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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5年第4期

乡土儒学资源的再生

作者:吴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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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织资源有限,小村选举艰难。在华南农村,每个乡镇总是有两三个行政村难以经过一次投票成功产生村委会“新班子”,乡镇领导将之归咎于“支部缺乏战斗力”。“凡投不好的,就是支部不强,”“书记软弱,怎么选都不行”,“凡选举不成功的,问题全出在支部”,“如果支部不行,就会很复杂”,广东中山市的一位官员如此说。这一分析不能说缺乏事实依据,但毕竟只看到问题的表层——为什么缺少了支部的强有力介入选举就不顺利?在我作进一步了解后,吃惊地发现这些所谓的“问题村”无一不是小村,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人口不足一千五百人;行政村由单个自然村构成,即行政村与自然村重叠;居民由单姓构成。一位小村的支部书记在谈到选举过程中的拉票现象时说:“村小,转来转去转到自己圈,屙尿打个圈又转回。村大,转不来,搞小动作难搞,难做工作,对别的自然村难产生影响,所以支部的影响大。村大,大家相互不了解,所以顺支部意见,支部挑选的人容易通过。”这一现象说明村小选举难的原因并不在于“支部缺乏战斗力”,而在于范围窄,票源有限,从而使拉票的成本降低和拉票更易产生效果——分散票源,难以出现一边倒的投票结果。而村大选举易的原因也不在于支部的战斗力强,而在于范围广,票源多,拉票成本高,个人的拉票努力不足以左右整体的投票结果——原任的村委会干部依然可以轻易获胜。“村小选举难”和“村大选举易”同时表明了村民投票意向的模糊性和投票行为的盲目性。
  再说“无主体熟人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乃受到贺雪峰“半熟人社会”一文的启发。
  半个世纪前,费孝通先生曾给人们生动地描绘过一幅以乡土为底色的中国乡村社会图景——以家族为单位构筑的差序格局,维系着和谐的礼治秩序。但在农村大量的有生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的今天,以乡土为底色的中国乡村社会图景已是凌乱模糊。在经济欠发达的中国乡村,春节一过,绝大多数青壮年纷纷背上简单的行囊,踏上远赴他乡打工谋生的行程。在平常的日子里,乡村的景象依然,但物是人空,惟有老幼留守家园,他们孤单的身影愈益衬托出乡村的冷清寂寥。因为劳动力外流严重,有的乡村甚至在村中老人去世后尚凑不齐抬棺材的青壮年。根据我的调查统计,农村外出打工者的人数一般在户均一点五至两人之间,余下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依恋乡土,而实在是因为身残体弱或一时找不到离土谋生的途径。如果把乡村社会视为一个有机体,那么在大量青壮年流失后,基本角色的缺席便成为常态。
  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认为,具备足够数量的行动者作为系统的组成部分,乃是社会系统内部整合及社会系统和文化模式之间整合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便有可能无法维持系统的均衡而呈现“病态”。乡村虽然还是聚居社区,邻里之间虽然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熟人,但种种迹象表明,目前乡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长年的异地化生活,已导致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运作不具“熟人社会”的特征,或者说已日渐呈现出帕森斯所谓的“病态”,不妨将这种“病态”的熟人社会称为“无主体熟人社会”。
