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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3期

身体的殖民主义

作者:吴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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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美学:一个媚俗的谎言
  
  将苦难美学化的倾向在注重神性和终极人文关怀的哲人和诗人那儿表现得尤其明显。比如爱默生以及俄罗斯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们,他们的文本里充满了祈祷的意象、忍耐的意志、向“上”超越的神圣意向,仿佛只有在身体的荆棘中才能结出甘美的精神果实。身体是只有耻感与罪感的东西,惟有苦难才能洗去它们。痛感需要忍受,快感需要抑制。这与基督教道德本是一脉相承的。那些被高度揄扬的英雄主角无一不是圣徒式、僧侣式的人。我们也早已经习惯拿身体作牺牲,去对精神尽那份似乎天经地义的孝道。这种极度推崇精神至上性的言下之义,即是我们正在经历的肉身生活是不值一提的,我们的身体是个任劳任怨、低眉顺眼的小媳妇,痛苦时与快乐时都不能发出呻吟。生命本是一个生物学过程,但却必须得漠视生物特性才有“意义”。这就是我们生存的一个秘密。尼采对此早已警觉,并且发出过振聋发聩的呐喊。海德格尔在《尼采》一书中作过总结:从柏拉图以下经过基督教发酵和强化的生存道德,就是意味着这个感性世界毫无价值,必须有一个“更好的世界”,即超感性世界。着眼于超感性世界,蔑视身体的需要,服从于更高价值,就成为了真正的“美德”。
  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又如何呢?老子有过名言:“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一举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身体的蔑视,身体只是一个臭皮囊,是一个必须被否定却又不得不让它存世的矛盾体,就像寄生虫必须有一个寓所一样。这种思想在佛教进入中土与老庄合流并催生了禅宗以后,更获得了全方位的统治力。表现在文艺美学上,与“身”相应的实在之“形”自然没什么地位,真正尊贵的是高高漂浮于身体之上的“神”、“灵”、“空”、“无”。要“空潭泻春,古镜照神”,要“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绘画中只有线条而无表现肉身质地的色块,甚至连从绘画者身位出发的立足点都没有,没有视线的透视,没有忠实于世界的描摹,有的只是所谓“神游”、“神似”之类。
  而表现在个体的存在方面,肉身更是呈现出怪异畸形的模样。一方面,是男性身体形象的萎缩和猥琐。中国男性的身体具有非男人化的特性,其极致就是被阉割了生殖器的太监。张柠曾写道:太监的身体光溜溜的,最具有形式主义的美感。另一方面,女人的身体在没有健康肉体的男性的目光塑造之下,也呈现出病态,“三寸金莲”是一个病态的意象,病态女人的极致就是所谓的“扬州瘦马”。我们从一些所谓春宫画中看到的所谓“人体”与鲁本斯等人绘画中的人体完全是两回事。男人面目模糊,肢体细弱,表情麻木,形态如一张弯弓。男性的身体的存在状态基本上可以被忽略不计,李渔的《闲情偶寄》则更是只知道欣赏女性的身体。张艺谋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那个男角从来没有以正面示人,他的形象是暧昧模糊的。男人的身体仿佛只是一个功能性而非实体性的抽象存在,只是一个占有的工具而非性感的肉身。作为被支配的女人体却成为既被道德化又被性感化的残废之躯。那种道德和性感已经古怪地糅合在一起,使得那一个人体既是“道德”的又是符合美学旨趣的,既是“性感”的又是被完全支配和主宰的。因此女人体的性感就是行动不便、娇柔无力,是“弱不禁风”、“梨花带雨”。只有这样的形象,才能唤起羼弱的中国男性的性幻想,他们摩挲把玩,“我见犹怜”。中国传统的女人体甚至还构不成一个欲望的对象,而只是一个色情的符号。男性与女性的身体都被严重地弱化、异化了。——这应该算是中国独一份的人体文化,只是作为特例存在。西方文化对于生命力的弱化是通过基督教道德实现的,而中国则是通过性别秩序所要求的美学规定实现的。
  如果说中国的身体几乎从来没有接受过阳光的朗照,因而显得“恶俗”的话,西方人身体观念的演化就是一部在上帝之光的牵引之下不断走向“媚俗”的历史。如前所述,那就是一个“把身体的需要化为精神的完美”,“用审美的轻柔面纱覆盖肉体的欲求”的历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媚俗化“并不低估肉体,他们让肉体在十字架上高升”(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23页,84页,185页,85页)。然而得到升华的肉体也就不复是肉体了。
  关于什么是“媚俗”(kitsch),一般人心目中有着太多的误解,总以为其意与取悦、讨好于大众的庸俗庶几近之,其实大谬。简单地说,媚俗其实是一种态度,要把一切事物都抒情化、道德化、神圣化的态度。媚俗者对于所谓庸俗、粗俗恰恰是视如仇寇的。比如一句平常的话,到媚俗者嘴里就会变成一句或高亢或柔美的抒情诗,朗诵时眼里还含着泪花。大家都知道米兰·昆德拉是反媚俗最起劲的一个,但真正的先驱是尼采。在“精神”(基督教精神)的眼里,“肉体”是粗俗的,蔑视本能才能抬举精神,尼采则不遗余力地反基督精神,自然要标举身体以及与身体本能有关的尘世的价值:
  
