也被赋予了等级。身体是一种自我表达的话语,在话语逻辑中有的得到崇扬有的受到贬黜甚至省略。身体也是一种修辞,有时候,它只能是羞羞答答闪烁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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