  在艺术家的想象里,乡村社会也许是传统道德的最后一块根据地,在那里,儒学的资源尚深厚,如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孤有所恤、兄弟情同手足、邻里互助有加,至于不窃不盗不抢不掠则更不在话下。这样的道德状况当然并不是出自人们的凭空期待,而是基于“熟人社会”的行为约束。所谓的“道德意识”或对道德规范的践履,与其说是个体自觉的产物,毋宁说更是“熟人社会”里道德舆论压力的结果。试想一想,如果社会生活的流动性极低,人们便不可能轻易脱离日常熟悉的人际圈,便不得不考虑某种非道德行为发生后来自众多乡里乡亲的谴责,所以人们历来都把“兔子不吃窝边草”奉为金玉良言。而在“无主体熟人社会”里,由于社会的基本角色大量缺席,自然村落范围的道德舆论便难以形成“千夫所指”、“万人共斥”的“同仇敌忾”式的压力。于是,在“无主体熟人社会”里,出现了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现象:在家种地的媳妇苛待年迈的公婆,老两口在忍无可忍之际向远在他乡的儿子诉苦,而年关临近,儿子与其他青壮年一道回家过年,媳妇又一反常态,中规中矩地奉敬行孝,儿子一头雾水,往往责怪起自己父母的不是。你可以指责“媳妇”们虚伪之至,但事实上,“媳妇”们的行为变化又是有章可循的——其行为的“道德”含量总是与其所面临的道德舆论压力成正比。
  说“行为的‘道德’含量与行为主体面临的道德舆论压力成正比”,其所预设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是要“面子”的。“面子”的获得来自道德舆论对个体行为的肯定性评价,一个对“面子”孜孜以求的农民,可以因此获得其所能争取到的“社会资本”——他人对自己的赞誉、信赖及必要时的扶助。可以说,“熟人社会”里的人群越是众多,一个有“面子”的人所缔结的有效人际关系网络就越是宽广,或者说作为“社会资本”的“面子”就越是具有扩张和增值的能力。在熟人社会里,你敬我一分,我敬你两分,大家无非图个“面子”。但在“无主体熟人社会”里,由于“面子”的“含金量”明显偏低,因此鼓励了一些蛮狠的村民为了一己的小利而不惜撕破“面子”的无情无义的行为(这也正是目前乡村出现大量经济纠纷的深层原因)。本来,当村民之间出现纠纷时,民间权威尚能从中从容斡旋调停,但在乡村的青壮年大量流失后,民间权威的威力也失去了放大的效应,并没有多少人把民间权威的“说话”当回事,这就给黑社会恶势力染指乡村纠纷提供了机会。
  再看看那些结伙远赴他乡打工的村人。由于他们远离了“熟人社会”,所以,他们在“外面的世界”就可以更为肆无忌惮地见利忘义。早春一道出外时尚“情同手足”,而暮冬归乡时已是“形同路人”。值得注意的是,村人之间在外地发生的经济纠纷,多数情况下并不急于就地“摆平”。同时,留守家园的村人之间平常在发生小矛盾小摩擦时也不是采取“小事化了”的态度,而是一概推迟到丈夫或儿子回家后再“细细道来”。1999年夏季,我在福建省上杭县才溪镇做调查,主管治安的一位副镇长说,才溪的治安在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是案发高峰期。平时村里也发生民事、宅基地和经济纠纷,但基本上都积压着,不会发展为激烈冲突,因为百分之八十的青壮年男子常年在外,村里缺乏主角,吵不起来。年底大家回来过年了,矛盾就集中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总爆发,也有一些外出者在外地产生的经济纠纷等到年底拿回本村来算总账的。所以,我们一般在农历十二月一开始便着手掌握线索,根据群众汇报,分析今年会有一些什么大的案子发生,然后干部分头承包各村的治安,提前打预防针,化解矛盾。为什么村人都选择在年终来“算总账”?因为该回来的人此时都回来了,大家齐聚一堂,论理有人倾听,“演戏”有人喝彩,关键的是,纠纷解决的结局有人品评,有理者可以因此得到交口称道,并让无理者在最大范围内“丢人现眼”。这种现象虽属离奇,但多少还透露出一丝令人宽慰的信息,即“无主体熟人社会”里的人尚存有熟人社会的价值取向。
  在“无主体熟人社会”里,对大多数常年在外打工以养家糊口的村人来说,乡村尚是“家”的所在,他们像一群春去冬返的候鸟,疲惫地飞在城乡之间的遥遥路途;而对少数在外闯荡而终有所获的村人来说,家乡的概念已开始模糊,他们根据人生成功程度的高低,来确定“家”的所在,挣够五十万元者把“家”安在大城市,挣够二十万元者把“家”安在县城,而挣够十万元者也要把“家”迁到距真正的家乡仅一步之遥的镇区中心所在地。这些幸运者已在乡村之外的世界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他们已没有必要回到原先狭小的熟人社会里去争得“面子”,赢取荣光。这样的“成功”取向,正在催发“无主体熟人社会”更深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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