  “不要再把头埋在天国事物的沙堆里去,而是要自由地抬起自己的头,一颗尘世的头,只有这种尘世的头才能为尘世创造出意义!”
  “病人和垂死者总是蔑视肉体和尘世,并虚构出天国的救赎的血滴。”
  
  在尼采眼里,粗俗化本身就是反对媚俗的一种有效手段,因为粗俗之中蕴含着颠覆的力量。最具颠覆力量的粗俗因素是身体排泄物,所以米兰·昆德拉才会特意将那“诗意的泪水”与“讨厌的尿水”并举,同样都是水,前者是媚俗,后者是粗俗,而粗俗往往更接近生存的真相,因为那儿不再有用“精神”包裹着的美丽的谎言。“纯粹精神就是纯粹谎言。”尼采如是说。米兰·昆德拉恰好从这个角度对媚俗作出了最精辟的描述:“不论是从大粪的原义还是从比喻意义上来说,媚俗就是对大粪的绝对否定;媚俗就是制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拒来自它这个范围内的一切。”
  对于激情的革命叙事有着切肤之痛和最深厌恶的米兰·昆德拉是深刻的。我们所知道的那些电影或文学里的表现恰恰是否定了“大粪”的,是饱含着热泪的,是不容许让人联想到与身体相关的整个“范围”的。人人感动于那么一个谎言,直至今天,还有大量的叙事和表演倾情于媚俗而不自觉。要做到不媚俗,就需要肯定“大粪”的真实存在,要“嘲笑自己的泪水”。“什么叫不媚俗?懂得一切所谓美好的感觉都是‘美丽的谎言’。”(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23页,84页,185页,85页)由此看来,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对于革命叙事之弊体悟最深的人除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译者韩少功外,非王小波莫属。王小波的随笔始终嘲笑他人和自己像受欺于谎言的“疯傻”,他对于被装扮成崇高和神圣的东西心存戒意,他小说中“革命时期的爱情”其实被还原为“王二风流史”,他的叙事中充满了身体元素:屁股、小和尚、屙野屎、肚皮上拉口子、尿尿,当然还有很多生理意义上的肺、肝、心之类,连里面的主角取个名字都叫“龟头血肿”……王小波是个彻底反媚俗的极端分子。
  前文谈到,中国的身体更多的是被“恶俗化”而非“媚俗化”,因此似乎并不存在精神与肉体之间的紧张,或者说,精神并未对身体实施充分的殖民压力,身体也没有奋而起义试图迎回主权收复失地。事实并非如此。以“理”为核心的中国传统礼制文化一直严格控制着“情”的活动空间,至于“欲”更是需要被消灭的一种恶。“理”是超出身体之外的普遍性,是逻辑清晰堂而皇之的言说,“情”、“欲”则囿于个体性的身体自身,只能在“理”的缝隙发出一点“我在的呢喃”,而在有的时候,甚至连这样的呢喃和呻吟也无容身之处。正是在这种“理”气势汹汹的境况下,由于“理”本身的无理性和相对性,试图逃离“理”的惩戒机制的“情”、“欲”选择了欺骗,孕育出符合某种生存需要的身体美学,身体遂被扭曲成毫无活力的畸物,如杂草在民间文化的肥沃土壤里疯长。于是就使身体在中国形成什么样的状况呢?成为恶俗化与媚俗化交媾而成的一个怪胎:主流叙事中的道德化身与文人狎妓式的色情美学共存,经典话语里的媚俗表演与民间文化里的恶俗演义并峙。其代表人物或文本分别是:关羽与李渔遥相呼应,性灵小品与《金瓶梅》同时风行。事实上,即使最切近身体的《金瓶梅》或“三言两拍”以及大量的民间故事,也都存着媚俗之心的,因为它们喊出的并不是“健康肉体的声音”,而是在传递别的意旨,不管是道德的还是社会的,不管是打着“人间自有真情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宽容”、“感恩”等招牌,骨子里都一样。
  在媚俗精神的笼罩之下,我们的身体以及有关身体的叙事仍然充满了禁忌,这种禁忌未必来自外部的力量,而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趋向。非要把身体的东西精神化,把平庸的事物抒情化,把形形色色的行为道德化,使之纳入一个无可置疑的话语轨道,使之听命于那一个“形而上学台词的提示”。在今天,这种趋向最集中地体现于传媒之中。因此,当身体修辞甚嚣尘上,当身体写作成为时尚,当身体本身成为批判,我们一度还以为,这是身体开始说话,正在摆脱那个拖曳其后的精神影子,努力争取一个独立的位置。但是我们很快发现,在“宝贝”们的身份表演中,在“快感”名义下的柔声呼喊中,在“木子美”们的性爱游戏中,身体非但并未独立,反而因为其消费特性的凸显而更深地沉沦于不自由之境。身体不是身体,是资本,是消费品,是意象和符号,是品牌的包裹之物,是阶层权力的角斗场。难道这真的是身体的悖论:要么超越,要么沉沦——超出于自身之外,被媚俗的通天谎言所覆盖;沉沦于消费幻觉,被物性和阶层权力所修改?
  人的身体应该获得一种“新的骄傲”。让我们记住尼采说过的这一句话:“健康的肉体所说的话更加诚实、更加纯洁,健康的肉体本身完美而端庄:而它诉说着尘世的意义。”
  
  吴志翔,编辑,现居杭州。主要著作有随笔集《诗酒年华》、《忧郁的享受》、《性感的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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